危机干预在儿童性侵害中的介入探析

危机干预在儿童性侵害中的介入探析

西南民族大学社会学与心理学学院四川成都610200

摘要: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影视媒体不断爆出有关儿童性侵害事件,众人对施暴者感到不解、愤怒和斥责,对受害者更多的是当时的同情,而后却以异样的眼光相待,将原因归因于受害者。因此,受害者不仅要承受生理上的伤害,还要承受来自社会环境的心理压力,稍有不慎悲剧就会发生。那么如何恰当地介入帮助受害者及家人处理危机显得尤为重要。

一、儿童性侵害的现状

1.概念的界定

(1)儿童性侵害的含义。儿童性侵害(ChildSexualAbuse,简称CSA),在国外一些学者的研究中,将其定义为发生在成人与未成年人之间或两个未成年人之间的单向性暴力行为,包括以强行或诱骗的方式对儿童实施接触与非接触的犯罪性行为(杨倬东,2015.7)。我国学者龙迪在儿童性侵害的社会工作研究中表明:“儿童性侵害并非纯粹的性活动,而是在不平等的权力关系中,有权势的侵害者以暴力或非暴力手段,通过性活动,将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地位低下的儿童,侵害和剥夺了受害儿童自由支配自己身体的权利与意志。”结合现有的研究成果,儿童性侵害是指未成年人(18岁及以下)在侵害者的协迫或引诱下,参与到任何违背主体意愿的性活动,或者在主体意识不清楚及未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性活动。

(2)危机干预的含义。危机干预(crisisintervention),又称危机介入、危机管理和危机调节。心理学领域中,危机干预指对处在心理危机状态下的个人采取明确有效的措施,使之恢复心理平衡,最终战胜危机,重新适应生活。

2.目前儿童性侵害的严重程度。根据《联合国研究暴力侵害儿童行为问题独立专家的报告》针对21个国家(其中大多为发达国家)的研究综述指出,7%至36%的女性和3%至29%的男性表示在童年阶段曾经遭受性虐待。大多数研究发现,女童遭受虐待的比率是男性的1.5倍至3倍。大部分虐待行为发生在家庭内部。世界卫生组织开展的一项多国(包括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研究也表明,1%至21%的妇女表示在15岁以前遭受过性虐待,在大多数情况下,侵犯者是除父亲或继父之外的其他男性家庭成员。在国内,广东省妇联与省检察院的联合调研以及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儿童安全基金女童保护项目发布的报告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对中小学生所作的问卷调查等都从不同方面反映:多数情况下施暴者是受害儿童所熟知和信任的、被儿童所尊重的具有声望的人物或者是陌生流浪者。但是,现有的发生率与实际情况有所偏差。现有研究结果主要依据受害人的主动报告,然而现实事件中受害人因担心一旦揭露事件会伤害她们的父母,或担心揭露后来自周围异样的眼光,更恐惧施暴者采用极端方式威胁报复她们,因此,媒体曝光的儿童性侵害案例非常少。

结合研究可以看出,儿童性侵害事件不是单纯的个体事件,而应是全球性关注的问题,世界上的每一个国家每一个阶层都有可能发生。而且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出儿童侵害事件呈上升趋势。全世界应该高度重视,共同助力保护儿童,为儿童做好安全的预防和后期的创伤治疗工作。

二、儿童性侵害带来的问题

大量的心理学、精神病学以及医学研究表明:性侵害除了对儿童带来一定程度的永久性生理创伤外,更会影响儿童精神健康。遭受过性侵害的儿童,无论保持沉默还是揭露事件,都将会比未经历侵害事件的儿童遭受更多的持续到成人阶段的心理、情感、社会适应等问题的风险。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生理伤害:在强迫性活动中受到生理器质性的伤害,严重者会染上终生难愈的病痛。

2.心理伤害:在亲身遭受侵害行为后,自我的认知结构、情感态度会产生强烈的冲击,影响后期人格的健全发展。

因侵害事件的揭露,令受害者的亲人同样体会到悲痛,使亲密的人际关系在很大几率上出现危机等。因此,针对儿童性侵害事件后,及时有效地采取干预措施对受害者以及亲人进行危机干预、走出伤痛进行正常化生活是尤为关键的。

三、危机干预在具体案例中的运用

针对儿童性侵害事件不同的发生阶段有不同的理论干预模式和介入的具体步骤。为了详细说明危机介入的有效性以及干预的及时性,笔者借助影视《素媛》中主人公素媛以及家庭的危机干预事件结合理论进行分析。

1.危机干预的理论与模式。结合案例需要,采用折衷的危机干预理论。即:从所有危机干预的方法中,有意识地、系统地选择和整合各种有效的方式和策略来帮助当事人。它以任务为导向,要求将各种理论和方法很好地结合在一起,选择适当的方式以切合求助者的需要。在折衷理论指导下,主要采用贝尔金提出的危机干预的平衡、认知、心理社会转变三种模式进行干预,在不同的阶段介入不同的理论模式。初期主要针对其家人采用平衡模式,稳定其情绪;在危机稳定下来并回到了接近危机前的平衡状态下采用认知模式,服务对象通过认识其认知中的非理性和自我否定部分,获得理性和强化思维中的理性与自强的成分,从而重新获得对自己生活中危机的控制;针对已经稳定下来的求助者,采用心理社会转变模式,社会工作者结合适当的内部应付方式、社会支持和环境资源以帮助他们获得对自己生活的自我控制。

2.具体的介入过程。我们主要采用了危机干预的六步法进行干预。(1)影片中素媛受伤害,送入医院治疗主要是身体上的伤害,心理上还不是最关键的治疗时期。此时需要关心和帮助素媛的父母,遭受如此大的打击并深深陷入痛苦和自责中,尤其是妈妈一直在埋怨自己早上没有亲自送孩子上学。还有媒体的报道引发的关注,妈妈担心孩子以后会受到来自周边的歧视,使其处于崩溃中。初步界定,我们认为素媛的生理病痛问题由医院解决,而父母的心理压力需要社会工作者的介入,帮助其疏导压力。(2)当受害者素媛身体基本恢复但不愿意说话时,社会工作者的介入主要是陪伴,保证她是安全的。(3)在慢慢的陪伴介入中借助游戏治疗给予素媛心理支持,让她对自己有一个正确的认知。多采用开放式的提问,让素媛愿意倾诉自己的苦恼,在恰当的时候及时回应,让素媛明白这不是她的错,她帮助别人是出于善意的,这是成人的错误。她现在的身体虽然受到了伤害,但是马上就会恢复。也许在她眼中,发生了这样的事,自己会觉得很耻辱、丢脸而造成错误的认知,但是我们会让她知道性伤害并没有使她与别人看起来有什么不一样。此刻关键的是对她的认知观念进行转变。(4)通过引导性的问话了解目前素媛的期待以及担忧,鼓励其参与到解决自己的问题中,并对其表达方式进行鼓励和肯定。(5)重塑受害者的社会支持系统。针对素媛的父母进行辅导,解决他们的问题,尤其是让妈妈的负面愤怒情绪有发泄的机会,并自我揭露地表达同理和支持。对爸爸进行解释,让其理解素媛现阶段排斥属于正常现象,不必气馁。与此同时社会工作者应倡导学校老师、同学、社区邻里共同为其建立学校支持、同辈支持和邻里支持,为其提供情感支持和完善社会支持系统。(6)在素媛进入稳定的初期阶段定期进行跟进和反馈,若有变化及时调整方案,给予支持。这主要是对第五步计划的巩固与加强,让其实现心理转变并适应社会现实。

四、总结与反思

通过对上述案例的具体分析,可以看出危机干预在针对儿童性侵害事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首先,给予受害者及时的心理创伤治疗,实现正常化,避免留下心理阴影,造成后期伤害;其次,为受害者及其亲属及时疏导情绪,安慰受伤情绪,为受害者的成长构筑建康的家庭环境及支持系统;再次,对受害者周边环境的介入,为其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有利于孩子的正常化成长;最后,通过这个事件,我们也认识到性教育与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的重要性。社会工作者要发挥社会倡导者、资源链接者的角色作用,为保护儿童发声做出倡导。

参考文献

[1]龙迪性之耻,还是伤之痛[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13。

[2]杨倬东儿童性侵害之教育预防研究[J].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7。

[3]B.EGilliland.R.K.James著肖水源等译《危机干预策略》上下两册。

[4]陈高凌李秀华高建秀刘婷婷中国内地与香港针对妇女和儿童性暴力的理论与实务研究.妇女研究论丛,2008年,7月,第四期,总第87期。

[5]新华网儿童性侵案给教育及监管部门敲响警钟[EB/OL],2014,06,01,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4-06/01/c111095018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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