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杰石家庄市建设局安监站050000
刘艳琴河北政法职业学院050061
摘要大规模的城市建设必然伴随着大量的建筑施工,建设工程安全问题事关稳定大局。本文通过分析目前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措施和对策,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对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水平,建设现代繁华的省会城市,打造平安河北提供一点参考借鉴。
关键词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现状对策
随着我省三年大变样的胜利完成,推进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接力而行,大规模的城市建设还将继续。三年大变样期间省会石家庄实施了总投资1400亿元的600个建设项目,城镇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今后三年,我市将投入3527亿元,打造繁华舒适、现代一流的省会城市。大规模的城市建设会给我们带来舒适快捷的享受,但建设过程中也会带给我们不便甚至危险。建筑施工安全不仅关系到建筑施工人员和相近的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更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去年11·15上海静安区高层住宅大火就是一个极大的警示。本应给居民带来更舒适美观的装修却因引发大火夺去58人生命,造成上千万元财产损失。建筑行业是生产安全事故的多发领域,加之近些年规模大、数量多、科技含量高、施工难度大的建设工程日益增多,使得安全事故不断出现,给惠民工程蒙上阴影。但分析很多事故发现,安全问题的深层次因素在于管理缺陷。如果管理到位灾难是可以避免的,本文就是从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现状入手,分析我省安全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提出完善的对策,为我省建立一套科学有效完善可行的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机制提出建议,为省会三年上水平建设平安河北贡献微薄之力。
一、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现状分析
我省建筑工程领域安全生产的形势总体平稳。2010年,全省共发生建筑事故43起,同比下降31.7%,死亡65人,同比下降27.8%;没有重特大事故。这与领导重视,完善管理分不开。
(一)领导重视,狠抓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省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充分认识省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首善之区的重要内容来抓。一是市政府主要领导身先士卒,身体力行,时刻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心中、抓在手上,市政府每季度定期召开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例会,每周例行的市长碰头会,都要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突出问题,制定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具体措施。2008—2009年市政府召开了10次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例会,4次安委会全体会议,8次安委会联络员工作会议。二是市政府各位副市长,实行“一岗双责”,结合分管工作,具体抓落实。对重大工程实行了领导包案责任制。每逢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期,市领导都亲自带队查隐患、促整改,有效地预防和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三是市政府在谋划全市总体工作时,都将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一并考虑。在《政府工作报告》、《石家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市政府主要工作等方面,安全生产工作都是一项重要内容。
(二)法律法规健全,管理规范
为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先后3次调整充实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制定印发了《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石家庄市安全生产行政管理职责及较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石家庄市生产安全事故和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关于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构建党政齐抓共管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旨在形成长效机制的办法;2006年至2010连续五年每年年初市政府都下发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工作部署;近年来市政府和市安监局制发了14个关于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2008—2009年就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市政府下发了18个文件,市安委会和市安委办下发了154个文件。如2009年《石家庄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河北省建筑施工企业2010年度安全生产许可工作监督检查实施方案》。这一系列措施办法的出台,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强大的理论基础和制度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
1.尽管相关部门已出台一些法律法规,规范管理、明确责任,但相比较发达国家,我们的法律法规在“环境与健康”方面过于薄弱。欧盟国家中工程安全水平最好的国家之一瑞典,早在1977年通过了《工作环境法案》,取代了《劳动保护法》。对建筑活动中“环境与健康”的重视,已成为国际通行的做法,但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中还没有这方面的规范要求。
2.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不完善,缺乏有效机制。我们的安全管理体制是“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企业负责”意味着施工企业在目前的管理体制中完全承担安全责任,建设方将安全风险以定额中“安全生产费用”的较小代价,合法转移至施工方。建设方与施工方的获利和风险关系明显失衡。“行业管理,国家监察”说明安全管理运行还主要是以行政监管为主,不是以法规和市场来约束。监管方法仍偏重于单一的、运动式的监督检查企业施工过程实体安全,缺少日常具体的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有些建筑承包商对工程安全管理的目标是能符合监察机构的检查就行,不来检查或检查的一走,停止运行安全设施,侥幸心理和较小的事故代价很难把他们这种被动的“要我安全”的意识变为主动的“我要安全”。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缺乏有力度的奖励和惩罚措施或执行不到位也是造成这种局面的因素之一。
3.安全投入不足,随意挪用安全生产资金,重生产轻安全现象普遍。建设和施工企业为追求利益往往挤压安全经费,降低安全投入,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安全防护不到位、机械设备老化、带病运转,事故隐患不断增加。比如,某外地新闻报道有的工地工人的安全帽4元一顶,薄的像纸,高楼上落下一根树枝都能把它砸裂,这样的防护形同虚设,就是做样子应付检查。
4.施工企业的从业人员素质差、流动性大、缺乏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现在大部分施工企业都是雇佣农民工,建筑工地的工作除了少数技术工种,大多数是又累又脏体力活,待遇又低,也只有农民工还勉强接受,但他们缺少相关的知识和技术,企业为降低成本,又不肯出资培训,所以工人们安全观念、安全意识淡漠,对其应当依法享有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义务不知情、不履行。
5.未取得施工许可违法擅自施工、越级承揽工程、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借用他人名义承揽工程以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等违法行为,成为引发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根由。
三、完善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体制的意见和建议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界定参与建设工程的各方责任主体在安全生产和管理上的责任与义务。建设方与施工方获益和责任要对等,勘察、设计、监理、安全设施、材料的生产商和供应商,视不同情况承担次要和连带责任。
2.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建立企业安全组织机构、项目安全组织机构、确定安全生产目标,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安全岗位责任与经济利益挂钩。施工企业应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特别是加强对农民工的教育和培训。让每一个员工掌握安全技能,懂得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安全意识,使得依法享有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义务成为每个员工的自发要求。自觉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和操作,减少以至杜绝违规操作违规指挥的发生。施工企业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应运用科研成果不断提高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应抓好安全文化建设。
3.监理单位应规范自己的行为,按照要求配齐配足项目监理部人员。监理人员要不断地学习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技术培训。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提高安全意识,从思想上和业务水平上提高安全生产的觉悟和素质。审核施工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资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证书、安全保证体系、安全措施费使用等情况,从源头上控制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在施工中要加强施工现场旁站、巡视和检查,抓好关键部位的安全监管工作。
4.建设单位要做好:按建设程序办事,积极办好开工前的各种手续,严格按规律做事,按时足额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向施工单位提出不合理的工期,不与施工企业签阴阳合同,不在合同外附加有损公平的附加条件诸如垫资等。积极参与到项目的安全管理中去,为参建各方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5.政府主管部门作为工程安全施工管理的宏观控制者和执法者,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及执法力度直接决定了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甚至建设单位对安全文明生产的贯彻执行程度。政府主管部门应强化建设过程的事前准入审批、事中监督管理、事后信用评价体系。在市场准入阶段严格有关单位资质审查、招投标资格审查、项目经理及其它相关资格审核,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及企业非法“挂靠”一律取消其准入资格。在监管过程中加大对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管理查处力度,发现违规违法的,坚决依法进行处罚,确保安全生产管理的良性循环、良性发展。将安全生产费用及环保费用都列入合同,明确规定其作为一种强制性费用,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必须预先支付。对企业的施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不良行为建立公示制度和档案库,并完善相关的专家评价机制,使得违法违规不得人心、成本太高而促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态势根本扭转。
参考文献
【1】刘美芝.完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的设想[J].建筑.2004(9)
【2】丁友勤.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现状和对策[J].江苏建筑.2010增刊
【3】刘玉府.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分析[J].建筑.2010(2)
注:本文系2011年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民生调研专项课题,课题名称:《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现状及完善对策》,课题编号:201101196.课题主持人:刘艳琴,课题组成员:张永杰、刘桂云、董向前、杨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