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补偿待遇论文-杨奕

工伤补偿待遇论文-杨奕

导读:本文包含了工伤补偿待遇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工伤补偿,待遇,退休劳动者

工伤补偿待遇论文文献综述

杨奕[1](2016)在《我国工伤补偿待遇法律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从一个在实践中遇到的具有典型性的工伤纠纷案件入手,时年58岁的农民工刘某在某工地遭受事故发生伤害,此后其基本的工伤补偿待遇迟迟得不到兑现,他经历了两次工伤认定、两次伤残等级鉴定、两次劳动仲裁程序,最后在仲裁委的促成下,与用人单位达成调解协议,但直到协议履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依然未履行协议内容,他继续向人民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作为一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农民工,他既没有享受到养老保险待遇,也没有享受到工伤补偿待遇,其遭遇令人唏嘘,但却引发了更多的思考。工伤补偿待遇追索程序应当如何设计、退休劳动者发生工伤到底应享受何种待遇、工伤补偿待遇计算中的标准如何统一,这些都是工伤职工在工伤补偿待遇追索过程中遇到的实体上和程序上的困境,本文拟从以下叁个方面进行分析。(一)工伤补偿待遇追索程序。工伤补偿待遇追索程序复杂、耗费时间长,给工伤职工追索补偿待遇带来了巨大的障碍,本文拟从加强工伤保险缴费强制性入手,重置叁方关系,提出简化工伤补偿待遇追索程序的相关建议。(二)退休劳动者工伤补偿。达到或者即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遭到事故受到伤害能否被认定为工伤,以及被认定为工伤后享受何种工伤待遇,通过对现行立法中各个省份所出台的规定的分析,提出完善退休劳动者工伤补偿制度的建议。(叁)工伤补偿待遇中的计算问题。工伤补偿待遇计算标准、计算期间与工伤职工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对于他们实际将享受到何种待遇产生重大的影响,通过对劳动者平均工资这一计算标准和停工留薪期、即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待遇计发起点这两个计算期间的现有规定、存在问题进行分析,进而提出统一的计算标准和计算期间。这些问题是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中经常遇到的疑难问题,由于这些问题在我国立法中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所以更进一步加大了案件处理的难度。且由于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和做法,行政解释、地方规定、判例书援引以及一些地方行政机关作出的复函如同“丛林密莽”,由此使得工伤案件在法律实务中出现了诸多争议,案件结果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而更为严重的后果是由于工伤保险在中央、地方、基层不同层级中不断细化,这种细化中产生的差异愈来愈明显,工伤保险地方化和碎片化的程度也愈来愈严重,同案不同判的情况层出不穷。简化工伤补偿待遇追索程序、统一工伤认定尺度和计算标准、规范裁审法律依据是妥善化解工伤争议、保护工伤劳动者、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和提高用人单位安全用工意识的题中之义。本文拟从实践操作的角度出发,深入分析以上问题产生的原因,并结合本案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以期为类似案件提供理论分析和实务操作的视角。(本文来源于《安徽大学》期刊2016-03-01)

余飞跃,吴亚伟[2](2015)在《是否足补与同补:农民工工伤补偿收入替代率及其地区差异研究——以一至四级因工伤残待遇一次性支付标准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按工伤保险两大功能即损失补偿与生活保障为讨论合理待遇的标准,取15岁、35岁、50岁3个伤残年龄点,计算并比较各省份农民工一至四级因工伤残一次性支付水平的劳动力工资损失替代率与生活保障水平替代率,以一级伤残为例,研究发现:16岁伤残年龄点,所有省份一次性支付都不能完全替代劳动力收入损失,63%的省份达不到低保水平;35岁伤残年龄点,所有省份一次性支付都不能完全替代劳动力收入损失,22%的省份达不到低保水平;50岁伤残年龄点,所有省份高于低保水平,仅26%的省份完全替代劳动力收入损失。这充分说明,我国农民工一至四级因工伤残待遇的一次性支付标准太低,难以有效保障工伤农民工的基本权益。(本文来源于《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5年06期)

郭立[3](2008)在《重庆:临时工工伤补偿,享正式工待遇》一文中研究指出新华社重庆7月14日专电 重庆市一工厂“临时工”遭遇工伤后,厂方不同意按照正式职工待遇给予补偿。在当地司法部门的调解下,历时一年的工伤纠纷终于得以解决,这名受了工伤的“临时工”,按照正式职工的待遇享受了各项补偿和补助。  余某系重庆长寿区(本文来源于《新华每日电讯》期刊2008-07-15)

工伤补偿待遇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按工伤保险两大功能即损失补偿与生活保障为讨论合理待遇的标准,取15岁、35岁、50岁3个伤残年龄点,计算并比较各省份农民工一至四级因工伤残一次性支付水平的劳动力工资损失替代率与生活保障水平替代率,以一级伤残为例,研究发现:16岁伤残年龄点,所有省份一次性支付都不能完全替代劳动力收入损失,63%的省份达不到低保水平;35岁伤残年龄点,所有省份一次性支付都不能完全替代劳动力收入损失,22%的省份达不到低保水平;50岁伤残年龄点,所有省份高于低保水平,仅26%的省份完全替代劳动力收入损失。这充分说明,我国农民工一至四级因工伤残待遇的一次性支付标准太低,难以有效保障工伤农民工的基本权益。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工伤补偿待遇论文参考文献

[1].杨奕.我国工伤补偿待遇法律问题研究[D].安徽大学.2016

[2].余飞跃,吴亚伟.是否足补与同补:农民工工伤补偿收入替代率及其地区差异研究——以一至四级因工伤残待遇一次性支付标准为例[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

[3].郭立.重庆:临时工工伤补偿,享正式工待遇[N].新华每日电讯.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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