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负转嫁与归宿研究论文_毛利平

导读:本文包含了税负转嫁与归宿研究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税负,归宿,纳税人,税收,要素,投入产出,税制。

税负转嫁与归宿研究论文文献综述

毛利平[1](2014)在《我国增值税税负转嫁与归宿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增值税是现代商品课税的主要形式,是我国政府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与经济调控工具。增值税作为我国第一大主体税种,其课征形式不限于流通环节,调节面广泛且作用显着,增值税不仅保障了国家的财政收入,还对社会的公平与经济发展有着促进作用。然而,增值税很容易转嫁,政府通过征收增值税对经济进行调节时,会因为税负的转移而削弱税收调节的杠杆作用,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税负公平。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各个行业中的生产者作为理性经济人会尽可能通过各种途径将自身承担的税负转嫁出去,而国家通过税收政策对经济和国民收入再分配进行宏观调控时,会因为税负转嫁的存在而产生偏差。在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税收政策作为调控经济与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主要工具,在实施中不得不考虑税负的转嫁与归宿问题。只有在知道增值税税负的最终归宿后,才能有效发挥税收政策的杠杆作用。目前,我国理论界对各行业增值税税负转嫁与最终归宿的问题缺乏较为具体的分析研究。本文首先对国内外税负转嫁与归宿的经典理论及研究成果做了归纳与总结,在此基础上提出商品供求弹性是税负转嫁的主要影响因素的观点,并对此进行分析研究,根据商品供求弹性推导出了税负转嫁系数;并且得出税负转嫁规律:在税负转嫁的过程中,在需求完全弹性或供给弹性无限大的时候,由需求方承担所有的税负;反之,由供给方承担所有的税负;其他情况下,由供给方和需求方共同承担税负。其次,根据我国的现实情况对六大重要行业的税负转嫁能力逐一作出分析,得出以下结论:农业部门虽然名义税负为零,但其实际承担的税负较重,因为该部门的税负很容易转入但较难转出;食品制造业税负易转出难转入,其实际税负低于名义税负;纺织、缝纫及皮革制造业容易把税负转嫁出去也容易被转入;建筑业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很容易将税负转出,实际税负低于名义税负;电力、热力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和炼焦、燃气及石油加工业税负容易被转入也可以将其转出。再次,通过生产函数、扩展线性支出系统模型(ELES模型)分别构建了测算供给弹性和需求弹性的数理模型,利用投入产出表技术模拟增值税在不同部门的流转情况,采用《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城市(镇)生活与价格年鉴》2001年至2010年的相关数据,对供给弹性与需求弹性进行了测算,实证考察了不同行业增值税在城镇居民及生产者之间的负担情况。研究结果显示:消费者主要承担了采矿业、建筑业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运输仓储邮政、信息传输和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的大部分税负;生产者主要承担了纺织、服装及皮革产品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和炼焦、燃气及石油加工业的大部分税负;其他行业的增值税基本上由消费者和生产者平均负担。然后,在前文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根据消费者的收入情况将其分为7组,测算出每组消费者的税负负担率,并将其与各自的可支配收入占全部可支配收入的比例相比较,证明了增值税具有累退性,不符合税收的公平性目标。最后,将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的结果相结合,归纳了由于税负转嫁存在造成的不利于税负公平和经济发展的弊端,如:削弱税收调控经济的杠杆作用、助推社会收入两级分化以及降低社会平均消费倾向等;同时,针对这些弊端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如降低增值税比例并提高所得税比重、合理设置增值税税率、实行税收优惠或补贴政策以及改变税负转嫁条件等。(本文来源于《浙江财经大学》期刊2014-12-01)

孙玉霞[2](2013)在《个人房产转让所得的纳税人并非负税人——兼论税负转嫁与归宿对房产市场税收调控的影响》一文中研究指出对房产交易所得课税,存在税收法定归宿和经济归宿的不一致性,卖方在出售住房时会因征税而提高销售价格,将税收负担转嫁给买方。税负转嫁幅度主要取决于应税商品所在市场的供求弹性,税负倾向于落在弹性较小的一方。一线城市的二手房市场,市场供给有限而需求相对膨胀,住宅需求缺乏适当的替代品,加上未找到其他合理渠道的投机投资性需求,整个市场需求相对缺乏弹性,买方势必承担大部分或全部税负。而在房产保有环节征税,以税收资本化的后转形式压低房价,能够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为改变市场预期,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须尽快出台房产保有环节的房产税。房价调控须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政策调整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等举措组合出拳才有收效。(本文来源于《现代经济探讨》期刊2013年07期)

白建新[3](2012)在《税负转嫁与归宿对我国产业结构影响的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产业结构是指国民经济内部各部门的构成,其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产业政策是国家引导产业结构优化、促进生产效率提高的手段。而税收政策是其中常用的经济手段,税收手段的运用会对产业结构产生实际影响。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中的理性经济人,会尽可能通过各种途径将自身的税负转移出去,因而国家通过税收政策影响产业结构进而进行宏观经济调控时,会因为税负的转嫁而有所偏差。在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中,必然面临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而税收政策作为调控产业结构的一种经济手段,在实施中就不得不考虑税收负担归宿问题。从理论意义上讲,税负转嫁与归宿问题是深入研究收入再分配的一个重要方面。然而税收政策的实施,不仅表现在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同时也对产业结构产生影响,其作用机制在于最终税负的归宿情况。税负归宿的合理与否是税收有效发挥其对经济调节和收入再分配作用的前提条件。因而,只有在分析清楚相关税种的最终归宿之后,才能有效发挥税收杠杆作用。目前就我国来说,对税收政策与产业结构的相互关系缺乏较为细致的分析研究。本文首先对税负转嫁和归宿理论进行了总结,用局部均衡分析法分析并推导了税负转嫁生产者和消费者承担税负比例公式。然后通过相关数据,分析了我国当前宏观名义税负以及叁大产业税负归宿情况,通过运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研究我国叁次产业税收的基本情况、变化特征和宏观税负情况,最后从需求价格弹性方面研究分析了叁次产业税负转嫁能力强弱,探讨了我国叁次产业税收的基本状况并研究叁次产业税收的变动特征,得出第一、叁产业税负转嫁能力较弱,不论是名义税负方面还是实际税负方面,都有较重税负负担。反之第二产业虽然名义税负较重,然而由于有较强的转嫁能力,因而实际税负并不像名义税负那么重。由于企业的逐利性,这样的结果会导致生产要素逐渐从第一叁产业流向第二产业,影响产业结构的合理化。最后在总结我国宏观税负对产业结构的不利影响的基础上,从税制改革和税制设计上提出了一些可供参考的改善途径和解决办法。(本文来源于《辽宁大学》期刊2012-05-01)

李燕[4](2007)在《税负转嫁与归宿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一、税负转嫁概述(一)税负转嫁的概念界定所谓税负转嫁,是指纳税人不实际负担国家课征于他们的税收,而是通过购入或卖出商品价格的变动,将全部或部分税收转移给他人负担的过程。税负转嫁的结果最终总有人承担,最终承担税负的人称为负税人,税负最终落到负税人身上的过程(本文来源于《金融经济》期刊2007年02期)

陈虹洁[5](2006)在《我国资源税调整后的税负转嫁与归宿问题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由于长期沿用以追求增长速度、大量消耗资源为特征的粗放型发展模式,在由贫穷落后逐渐走向繁荣富强的同时,自然资源的消耗也在大幅度上升,致使非再生资源呈绝对减少趋势,可再生资源也显出明显的衰弱态势。廉价的资源除了导致滥挖严重、开采使用浪费、破坏环境等恶果,还直接导致了国家利益受损。面对环境恶劣、支撑经济增长的能源和矿产资源都严重缺失的状况,从2004年起,国家税务总局就会同有关部门,从调整税额和拓展征税品目入手,开始启动一系列资源税的改革调整。国家调整资源税的意图,是希望资源开采型企业提高资源的开采效率,资源产品的下游企业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那么,资源税的调整能否达到目的,实现这样的良好意图呢?我的论文就以目前资源税调整为切点,站在税负归宿研究的理论基础上,将理论与实证相结合,从税收转嫁与归宿的角度来分析调整后的资源税所带来的税收负担主要究竟由谁承担,是否能达成国家进行资源税调整的最初意图。向高收入者多征税,向低收入者少征税或不征税,从而有效地实施收入再分配,以缩小日趋严重的收入差距的,改善社会公平状况,这无疑是政府良好的愿望。然而,税收究竟是从哪些人的口袋里取得的?这一问题的答案并不一定与税收政策制定者的设想一致。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无论是在现实经济社会的税收分配过程中还是在财税理论研究中,都面临着一个难以回避的重要问题—税收负担的归宿,这正是我这一研究课题的对象。本研究课题正是从调整后的资源税对资源产品的最终消费者——老百姓所产生影响的角度出发的,希冀对目前呼声越来越高的资源税改革提供有益的参考。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我们生活在政策和决策的环境中,为了更好地理解政策,判断和预测政策可能导致的结果,更是为了更好地决策,这也是本研究课题的现实意义和目的所在。 本论文所要讨论的资源税的调整所带来的税负归宿问题,选择的是纯理论的局部均衡的比较静态分析方法,主要分析其转嫁方向、转嫁程度,至于转嫁的具体数量则不做模型测定。 本文基本研究框架主要由理论部分与实证部分两个方面展开。在第一部分对本文的研究背景、意义加以说明,并在对税负理论进行概述的同时,就国内外相关文献做出评价。第二部分着重分析了影响税负归宿研究的几个重要方法论问题,指出局部均衡分析与一般均衡分析、比较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理论演绎与经验实证分析各自所存在的优缺点及适用条件,从而为本文研究切点与方法的选择提供了基础。第叁部分从税负归宿的局部均衡建立较为充分的归纳阐述。第四部分(本文来源于《江西财经大学》期刊2006-10-01)

张阳,胡怡建[6](2006)在《中国企业所得税税负转嫁与归宿的动态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经济生活中存在这样一种现象,即纳税义务人并不是税收承担者,纳税人可以通过种种方式来转移税收负担。所谓税收转嫁就是纳税人不实际负担政府课于他们的税收,而通过购入或卖出产品价格的变动,将全部或部分税收转移给他人承担的过程。税负归宿是税收转嫁过程的终点,是指税收负担者无法将其负担再转嫁到其他人身上,而最后由自己来负担的状况。税(本文来源于《财政研究》期刊2006年02期)

[7](2005)在《税负转嫁与税收归宿》一文中研究指出我们常常听到这样的说法:吸烟和喝酒的人对国家贡献大,因为烟、酒税高利大,吸烟喝酒等于向国家纳税。这种说法实际上就是在说明税负转嫁问题。烟酒税是对生产者和销售者课征的,但生产者和销售者通过一定的方式可将他们负担的税收转移给消费者,即吸烟和喝酒的人,这就是税负转嫁现象。概括地说:税负转嫁是指商品交换过程中,纳税人通过提高销售价格或压低购进价格的方法将税负转移给购买者或供应者的一种经济现象。税收转嫁的基本方式有两种,即前转和(本文来源于《地方财政研究》期刊2005年08期)

薛凤阁[8](2002)在《税负转嫁与税负归宿刍论》一文中研究指出经济改革推动着理论研究的创新和深入 ,随着现代税收理论研究重心从片面强调筹集财政收入功能方面转向税收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税收负担对社会经济生活和国民经济运行的影响力就充分显露出来了。税负转嫁问题是经济学中的一个最棘手的问题 ,但又是理论研究和政策制定中无法回避的问题。判断税负转嫁的标准只能是国家征税后纳税人提供的商品的价格是否变动及变动的幅度 ,而影响税负归宿的决定因素则是纳税人所提供的商品和劳务的价值实现程度。(本文来源于《经济经纬》期刊2002年02期)

万慧勇[9](2001)在《税负转嫁与归宿问题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税负转嫁与归宿问题一直是从事经济理论研究的学者和治国安邦的政治家所关心的问题。经济学家们希望通过研究该问题搞清楚征税对收入分配、资源配置、经济增长,乃至社会福利变动的影响。而作为征税者的政府,也希望借此研究明确税收政策的社会、经济效应,从而能够提高政策的制定和运行效率。此乃本论文择题之初衷。 需要提到的是,对税负转嫁与归宿问题的研究从十七世纪开始至今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要想对税负转嫁与归宿问题做一些新的探讨工作,就不得不先对原有的研究成果进行介绍和分析。同时,指出原有研究中的缺陷和不足似乎更能够有利于本论文提出观点,进行论证。所以,笔者将文章分为四章。 第一章对传统的税负转嫁与归宿研究的历史和现状进行简要评述,在评述中把传统研究的成果梳理、归类,总结出传统研究中的四个优点:1、注重市场供求关系和商品弹性分析。2、注重不同市场形态的税负转嫁与归宿分析。3、多方位地考察税负转嫁与归宿。4、以数量分析为主要分析工具;叁个缺陷:1、不能解释税负的真正归宿。2、只能分析税负增量的转嫁与归宿,不能分析税负的全量或已征收量的转嫁与归宿。3、过度依赖模型分析造成结论和实际脱节。从而,这也为下文论点的提出打好铺垫。 第二章正是针对传统研究所不能解决的几个问题,主张应用剩余产品价值学说从一个新的角度研究税负转嫁与归宿问题。该章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论述。首先,通过批评我国一些学者主张的税负转嫁绝对论和相对论,提出了应用剩余产品价值学说研究税负转嫁与归宿问题的一些基本观点:1、税负转嫁问题和阶级关系、所有制性质没有必然关系。2、税收一般来说由商品价值中的M部分负担;其次,在重新界定税负范畴、划分转嫁周期、重视交易数量几个观点的支持下,对原有商品税税负转嫁测量的数量模型进行修改, 税负转嫁与归宿问题探析建立了不但考察税前、税后目标企业利润水平,而且考察市场税前、税后利润水平的税负转嫁测量模型。从而弥补了传统研究在测量税负转嫁数量问题上只纵向考察目标企业的利润水平,而不重视研究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横向税负联系的缺陷;再者,提出重新界定税负归宿口径大小的看法,认为税负归宿既要包含税款征收对市场福利状况的影响,也要涉及到税款支出带来的收入再分配效应。并且根据此观点,主张把税负归宿划分为大、中、小叁个口径,以便区别研究;最后,分析了个人所得税和商品税税负归宿的价值源泉,弥补了传统研究忽视税负归宿价值源泉的缺陷。 第叁章应用剩余产品价值学说对我国市场经济下主要税种的税负转嫁与归宿问题进行了具体分析。在增值税转嫁与归宿问题上,笔者驳斥了增值税由消费者全部承担的观点,认为由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制度不影响税负转嫁、商品供需弹性决定税负转嫁程度这两点原因的存在,使得消费者、生产者、工人共同承担了增值税税负;在个人所得税转嫁与归宿问题上,笔者设计了一个类似拉弗曲线的图表,并得出结论认为只有税负伤及最低生存收入时,个人所得税才有可能部分被转嫁出去:而在公司所得税转嫁与归宿问题上,笔者提出了转嫁的叁种方式,不同方式下有着不同的税负承担者。 文章的第四章是一个简短的总结,主要总结了笔者在文中得出的一些论点,并指出了本文研究中需要深入研究和继续完善的地方。(本文来源于《厦门大学》期刊2001-04-01)

仇建鸣,胡湘桂[10](1998)在《税负转嫁与归宿分期理论的假说及其测量》一文中研究指出一、现有税负转嫁与归宿理论及其缺陷(一)税负转嫁与归宿理论中的基本概念和理论。(1)几个重要的基本概念。它们是纳税人、负税人、税负转嫁和税负归宿。纳税人(TaxPager)是指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负税人(TaxBearer)是指...(本文来源于《当代经济科学》期刊1998年05期)

税负转嫁与归宿研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对房产交易所得课税,存在税收法定归宿和经济归宿的不一致性,卖方在出售住房时会因征税而提高销售价格,将税收负担转嫁给买方。税负转嫁幅度主要取决于应税商品所在市场的供求弹性,税负倾向于落在弹性较小的一方。一线城市的二手房市场,市场供给有限而需求相对膨胀,住宅需求缺乏适当的替代品,加上未找到其他合理渠道的投机投资性需求,整个市场需求相对缺乏弹性,买方势必承担大部分或全部税负。而在房产保有环节征税,以税收资本化的后转形式压低房价,能够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为改变市场预期,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须尽快出台房产保有环节的房产税。房价调控须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政策调整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等举措组合出拳才有收效。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税负转嫁与归宿研究论文参考文献

[1].毛利平.我国增值税税负转嫁与归宿研究[D].浙江财经大学.2014

[2].孙玉霞.个人房产转让所得的纳税人并非负税人——兼论税负转嫁与归宿对房产市场税收调控的影响[J].现代经济探讨.2013

[3].白建新.税负转嫁与归宿对我国产业结构影响的问题研究[D].辽宁大学.2012

[4].李燕.税负转嫁与归宿分析[J].金融经济.2007

[5].陈虹洁.我国资源税调整后的税负转嫁与归宿问题探析[D].江西财经大学.2006

[6].张阳,胡怡建.中国企业所得税税负转嫁与归宿的动态分析[J].财政研究.2006

[7]..税负转嫁与税收归宿[J].地方财政研究.2005

[8].薛凤阁.税负转嫁与税负归宿刍论[J].经济经纬.2002

[9].万慧勇.税负转嫁与归宿问题探析[D].厦门大学.2001

[10].仇建鸣,胡湘桂.税负转嫁与归宿分期理论的假说及其测量[J].当代经济科学.1998

论文知识图

一1本文的研究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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