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出口信用保险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信用,伯尔尼,对外贸易,投保人,保险人,企业,出口贸易。
出口信用保险制度论文文献综述
孙宏涛,申鸣阳[1](2019)在《海外出口信用保险制度启示与借鉴》一文中研究指出“一带一路”作为巨大的经济引擎推动着中国及沿线国家快速发展。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我国与沿线各国的务实合作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从无到有、由点及面,进度和成果都超出预期。“一带一路”对中国企业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存在(本文来源于《中国保险报》期刊2019-08-23)
闫应许[2](2016)在《出口信用保险法律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经济全球化的大环境之下,对外出口对于国家经济总量提升、扩大就业、改善国际之间的收支地位等许多方面都有十分关键的作用。中国作为贸易大国,国际进出口贸易十分频繁,采用出口信用保险的方式进行交易已成为诸多进出口商的选择。但是,当前中国并未制定专门的法律制度对出口信用保险进行规制,出口信保法律制度层面的建设依旧处于落后地位。这一制度的缺失使得信用保险在出口贸易中的促进作用难以得到充分的发挥,对相关的贸易活动也产生巨大的阻碍。因此,研究出口信用保险法律制度有着较大的理论以及现实意义。本文主要从四个部分对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法律制度进行探析,并通过对比发达国家的制度以及实践经验,希望能够对于构建以及完善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法律制度有所帮助。第一部分主要是案例分析。主要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对于“西王集团”遭遇的海外开证行无理拒付案的理赔以及中国出口信用保公司对在利比亚政治动荡当中遭遇的政治风险所造成损失的客户积极进行资金的赔付。通过理赔服务使得中国信保公司为我们国家的企业在海外进行对外贸易提供了很好的保障。第二部分主要是出口信用保险法律制度的国外规定。主要探讨了国际上典型国家出口信用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首先介绍了英国、日本、法国等国的立法中对出口信用保险的规定,其次,主要对各国具体规定中关于出口信用保险机构的经营模式以及业务范围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在运行模式的选择上,英国采用了由政府直接办理的运行模式;法国选择了民营与政府合资,但由政府控股的经营模式;瑞士采用了政府与公司双轨经营的特殊模式,而我国香港地区则选择了由政府成立全资子公司进行间接办理的运行模式。同时,基于所选择的运行模式的不同,各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所从事的业务范围也各不相同。本部分最后对国际出口信用保险的最新发展情况做了分析和探讨。第叁部分是对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制度的探讨。主要是从出口信用保险制度产生的背景以及目前的现状入手,分析了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产生和发展的整个历程,继而对实践当中出口信用保险的运行程序进行剖析,目的在于对出口信用保险法律制度在我国的运行有全面的把握。第四部分首先剖析目前我国出口信用保险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其次研究完善出口信用保险法律制度的原因以及对其进行完善的必要性,最后提出了完善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制度的法律建议。(本文来源于《郑州大学》期刊2016-05-01)
李青武,于海纯[3](2014)在《《伯尔尼联盟总协定》制度框架下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规范国际出口信用保险人的《伯尔尼联盟总协定》,是发达国家协商的结果。该《协定》总结了出口信用保险的国际先进性经验,虽属于软法,但是其强制性规定仍具有约束力。中国出口信用保险有限公司属于政策性保险公司,其官办、垄断与立法空白的现状,导致中国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监管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这既不利于实现中国出口与海外投资的政策目标,也不利于防范国有资产流失。文章阐述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制度存在公司治理结构违法、国家指令性承保任务背离了保险的基本原理、承保信息不透明、保单条款存在诸多霸王条款等问题,并结合《伯尔尼联盟总协定》的制度框架与发达国家经验,提出了完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法律制度的对策。(本文来源于《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4年05期)
马晓铭[4](2014)在《我国农产品出口信用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农产品出口信用保险是一项由国家财政负担保险风险基金的带有政策性特征的保险业务,其旨在推动各国本国的农产品出口贸易,保障农产品出口企业的收汇安全,其在鼓励出口贸易、防范贸易风险,减少与防止国内出口企业损失方面起到的作用得到了世界各国政府的普遍认可。目前世界各农产品出口大国如美国、法国等,均利用出口信用保险作为保障农产品出口的有效手段。不仅建立了单独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更出台了专门的出口信用保险的法律规制出口信用保险的组织运行,更有的国家针对农产品出口信用保险的法律对农产品出口信保做出了单独的规定。而反观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发展二十多年来仍没有对其进行规制的法律法规出台,更不要说农产品出口信用保险了。在专门规范国际贸易的《对外贸易法》和专门规范保险活动的《保险法》中,都没有关于出口信用保险的专门规定,对农产品出口信用保险,也仅在一些农业“一号文件”或有关部门的“通知”中出现过。通过借鉴国际上发达国家们的做法,结合我国的具体现状,论文以农产品出口信用保险为切入点,提出了构建我国农产品出口信用保险法律制度的具体设想,以期对完善我国农产品出口信用保险法律起到一定作用,以促进我国农产品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增长,从而推动我国出口贸易的快速发展。(本文来源于《中国海洋大学》期刊2014-05-28)
廖婧琳[5](2014)在《完善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制度对策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出口信用保险是国家发展对外贸易的安全网和助燃剂,然而一些制约其发展的因素亦客观存在,因此我国应尽快健全出口信用保险的法律法规。对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发展现状进行阐述,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和分析,最后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本文来源于《科技创业月刊》期刊2014年02期)
韩强[6](2012)在《出口信用保险法律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出口贸易有助于促进国家经济总量增长,在扩大就业机会,改善国际收支地位等诸多方面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我国加入WTO和在国际贸易中的参与度日益加深,我国出口企业面临的外部竞争和贸易风险随之加剧。出口信用保险作为国际通行的政策性工具,是各国政府支持出口,防范收汇风险的重要手段,也是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所允许的贸易促进手段。中国作为贸易大国,出口信用保险对于一般贸易的渗透率已经升至全球第一的位置,而在出口信用保险法律制度建设方面却相对滞后。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不论是从组织机构,还是从业务性质上看,都缺乏法律保障。目前,中国尚未制定专门的出口信用保险法律法规,在专门规范国际贸易的《对外贸易法》和专门规范保险的《保险法》等相关法律中都没有关于出口信用保险的专门的明确规定。尽管的相关规定仍能参照适用,但是出口信用保险是以国际贸易为背景的政策性保险,具有自身的特殊原则和规则。出口信用保险法律制度的的缺失极大的制约了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发展,限制了其对出口贸易应有的促进和保障作用的。对出口信用法律制度的系统和深入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紧迫性。随着我国蓬勃发展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实践,相关学术研究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对于出口信用保险法律制度的研究还缺乏系统性和理论深度。在此背景下,本文在对出口信用保险基础理论和法律关系分析的基础上,开展对出口信用保险的法律价值分析,并通过国际出口信用保险制度的比较和借鉴,从理论和实践方面深入分析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制度的现状,在系统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法律制度的路径设计和具体安排,以期能对构建我国出口信用保险法律制度有所裨益。在内容结构上,本文主要分五章进行论述。第一章是“出口信用保险本体论”。本章首先对信用、信用风险和信用保险等基础概念进行了概要的介绍,在此基础上对出口信用保险的进行了定义并通过对出口信用保险的种类划分和特征分析,阐述了其在经济学上的的性质和与一般商业保险不同的政策属性;其次,文章从法律角度对出口信用保险关系进行了分析,明确了其本质上是一种合同关系,并对法律关系中的静态要素:主体、客体及内容中权利、义务的部分进行了论述;最后,从历史的角度对出口信用保险制度的沿革加以介绍,着重探究了出口信用保险的产生、发展阶段和国际协调机制。第二章是“出口信用保险制度价值论”。首先在理论梳理和历史沿革的基础上对出口信用保险制度的功能和作用进行了分析,其具有的风险保障、出口促进和政策导向功能,具体表现在对外贸易和投资方面,产生了防范和控制国际贸易风险、减少企业出口贸易中的直接损失、获得更多的贸易机会、提高企业的资金效益和竞争力以及政府出口产业政策的有效实施的巨大作用。其次从经济学和社会学的角度分析了出口信用保险制度建立的理论基础,着重论述了市场失灵、政策工具和出口补贴合理化叁种理论。最后从法学角度对出口信用保险制度的价值进行了阐述,安全价值和效率价值作为出口信用保险制度的核心价值在促进一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国际竞争力的提升方面具有重大意义。第叁章是“出口信用保险运行论”。通过前文对出口信用保险法律关系性质的分析,从合同法律关系角度对制度的动态运行程序加以论述。首先对指导出口信用保险法律关系运行的原则加以研究,明确了出口信用保险除受财产保险运行的基本原则(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利益原则、损失补偿原则、近因原则)的指导,还因其自身的特殊性拥有其特有之指导原则(风险共担原则、保险费变动原则、买方信用限额申请原则、统保原则、赔款等待期原则和债权不放弃原则)。其次从合同的成立、生效、变更、履行和终止的动态过程论述了出口信用保险法律制度的运行程序和特殊规则。第四章是“出口信用保险制度比较论”。本章首先从经营宗旨、监管的法律关、系资金来源和费用补贴、业务范围和财务制度等方面对国际上出口信用保险的主要经营模式(政府直接办理模式、政府设立专门机构经营模式、受国家委托的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模式、商业性保险公司经营模式、其他金融机构兼营模式)进行了介绍和比较。其次归纳了出口信用保险经营模式的共性特征,并对制度最新的发展趋势进行了分析。最后,通过比较和归纳,总结了主要国家在出口信用保险制度方面的经验以及对我国制度建设的启示。第五章是“出口信用保险法律制度建构论”。本章首先分析了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制度的现状,介绍了二十多年来我国业务开展和制度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和不足。出口信用保险已成为我国促进对外贸易的重要政策工具,业务开展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但与此同时制约其进一步发展的不足也逐渐显现,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相关法律制度的缺失。最后,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建构我国出口信用保险法律制度的路径设计和具体建议。从立法模式、立法宗旨、制度主体、客体、资金来源及运用、信息披露、监管机构、原则、行为、风险控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制度设计和立法建议,对我国出口信用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进行了体系化的思考。(本文来源于《吉林大学》期刊2012-12-01)
李本[7](2012)在《出口信用保险制度的财政风险与监管设计》一文中研究指出出口信用保险是各国政府以国家财政为后盾,为企业在出口贸易、对外投资和对外工程承包等经济活动中提供风险保障的一项特殊的政策性支持。中国此前在利比亚投资的失利充分暴露了中国对企业"走出去"战略之整体设计的不协调和配套制度的阙如。因此,出口信用保险立法既要谋求对中国巨大海外投资特别是国企海外投资财政风险的归口管理设计,还要保证基于信保公司自身的国有性质,应对自己的财政风险进行管控从而得以长效运营。借鉴各国相关立法关于信保公司的组织架构,比较合适的归口部门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同时建议设立"海外投资监管局"对海外投资及相关机构进行综合监管。(本文来源于《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2年06期)
李凤妍[8](2012)在《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法律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自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提高,对外贸易规模不断扩大。2001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更是为我国外贸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和契机,但挑战与机遇并存。面临各种机遇和挑战,如何不断调整我国的贸易、外交等相关政策以及积极完善相关方面的立法就成了摆在我们面前急需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为了不断扩大本国对外出口贸易的规模,推动本国经济的发展,各国都相继推出了各种鼓励和扶持本国出口企业的政策措施,其中出口信用保险就是其中最为显着和卓有成效的措施之一。我国虽然也已经开办了该项业务,但却没有相关的专门立法,导致出口信用保险业发展水平低、规范程度弱,迫切需要出台一部法律来指导和规范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发展。本文就是对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构建提出自己的一些建议。由于我国对于出口信用保险法律制度方面的研究比较欠缺,所以本文首先对出口信用保险的理论基础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我们看到由于WTO规则对传统出口贸易政策的限制性和禁止性的规定以及我国宏观经济政策的目标,我国构建完善出口信用保险法律制度是十分必要的。构建一部适合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法律,首先应该看到这部法律需要解决的问题。结合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分别从保险人、投保人等各个角度提出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主要有出口信用保险中的保险人规模小、服务水平低,投保人的资格界定比较模糊、风险防范意识弱,保险人与投保人的权利义务界定过于宽泛,经营和监督管理体制不健全以及缺少专门立法等原因。对于出口信用保险的发展经营,世界上已有许多国家取得了成功,所以我们构建这部法律完全可以向这些国家进行借鉴学习。通过介绍日本、德国的出口信用保险,并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对二者进行分析,对我国出口信用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提出建议,如对投保人的资格做出明确的界定、对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的承包范围予以明确的规定、加强对出口信用保险的监督管理等等。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通过对日本、德国出口信用保险运作模式的比较分析,结合我国国情提出向德国学习,构建政策性与商业性能够协调运作的出口信用保险法律体系。(本文来源于《山东大学》期刊2012-05-24)
任东方[9](2012)在《我国对外贸易中出口信用保险法律制度的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伴随着我国出口贸易的广泛开展,相关的贸易体制得到不断发展,但仍存在信用保险制度不完善等诸多问题,业务发展的速度和规模远不能达到我国在国际贸易发展方面的要求,相关法律制度仍需进一步加强。本文通过对现阶段我国出口信用保险所存在的相关法律制度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加强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制度的几点建议,以促进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更好地为我国出口贸易服务。(本文来源于《中国商贸》期刊2012年14期)
王佳[10](2011)在《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制度对外贸发展的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指引下,我国外贸将在质量、结构、技术、标准上加速转型,当前中国外贸企业在"走出去"战略过程中,普遍受到企业经营资金不足、国际市场需求严重不足、汇率大幅(本文来源于《对外经贸实务》期刊2011年06期)
出口信用保险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环境之下,对外出口对于国家经济总量提升、扩大就业、改善国际之间的收支地位等许多方面都有十分关键的作用。中国作为贸易大国,国际进出口贸易十分频繁,采用出口信用保险的方式进行交易已成为诸多进出口商的选择。但是,当前中国并未制定专门的法律制度对出口信用保险进行规制,出口信保法律制度层面的建设依旧处于落后地位。这一制度的缺失使得信用保险在出口贸易中的促进作用难以得到充分的发挥,对相关的贸易活动也产生巨大的阻碍。因此,研究出口信用保险法律制度有着较大的理论以及现实意义。本文主要从四个部分对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法律制度进行探析,并通过对比发达国家的制度以及实践经验,希望能够对于构建以及完善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法律制度有所帮助。第一部分主要是案例分析。主要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对于“西王集团”遭遇的海外开证行无理拒付案的理赔以及中国出口信用保公司对在利比亚政治动荡当中遭遇的政治风险所造成损失的客户积极进行资金的赔付。通过理赔服务使得中国信保公司为我们国家的企业在海外进行对外贸易提供了很好的保障。第二部分主要是出口信用保险法律制度的国外规定。主要探讨了国际上典型国家出口信用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首先介绍了英国、日本、法国等国的立法中对出口信用保险的规定,其次,主要对各国具体规定中关于出口信用保险机构的经营模式以及业务范围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在运行模式的选择上,英国采用了由政府直接办理的运行模式;法国选择了民营与政府合资,但由政府控股的经营模式;瑞士采用了政府与公司双轨经营的特殊模式,而我国香港地区则选择了由政府成立全资子公司进行间接办理的运行模式。同时,基于所选择的运行模式的不同,各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所从事的业务范围也各不相同。本部分最后对国际出口信用保险的最新发展情况做了分析和探讨。第叁部分是对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制度的探讨。主要是从出口信用保险制度产生的背景以及目前的现状入手,分析了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产生和发展的整个历程,继而对实践当中出口信用保险的运行程序进行剖析,目的在于对出口信用保险法律制度在我国的运行有全面的把握。第四部分首先剖析目前我国出口信用保险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其次研究完善出口信用保险法律制度的原因以及对其进行完善的必要性,最后提出了完善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制度的法律建议。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出口信用保险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孙宏涛,申鸣阳.海外出口信用保险制度启示与借鉴[N].中国保险报.2019
[2].闫应许.出口信用保险法律制度研究[D].郑州大学.2016
[3].李青武,于海纯.《伯尔尼联盟总协定》制度框架下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制度[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
[4].马晓铭.我国农产品出口信用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D].中国海洋大学.2014
[5].廖婧琳.完善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制度对策探析[J].科技创业月刊.2014
[6].韩强.出口信用保险法律制度研究[D].吉林大学.2012
[7].李本.出口信用保险制度的财政风险与监管设计[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
[8].李凤妍.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法律制度研究[D].山东大学.2012
[9].任东方.我国对外贸易中出口信用保险法律制度的研究[J].中国商贸.2012
[10].王佳.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制度对外贸发展的思考[J].对外经贸实务.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