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价格承诺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价格,巴基斯坦,瓷砖,光伏,原产地,企业,证书。
价格承诺论文文献综述
季芳[1](2019)在《30余家零售企业签署价格承诺书》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季芳)11月9日,市市场监管局“阳光价费你我同行”进商超暨“双十一”价格政策提醒会举行。我市30多家商超负责人签约承诺不搞虚构原价、虚构降价、虚假折价等价格欺诈行为,为消费者提供诚信透明的消费市场。据悉,全市“阳光价费你我同行(本文来源于《徐州日报》期刊2019-11-10)
杨瑞星[2](2019)在《考虑企业社会责任的供应链价格承诺契约协调机制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全球经济逐渐一体化,市场的竞争环境也越来越动态多变,企业要想发展就必须明确市场的生存法则,而供应链管理已成为市场认可的企业竞争的重要手段。供应链上的各个节点企业要想提升供应链的竞争力,就必须把供应链整体利益最优作为统一的战略目标进行决策。但又因为每个节点企业的个体最优决策与供应链的整体最优决策往往会有所冲突,所以就需要构建合适的契约机制来协调供应链的决策,实现供应链的整体最优状态,进而提升供应链的整体竞争力。由于工业技术的发展,公司以最快速度获取更高的权力和利润为目标,“暴利”驱使下的资源被浪费、环境被污染、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受到严重影响。由于企业是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的主体,所以国际社会、政府和环保组织通过各种方式向企业施压,要求企业重视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消费者和利益相关者也期望在企业的业务运营中更加注重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由于考虑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利于节约资源、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提高竞争力、降低企业经营风险,以及消费者对履行社会责任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偏好,企业社会责任(CSR)已得到许多公司的高度重视,很多企业也在主动提高自身的社会责任感。因此,与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的供应链管理问题已经成为众多学者关注的焦点,构建切实可行的契约机制使供应链实现协调也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基于以上现实背景,本文考虑由一个供应商和一个制造商构成的两级供应链,在全面梳理了当前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在不同的供应链权力结构类型下,通过新的契约机制实现供应链协调的问题。首先是在制造商主导下的供应链价格承诺模型,在销售季节,供应链提供单一类型的产品来满足不确定的市场需求,供应商是生产型企业,由它制造生产产品,制造商从供应商这里收购该产品并进行深加工后销售到市场。制造商作为领导者,决定产品的批发价格,供应商作为追随者,决定CSR的努力程度。供应商CSR努力程度的提高会给整条供应链上的成员带来更高的企业声誉和产品利润,为尽可能提高供应商的CSR努力程度,制造商通过和供应商签订批发价格承诺契约来激励供应商提高CSR努力程度。在单一的价格承诺无法实现供应链协调后,本文在价格承诺的基础上引入成本分担契约,采用组合契约的方式对供应链进行协调。研究表明,价格承诺和成本分担契约能在一定条件下实现供应链的帕累托改进,但是这种契约会对产品的批发价格有一定的要求限制。然后,我们引入了二部付费契约,该契约机制的优点在于不受批发价格的限制,适用于一般性的供应商和制造商都有一定主导权的供应链环境,具有普遍适用性。该契约有效地改进供应链成员的决策和收益水平,实现供应链的协调,在平衡供应链节点企业的利润分配、提高供应链整体运作效率和市场竞争能力等方面都具有很好的效果。最后通过算例验证了契约的可行性和有效性。由于市场竞争关系的变化,供应链成员的权力结构也会随之改变,接下来本文研究了在供应商主导下的供应链价格承诺模型。这部分假设供应商是领导者,决定产品的批发价格和CSR努力程度,制造商是追随者,决定产品的订购量。供应商作为CSR主体,想把更多的成本转嫁给制造商承担,为了刺激消费需求,制造商承担付出开拓市场努力产生的成本。当市场价格对CSR努力程度和开拓市场努力敏感系数都较高时,价格承诺契约可以很好的协调供应链。本文的创新之处就在于在考虑了企业提高社会责任努力程度对市场需求的影响下,同时结合不同权力结构的供应链类型,探讨单一的价格承诺和组合契约对供应链协调效果的影响和区别,通过构建价格承诺和成本分担的组合契约来实现供应链的协调,希望研究的内容和结论可为供应链企业提供理论指导和方法借鉴。(本文来源于《浙江工商大学》期刊2019-01-01)
万丽[3](2018)在《从巴基斯坦对华瓷砖反倾销案看价格承诺的运用》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国际进出口反倾销实践中,由于价格承诺作为应对反倾销的一种变通做法,有利于进出口双方减少损失,因而在一定条件下被进出口双方所接受。本文以我国瓷砖出口巴基斯坦遭遇反倾销为例,分析价格承诺在巴基斯坦对华瓷砖反倾销案中的运用,并为我国相关出口企业应对反倾销提供一些建议。(本文来源于《对外经贸实务》期刊2018年04期)
杜丽[4](2018)在《价格承诺原产地证 有效应对反倾销》一文中研究指出2017年10月,质检总局发布关于出口巴基斯坦瓷砖原产地证书签发工作的公告,已参与价格承诺清单的企业,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价格承诺原产地证书,出口巴基斯坦瓷砖将不被征收高额反倾销税。截至目前,广东佛山检验检疫局共签发输巴基斯坦价格承诺原产地证书86份,占全(本文来源于《中国国门时报》期刊2018-03-20)
李国刚[5](2018)在《运用价格承诺机制解决贸易摩擦》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从WTO反倾销规则下价格承诺的定义、应用出发,介绍了美欧等国家价格承诺的法律和实践,以及我国价格承诺的法律规定等,着重分析了价格承诺的核心要件:协议价格及调整机制,建议将价格承诺作为解决反倾销和反补贴贸易纠纷、管控贸易摩擦风险的手段和有效工具。(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8年05期)
宋清,付拥民[6](2018)在《以打促和 志在必得 欧盟光伏双反案价格承诺谈判中中国律师的作用》一文中研究指出绿色能源产业近年来既是各国大力推广的领域,也是保护本国产业的重点。欧盟、美国、印度、澳大利亚相继发起针对中国产品的贸易救济调查,一时间狼烟四起。中国主要从事双反的律师事务所均有参与,期间有赢有输。针对欧盟对华的光伏案件,通过中外律师的工作,不仅双方罕见地达成了价格承诺,而且100余家中国企业在商会的组织监管下圆满执行了两年,创造了历史奇迹。在此,我们特意在价格承诺执行届满时发表此文,以揭秘代理律师在价格承诺谈判中的工作历程。(本文来源于《中国律师》期刊2018年01期)
曾杰[7](2017)在《价格承诺原产地证书在输墨瓷砖反倾销案中的成功运用解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价格承诺指在进口国作出初步裁决存在倾销、工业损害及其因果关系后,如果出口商主动承诺提高出口商品的价格,并且得到进口国的同意,那么反倾销调查程序可以暂时终止,而不采取临时措施或征收反倾销税。价格承诺是一种建设性的贸易救济措施,降低了出口商的损失,减少了反倾销对正常贸易的阻碍。佛山是中国最大的陶瓷生产基地,产品畅销世界各地。南美洲是佛山瓷砖出口的主要市场,但近年来却频繁遭到拉美国家的反倾销调查。本文以佛山瓷砖出口墨西哥遭遇反倾销为例,介绍了案例的过程,分析了价格承诺原产地证书在输墨瓷砖反倾销案中的益处,并且为其它企业应对反倾销提出了几点启示。(本文来源于《对外经贸实务》期刊2017年11期)
[8](2017)在《巴基斯坦对华瓷砖反倾销案达成价格承诺》一文中研究指出2017年10月11日,巴基斯坦调查机关(以下简称"调查机关")就对华瓷砖反倾销调查一案发布终裁裁决。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代表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以下简称"五矿商会"),协助中国257家瓷砖生产和出口企业,与调查机关达成价格承诺。2016年2月19日,调查机关决定对自中国进口的瓷砖产品(无论上釉或非上釉、抛光或非抛光;主要用作墙砖和地砖,涉及的海关编码包括69071000、69079000、69081000和69089010和69089090)进行反倾销调查。调(本文来源于《佛山陶瓷》期刊2017年10期)
张小玲,黄明涛[9](2017)在《欧盟对华光伏“双反”措施转向与我国企业应对策略研究——从价格承诺到最低限价(2012-2017)》一文中研究指出从2013年欧盟对华光伏"双反"的价格限制到2017年的最低限价,我国采取了多手应对策略。首先,我国政府与欧盟多次沟通和协商,寻求政治和外交的解决途径;其次,光伏企业和行业协会积极应对;最后,采取反倾销的反制措施。但我方在应对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部分企业违背承诺,诚信不足;反倾销反制措施效果有限以及政府对光伏产业引导和服务工作还不到位。面对国外"双反",政府、企业和行业应当积极应对,政府要做好引导工作,企业要注意分散风险,行业协会要积极协调,还要善于通过政治、外交和法律等多种手段进行对话、沟通和协商,尽最大努力维护自身权益。(本文来源于《价格理论与实践》期刊2017年09期)
吴力[10](2017)在《中欧光伏贸易:朝向正轨“回归”》一文中研究指出欧委会日前发布对华光伏“双反”措施期中复审调查终裁公告,决定用不受数量限制的最低限价方式替代价格承诺,并逐步调低最低限价水平。业内人士指出,这是中方坚持不懈努力的结果,将成为中欧光伏市场逐步回归常态的重要转折。9月1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对华光伏(本文来源于《国际商报》期刊2017-09-20)
价格承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随着全球经济逐渐一体化,市场的竞争环境也越来越动态多变,企业要想发展就必须明确市场的生存法则,而供应链管理已成为市场认可的企业竞争的重要手段。供应链上的各个节点企业要想提升供应链的竞争力,就必须把供应链整体利益最优作为统一的战略目标进行决策。但又因为每个节点企业的个体最优决策与供应链的整体最优决策往往会有所冲突,所以就需要构建合适的契约机制来协调供应链的决策,实现供应链的整体最优状态,进而提升供应链的整体竞争力。由于工业技术的发展,公司以最快速度获取更高的权力和利润为目标,“暴利”驱使下的资源被浪费、环境被污染、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受到严重影响。由于企业是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的主体,所以国际社会、政府和环保组织通过各种方式向企业施压,要求企业重视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消费者和利益相关者也期望在企业的业务运营中更加注重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由于考虑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利于节约资源、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提高竞争力、降低企业经营风险,以及消费者对履行社会责任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偏好,企业社会责任(CSR)已得到许多公司的高度重视,很多企业也在主动提高自身的社会责任感。因此,与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的供应链管理问题已经成为众多学者关注的焦点,构建切实可行的契约机制使供应链实现协调也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基于以上现实背景,本文考虑由一个供应商和一个制造商构成的两级供应链,在全面梳理了当前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在不同的供应链权力结构类型下,通过新的契约机制实现供应链协调的问题。首先是在制造商主导下的供应链价格承诺模型,在销售季节,供应链提供单一类型的产品来满足不确定的市场需求,供应商是生产型企业,由它制造生产产品,制造商从供应商这里收购该产品并进行深加工后销售到市场。制造商作为领导者,决定产品的批发价格,供应商作为追随者,决定CSR的努力程度。供应商CSR努力程度的提高会给整条供应链上的成员带来更高的企业声誉和产品利润,为尽可能提高供应商的CSR努力程度,制造商通过和供应商签订批发价格承诺契约来激励供应商提高CSR努力程度。在单一的价格承诺无法实现供应链协调后,本文在价格承诺的基础上引入成本分担契约,采用组合契约的方式对供应链进行协调。研究表明,价格承诺和成本分担契约能在一定条件下实现供应链的帕累托改进,但是这种契约会对产品的批发价格有一定的要求限制。然后,我们引入了二部付费契约,该契约机制的优点在于不受批发价格的限制,适用于一般性的供应商和制造商都有一定主导权的供应链环境,具有普遍适用性。该契约有效地改进供应链成员的决策和收益水平,实现供应链的协调,在平衡供应链节点企业的利润分配、提高供应链整体运作效率和市场竞争能力等方面都具有很好的效果。最后通过算例验证了契约的可行性和有效性。由于市场竞争关系的变化,供应链成员的权力结构也会随之改变,接下来本文研究了在供应商主导下的供应链价格承诺模型。这部分假设供应商是领导者,决定产品的批发价格和CSR努力程度,制造商是追随者,决定产品的订购量。供应商作为CSR主体,想把更多的成本转嫁给制造商承担,为了刺激消费需求,制造商承担付出开拓市场努力产生的成本。当市场价格对CSR努力程度和开拓市场努力敏感系数都较高时,价格承诺契约可以很好的协调供应链。本文的创新之处就在于在考虑了企业提高社会责任努力程度对市场需求的影响下,同时结合不同权力结构的供应链类型,探讨单一的价格承诺和组合契约对供应链协调效果的影响和区别,通过构建价格承诺和成本分担的组合契约来实现供应链的协调,希望研究的内容和结论可为供应链企业提供理论指导和方法借鉴。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价格承诺论文参考文献
[1].季芳.30余家零售企业签署价格承诺书[N].徐州日报.2019
[2].杨瑞星.考虑企业社会责任的供应链价格承诺契约协调机制研究[D].浙江工商大学.2019
[3].万丽.从巴基斯坦对华瓷砖反倾销案看价格承诺的运用[J].对外经贸实务.2018
[4].杜丽.价格承诺原产地证有效应对反倾销[N].中国国门时报.2018
[5].李国刚.运用价格承诺机制解决贸易摩擦[J].法制与社会.2018
[6].宋清,付拥民.以打促和志在必得欧盟光伏双反案价格承诺谈判中中国律师的作用[J].中国律师.2018
[7].曾杰.价格承诺原产地证书在输墨瓷砖反倾销案中的成功运用解析[J].对外经贸实务.2017
[8]..巴基斯坦对华瓷砖反倾销案达成价格承诺[J].佛山陶瓷.2017
[9].张小玲,黄明涛.欧盟对华光伏“双反”措施转向与我国企业应对策略研究——从价格承诺到最低限价(2012-2017)[J].价格理论与实践.2017
[10].吴力.中欧光伏贸易:朝向正轨“回归”[N].国际商报.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