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胡塞尔的时间现象学所描述的是一种时间性的原初生活意义,从构造时间对象过程的三个方面来探究生活意义可以有效地把握这个主题:作为内时间意识的原初之处的个体化问题域、作为意识生活核心的自我,以及意识生活的发生规律。胡塞尔认为生活是一条原初构造着的河流,通过保证时间位置的唯一性来保证时间对象的唯一性。依照胡塞尔的观点,原生活进入时间才能成为生活,自我进入时间才能成为生活主体,因此,对胡塞尔而言,时间性是生活之为生活、生活主体之为生活主体的根本特性。原初构造着的生活之流遵循发生规律,而时间对象与自我是生活之流必要的两个维度。在个体发生的基础上,存在一个交互主体性的发生,生活共同体就遵循这一交互主体性的发生。通过生活共同体,个体能够达到超越的永恒的生活,而这正是胡塞尔所探求的生活的最终目的。
[关键词]时间性;生活;个体化;自我
胡塞尔研究内时间意识理论的三部作品集依照写作年份依次为《内时间意识现象学》(1893-1917)、《贝尔瑙手稿》(1917/1918)以及《C手稿》(1929-1934)。《贝尔瑙手稿》是胡塞尔在编纂《内时间意识现象学》时写出的,因此后作可以看做是对前作的注释与补充,这两者的研究主题颇为相近,主要致力于在原印象—滞留—前摄这一维度上对时间意识的结构进行描述。《C手稿》则不同,在研究时间意识结构的基础上,以鲜活的当下为出发点,显示出了实践的维度。在《贝尔瑙手稿》与《C手稿》中都直接出现了对“生活”的阐释,并且胡塞尔在《C手稿》中讨论了死亡、睡眠、回忆等属于日常意义上“生活”的范畴,自然地将我们的目光拉向了“生活”这个主题,体现了晚期胡塞尔现象学中越来越明显的实践维度。据此,本文将尝试探索胡塞尔内时间意识理论中对生活的诠释,以期获得一条理解胡塞尔时间现象学的新进路。当然,这里的“生活”不是日常意义上的生活,而是一种现象学意义上的生活,按照胡塞尔的观点,现象学意义上的生活才是最原初的生活。
一、个体、时间与生活
本文使用的“生活”一词来自德语词Leben(即英语词Life),是胡塞尔现象学的重要概念之一。从词源上考察,Leben(life)来源于希腊词 βιος与 ζωη。βιος关涉人类生活于其中的世界,可以表示生活方式,也可以表示生物学含义上的生活的长短,包含一种流俗的、日常的意义;ζωη则指向比较明确,表示生活本身的事实。这两者在通常情况下意义是重叠和交叉的,拉丁语词vita就同时包含这两层含义。[1]胡塞尔所探究的现象学意义上的“生活”可以说与之有相合之处,但又不囿于这两种互相重叠和交叉的含义。例如胡塞尔后期提出的“生活世界”理论,既“关涉人类生活于其中的世界”,又被描述为“生活本身”,它作为《危机》的核心理论之一备受重视。倪梁康在解释“生活世界”时强调时间流对于生活世界的意义,生活世界需要时间性作为背景、基地:“每一个生活世界的经验都作为视域之隐含而预设了在时间上流动生活世界”[2]。而莫兰则指出,胡塞尔的生活其实就是时间性的体验流,并将生活描述为一种强调相互关联的生活关联体。[3]188-189因此,要想研究胡塞尔现象学的原初的生活内涵,我们完全可以从内时间意识理论入手。
农业推广的主要目的在于提高农产品的生产质量,使市场对农产品的需求得到更好的满足,从而推动当地农业经济的发展。农业推广一直是农业生产中的重要内容,通过对新技术的运用,能将潜在的劳动力转化为生产力,提升农业产量和质量。
胡塞尔认为,个体化的问题就是内时间意识中最原初之物的问题。[4]173在他看来时间现象学其实就是一种个体现象学,在给英伽登的信中他明确写道:“时间现象学不可能纯粹单独得到解决,而是从事个体化、个体的(即‘事实上的’)存在一般——而且按其本质性基本构型——的构造的十分巨大的难题。”[5]在《内时间意识现象学》中胡塞尔关注了个体化的问题,写于1905年的《关于个体化的西费尔德文稿》就集中讨论了这一话题。《贝尔瑙手稿》就是按照个体化的问题域来选取文稿的,它原来的标题就是《关于时间构造和个体化问题的研究手稿》[4]10。《C手稿》在《贝尔瑙手稿》的基础上继续推进个体化的研究,而关于自我的时间构建的分析重新成为研究的重心。① 参 见 Edmund Husserl, Späte Texte über Zeitkonstitution(1929-1934), Die C-Manuskripte, Springer 2006, herausgegeben von Dieter Lohmar,XV,关于个体化问题的讨论,注释3中列出了相关的研究章节。在胡塞尔时间意识理论的发展过程中,个体化的问题越发凸显其重要性。胡塞尔称之为“个体的存在一般”,一方面这意味着一种普遍的共性,具有存在论层次上的含义,另一方面又强调个体性,强调个体作为这个个体而不是那个个体的独特性。遵循胡塞尔的观点,本文首先将个体化的问题作为探究生活意义的出发点。
适时播种对植株的生长发育有重要影响,是取得高产的关键环节。(1)土壤10 cm深处地温达到8~10℃时播种;(2)马铃薯春播出苗时要避免霜冻,一般根据当地终霜日前推20~30 d为适播期;北方一般在4月20日左右播种;(3)应把薯块形成期安排在适于块茎形成、膨大的季节,平均气温不超过23℃,日照时数不超过14 h,有适量降雨。多雨地区要实行小整薯播种,避免田间烂薯,造成减产。
与自我统一体直接相对应的是原生活(Urleben),它与胡塞尔所探求的原初生活的根本差别在于时间性。原生活悬浮于所有时间之物之上,但它又能立即进入时间,只有当原生活进入时间,才成为生活。[12]287所以在胡塞尔看来时间性是生活的基本属性,自我统一体只有进入时间中进行构造行为时才成为生活主体。胡塞尔甚至直接将这一进行构造行为的自我称为流动的生活,“那个自我不仅把自己把握为流动的生活,而且把握为这样的我——我可以这样或那样地体验到这个我,可以把这种或那种我思体验为同一个的我。”[9]102生活主体与流动的生活不可分割,同时生活主体在这一动态构造过程中通过不同的我思体验构造自身。进入时间的自我统一体不是作为点状的空泛的自我,而是作为线性的背景的自我。他进一步解释道,“自我不是连续贯穿其整个内在时间的把握的自我,而且即使它大体上是这样的,一个未被把握之物的视域始终保持着。”[5]347这里依然在强调时间性对于生活主体的必要性,一方面自我必须进入时间才成为生活主体,另一方面进入时间的自我由于习性而对未来之物有一个持续的期待的视域,作用于多样性中。
回到个体性的时间对象的构造过程,即原初的构造着生活相互关系。站在自我统一体即生活主体的视角来看,这是一个主动发生的构造过程,站在时间对象的视角来看,这是一个被动发生的构造过程,为我存在的体系联结着这两个维度。时间对象的构造由时间位置、对象的固持基质以及生活主体所决定。时间对象在最终被构造完成之前始终处于一种多样性的视域中,固持基质是指时间对象本身的固定结构,它划定了这一视域的边界,生活主体则凭借习性对时间对象有所期待,指出了多样性视域的方向,影响了最终的多样性选择。生活主体在构造时间对象的过程中同时也构造着自身,是一种动态变化着的同一性统一体,而其所依据的“本有的主动发生”规律指的就是时间性本身的规律,即一种超越论的发生的规律。[13]
在胡塞尔那里,先验自我、我思、基质自我以及单子等表达都指称“自我”。先验自我就是那个最原初的自我,而我思则属于先验自我中能被人类探究讨论的那部分,胡塞尔也称之为“流动的我思”,基质自我则偏重习惯化或者说习性现象学的意义,也就是习性的自我,单子则是在完全具体的意义上来说的。[9]30-33先验自我是那个最原初的自我,是一种自身构造的存在者,习性体现为自我所坚定的信念,自我行为在习性的作用下朝向确定的方向,也就是说,所有的行为都能显现出习性在其中的作用与影响,只要自我依然坚定这一信念,它就会持续产生效用。因此习性作为一种恒久特性保证自我的同一,而习性自身也是一种动态的构造过程,在构造对象的过程中构造新的恒久特性,在这个意义上来说,习性承担了生活主体的功能。这里的问题在于新的恒久特性与前一个恒久特性的关系,即如何保证二者的同一,胡塞尔给出了“本有的主动发生”的规律,自我的自身构造必定遵循这一规律,那么恒久特性总是同一的恒久特性,习性总是同一的习性。
内时间意识理论中的生活含义是多重的,按照莫兰的看法,胡塞尔意识现象学的目的就是对生活,或者说对意识的生活进行解释说明,它的阐释大致可以分成四部分:一是一种生活相互关系(Lebenszusammenhang,李幼蒸的中译本将它译为“生活关联体”),这源自狄尔泰所说的意识生活的相互联系,也就是胡塞尔所说的连续的、时间性的鲜活体验流,;二是作为生存的本能欲求,“努力(Striving)”克服痛苦,以期获得惬意(satisfaction);三是在意识生活中,强调自我(ego)是核心概念,而意识总是处在身体之中(embodied);四是指出胡塞尔的意识生活不是一种自然态度中的生活,而是一种超越的生活,体现为朝向鲜活的自我责任(self-responsibly)的努力,追求理性的目标,而这之中的个人(person)则处于与他者的相互识别的关系中。在这个意义上,尽管人类个体存在会遭受出生、死亡,但是胡塞尔认为超越的生活是永恒的。[3]188-189按照第一层的观点,进入时间性研究阶段的胡塞尔意识现象学其实就是一种生活现象学,但这并不意味着之前的理论完全不适用于对意识生活的探究,而是强调了时间性这一维度在探究生活这一主题时的必要性。第二层讨论的本能、努力等主题属于《C手稿》讨论的核心,胡塞尔认为本能是身体化的现象,充实则是一种本能的努力,二者牵涉广泛,且相较于第三层来说并非是最原初的生活意义,而需要一些预设条件,这里就不再展开。第三层按照词典编者的看法是最核心的部分,强调个人,强调具身化,而自我作为意识生活的核心概念,是探讨胡塞尔生活意义不可跳过的部分。第四层则给出了胡塞尔意识生活的终极目的,即在与他者的相互关系中获得一种无尽的生活。这并不是自然态度中的长生不死,而是一种超越意义上的永恒不朽。
个体性的时间对象的构造过程向我们展现了一种原初的生活意义,即原初的构造着的生活关联体,这个过程通过充实具有唯一性的时间位置获得空间,这也是一种具身化的过程。若我们以个体化的时间对象为基础,聚焦作为意识生活核心的自我这一维度,可以进一步探究生活的意义。
二、自我与原初生活
莫兰给出的关于生活的四层含义并不是严格的层层递进关系,但是可以看到,个体化的内时间意识所显现的原初构造着的生活被首先提出了,而作为时间充盈的空间,即具身化的过程在第三层中被明确提及,可以说,以个体性为出发点来探究内时间意识的生活意义符合胡塞尔现象学一贯的研究进路。个体化的时间对象作为“个体的存在一般”,是普遍本质的个体化,具有事实意义,方向红进一步强调个体化之于直观的前作用,“普遍之物必须进入到时间中来,即肉身化、单个化为个别存在,才能为我们所直观。”[6]65因此进入时间性讨论的个体化不再是《逻辑研究》中强调的与总体、普遍相对的偶然性概念,而是将偶然性解释为一种一次性、唯一性,作为时间性的必然显现,胡塞尔称之为“个体的存在一般”,具有存在论层次上的含义。那么,构造“个体的存在一般”的原初生活也具有存在论层次上的含义,胡塞尔的内时间意识理论追求的无尽生活就是海德格尔一直探求的存在的核心问题。
自我作为意识生活的核心,不是笛卡尔主义意义上纯粹思的自我[8],而是一种处于生活之中的自我,胡塞尔这样描述道:“我所获得的我不是有点像世界的一小片东西,因为我已经将世界普遍地判为无效,也不是具体化为单个人的我,而是这样一个我——正是在其意识生活中,整个世界和我自己作为世界客体、作为在世界中存在的人,才获得他的意义和他的意义的有效性。”[9]7在这里,意识生活成为自我有效性的保证,只有在意识生活中,自我才获得其意义,才能得到原初的解释。自我是生活的一以贯之的核心,而生活又是自我的意义有效性的保障,如此生活与自我的关系紧密而又复杂。胡塞尔在这里没有直接解释自我,而是提示了一条可行的解释路径——世界客体。世界客体这个概念显得既熟悉又陌生,胡塞尔在《笛卡尔沉思》《C手稿》中也都出现过“世界客体(Weltobjekt)”的提法,但是这些零星的提及还不足以将它解释为一个全新的概念。至少在这里的语境下来看,所谓的世界客体是为了与前文提到的世界概念进行区分,并用来解释“在世界中存在的人”,世界客体在这里其实指的就是时间意识理论中的时间客体,或称时间对象,即个体化的时间对象。按照胡塞尔给出的这条解释路径,我们先将目光投向时间对象也就是时间客体。
众人跟着亚虎离开地下酒肆,一行人出了街巷,往黑白市的方向过去,那里是溪西大陆唯一的中立贸易区,所以人们不管谈什么生意都愿意到黑白市去。
所有的对象或者称客体都是“为我存在”(Für-mich-sein),不仅仅是时间对象、那些可以不受时间性规定的想象对象也都从属于“为我存在”的体系,“任何一个由自我随时所意谓的、思索的、评价的、与之打交道的,然而也可以是已幻想的或者正在幻想的对象,都清楚地表明自己是它的体系的相关东西。而且,它只能作为这个相关的东西。”[9]102“为我存在”的体系连通了自我与时间对象,也就是说,在时间对象的构造过程中显现出了自我的维度。时间对象的构造过程是其特有本质与自有多样性相结合的过程,特有本质保持时间对象的同一,而自我则对多样性起作用。自我依照其信念对时间对象有所期待,指向了确定的方向,并由此确定了多样性的视域。胡塞尔将进行期待这一行为的自我称为习性的自我,[9]104只要自我仍然坚持这一信念,这一习性就会持续产生效用,而当产生了新的信念,会有相对应的新的习性继续产生新的持续的效用。可以说,作为习性的自我是一种固持特性,确定了时间对象多样性的视域。但是习性不是一成不变的,因此胡塞尔认为自我是一种处在变更中的同一性统一体(Identitätseinheit)。自我同一性统一体是一种未被充实的空泛结构,可以由各种不同的内容所充实,这一自我统一体胡塞尔称为生活主体(Lebenssubjekt)。[12]
在内时间意识理论中,个体化是指个体在时间中的出现过程,即时间意识构造时间对象的过程,所以时间对象是个体性的时间对象,通过个体化得到的个体本身具有时间性。[6]58方向红认为时间关系是胡塞尔个体化的必要条件,并将不具备时间关系的过程称为单个化。比如想象对象就可以处在时间之外,胡塞尔举了人首马身舞蹈的例子:上一次讲座和这一次所想象的人首马身舞蹈之间是没有时间关联的。② 参见方向红所撰一文《时间与存在:胡塞尔与海德格尔现象学的基本问题》中写道:“胡塞尔曾明确地说过,‘我以前杜撰的河马与我现在所杜撰的人首马身怪物彼此之间没有时间关系’,他甚至还问道,‘我昨天的讲座与现在想象的人首马身舞蹈之间有什么样的时间关联呢?’”,参见Edmund Husserl, die Bernauer Manuskripte über das Zeitbewusstsein(1917/18),herausgegeben von Rudolf Bernet und Dieter Lohmar, Springer Science+Business Media Dordrecht, 2001, s350、359;胡塞尔强调时间对象的唯一性,即个体性的时间对象具有唯一性或称一次性(Einmaligkeit),这是由于它所对应的时间位置是唯一仅有的,内时间意识之流中的每一个时间位置都是一次性的,充实这个时间位置的过程也是一次性的,这个一次性的充实过程就是个体化的过程。[7]302同时,这个一次性的充实过程使时间对象获得了空间位置,正如胡塞尔所说“空间之物……必得作为时间充盈被构造起来,作为属于绵延性的内容的东西被构造起来”[4]344,由此时间对象具有空间性,胡塞尔也称之为具身化的对象。不仅是时间位置,每一个空间位置也是唯一的,“任何一个空间点、任何一个空间片段都只能有一次是实在的,不能被双重地占用”[4]343,因此每一个个体化的时间对象的唯一性由其时间位置与空间位置的双重唯一性来保证。显然,在胡塞尔看来,时间比空间更为原初,一方面空间作为时间的充盈必须以时间为基石,另一方面,空间的唯一性也由时间位置的唯一性保证,并且作为具有实践意义的具身化也是在此基础上构造的。
时间位置的唯一性是时间对象的个体性的保障,而胡塞尔认为保证时间位置唯一性的正是生活。时间位置的唯一性其实是一种已经完成的识别的相关项,也就是通过识别来保证这个时间位置构造的是这个对象而不是那个对象,而进行这一识别的正是生活,胡塞尔强调这是一种动态的构造着的生活。[7]144构造着的生活体现为一种相互关系,保证着时间对象的同一,即这个对象可以作为这个对象而不是那个对象被再回忆、再识别,同时每个同一的时间对象都处于这个生活的相互关系之中。[7]144胡塞尔称这种构造着的生活为“原初的生活”,它在原初的时间意识中构造自身。[7]145在这个意义上,原初构造着的生活其实就是原初构造着的时间意识之流,一方面时间位置的唯一性可以说是自明的,其实是由内时间意识自身的特性决定的,那么这里所说的保证时间位置唯一性的生活可以说就是内时间意识之流;另一方面原初生活与内时间意识一样其构造时间对象的过程就是构造其自身的过程。所以,个体化的内时间意识本身是一种原初的构造着的生活,体现为一种相互关系。
打造编织限制权力的制度笼子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它是一项异常复杂且十分精细的工作。如何做到使所编织打造出的制度笼子能有效限制或规范权力?我们认为,在具体编织过程中,应当遵守以下几条基本原则。
三、时间性的生活之流
在胡塞尔那里,几乎所有与生活有关的概念都来自内时间意识理论,这也体现了时间性与生活之间的密切关系。在《贝尔瑙手稿》中,胡塞尔给出了一条原初生活之流(Urlebensstrom),接着用原生活相位(Urlebensphasen)、生活瞬间(Lebensmomente)对其进行解释,认为原生活相位组成一个确定的统一体,生活瞬间则以相同的方式构成的一条流速相同的“河流”。[12]238-239这里出现的原河流、相位、瞬间以及“河流”这一表述,都是最为常见的胡塞尔在时间意识理论中的描述。在原初生活之流的基础上,《C手稿》中胡塞尔对流动的生活(das strömende Leben)的时间形式进行了讨论[14],还指出生活总是一种兴趣的生活,体现为由本能与兴趣主导的构造进程,兴趣图像在流动的生活中得到充实[14]252。不仅如此,胡塞尔几乎对所有内时间意识的动态概念都做了相对应的生活意义上的解释,比如再回忆、努力(Streben)、体验等等。① C13,Nr.57” Konstitution von Bekanntheit und Neuheit aufgrund der Ähnlichkeitsassoziation. Anfänge der Weltkonstitution im Interessenleben des Ich, beginnend beim Instinkt-Ich”;Nr.64“ c) Wiedererkennen als Urfunktion der Zeitigung (Vergangenheit und Zukunft) im instinktiven Leben”在胡塞尔看来生活是流动的生活,生活之流的基本属性是时间性。时间性是生活之为生活、生活主体之为生活主体的根本特性,体现为一种发生规律。“生活就是这样一种被说明着动机的、伴随着各种特殊的和系统的动机的特殊构造结果——这些动机根据发生的一般规律性造成自我的普遍发生的一种统一性——的流逝过程。”[9]112这意味着,生活的流逝遵循发生的规律,引入时间性之后的意识现象学研究必然会朝着发生现象学的方向走去。
时间客体是一个构造过程,胡塞尔也称之为生成客体(Werdenobjekt),“在意识流中逐步完成的自发性构造出一个时间客体,而且是一个生成客体、一个进程:原则上只是一个进程,而非延续的客体。”[10]这表明时间客体不是一个与主体相对的实体概念,它不是一个保持不变的实体,而是作为一个进程,自身变化而又同一,也就是胡塞尔所说的固持。时间客体是一个固持—存在(Verharrend-Sein),通过一种具有固持特性的基质,来保持固持,即保持时间客体的同一。[11]在现时的时间位置上,特有本质与其自有的多样性结合,使这个时间位置被充实,这个被充实的过程即为时间客体。这里出现了保持时间客体同一性的固持基质,即特有本质,在胡塞尔对自我的分析中也有一个类似的固持特性。
“发生”一词在胡塞尔早期著作中已有出现,但当发生在时间意识理论的背景中来阐释时,发生现象学才初现雏形。倪梁康将最严格意义上的发生称为个体性的发生,其含义可概括为三个方面:“其一,发生是指在单个主体的各个意识体验之间的相互接续和相互引发的关系。……”“其二,发生是指已进行的意识体验在单个主体意识生活中的积淀( Sedimentation)……”“其三,发生是指单个主体的意识体验积淀成为习性、成为人格。”[15]这三个方面恰好依次组成了一个完整的发生过程,单个主体贯穿始终,进行意识体验,形成习性构造自身。同时也符合上文中习性的构造过程,这三个方面正好解释了形成习性所依据的“本有的主动发生”规律。这里强调的单个主体再加上这一习性的构造过程可以推断,对于强调个体性的生活来说,其生活主体符合这里的单个主体。倪梁康进一步指出,在个体意义的基础上加入一个交互主体的或是社会的过渡,就能得到“交互主体性的发生”。[15]139而这恰好给出了一条通达原初生活之流终极目的的可能进路,黑尔德将其解释为拥有创始能力的生活共同体,典型的代表是家庭,它通过“对世代生成性的死亡的肯定”[16],创造新的生活共同体中的个体,拓宽延长共同体的生活之流,从而超越个体的死亡,以此获得永恒。
3.2.2 靶向性穿刺 包括穿刺超声新技术及磁共振显示的病灶。教学关键在于前列腺内病灶的识别和定位。靶向病灶包括TRUS显示的低回声;彩色/能量多普勒显示的不对称血流、局部异常丰富血流信号区;超声造影显示快速增强、高增强区;超声弹性成像显示的组织变硬区;多参数MRI疑诊前列腺癌区等。要求学生熟悉常规超声、多种超声新技术,以及多参数MRI。
尽管黑尔德通过生活共同体,超越了个体生活的死亡,但是在胡塞尔那里交互主体性的发生规律并非是原初的发生规律,它要以个体性的发生作为基础。胡塞尔将个体性的发生规律划分为两种:主动发生的规律和被动发生的规律。[9]114-115在构造时间对象的原初生活之流中,对于自我来说,所有的自我行为都遵循着这个主动发生的规律,即“本有的主动发生”。自我依循这一发生规律,构造对象同时也构造自身,自身构造体现为个体性发生的三个依次环节中产生的习性。被动发生则指向时间对象,在自我主动构造之前,时间对象就已经按照其自身在时间中被给予了,“所谓生活中作为单纯在那里存在的物体而现成地摆在我们面前的东西(对于所有如锤子、桌子、美术品等可以加以识别的精神特征,我们将不予考虑),是通过被动经验的综合,以它自身本源面目而被给予的。”[9]115这样看来,被动发生是“本有的被动发生”,更确切地说,被动发生就是指本有的被给予,是一种直观。那么胡塞尔划分出的这两个发生规律其实是站在两个角度上对同一个发生规律的解释,一个是从自我的角度来看,一个是从时间对象的角度来看。值得注意的是,从时间对象的角度将其发生规律解释为之于自我的“被给予”,这其中隐含着背景的自我。原初构造着的生活之流必须有时间对象与生活主体两个维度才是完整的。
四、结语
现象学意义上的生活是一种原初的构造着的进程,广义上来说内时间意识的构造之流就是生活之流,时间性是生活的基本属性,自我统一体进入时间才成为生活主体,生活所追求的终极目的也要在时间性中得到实现。个体的生活通过生活共同体而达到不朽,不同个体的生活之流汇合,通过创始能力创造新的生活共同体中的个体,拓宽延长共同体的生活之流,从而达到不朽不灭的无限。共同体是生活世界的基础,在时间性中讨论了生活意义之后,胡塞尔又继续探讨了生活世界理论,第29卷作为《危机》的增补就是紧接着《C手稿》撰写的,进一步讨论世界之中的生活、共同体等主题。随着时间性的加入,个体性的意义逐渐清晰,其重要性也日趋显露,但是按照黑尔德给出的通达个体的原初生活终极目的的路径来看,最终的解决之处在个体性之上的交互主体之中。这也许意味着相互关系才是生活的根本性质,也就是说生活世界才是胡塞尔原初生活的最终视域。
追寻胡塞尔内时间意识理论的原初生活内涵使生活的终极目的逐渐显露,但是多德认为胡塞尔并没有给出通达这一终极目的清晰的方法。在多德看来,尽管胡塞尔在《C手稿》中阐释了死亡与睡眠、沉淀之间的关系,但这是在认识层面的探究,即回答“死亡于我而言意味着什么”的问题。[17]由此看来,胡塞尔对生活终极目的的探究并未在时间意识理论中完结,也许之后他对生活世界的讨论正是对该探究的发展。事实上,黑尔德已经循着胡塞尔的轨迹展现出一种未来的朝向。黑尔德在生活共同体的基础上,强调自由平等是构成家庭的根本原则,以此来讨论公民的政治生活。按照他的观点,生活共同体超越个体死亡的核心在于一种创始能力,这实际上是一种朝向未来的创始能力,也许通达生活终极目的的关键就在于此。时间性其实就是一种未来性,时间之流向未来敞开,胡塞尔所强调的时间性的生活之流也许就是这样一种朝向未来的创造之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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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516.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182(2019)03-0062-07
[收稿日期]2019-01-14
[作者简介]王朝璐(1991-),女,江苏无锡人,浙江大学哲学系博士生,研究方向:现象学、胡塞尔哲学研究。
(责任编辑:邓文斌)
标签:时间论文; 胡塞尔论文; 现象学论文; 意识论文; 对象论文; 哲学论文; 宗教论文; 欧洲哲学论文; 欧洲各国哲学论文; 德国哲学论文; 《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3期论文; 浙江大学哲学系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