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网络游戏直播涉及向公众传播游戏中的视听画面,游戏公司也常常因直播可能侵犯其对游戏作品的著作权而向法院提起诉讼,确定直播是否侵权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在线实时播放的游戏画面是否是作品以及该直播画面的著作权归属于谁。由于具有独创性和可有形复制性,网络游戏直播画面成为作品具有学理依据;基于公平原则,游戏开发者因其投入大量的资金享有对直播画面的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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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徐哲旻
关键词: 网络游戏直播画面,视听作品,演绎创作
来源: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年S2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Ⅱ辑,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民商法
单位: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分类号: D923.41
DOI: 10.13916/j.cnki.issn1671-511x.2019.s2.011
页码: 53-57
总页数: 5
文件大小: 98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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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网络游戏直播画面论文; 视听作品论文; 演绎创作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