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担保诉讼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或有事项,投资者,未决诉讼,《或有事项信息披露及其经济后果,理论与实证》
担保诉讼论文文献综述
曲晓辉[1](2019)在《从“债务担保”和“未决诉讼”探究会计领域的不确定事项——《或有事项信息披露及其经济后果:理论与实证》书评》一文中研究指出或有事项是企业普遍存在的经济事项,或有事项信息是会计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乐视事件""招商银行与光大资本诉讼案"等案例表明,对外担保和未决诉讼这两类高发的或有事项给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往往极其巨大。金额巨大的或有事项如果不规范披露,将严重降低证券市场的信息透明度,极大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在经济业务日益复杂、新兴业务不断涌现、经济纠纷频发的背景下,规范或有事项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日趋重要,并成为保(本文来源于《会计之友》期刊2019年17期)
陈泽林,张源[2](2019)在《着力惩治“伪造担保型”虚假诉讼》一文中研究指出现阶段,检察机关要实现对伪造担保型虚假诉讼的监督,必须注重叁个方面:一是准确把握依职权监督范围,全方位、多层次收集虚假诉讼案件线索;二是重点审查法院邮寄送达、公告送达及缺席判决的合法性;叁是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严格审核代理人身份,依法委托鉴定、评估、审计(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9-09-05)
仲召虎[3](2019)在《诉讼保全中的担保财产能否直接予以执行》一文中研究指出【案情】甲公司起诉乙公司索要工程款,诉讼中,甲公司申请法院查封乙公司所有的厂房、土地使用权及银行账户存款。法院依法采取查封措施后,乙公司以自然人丙(乙公司法定代表人之子)所有的房屋作为担保,申请法院解除对其所有的厂房、土地使用权及银行账户存款采取(本文来源于《江苏法制报》期刊2019-09-03)
鲁海军,刘静[4](2019)在《诉讼费是否属于担保追偿范围》一文中研究指出李某在2011年向银行借款50000元用于螃蟹生意,同村的张某为其提供连带担保。李某2012年生意失败后离家躲债,后还款期限届满,而张某拒绝代为偿付。2014年12月,银行将张某告上法院,判定张某向银行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并承担诉讼费、保全费等1235元(本文来源于《江苏经济报》期刊2019-05-15)
魏旖旎[5](2019)在《民事诉讼保全担保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设置民事诉讼保全担保制度的根本原因是配合民事诉讼保全制度实施的同时,防止被申请人因错误保全而使合法权益遭受损害。与民事诉讼保全制度相比,民事诉讼保全担保制度在理论界的关注度较低,规范较为原则,致使该制度在司法实务运行中表现得较为混乱,门槛高、形式多、必要性审查程序简单、数额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普遍存在。通过对域外相似制度的比较研究,为完善我国民事诉讼保全担保制度起到了一定的借鉴作用。要解决民事诉讼保全担保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就要从制度设计和司法运行的两个维度,明确诉讼保全担保必要性审查的内容,完善诉讼保全担保必要性审查的程序,确定诉讼保全担保的效力期间和担保责任范围,规范诉讼保全担保方式。民事诉讼保全担保制度的完善,能够有效平衡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利害关系,防止债权人滥用诉讼权利使债务人蒙受损失,提高民事诉讼的效率,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本文来源于《内蒙古大学》期刊2019-04-08)
[6](2018)在《担保无忧——诉讼保全责任保险》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PICCP&C,简称"中国人保财险")的前身是1949年10月20日成立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是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PICC,"世界5 0 0强"第114位)的核心成员和标志性主业,是国内历史悠久、业务规模大、综合实力强的大型国有财产保险公司,保费规模居亚洲财险市场前列。公司于2003年11月6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2328)。201 6年,公司实现发展新跨越,保费收入突破3000亿元,成为国内和亚洲迈上3000亿量级的财险公司。(本文来源于《中国律师》期刊2018年12期)
[7](2018)在《担保无忧——诉讼保全责任保险》一文中研究指出PICC中国人保财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PICC P&C,简称"中国人保财险")的前身是1949年10月20日成立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是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PICC,"世界500强"第114位)的核心成员和标志性主业,是国内历史悠久、业务规模大、综合实力强的大型国有财产保险公司,保费规模居亚洲财险市场前列。公司于2003年11月6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2328)。201 6年,公司实现发展新跨越,保费收入突破3000亿元,成为国内和亚洲迈上3000亿量级的财险公司。(本文来源于《中国律师》期刊2018年11期)
[8](2018)在《担保无忧——诉讼保全责任保险》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PICC P&C,简称"中国人保财险")的前身是1949年10月20日成立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是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PICC,"世界500强"第114位)的核心成员和标志性主业,是国内历史悠久、业务规模大、综合实力强的大型国有财产保险公司,保费规模居亚洲财险市场前列。公司于2003年11月6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2328)。201 6年,公司实现发展新跨越,保费收入突破3000亿元,成为国内和亚洲迈上3000亿量级的财险公司。(本文来源于《中国律师》期刊2018年10期)
[9](2018)在《担保无忧——诉讼保全责任保险》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PICC P&C,简称"中国人保财险")的前身是1949年10月20日成立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是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PICC,"世界500强"第114位)的核心成员和标志性主业,是国内历史悠久、业务规模大、综合实力强的大型国有财产保险公司,保费规模居亚洲财险市场前列。公司于2003年11月6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2328)。2016年,公司实现发展新跨越,保费收入突破3000亿元,成为国内和亚洲迈上3000亿量级的财险公司。(本文来源于《中国律师》期刊2018年07期)
徐彦婷[10](2018)在《公司诉讼担保法律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现代公司在作为股东经营工具的同时,也是各利益主体之间利益博弈与平衡的舞台。协调各方利益以及制衡各方权利首先是通过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完成的。然而,一旦处于相互制约关系中的一方滥用权力,而另一方又怠于行使监督权,内部协调机制往往失去效力。当诸利益失去平衡,公司内部机制无法化解利益冲突时,纠纷必然产生。利益受损方行使提诉权启动司法程序引入公权力救济受损权利,以期恢复到不受侵害的圆满状态。但是,倘若原告股东非为公司利益恶意提起诉讼,损害被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利益,救济被告权益将成为制度设计的目的。担保提供制度作为被告应对原告股东滥用诉权的防御手段,为各国立法所采纳。本文主要以股东与公司、股东与管理层之间利益冲突为研究对象,着重探讨担保提供制度在公司决议瑕疵诉讼和股东代表诉讼中所发挥的作用,将二者进行整体考量,进而对我国公司诉讼担保的制度完善提出自己的建议。本文分为引言、正文及结论叁个部分。引言部分简要介绍我国公司诉讼担保制度的实施现状及司法困境,并由此引出笔者对于公司诉讼担保制度的认识及研究目的。正文部分包括叁章,其中:第一章分析我国公司诉讼担保制度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本章分为两节:第一节介绍我国公司诉讼担保制度的现状,包括立法现状以及司法实践;第二节主要根据前文所述现状归纳我国诉讼担保制度目前存在的问题,肯定担保提供制度的积极作用以及存在的必要性。第二章介绍域外关于诉讼担保制度的立法以及司法实践。本章分为叁节:第一节介绍日本公司诉讼担保制度,分析担保提供制度的意义,强调以恶意作为法院裁量基准,将各类公司诉讼中的担保提供制度纳入整体考量范围。第二节介绍以股东代表诉讼费用担保为视角,介绍美国公司诉讼担保制度;第叁节对美日公司诉讼担保制度进行简要评析,指出美国和日本在公司诉讼担保制度立法理念上大有趋同趋势,但在具体制度设计上还存在差别,为完善我国诉讼担保制度提供制度基础。第叁章提出完善我国公司诉讼担保制度的个人建议。本章分为叁节:第一节是根据我国司法实践以及借鉴域外法律规定,提出我国增设股东代表诉讼担保提供制度的必要性;第二节提出无论是在公司决议瑕疵诉讼亦或是股东代表诉讼中,诉讼担保制度必须要以原告具有恶意为前提;第叁节明确主观判断之外的其他具体制度规定,包括担保对象、担保数额以及担保时间的确定。文章最后为结语部分,笔者再次强调本文观点:我国目前应从整体出发,构建公司诉讼担保制度的统一框架,明确主观判断的重要性,充分发挥诉讼担保制度在平衡股东利益与保障公司正常运营之间应有之作用。(本文来源于《厦门大学》期刊2018-03-01)
担保诉讼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现阶段,检察机关要实现对伪造担保型虚假诉讼的监督,必须注重叁个方面:一是准确把握依职权监督范围,全方位、多层次收集虚假诉讼案件线索;二是重点审查法院邮寄送达、公告送达及缺席判决的合法性;叁是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严格审核代理人身份,依法委托鉴定、评估、审计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担保诉讼论文参考文献
[1].曲晓辉.从“债务担保”和“未决诉讼”探究会计领域的不确定事项——《或有事项信息披露及其经济后果:理论与实证》书评[J].会计之友.2019
[2].陈泽林,张源.着力惩治“伪造担保型”虚假诉讼[N].检察日报.2019
[3].仲召虎.诉讼保全中的担保财产能否直接予以执行[N].江苏法制报.2019
[4].鲁海军,刘静.诉讼费是否属于担保追偿范围[N].江苏经济报.2019
[5].魏旖旎.民事诉讼保全担保制度研究[D].内蒙古大学.2019
[6]..担保无忧——诉讼保全责任保险[J].中国律师.2018
[7]..担保无忧——诉讼保全责任保险[J].中国律师.2018
[8]..担保无忧——诉讼保全责任保险[J].中国律师.2018
[9]..担保无忧——诉讼保全责任保险[J].中国律师.2018
[10].徐彦婷.公司诉讼担保法律制度研究[D].厦门大学.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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