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思考

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思考

贵州省黔南州平塘县水务局贵州平塘558300

摘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指向县(市)以下(不含县城城区)的乡镇、村庄、学校、农场、林场等居民区及分散住户供水的工程。主要满足农村居民日常生活用水需要;又称农村供水工程或村镇供水工程,包括集中式供水工程和分散式供水工程两类。农村饮水安全是指农村居民能及时取得足量够用的生活饮用水,且长期饮用不影响人身健康。农村饮水安全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的基本前提和重要基础,是实现农村人口特别是贫困人口“饮水不愁”目标的重要标志。

关键词:脱贫攻坚、饮水安全、建设、管理

一、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情况

我县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1.1万人,其中饮水不安全人口2.9万人,加上非贫困户饮水不安全人口,全县共有饮水不安全人口16.9万人。自2016年开展脱贫攻坚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大会战以来,已建成项目11处,在建项目14处。解决了5.4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3万人,改善了农村环境卫生和农民生活条件,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但工程建设与管理仍遇到了不少困难和问题,本文旨在通过对问题的剖析,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法,为项目建设与管理提供参考建议。

二、工程建设与管理存在困难和问题

1.工程建设任务繁重。前期建设的饮水安全工程受投资制约,主要以村为单元,采取集中供水结合分散式供水方式解决农村人口吃水难的问题,跨村建设项目寥寥无几。建设标准低、项目散而小、管理难度大,工程老化报废、移民搬迁等原因对建设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出了更高标准,三年内全部解决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任务十分艰巨。

2.工程资金筹措困难。由于工程建设时间相对集中,三年时间彻底解决全县约16.9万人(含11.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资金需求庞大。而国家只补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未解决饮水安全的这部分人的资金,人均补助也只有800多元。这些贫困人口与非贫困人口混居,工程建设不可能只管贫困人口而不管非贫困人口,每个村寨贫困人口的补助远远不足以建成饮水安全工程,因此必须统一标准,以稳定水源为基础,采取高扬程提水或长距离输水等方式,规模化、高质量建设饮水安全工程。一些人口居住分散,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只能采取单村供水或分散工程等措施解决饮水问题。近年来建筑材料价格和人工费持续上涨,单位投资增加,本轮项目预算投资近2亿元,而国家投资占比不到20%,资金筹措非常困难。

3.工程建设管理难度大。我县属于典型喀斯特地形地貌,农村自然地理条件复杂,一些偏远地区,工程建设条件差,施工难度大,工程建设质量不易控制。由于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时间紧、任务重,工程又大多地处偏远乡村,条件差、待遇低,对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缺乏吸引力,而现有的工程技术和管理力量又没有相应增加,且整体素质不高,专业化管理水平低,工程建设管理难度大。

4.工程长效运行机制未形成。随着大量集中供水工程相继投入运行,管理维护任务越来越重。目前我县已建的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中,80%以上由县水务公司管理,但平均水价还达不到完全成本,绝大多数工程只能维持日常运行,水费收入只能弥补运行成本,无法足额提取工程折旧费和大修费,不具备大修和更新改造的能力。而村级管理的单村供水工程,由于规模相对较小、供水成本高、水价机未形成,难以实现专业化管理,工程面临停运废弃等风险。进一步完善工程长效运行机制是当前迫切解决的问题。

三、解决问题办法的思考

1.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充分考虑各镇村实际,统筹当前和长远,以水源工程建设为重点,按照“能延则延、能并则并、宜大则大、宜小则小”原则,综合采取“以大带小、镇村统筹,以大并小、小小联合”的方式,科学合理确定工程区城布局和建设任务。建议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尝试引进外援力量,采取兵团作战结合区域突击,集中力量重点突破,确保建一片成一片发挥效益一片,力求三年内全面解决农村人口特别是贫困地区贫困人口饮水安全不巩固、易反复、水质保障程度不高等问题。

2.强化资金筹集,保障项目建设。建议充分利用国家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地方财政投入资金、政策性信贷资金、地方债券等资金,积极争取财政涉农资金、扶贫基金、专项资金、银行贷款等用于工程建设,保障项目按计划快速推进。

3.强化工程建设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农村饮水安全是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工程,建议整合利用现有人才资源,充分发挥乡镇供水分公司在工程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尝试工程代建制,引进技术人才等方式,确保有足够的技术力量参与工程建设,对每一个工程实行全过程质量管控,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

4.强化工程运营管理,保证项目效益。建议强化村镇供水工程企业化管理,逐步建立“县水务公司+片区供水服务中心+村级供水协会”三级供水管理模式。争取政府建立和完善符合基本公共服务特征的村镇供水水价形成和调整机制,加强成本测算,积极推行水价调整制度,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用电和税收等优惠政策,解决水价不到位问题。对村级管理的单个及分散供水工程要明晰工程产权,落实工程管护主体、管护人员和管护经费,通过收取水费、地方财政和村集体补贴等方式,促进工程长效运行。

引用:中国水利学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T/CHES1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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