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学生法律教育的调查与分析(论文文献综述)
魏文丽[1](2021)在《中职法律课程培养学生法律素养的研究》文中提出法律素养,具体指人们所具备的认知和运用法律的能力,是每个合格公民所需具备的素质。随着我国全面依法治国原则的贯彻,公民法律素养的重要性亦被上升至新的历史高度,做好中职学生法律素养培养工作是顺势而为。因此,对中职学生法律素养现状进行深度分析,发现中职法律课程中学生法律素养培养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而提出对应的解决对策,其意义深远。本文笔者以学生法律素养为教学目标导向,主要针对中职学生法律素养的缺失及中职法律课程培养方法的研究,通过问卷调查、个人访谈,了解、分析中职学生法律素养现状及中职法律课程培养现状,通过对中职学校法律课程设置、内容、教学方法及方式等情况归纳总结,分析中职法律课程法律素养的培养现状,在此基础上提出学校作为培养学生法律素养的重要阵地,应当优化学校法律课程教学,多管齐下提高中职学生的法律素养。整篇论文分成五大部分:第一部分绪论,涵盖研究中职法律课程培养学生法律素养的时代背景、目的、意义及方法等内容;第二部包括法律素养释义、中职学生应具备的法律素养以及简明扼要的分析了中职法律课程与中职学生法律素养培养的内在关联;第三部分,采用问卷调查及访谈的方式对笔者所在地级市内的五所中职学校学生法律素养及其培养现状进行调研,并在此基础上对所有数据整理分析后进行总结;第四部分,在前一部分的基础上,对中职学生法律素养的现状简明扼要的分析后,查阅相关文献材料及案例对现阶段我国中职法律课程法律素养现状的成因进行分析总结;第五部分,本着发现问题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解决问题,笔者借鉴前人的研究理论,结合自身的工作学习经历,探究中职法律课程培养学生法律素养的优化途径。
王东红[2](2021)在《大学生宪法意识培育研究》文中认为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全面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需要我国公民具有良好的法治意识,特别是宪法意识。大学生作为我国具有较高文化素养的青年群体,是当代中国学习、遵守、普及和维护宪法的重要力量,更是中国未来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中坚力量。大学生宪法意识是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统领,是最重要、最基础的法律意识,是大学生关于宪法的知识、观点、心理和思想的总和。它反映了大学生对现行宪法和宪法实施的基本看法和态度,具体包括大学生对宪法知识和基本原理的掌握程度、对宪法功能的认识、对宪法实施的评价、对基本权利保护和行使状况的感受、对宪法之治的渴望和践行的意志等。论文厘清宪法意识与法律意识、宪法意识与法治意识、宪法意识与公民意识、宪法意识与宪法思维、宪法意识与宪法信仰等相关概念的关系。揭示了宪法意识的横向结构,即包括宪法知识、宪法理想、宪法情感、宪法意志、宪法评价和宪法信仰六个方面内容。结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提出我国公民宪法意识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宪法至上意识、党的全面领导意识、基本权利意识、权力监督意识和遵守规则意识。论文对大学生宪法意识及其培育的现状进行了调查。在对调查问卷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发现大学生宪法意识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宪法至上意识尚未形成、基本权利意识有待加强、权力监督意识有待提高等。对大学生宪法意识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进行分析,发现影响大学生宪法意识的客观原因主要包括:社会因素方面,受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传统文化中封建残余观念的影响和宪法未得到全面实施的影响等。学校因素方面,对宪法教育重要性认识不够、主导师资力量不足、没有形成培育合力等。家庭因素方面,家长受自身宪法法律知识和宪法意识的限制,缺乏对孩子进行宪法意识培育重要性的认识;家长培养目标的功利性,缺乏对孩子个性自由的尊重;家长教育方式或溺爱或体罚,缺乏对孩子进行规则意识和监督意识的培养等。发现影响大学生宪法意识的主观原因主要是:宪法社会实践体验不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未确立,认识能力分析能力较低,缺乏学习和思考的主观能动性等自身因素的影响。论文认为,大学生宪法意识培育,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为指导思想,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推进大学生宪法意识提高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大学生成长规律,采用多种途径和方法进行培育的过程。论文明确了大学生宪法意识培育的目标和原则。强调通过优化社会环境、加强学校教育、重视家庭教育和强化自我教育四种途径加强大学生宪法意识培育。
郭旨龙[3](2020)在《论法律人的公益道德教育与实践》文中认为对法律人公益道德素养的重视具有建设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以及建设法治国家的时代背景。法律人作为"公共知识人",应当通过公益道德实践实现高层次的本我;作为独特的共同体,应当重视公益道德素养维系法治社会公平正义的天然价值。为此,构建法律公益卷宗副本阅览、暑期实践项目、国际学术研讨会"三位一体"的法律公益教育体系意义重大。纵览英美国家法律公益教育的内容与模式,结合我国当下的法治建设语境,应当对法律公益教育进行体系化的补足与提升:对在校生注重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的系列改革,创立公益法研究中心、跨学科教研室、名师工作室、公益沙龙室;对毕业生的法律公益素养予以申请执照、通过年审、等级分类等环节的全程考量。
徐刚[4](2020)在《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研究》文中提出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对于研究中国近代法律教育理论体系及其思想渊源,丰富中国法律思想史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中国现代法律教育起源于近代中国在移植西方法律教育制度的基础上进行的制度性变革,初步形成于国民政府制定法体系完善后的30年代末期。孙晓楼是中国第一位系统研究近代法律教育,并出版国内第一本法律教育专着《法律教育》的法学家,被吴经熊誉为“研究法律教育的开路先锋”,被美国学者康雅信(Alison W.Conner)誉为“出色的法律教育家”。《法律教育》涵盖了法律教育领域里的几乎全部内容,包括法律教育之意义和目的、两大法系法律教育之比较、师资队伍与设施保障、入学条件与课程设置、法学研究方法与法律实践教学、法律夜校与法律研究院等。因而,有学者认为孙晓楼是民国时期“专门法学教育体系”的建构者,并在“中国法学史上具有开创性地位”。研究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的形成背景、理论体系、实践过程、作用发挥、历史价值等方面,对于当今中国法学教育改革、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具有较强的启发和借鉴意义。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代,我国法学教育正面临新的历史机遇与挑战:如何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抓好法治人才培养,如何走以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如何创新中国特色法学教育模式,如何廓清跨学科知识体系对未来法学教育的影响等。孙晓楼正是在类似的时代更迭、论争不断的历史背景下,建构出全面系统的法律教育理论体系,其探讨和论证过的内容有:法律教育肩负着为国家培养法律人才的政治责任;在法律国际化过程中如何保持好本国法律教育的民族性、社会性;法律人才应当时刻关注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主张从最开始的提高入学资格入手,到培养环节中以高水平教授、完善的教学设施条件,来共同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等。论文综合运用了文献分析法、法律社会史研究法、比较研究法、系统分析法等研究方法。系统探究了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的产生背景,包括法制环境、地域背景、学术氛围以及个人因素。“自主性”特征明显的国民政府法制建设,在建成以“六法全书”为代表的具有中国品质的近代法律体系后,更加需要一批既深谙西方法律文明,又从小熏陶于中国传统文化之下的本土法学家来深入推进法制建设。他们不但能更好地适应法律自主性变革,而且能更加有力地强化法律变革的自主性。阻碍民国司法独立的掣肘性因素在于法律人才的匮乏,此外,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也需要更多的法律人才充实进新式司法机构和运转司法。时代最前沿、中国最开放、经济最发达的大上海,吸引了大批法科留学生留沪工作和优秀律师执业团体的形成。他们共同成为私立法政院校的优质师资,客观上促进了上海法律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接受过西式法律教育并于20年代崭露头角的第二代法学家,不但能够运用西方法律去改造中国传统法律,将汉语语境下的中国法律推向一个新高度,而且经常性地开展法律思想大讨论和多领域的法律实践活动。孙晓楼长时间倾注于东吴法学院教书育人,精心编纂两期法律教育专号,也深受东吴师生法律教育思想的启发和影响,通过自己的精深研究,系统化的法律教育思想得以最终形成。深刻阐释了孙晓楼关于法律教育的主要思想理念。任何理论体系必然都有其独有的思想理念作为指引,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自不例外。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源自于对民国大学教育存在的空谈式的理论教育、士大夫式的绅士教育、功利式的个人主义教育、盲从式的洋化教育等问题的关注和改进。关于法律教育的意义,他认为关系到国家法治的前途,并希望办理中国高等教育的人能特别注意到,因不切国情而妨害国家民族性发展的大学教育中的问题;希望办理法律教育的人能将法律教育当作一项事业,杜绝短期功利思想和行为;希望法学界注意到法律教育研究的重要意义,尽心竭力地研究法律教育。关于法律教育的目的,他认为是训练为社会服务为国家谋利益的法律人才。关于什么是法律人才,他认为要具备法律学问、法律道德、社会常识。针对当时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重知识轻实践、对外国理论缺乏甄别、对德育重视不够、对社会科学研究不足等问题,提出了推行理实并重制、改革课程体系、编写优质教材、改变讲授方式、加强品行培养、增强对理论法学和社会科学的学习研究等具体举措,对于当今卓越法治人才培养依然具有较多启示意义。重点研究了孙晓楼关于民国法律教育的制度设计。孙晓楼从法律国际化进程中的民族化、理实并重制、法律研究方法、法律课程编制等四个方面,对民国法律教育进行了制度设计。在法律国际化进程中,法律教育要立足本民族文化和本国社会实际,为本民族文化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在比较借鉴大陆和英美两大法系法律教育优点的基础上,来改善中国法律教育。理实并重制,既有法律人才培养不适应废除领事裁判权需要和为缓解法律张力而培养具有较高司法智慧、司法技巧的法律人才等历史背景,又有以例案研究等四点关键之举来实现理论学科和实验学科相配合等系统内涵,具有较强的历史进步性。偏于理论的、狭义的、分析的研究方法存在通病,而在社会法学派崛起之后,法律的研究方法出现倾向于实际的、广义的、功用的研究之趋势。在详细考察12所国内外着名大学法律课程的基础上,不但研究得出沿用至今的课程编制五项原则,而且提出应添设法律伦理学、会计学、理论法学等三门课程的观点,切实针对时弊,符合当时历史阶段要求,至今仍具颇多启发意义。深入研究了孙晓楼关于法律人才培养的质量控制。孙晓楼从作为人才培养质量初始环节的入学门槛把控、作为人才培养质量关键的高水平教授、作为人才培养质量支撑保障的设施设备等三个方面对法律人才培养进行质量控制。受美国和东吴法学院“精英化”法律教育的影响,针对不合格学生充斥法律学校的时弊,提出一方面要限制学生人数,来达到以重质不重量的原则去选择人才和方便教师集中培养学生的效果;另一方面以提高入学资格来代替延长学习年限,保证学生在学习法律前应当修完9门基本科目。主张教育部限制学生人数的整顿措施,应当考虑各个学校的历史、已往的成绩、不同学科的强弱程度、学校本身经济情况等因素,避免一刀切。针对位置不稳、四处兼职的教授现状,主张以身许学的专任教授是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要通过俸给的提高、位置的保障、课目的限制、时间的限制和生活的改善,来崇养“国士式”教授。法学图书馆、模型法庭、讨论室、法律救助社是保障法律人才培养质量的必要设备支撑。着重研究了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的实践展开。孙晓楼在担任东吴法学院副教务长、朝阳学院院长时期的法律实践,既是其法律教育思想的折射与印证,又是其实践智慧的充分展现。以论着的形式阐释比较法研究令人信服的理由,试图说服政府减少对东吴法学院比较法教学的干预,并指出比较法研究之根本目的在于改善中国法。特色鲜明的比较法教学给东吴法学院带来了充足的生源、良好的就业、星光闪耀的律师群体和司法官群体等巨大实际效益。长期在一批具有丰富法律实务经验的教师群体指导下的东吴模型法庭课程,克服了长期理论灌输之弊病,训练了学生法律推理、法律论辩等方面的实践能力,对东吴法学院法律教学提供了莫大的帮助。担任朝阳学院院长期间,积极推行理实并重制,聘请司法经验丰富的法学家组成司法组教务委员会,引进模型法庭并适当增加比较法课程,补强了朝阳学生短于法律实践的弱项。孙晓楼是在中国添设法律研究院的最早极力主张者之一,也阐释了法律夜校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应当存在的理由及改进对策。全面研究了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的价值。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具有深厚的学术价值、深刻的历史价值和深远的当代价值。与同时代主要法学家相比,孙晓楼从推动和实现国家法治的高度出发,以更加宏大的系统性思维站在理论建构者的视角,综合运用比较法等研究方法,全面建构民国法律教育理论体系。参加国民政府教育部修订法律学系科目表工作,对在全国范围开设法学基本科目必修课、比较法课程以及遵循其主张的课程编制五大原则等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其法律教育思想对朱家骅任教育部长时期的宏观法律教育政策产生了不少启发和影响。担任东吴法学院副教务长时期,始终坚守比较法教学,积极推动模型法庭和图书馆建设。抗战期间担任朝阳学院院长,克服筚路蓝缕的办学困境,竭尽所能地四处聘来阵容齐整的高水平教授队伍,实行严格的学分制度、考试制度和奖惩制度,取得了招收法科研究生的新突破,取得了丰硕的办学治校成果。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对于进一步明确当今法学教育宗旨和定位,如何建立健全中国特色法学教育模式,如何构建法学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如何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如何开展好跨学科教育,如何将法律伦理学有机融入课程体系,如何改进法学研究方法和实践性教学等方面,都具有较多的经验启示和较强的借鉴意义。
王巧慧[5](2020)在《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的学校培养路径》文中研究指明十九大以来,国家进一步印发了加快中等职业教育更快更好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在本世纪的第二个十年,中国已建立并运行了世界上最大的中等职业教育培养体系。中职学校因其主体的特殊性,学校所培养的中职学生在短暂的专业学习后,很大一部分会直接进入社会,走上工作岗位。而法制化大背景下,中职学生不仅要具有专业技能,也需要有一定的法律意识,并能运用法律保障和维护自己的权利。中职学校作为中职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在进行文化技能培训的同时,对中职学生进行法律意识的培养也就更具有优势和有效性。本文以中职学生为研究对象,以中职学生法律意识为研究主题,从中职学校的层面结合当下最新的政策要求来探索中职学校这条切实可行且高效的中职学生法律意识培养路径。中职学校要培养中职学生法律意识,就必须从培养中职学生的规则意识、维权意识和守法意识着手,并从各个角度展开分析和论证。本文采用了文献研究法,调查研究法和系统分析法,经过分析调研,总结出来我国中职学校在培养中职学生法律意识中已经采取过以下措施,分别是:制定各类约束性规章制度;探索依法治校;开展校园法律教育。这些措施的实施为中职学校培养中职学生的法律意识提供了一定的经验,但是根据调研情况来看,中职学校在对中职学生的法律意识的培养上仍旧存在以下几点不足:学校规章制度学生认同度低;法治化管理有待加强;学校的法律教育体系针对性差;法律教学方法单调;个别教师不能依法执教。本文主要由以下四个部分构成:首先是绪论部分,详细介绍了本文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第一章是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的概念阐述和法律意识现状的调研;第二章是中职学生法律意识培养中的学校问题探究,通过调研结果分析了中职学校在中职学生法律意识培养过程中已有的经验和尚存的问题,从中职学校的法制工作现状,法律教育现状,教师师资建设,法治校园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几个方面对中职学生法律意识学校培养过程中的问题进行了多角度的剖析;第三章介绍了中职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学校路径,在系统的调查和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几点对策:推进依法治校,培养学生规则意识;落实法治化管理,提升学生守法意识;突出法律的行业实践,养成学生维权意识;重视教师教育,发挥教师依法执教的示范效能。最后为结语部分,结合最新的政策对本文进行总结,期望藉此促进所调研的6所乃至全国的中职学校的教育工作朝着更利于中职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道路上来。
朱静妮[6](2020)在《自媒体环境下大学生法律素养研究 ——以华中农业大学为例》文中研究说明法律素养是公民整体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的成果的体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我国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随着第三次科技革命的推进,人们与互联网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人们的日常生活已离不开自媒体的存在。自媒体具有操作简便、传播速度快、个性化、平民化等特点,但同时也使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面临着新的挑战。正确分析这些新问题,对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鉴于此,本研究以人的自由发展理论、归因理论作为理论基础,通过选取华中农业大学750名大学生开展实证调查,利用SPSS软件单因素方差分析、独立样本T检验等方法对数据结果进行维度分析与差异分析。研究发现,在自媒体环境中,在变量因素学科、年级、户籍、性别不同的情况下,大学生法律素养存在显着差异。从维度分析来看,大学生法律知识总体水平尚可,但仍有部分同学自媒体法律知识水平较低;在法律意识方面,大学生法律信仰有待提升,公平与正义意识良好,守法自觉性较强,权利与义务意识不对等;在用法能力方面,大学生对法律事件预见判断能力不足,表达维权能力较弱,护法能力有待加强。本研究将问卷调查与深度访谈相结合,梳理了自媒体环境下大学生法律素养问题的影响因素。从国家层面看,主要表现在立法不健全,法律管制失衡;执法不到位,自媒体管理滞后化。从社会环境层面来看,主要是自媒体平台的负面影响,封建传统思想的束缚,家庭教育缺位。学校层面,主要为高校学科体系设置不完善,没有认识到法治教育的重要性。从大学生自身来看,大学生对学习自媒体法律知识认识存在偏差,自律能力有待提高。提升自媒体环境下大学生法律素养必须实现政府、高校、社会、家庭协同育人。首先,政府要完善自媒体领域立法,从根源上解决法制不健全的问题;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执法,营造良好自媒体环境。其次,社会层面中,自媒体平台应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加大平台监管力度;加强家庭法治教育,创造和谐家庭环境。再次,学校层面要转变教学理念,营造良好法律氛围;加强教师教育,夯实任课教师法学基础;创新教学方法,做好自媒体法治教育。最后,从大学生自身出发,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强化学法效果,提升用法能力。
牛佳蕊[7](2020)在《高中生法律素养培育研究》文中提出高中生法律素养培育是指对高中生法律知识、法律意识与法律应用能力的培养与教育。高中生是法治社会建设发展的后备力量,他们法律素养水平的高低,对全社会法治意识的形成以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都有着深远的影响。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今天,法律的作用不断增强,这就要求广大公民树立遵法守法崇尚法律的理念。在高中生中开展法律素养培育有利于增强学生自身的综合素质,有利于为人才的全面发展提供保障,有利于为全面依法治国奠定基础。通过对383份高中生调查样本研究,分析了高中生法律素养培育的现状。当前高中生法律素养培育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普法教育走入高中校园、高中生学习法律知识的途径不断丰富、高中生群体具备了基本的法律知识、高中生的法律意识正在形成。当然,在取得成就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高中生尚未形成法律信仰、很多高中生缺乏法律应用能力、高中生法律素养培育途径单一。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高中生自身条件的制约,校园中的法律素养培育机制不完善,应试教育对道德、法律素养培育的冲击,社会、学校、家庭对高中生法律素养协同培育的效果不佳。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坚持以科学性原则、全面性原则和可行性原则来构建培育路径,通过激发高中生的主体作用;完善学校的法律素养培育机制——健全法律素养培育领导机制、充分发挥思想政治课的作用、提供法律实践平台;创新校园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校园法律文化氛围、严格学校管理制度,打击“校园霸凌”、思想道德教育与法律教育有机结合、促进法律素养培育与新媒体的融合;构建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高中生法律素养培育体系——形成社会学校家庭共同关心未成年人法律素养的理念、发挥家长在培育过程中的示范作用、加强社会法治环境的建设等有效途径,积极开展高中生法律素养培育。
司文超[8](2020)在《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法治素养是基本的思想政治素质,也是大学生综合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素养不仅与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密切相关,而且是大学生学习生活、走向社会的现实需要。大学生的法治素养是全民法治素养的代表与缩影。培育大学生的法治修养,能够为全民法治素养的提高积累经验、打下基础,这既是培育德法兼修、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的题中之义,也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时代课题,更是关乎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的重要实践问题。这也就意味着大学生法治素养的培育不仅是理论探讨,而且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因而本文紧紧抓住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实践性,从实践出发,但不迷失在纷繁的调查分析数据中,而是加强理论思考,回到理论建设的路径上来。本文由绪论与正文五章构成。在绪论部分,本文分析了目前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研究的贫乏状况。目前,关于法治素养培育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停留在法治知识教育层面,而更为重要的思维层次,探讨还显得十分薄弱。要使大学生法治素养真正得到提高,必须在思维意识层面发力。另外,关于法治素养培育的研究,缺乏聚焦性,针对大学生群体的更不多见。而且,法治素养培育具有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结合的特点,目前的研究大多涉及一个方面,这就束缚探讨不能深入。因而本文将实践与理论相结合,使用文献、案例、调查、实证相结合的方法,运用多学科知识背景,努力做到研究可靠、理论深入、措施有效。第一章是大学生法治素养的内涵及其培育的特征和功能。这部分属于理论研究,任何调查与实践的有效开展都必须有正确的理论指导。本章的目的即是厘清大学生法治素养的概念,并以此为基础开展进一步的调查研究。本章将大学生法治素养的概念拆分为要素、结构与属性三个部分。重点区分法治素养与近似概念之间的关系,以理清本研究中法治素养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在此基础上,将大学生法治素养概念中的要素进一步细化,并进而阐述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主要特征。同时,从个体与社会两个角度,探讨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在维护正当权益、促进德法兼修、保障全面发展、推动法治建设等方面的功能。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属于理论范畴,培育特征及功能则是理论与实践沟通的桥梁。第二章对目前大学生法治素养状况及其培育现状进行分析。本章建立在对概念的准确把握之上,以界定概念的诸种要素为维度,对大学生法治素养的现状进行分析。本章首先对调查研究的路径与过程进行说明,以便对调查数据的来源和可靠性有更好的把握。本章基于《中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发展报告(2014-2019)》连续6年调查数据以及国内25所高校大学生法治素养专题调查数据,试图以统计学与社会学方法进行分析,呈现大学生法治素养的真实貌态。接着,研究从对大学生法治素养的总体数据调查转入案例调查,选取有关省(区、市)和高校与法治素养培育密切相关的案例61个,展示了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有益探索,通过对案例的归纳分析,获得诸多经验启示。第三章是对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存在的问题及影响因素的分析。本章从前一章的现象归纳转入问题分析,从调查数据中发现当前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存在的问题。本章还选取了近年来大学生违法犯罪的10个典型案例,通过反面案例的分析寻找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应着力破解的难点:德法兼修、协同联动和供求匹配。本章进一步分析归纳出影响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多种因素,在此基础之上构建了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结构方程模型,并进行了解读分析。本章基于问题来抓住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关键因素和难点瓶颈,并通过模型来可视化呈现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因素影响关系。第四章研究新时代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理念及其工作目标与体系。首先从“融入、引领、创新、协调、联动”等五个方面对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理念进行阐释,以理念引导具体的培育措施。之后,提出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工作的五个主要目标,明确法治素养培育工作的努力方向。在此基础之上,本章又归纳出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工作体系的主要内容,述及的七个子体系既构成了大学生法治素培育工作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也为下一步的机制建设和途径拓展奠定基础。第五章是构建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机制与途径。本章重新回到理论思考的路径,将本文对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思考提升为一种长效机制。本章中,笔者以三个相统一的原则为出发点,将对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机制具体化为五个方面。从法律课堂教学、法治社会实践、网络法治教育、校园法治文化、法治工作队伍以及法治教育合力等方面论述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重要途径。这几个途径是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机制的进一步具化。本章的目的就是在前一章培育工作框架的基础上,使大学生法治素养的培育举措更为丰富和具体。
郭丽娟[9](2020)在《幼儿教师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其影响因素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法律意识是社会主体的主观认知与体验,幼儿教师法律意识的培育与提升不仅与其自身专业化发展以及学前教育质量密切相连,而且关涉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达成。从当前法律意识的研究上看,学者们对法律意识的研究已经从最初的法学界逐步扩展到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等领域,并取到了丰硕成果。但是,其中有关幼儿教师法律意识的研究却是少之又少。因此,在当前建设高质量幼儿教师队伍的背景下,进行幼儿教师法律意识的研究具有显着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研究使用问卷调查法,采用自编问卷《幼儿教师法律意识调查问卷》作为研究工具,对来自安徽省的318名幼儿教师法律意识的发展现状进行了调查。使用SPSS Statistics 22.0软件对数据进行录入和处理,分别使用描述性统计、单因素方差与T检验等方法对幼儿教师的总体法律意识及其各维度的发展水平及差异性进行了检验与分析。在此基础上,本研究进一步使用访谈法,对12名来自安徽省的幼儿教师进行了深入访谈,挖掘幼儿教师法律意识发展过程中的影响因素。并在此基础上,尝试提出幼儿教师法律意识培育与提升的可行性建议。研究结果表明:幼儿教师法律意识总体处于中等水平。从各维度来看,幼儿教师法律行动意识得分最高,处于较高水平,法律评价得分次之,处于中等偏上水平,法律知识和法律情感得分相近,均处于中等水平。从差异性比较来看,不同年龄、教龄、学历、专业、园所性质和地理位置的幼儿教师在法律意识上均存在显着差异。研究结果进一步显示,幼儿教师法律意识的影响因素包括来自法律、社会、幼儿园及幼儿教师自身的因素。人口学变量因素、权利意识、个人兴趣等幼儿教师方面的因素,法律制定的完善程度、司法与执法,教科研培训活动、园所管理制度、园长、同事,“避讼”的传统法律文化、官本位文化、大众传媒与习惯等都会影响幼儿教师的法律意识。在此基础上,本研究提出了以下建议。具体包括:推进法律良好运行、改革高校法律课程设置、加强幼儿教师在职法律培训、完善幼儿园园所管理制度、加强园长对幼儿教师法律教育的引领。
孟幻西子[10](2020)在《黑龙江省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已对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作出了深刻改变。互联网时代的来临使网络技术不仅影响着国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军事局势的发展动态,同时也深刻影响着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方向以及高质量人才培养的途径。按发展形势来看,观念形态发展的方向、舆情导向的方式以及思想政治教育的方略都将落在互联网上。由此可见,广大思政工作者若要贯彻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坚持德育为先”的会议精神,就要致力于教育理念与网络技术的结合,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重心逐步延伸到网络空间上来,在网络空间构筑出文化高地,保障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质量的同时,提高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综合水平。近年来黑龙江省各高校加大网络建设与管理力度,抓工作格局、抓阵地建设,也取得了一定成绩,积累了宝贵经验。但是如何克服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规避网络对于思想政治教育的消极影响,依旧是当前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和挑战,还需要长期的研究、探索和实践。本文共分为绪论、理论概述、现状分析、寻找对策四个部分对黑龙江省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进行研究。本文在综合考察国内外学者相关研究的基础上,采用实地走访和问卷调查的形式深入探究黑龙江省高校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现状,并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对其进行研究,正确审视和分析了黑龙江省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问题的成因。目前黑龙江省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取得的成绩主要体现在高校主流媒体对大学生吸引力强、思政工作者广泛运用即时通讯工具说服力强、思政教师探索思政理论网络课堂感召力强三个方面。但因为教育主体政治意识淡化和自我提升意识缺乏、忽视教育客体特点与忽视网络道德与法律教育、教育内容过分注重意识形态教育与忽视人文关怀、教育评价缺乏完整科学的评价体系四个原因,对应地存在着教育主体能力素质不能满足网络教育发展需要、教育客体政治意识淡化和网络行为失德、教育内容忽视大学生网络困扰与教育内容枯燥、教育评价效果反馈渠道缺失四个问题。最后根据前文研究基础,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黑龙省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问题的对策,从强化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主体作用、加强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客体价值引领、完善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完善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评价体系四个方面进行了论述,提出有效措施,解决对应问题,从而切实提高黑龙江省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促进黑龙江省大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
二、大学生法律教育的调查与分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大学生法律教育的调查与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中职法律课程培养学生法律素养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及意义 |
1.研究目的 |
(1)探究提高中职学生法律素养的途经 |
(2)探究有效的法律课程教学 |
2.研究意义 |
(1)有利于预防青少年犯罪 |
(2)提高中职学生法律实践能力 |
(3)实现时代赋予教育的使命 |
(三)研究内容及方法 |
1.研究内容 |
2.研究方法 |
一、法律素养概述 |
(一)法律素养释义 |
(二)中职学生应具备的法律素养 |
1.守法 |
2.护法 |
3.维权 |
(三)中职法律课程与法律素养培养的关系 |
二、中职学生法律素养培养调查 |
(一)中职学生法律素养调查 |
(二)中职学校法律课程调查 |
三、中职法律课程培养学生法律素养存在的问题 |
(一)思想认知偏差 |
(二)法律课程设置不合理 |
(三)专业师资力量薄弱 |
(四)法律课程教学方法单一 |
四、中职法律课程培养学生法律素养的途径 |
(一)转变思想认识,重视法律素养培养 |
1.学校提高思想认识 |
2.教师注重法律素养培养 |
3.提起学生的重视度 |
(二)推进课程改革,优化课程内容 |
1.科学规划课程 |
2.不断修订课程教材 |
3.优化课程内容 |
(三)加强师资力量,充实教师队伍 |
1.提高教师教学质量 |
2.优化师资队伍架构 |
(四)革新教学形式,创设实践教学 |
1.重视案例教学,培养学习兴趣 |
2.营造法律学习良好氛围,提升法律教学的实效性 |
3.打造实践教学平台,注重学生参与程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大学生宪法意识培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述评 |
1.3 理论基础 |
1.3.1 马克思主义法律观 |
1.3.2 习近平法治思想 |
1.3.3 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理论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4.3 研究的创新点 |
2 宪法意识概述 |
2.1 宪法意识的概念 |
2.1.1 宪法意识的内涵 |
2.1.2 宪法意识与相关概念 |
2.2 宪法意识的结构 |
2.2.1 宪法知识 |
2.2.2 宪法理想 |
2.2.3 宪法情感 |
2.2.4 宪法意志 |
2.2.5 宪法评价 |
2.2.6 宪法信仰 |
2.3 宪法意识的功能 |
2.3.1 指导科学立法功能 |
2.3.2 促进严格执法功能 |
2.3.3 保证公正司法功能 |
2.3.4 引导全民守法功能 |
2.4 我国公民宪法意识的基本内容 |
2.4.1 宪法至上意识 |
2.4.2 党的全面领导意识 |
2.4.3 基本权利意识 |
2.4.4 权力监督意识 |
2.4.5 遵守规则意识 |
3 大学生宪法意识现状调查与分析 |
3.1 调查问卷的设计、实施与回收 |
3.1.1 问卷设计思路 |
3.1.2 抽样方案设计 |
3.1.3 问卷回收 |
3.2 大学生宪法意识现状的整体特征 |
3.2.1 对宪法重要性的认识有所提升 |
3.2.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念认同度高 |
3.2.3 对宪法基本知识有较好了解 |
3.2.4 主动维权意识较好 |
3.2.5 对宪法实施效果持肯定性评价 |
3.3 大学生宪法意识差异性分析 |
3.3.1 基于自然因素的差异分析 |
3.3.2 基于成长背景因素的差异分析 |
3.3.3 基于教育因素的差异分析 |
3.3.4 基于海外生活经历、校外兼职的差异分析 |
4 大学生宪法意识存在的问题及影响因素 |
4.1 大学生宪法意识存在的主要问题 |
4.1.1 宪法至上意识尚未形成 |
4.1.2 基本权利意识有待加强 |
4.1.3 权力监督意识有待提高 |
4.2 大学生宪法意识生成的影响因素 |
4.2.1 社会因素 |
4.2.2 学校因素 |
4.2.3 家庭因素 |
4.2.4 自身因素 |
5 加强大学生宪法意识培育的目标与原则 |
5.1 大学生宪法意识培育的目标 |
5.1.1 认知目标 |
5.1.2 情感目标 |
5.1.3 行为目标 |
5.1.4 发展目标 |
5.2 大学生宪法意识培育的原则 |
5.2.1 方向性原则 |
5.2.2 求实性原则 |
5.2.3 渗透性原则 |
5.2.4 主体性原则 |
6 加强大学生宪法意识培育的途径与方法 |
6.1 优化社会环境 |
6.1.1 优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 |
6.1.2 优化全面实施宪法的政治环境 |
6.1.3 优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文化环境 |
6.1.4 优化媒体融合传播的网络环境 |
6.2 加强学校教育 |
6.2.1 发挥“基础”课的主渠道关键课程作用 |
6.2.2 开设“中国宪法”课程为通识必修课 |
6.2.3 挖掘其他课程蕴含的宪法教育资源 |
6.2.4 践行依宪治校引领校园文化建设 |
6.3 重视家庭教育 |
6.3.1 发挥家长的榜样作用 |
6.3.2 培养遵守规则意识 |
6.3.3 营造民主家风 |
6.4 强化自我教育 |
6.4.1 增强对宪法重要性认识 |
6.4.2 积极参与宪法法治类实践 |
6.4.3 发挥朋辈教育作用 |
7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A 大学生宪法意识调查问卷 |
附录B 问卷赋值题评分 |
附录C 访谈提纲及访谈对象基本情况 |
作者简历及在学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4)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的产生背景 |
第一节 法制环境: 制定法体系的完备和司法改革的推进 |
一、制定法体系的完备 |
二、司法改革的推进 |
三、小结 |
第二节 地域背景: 时代最前沿、中国最开放、经济最发达的大上海 |
一、近代上海与法学留学生 |
二、近代上海与私立法政院校的发展 |
三、近代上海与律师职业团体的形成 |
第三节 学术氛围: 第二代法学家的成熟与法律教育思想讨论的兴起 |
一、第二代法学家的成熟 |
二、法律教育思想大讨论的兴起 |
第四节 个人因素: 孙晓楼本人的职业生涯与对法律教育的长期研究 |
一、孙晓楼本人的职业生涯 |
二、孙晓楼对法律教育的长期研究 |
第二章 孙晓楼关于法律教育的主要思想理念 |
第一节 对民国大学教育批评及改进意见 |
第二节法律教育之意义: “有关于国家法治的前途” |
一、中国古代法律教育: 现代法治的缄默之地 |
二、乱象丛生的民国法律教育呼唤系统的法律教育研究 |
三、办出高水平的法学教育: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必由之路 |
第三节 法律教育之目的: “为国家培植法律人才” |
一、法治意识与法律人才: 实现国家法治的基础和关键 |
二、法律人才之要件: 法律学问、法律道德、社会常识 |
三、改进和完善国民政府时期的法律人才培养 |
第三章 孙晓楼关于民国法律教育的制度设计 |
第一节 改善中国的法律教育: 借他山之石以自立 |
一、法律民族化的检讨 |
二、大陆英美法律教育之比较借鉴 |
第二节 法律教育的一个新制度: “理实并重制” |
一、“理实并重制”法律教育思想产生的历史背景 |
二、“理实并重制”法律教育思想的系统内涵 |
三、“理实并重制”法律教育思想的历史进步性 |
四、小结 |
第三节 法律研究方法之转变趋势 |
一、各法学派研究方法的不同 |
二、从理论的研究到实际的研究 |
三、从狭义的研究到广义的研究 |
四、从分析的研究到功用的研究 |
第四节 法律课程编制之研究 |
一、法律课程编制应遵循之原则 |
二、法律学校应添设之三门学课 |
三、一份理想的法律课程表的出炉 |
第四章 孙晓楼关于法律人才培养的质量控制 |
第一节 人才培养质量的初始环节: 从把控入学门槛开始 |
一、未进法律学校之前应修习之基本科目 |
二、限制学生人数、提高入学资格以“培植完善的法律人才” |
第二节 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 高水平的专任教授 |
一、难以以身许学的教授充斥社会 |
二、“崇养国士式的教授以做青年的矜式” |
第三节 人才培养质量的支撑保障: 法律学校应有之设备 |
一、法学图书馆 |
二、模型法庭 |
三、讨论室 |
四、法律救助社 |
第五章 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的实践展开 |
第一节 东吴法学院鲜明的教学特色 |
一、比较法教学 |
二、常态化开设模型法庭 |
第二节 法律夜校人才培养和东吴法学院研究生教育 |
一、法律夜校人才培养之改进 |
二、法律研究院之添设 |
三、开创中国法学研究生教育先河的东吴法学院 |
第六章 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的价值 |
第一节 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的学术价值: 与同时期主要法学家比较 |
一、关于法律教育目的的探讨 |
二、关于法律人才观的探讨 |
三、关于法律课程编制的探讨 |
四、关于法律学校教授的探讨 |
五、关于法律学校设备的探讨 |
六、对待比较法的态度 |
第二节 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的历史价值 |
一、继承与革新: 对第一代法学家的法律教育思想 |
二、启发与采纳: 对国民政府法律教育政策的作用和影响 |
三、执教与执掌: 在“南东吴,北朝阳”的法律教育实践 |
第三节 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的当代价值及其局限性 |
一、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的当代价值 |
二、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的局限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5)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的学校培养路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
(四)研究方法 |
(五)创新之处 |
一、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的调研情况 |
(一)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的内涵 |
(二)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现状调研 |
1.调查对象总体介绍 |
2.调查数据汇总 |
(三)中职学校法律意识培养现状调研 |
1.调研对象和调查方法 |
2.调研数据 |
(四)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分析 |
1.法律基础知识薄弱 |
2.规则意识缺位 |
3.守法意识低 |
4.维权意识淡薄 |
二、中职学校法律意识培养经验及存在的问题 |
(一)中职学校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经验 |
1.制定各类约束性的规章制度 |
2.探索依法治校 |
3.开展校园法律教育 |
(二)中职学校学生法律意识培养中的问题 |
1.学校规章制度学生认同度低 |
2.法治化管理有待加强 |
3.学校法律教育体系针对性差 |
4.法律教学方法单调 |
5.个别教师不能依法执教 |
三、中职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学校路径 |
(一)推进依法治校,培养学生规则意识 |
1.建立健全学校规章制度 |
2.因校制宜完善规章制度 |
3.引导学生养成规则思维 |
4.充实法律知识教育内容 |
(二)落实法治化管理,提升学生守法意识 |
1.提升学校管理理念的法治化水平 |
2.学生管理依据合法化 |
3.严格执行学校管理制度 |
(三)突出法律的行业实践,养成学生维权意识 |
1.法律教育中突出行业相关法律知识 |
2.“情景模拟”传授维权技巧 |
3.结合实际引导学生学会维权 |
(四)重视教师教育,发挥教师依法执教的示范效能 |
1.加强教师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 |
2.倡导中职教师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
3.严格执行教师管理制度 |
4.加强教师的思想品德教育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
附录二 |
致谢 |
(6)自媒体环境下大学生法律素养研究 ——以华中农业大学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关于自媒体的研究 |
1.3.2 关于大学生法律素养的研究 |
1.3.3 关于自媒体环境下大学生法律素养的研究 |
1.3.4 研究述评 |
2 研究设计 |
2.1 核心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1 自媒体 |
2.1.2 大学生法律素养 |
2.2 理论基础 |
2.2.1 人的全面发展理论 |
2.2.2 归因理论 |
2.3 研究内容及思路 |
2.3.1 研究内容 |
2.3.2 研究思路 |
2.4 研究设计及方法 |
2.4.1 研究设计 |
2.4.2 研究方法 |
2.5 研究创新 |
3 数据来源与样本情况 |
3.1 数据来源 |
3.2 样本情况 |
3.3 问卷信效度检验 |
3.3.1 法律意识量表信效度分析 |
3.3.2 用法能力量表信效度分析 |
4 自媒体环境下大学生法律素养的现状 |
4.1 自媒体环境下大学生法律素养调查结果的差异分析 |
4.1.1 年级差异 |
4.1.2 性别差异 |
4.1.3 户籍差异 |
4.1.4 学科差异 |
4.2 自媒体环境下大学生法律素养调查结果的维度分析 |
4.2.1 法律知识维度 |
4.2.2 法律意识维度 |
4.2.3 用法能力维度 |
4.3 自媒体环境下大学生法律素养维度的相关分析 |
5 自媒体环境下影响大学生法律素养问题的原因分析 |
5.1 国家因素 |
5.1.1 立法不健全,法律管制失衡 |
5.1.2 执法不到位,自媒体管理滞后化 |
5.2 社会因素 |
5.2.1 自媒体平台的负面影响 |
5.2.2 传统思想的束缚 |
5.2.3 家庭教育的不足 |
5.3 学校因素 |
5.3.1 学校法律教育重视不足 |
5.3.2 校园法律文化氛围弱 |
5.4 自身因素 |
5.4.1 大学生认识存在偏差 |
5.4.2 大学生自律能力不足 |
6 自媒体环境下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的措施 |
6.1 国家层面 |
6.1.1 完善自媒体领域立法,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
6.1.2 加大执法力度,营造良好自媒体环境 |
6.2 社会层面 |
6.2.1 自媒体平台履行社会责任,助力自媒体空间净化 |
6.2.2 重视家庭法律教育,创造和谐家庭环境 |
6.3 学校层面 |
6.3.1 转变教学理念,营造良好法律氛围 |
6.3.2 加强教师教育,增强任课教师法学功底 |
6.3.3 创新教学方法,做好自媒体法治教育 |
6.4 个体层面 |
6.4.1 培养自学意识,积累自媒体法律知识 |
6.4.2 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律意识 |
6.4.3 强化学法效果,提升用法能力 |
7 研究不足与展望 |
7.1 不足之处 |
7.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7)高中生法律素养培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重点与创新点 |
1.3.1 研究重点 |
1.3.2 研究创新点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文献研究法 |
1.4.2 调查问卷法 |
第二章 高中生法律素养培育的内涵及其相关理论 |
2.1 高中生法律素养培育的内涵 |
2.1.1 法律素养的内涵 |
2.1.2 高中生法律素养的内涵及特征 |
2.1.3 高中生法律素养培育的内涵 |
2.2 高中生法律素养培育的意义 |
2.2.1 增强学生自身的综合素质 |
2.2.2 为人才的全面发展提供保障 |
2.2.3 为全面依法治国奠定基础 |
2.3 高中生法律素养培育的相关理论 |
2.3.1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 |
2.3.2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人才培养理论 |
2.3.3 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
第三章 当前高中生法律素养培育现状分析 |
3.1 高中生法律素养培育的成就 |
3.1.1 普法教育走入高中校园 |
3.1.2 高中生学习法律知识的途径不断丰富 |
3.1.3 高中生群体具备了基本的法律知识 |
3.1.4 高中生的法律意识正在形成 |
3.2 高中生法律素养培育存在的问题 |
3.2.1 高中生尚未形成法律信仰 |
3.2.2 很多高中生缺乏法律应用能力 |
3.2.3 高中生的法律素养培育途径单一 |
3.3 高中生法律素养培育工作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
3.3.1 高中生自身条件的制约 |
3.3.2 高中生的法律素养培育机制不完善 |
3.3.3 应试教育对道德、法律素养培育的冲击 |
3.3.4 社会、学校、家庭对高中生法律素养协同培育的效果不佳 |
第四章 构建高中生法律素养培育的有效路径 |
4.1 构建高中生法律素养培育路径的原则 |
4.1.1 科学性原则 |
4.1.2 全面性原则 |
4.1.3 可行性原则 |
4.2 构建高中生法律素养培育的有效路径 |
4.2.1 激发学生主体作用 |
4.2.2 完善学校的法律素养培育机制 |
4.2.3 创新校园法治文化建设 |
4.2.4 构建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高中生法律素养培育体系 |
第五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高中生法律素养培育调查问卷 |
作者简介 |
作者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8)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创新点 |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缘起、价值 |
一、现实需要 |
二、理论诉求 |
三、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趋势 |
一、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二、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三、研究趋势分析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的重点与难点 |
一、研究重点 |
二、研究难点 |
第一章 大学生法治素养的内涵及其培育的特征和功能 |
第一节 大学生法治素养的内涵 |
一、法治素养与相关范畴的区别和联系 |
二、法治素养概念的考察 |
三、大学生法治素养概念界定 |
第二节 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特征 |
一、基础性与先导性 |
二、知识性与实践性 |
三、统一性与差异性 |
四、历史性与时代性 |
第三节 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功能 |
一、维护正当权益 |
二、促进德法兼修 |
三、保障全面发展 |
四、推动法治建设 |
第二章 大学生法治素养及其培育的现状分析 |
第一节 现状研究的路径与过程 |
一、问卷的设计与编制 |
二、调查抽样方案 |
三、问卷施测过程 |
四、调查样本分布 |
第二节 大学生法治素养的基本状况 |
一、法治知识学习状况 |
二、法治思维运用状况 |
三、法治行为表现状况 |
四、法治精神涵养状况 |
五、法治信仰树立状况 |
六、法治能力塑造状况 |
七、法治有关评价状况 |
八、法治期盼有关状况 |
第三节 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有益探索 |
一、法治课堂教学 |
二、法治社会实践 |
三、法治文化涵养 |
四、法治队伍建设 |
五、治理体系建设 |
第三章 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问题与因素分析 |
第一节 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问题 |
一、基础课教学改革亟待深化 |
二、网上线下协同还不够有力 |
三、大学生法治观念还未树立 |
四、大学生知行存在脱节现象 |
五、大学生违法犯罪时有发生 |
第二节 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难点 |
一、培育对象上难在德法兼修 |
二、培育主体上难在协同联动 |
三、培育内容上难在供求匹配 |
第三节 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因素分析及模型构建 |
一、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因素考量 |
二、影响因素的选用与关系判断 |
三、结构方程模型的构建与分析 |
第四章 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理念及其工作目标与体系 |
第一节 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理念 |
一、融入 |
二、引领 |
三、创新 |
四、协调 |
五、联动 |
第二节 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工作的主要目标 |
一、内容更加完善 |
二、标准更加健全 |
三、运行更加科学 |
四、保障更加有力 |
五、成效更加显着 |
第三节 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工作体系的主要内容 |
一、学科教学体系 |
二、法律武装体系 |
三、日常教育体系 |
四、队伍建设体系 |
五、治理服务体系 |
六、评估督导体系 |
七、实施保障体系 |
第五章 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机制与途径 |
第一节 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机制 |
一、顶层设计机制 |
二、协同推进机制 |
三、资源共享机制 |
四、合作交流机制 |
五、监测评价机制 |
第二节 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途径 |
一、提高法律课堂教学质量 |
二、强化法治社会实践教育 |
三、建强网络法治教育阵地 |
四、繁荣高校校园法治文化 |
五、完善法治工作队伍保障 |
六、形成法治教育强大合力 |
附录 |
一、大学生法治素养及其培育状况调查问卷 |
二、大学生法治素养及其培育状况调查问卷指标体系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9)幼儿教师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其影响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问题 |
(三)研究意义 |
(四)文献综述 |
一、幼儿教师法律意识的核心概念与理论基础 |
(一)核心概念界定 |
(二)幼儿教师法律意识的理论基础 |
二、研究设计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工具 |
(三)研究对象 |
三、幼儿教师法律意识的现状与分析 |
(一)幼儿教师法律意识的现状 |
(二)幼儿教师法律意识的差异分析 |
四、幼儿教师法律意识的影响因素 |
(一)幼儿教师方面的因素 |
(二)法律方面的因素 |
(三)幼儿园方面的因素 |
(四)社会方面的因素 |
五、研究结论与建议 |
(一)研究结论 |
(二)提升幼儿教师法律意识的建议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10)黑龙江省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3.3 研究评述 |
1.4 研究的方法 |
1.5 研究的创新点 |
2 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概述 |
2.1 概念界定 |
2.1.1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
2.1.2 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
2.2 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功能与特点 |
2.2.1 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功能 |
2.2.2 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特点 |
2.3 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脉络 |
2.3.1 初步形成阶段(1999年以前) |
2.3.2 突破与积极融合阶段(1999年~2006年) |
2.3.3 探究与纵深发展阶段(2007年至今) |
2.4 本研究的相关理论基础 |
2.4.1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 |
2.4.2 传播者“把关人”理论 |
2.4.3 主体间性理论 |
2.5 本章小结 |
3 黑龙江省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现状调查与分析 |
3.1 调查总体概况 |
3.1.1 调查范围及调查对象 |
3.1.2 问卷设计及样本分析 |
3.2 黑龙江省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取得的成绩 |
3.2.1 高校主流媒体对大学生吸引力强 |
3.2.2 思政工作者广泛运用及时通讯工具说服力强 |
3.2.3 思政教师探索思政理论网络课堂感召力强 |
3.3 黑龙江省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存在问题 |
3.3.1 教育主体:能力素质不能满足网络教育发展需要 |
3.3.2 教育客体:政治意识稍显谈化和存在网络行为失德 |
3.3.3 教育内容:忽视大学生网络困扰与教育内容枯燥 |
3.3.4 教育评价:教育效果反馈渠道缺失 |
3.4 黑龙江省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3.4.1 教育主体:政治意识淡化和自我提升意识缺乏 |
3.4.2 教育客体:忽略教育对象特点与忽视网络道德与法律教育 |
3.4.3 教育内容:忽略现实条件变化与忽视人文关怀 |
3.4.4 教育评价:缺乏完整科学的评价体系 |
3.5 本章小结 |
4 黑龙江省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改进对策 |
4.1 强化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主体作用 |
4.1.1 提升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政治站位 |
4.1.2 提高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能力素养 |
4.2 加强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客体价值引领 |
4.2.1 深化大学生价值观与传统文化教育 |
4.2.2 培养大学生“意见领袖” |
4.3 完善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内容 |
4.3.1 注重教育内容的针对性 |
4.3.2 增强人文关怀 |
4.4 完善大学生网络思想教育评价体系 |
4.4.1 全面深化评价内容 |
4.4.2 深入探索评价反馈 |
4.5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四、大学生法律教育的调查与分析(论文参考文献)
- [1]中职法律课程培养学生法律素养的研究[D]. 魏文丽. 曲阜师范大学, 2021(02)
- [2]大学生宪法意识培育研究[D]. 王东红. 北京科技大学, 2021(08)
- [3]论法律人的公益道德教育与实践[J]. 郭旨龙.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 2020(02)
- [4]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研究[D]. 徐刚. 扬州大学, 2020(04)
- [5]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的学校培养路径[D]. 王巧慧. 曲阜师范大学, 2020(02)
- [6]自媒体环境下大学生法律素养研究 ——以华中农业大学为例[D]. 朱静妮. 华中农业大学, 2020(02)
- [7]高中生法律素养培育研究[D]. 牛佳蕊. 沈阳建筑大学, 2020(05)
- [8]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研究[D]. 司文超. 武汉大学, 2020(03)
- [9]幼儿教师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其影响因素研究[D]. 郭丽娟.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
- [10]黑龙江省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研究[D]. 孟幻西子. 东北林业大学, 20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