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后民族结构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民族国家,差异,认同,全球治理
后民族结构论文文献综述
李建芳[1](2017)在《差异与认同:哈贝马斯全球治理思想研究——兼论哈贝马斯的后民族结构理论》一文中研究指出哈贝马斯的全球治理思想是其交往行为理论在全球化背景下的具体应用。通过"民族国家"文化差异认同批判,围绕差异与认同核心矛盾与公民和民主核心范畴,论证了全球治理的合法性,建构了一种后民族社会的协商民主认同理论,并从交往和法律制度的角度深入透析了全球治理的路径。(本文来源于《人民论坛·学术前沿》期刊2017年16期)
杨晗旭,徐海波,田启波[2](2017)在《“一国两制”的“后民族结构”合法性溯源——基于政治哲学的考察与辨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传统民族结构理论对"一国两制"的阐释重视以两岸四地在文化和血缘上的同一性为基础,建立"一个中国"的合法性。这一阐释模式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对"一国两制"的实施都有无可替代的重要意义。但该解释模式并非十全十美,随着时代的变迁,其仍有需要进行完善的空间。为此,一些"台独"、"港独"分子利用传统民族结构阐释的局限,通过强调两岸四地的文化、制度差异来质疑"一国两制"的合法性。其实在两岸四地彼此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的状况下,"一国两制"已经具有了哈贝马斯的"后民族结构"意蕴。借助"后民族结构"的理论视域,我们能够更有说服力地澄明在存在文化差异、意识形态差异、社会制度差异的前提下,"一国两制"的合法性来源。(本文来源于《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7年04期)
崔萌[3](2015)在《民族国家的认同危机及其社会整合》一文中研究指出20世纪6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带来的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转变推动了世界政治格局的变化,诞生了一系列的全球或区域性的政治经济组织。这些新的国际交往关系和区域组织作为当今世界发展的大趋势对当前所有的民族国家均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其中,其经济交往的全球化和区域组织职能的政治化给民族国家的主权造成了深刻的负面效应,甚至威胁到民族国家的生存发展。为此,民族国家的命运问题成为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学界关注的热点,至今仍处于激烈讨论阶段。正是欧盟的社会一体化诉求和全球化时代民族国家出现的合法性危机两大现实因素对民族国家的“倒逼”,直接推动了哈贝马斯对民族国家命运、社会一体化建构以及与此相关的现代社会集体认同理论的分析。通观哈贝马斯的着作,他对于民族国家的集体认同理论分析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在这两个阶段,他分别从交往行动理论和现代性理论两个层面对现代社会一体化的集体认同理论和全球化时代的社会整合进行了分析。第一个阶段是20世纪70-80年代。在该阶段,哈贝马斯对集体认同问题的分析主要是基于“交往行动理论”,形成了一系列相关的研究成果,比如《晚期资本主义的合法性问题》、《交往行为理论》等。哈贝马斯通过提出主体间的交往理性,重建了历史唯物主义的规范内涵,以生活世界的合理化为原则实现了社会集体认同理论构建。第二个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在该阶段,哈贝马斯从其现代性理论入手,对集体认同问题的研究实现了从规范性的理论分析向功能性的现实考察转变,其代表性着作有《包容他者》、《后民族结构》、《公民身份与社会认同》等。哈贝马斯在对民族国家命运的现实描述中,揭示出了民族认同内在的诸多矛盾,其中在现代文化多元的社会中,民族认同表达出了不同文化群体的本真性要求,这种本真性要求的直接后果就是民族国家主权之间的互斥性,这导致一种社会分裂的后果。而且,民族认同所体现出的那种特殊主义倾向也与全球一体化趋势相背离,民族国家本身固有的民族主义的特殊主义与共和主义的普遍主义之间的矛盾非但没有因为全球化趋势趋于消解,反而越加明显了。为此,哈贝马斯提出需要建立一种基于新的集体认同形式以应对全球一体化的趋势。哈贝马斯在对各种社会理论和现实因素进行考量之后,揭示出集体认同和社会整合的症结所在:传统的民族、意识形态获得认同与整合的模式被全球化所解构,权力和金钱所导致的系统整合侵占了以交往理性为基础的社会整合。为此,哈贝马斯提出重建面向生活世界的交往行为理论,确立起了自己的集体认同思想:基于复杂社会的集体认同不能基于传统的民族、宗教和意识形态认同,而是应在生活世界的交往范式下确立一种程序主义的商谈民主模式来实现多元文化与思想交流、通识的团结,即在权力和金钱的系统整合之外重塑交往范式的社会整合模式。在哈贝马斯看来,社会共同体的成员通过得到公认的价值与法律规范而形成了社会,而这个“社会”正是现代社会集体认同功能的载体。哈贝马斯的宪法爱国主义为核心的现代社会集体认同观突破了民族认同与民族国家的界限,从不同层面上对“宪法爱国主义”、“政治文化”以及商谈民主理论提出了有效的论据,并在此基础上阐述了超越民族国家界限的“世界市民社会”构想。这一理论也就是哈氏的后民族主义的集体认同观,其不但对原先的理论做了进一步深化,更在某些方面进行了重要的调整,并对后民族结构下欧盟以及联合国的社会整合重新做了新的描述。哈贝马斯通过对“民族”和“国家”概念的梳理,分析了民族国家的民族性和民主性两大特点,并通过对民族作为“血缘—文化共同体”和“政治—法律共同体”的区分提出了建立在后者之上的“作为公民的民族”的民族概念,并在此基础上得出包容了民族主义和共和主义特征的民族国家概念,即民族国家是一种以民族主义为合法性基础,以法律的共同体形式为一体化形式的民主法治国。但是,这种共和主义的普遍主义与民族主义的特殊主义之间出现了不可调和的紧张关系,使得公民身份与民族身份二者出现了紧张。这种紧张关系在后民族结构中变得尤为突出,而不断缺失的公民身份认同是造成民族国家危机的根源。民族国家的危机在全球化背景下就显得尤为突出。随着世界进入“全面的全球化时代”“民族国家”概念变得越来越不合时宜,民族国家的合法性基础产生危机。就民族国家的本质而言,民族国家范围内形成的公民团结的文化基础,导致公民团结相对同质的基础被动摇,传统的民族生活方式也越来越失去其一体化的力量;就民族国家的结构而言,全球化侵蚀了民族国家边界,致使民族国家变得越来越软弱无力,导致与全球化市场相匹配的政治调控机制的失灵,从而使民族国家走向了后民族结构。就哈贝马斯的集体认同理论而言,共同血缘、文化为特征的集体认同模式为民族国家的社会团结起到了基础性作用,但从根本上其决定作用的仍然是以民主方式构成的“公民身份”始终是独立于授予性的民族认同。为此,哈贝马斯试图希望通过建构宪法爱国主义来跨越以民族团结为基础的公民认同模式。即社会一体化植根于民主法治国家的共同政治文化之上而非植根于前政治共同体的民族自我理解之上,这种文化的根源在于对宪法原则的解释,并通过对宪法政治核心的原则来实现其发展和完善。公民在宪法原则的保障下,经过公正讨论而达成新的政治共识,建立起新的社会统一体,也在这一过程中获得了一种新的叫做“我们”的认同感。不同文化群体的成员只有充分参与到商谈民主对话之中,通过宪政确立的民主对话的方式,平等地表达和争取自身的权利与意愿,才能使自身的文化权利获得相应的承认和尊重,从而建立起新的团结关系和认同模式。哈贝马斯在从现代社会的集体认同理论分析向社会整合理论的过渡中,构想出了后民族国家的一种新的社会整合模式,即重构全球化的公共领域,让以商谈民主为特征的对话政治在重构的全球化的公共领域兴起,实现从传统民族国家的市民社会向世界市民社会的转变。由此,哈贝马斯寄希望于通过建立跨越国家之间的地域性的政治统一体和超国家的政治机制,来弥补民族国家所丧失的功能,同时建立以宪法为基础的宪法爱国主义来取代作为民族基础的公民认同,构建新的政治文化,并为新的社会一体化建立合法性基础。也就是说,他希望在欧洲市民社会以交往理性理论为指导来建立起新的集体认同模式,这种认同机制的建设过程就是以“宪法爱国主义”为核心内容的政治文化的建构过程。这使得哈贝马斯现代社会集体认同理论的基本模式中存在两个规范性基础,即宪法爱国主义和普遍的人权概念。“宪法爱国主义”思想是哈贝马斯应对德国以及欧洲区域社会一体化过程中提出的新的集体认同和社会整合思想的核心,是长期思考并不断修正的结果。在这个过程中由于遭到诸如民族主义者、共和主义者和后民族主义者的质疑,促使哈贝马斯对集体认同问题和社会整合问题进行了反思。尽管哈贝马斯认可自己的理论具有“乌托邦”的色彩,但认为其绝不是不可实现的“先验幻相”,事实上,在哈贝马斯那里,通过其集体认同所构筑的社会整合所指向的未来并不是消灭民族国家,也不是建立类似“乌托邦”的“大同世界”,而是构建一种能够实现多元文化包容和团结、基于商谈民主和普遍人权规范性基础所保障的公民身份认同,而世界公民身份或国家共同体就是在此意义上的一种使用。因此,哈贝马斯在与其他学者的辩驳中,显示出对于其认同理论的自信,对于其宪法爱国主义理论的充分自信,以及对于国际关系和不同文化类型的交往中一种无暴力、无强权的平等、公正的状态的渴望。论文最后对作为哈贝马斯社会整合方式的宪法爱国主义做了一点力所能及的展望。一是展望全面的全球化时代下民族国家的历史命运,基本结论是,未来的世界将在保留民族国家主权权威的前提下,以普遍人权原则为指导的商谈民主的对话政治模式将会被越来越多的跨国组织、地区机构所认可,在共同的立宪理念信仰下,民族国家将逐步迈向区域社会政治一体化。二是展望了集体认同理论在中国应用的前景。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多种制度并存的国家,如何实现在全球化时代巩固中华民族的集体认同,尤其是实现两岸人民的集体认同和两岸的社会整合,是中国社会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所以不单当前欧盟才面临集体认同与社会整合的问题,中国也是,而且其更关乎未来中国的政治发展走向。在笔者看来,应积极地借助哈贝马斯的商谈民主和交往行为理论,进行有建设意义的交流和沟通,并努力进行“政治文化”建构,建立起基于同根同源的历史文化的社会公共领域,实现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大繁荣。(本文来源于《山东大学》期刊2015-04-26)
崔萌[4](2015)在《哈贝马斯后民族结构视域下的集体认同观》一文中研究指出哈贝马斯认为后民族国家时代已经来临。主张以宪法爱国主义和普遍人权理论为规范性基础,实现后民族结构理论视域下的集体认同观的建构,意图为现代社会多元文化冲突的解决提供一种可能的路径。但其观点尤其是宪法爱国主义引发了民族主义、共和主义甚至后民族主义者的激烈论争,这有利于促成对哈贝马斯的全面理解。(本文来源于《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5年02期)
洪霞[5](2011)在《民族国家抑或是后民族结构?——略论安东尼·史密斯和哈贝马斯的后民族思想》一文中研究指出后民族时代,随着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的加深,民族国家与民族认同都受到了冲击。两位着名学者安东尼·史密斯和哈贝马斯针对这一问题,分别提出了不同的观点:前者认为民族认同仍将是世界的主流,后者则提出了世界公民社会的前景。两人截然不同的观点,是民族主义的不同维度造成的,史密斯侧重于族裔民族主义,而哈贝马斯则侧重于公民民族主义。(本文来源于《英国研究》期刊2011年00期)
白霞[6](2011)在《民族国家与超越民族国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全球化特别是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全球范围内市场一体化进程进一步推进,现代民族国家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进入了新世纪发展的“瓶颈期”。正是社会福利国家解除困境的现实要求,才使哈贝马斯提出基于话语政治交往理论的后民族结构思想。本文就是在统观哈贝马斯整个后民族结构思想建构的整体框架下对其进行的简单梳理,以求在研究的过程中厘清哈贝马斯的思想脉络。本文是从分析现代民族国家陷入的困境入手,通过阐述现代民族国家所遭遇的挑战和亟需挣脱的困境、社会福利国家规范理论的成熟和哈贝马斯话语政治交往理论的提出与完善,来说明超越民族国家社会建立的可能行和必要性。第二部分详细论述了后民族国家社会理论体系的构建,集中体现在后民族国家对传统民族国家的批判性超越上:后民族社会构建性“软权力”体系的建立和其所预设的世界图景。这不仅是新的后民族社会建立所提出的要求,也体现了后民族社会对民族国家社会的超越。第叁部分也是论文的核心部分,是在前两部分理论阐述的基础上,指出哈贝马斯这一理论所具有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指导意义,最后一部分是对整体文章的一个总结,高度评价了哈贝马斯的后民族思想所具有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也指出其建立世界公民社会和实现世界大同缺少现实的土壤,只能是一个美好的乌托邦。一以贯之,在哈贝马斯后民族结构思想的体系中,不论是“国际联盟”主体化地位的确立,还是没有世界政府的大同世界的建立;不管是强调世界公民意识的培育,还是侧重构建世界公民社会,都集中体现了哈贝马斯政治话语交往理论的核心:商谈原则和建立世界公共政治领域的期望。这是其整个后民族结构思想的理论基石和贯穿始终的主线。哈贝马斯后民族思想的提出,掀起了国际理论界关于“民族国家未来命运”的新一轮讨论热潮,给学术界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时也为现代民族国家走出困境提供了理论上的解决方案,既有十分重大的理论研究意义,也具有强大的现实指导意义。哈贝马斯关于民主合法化的确立、多元文化主义与单一政治文化之间的辩证论、各民族国家如何应对全球化等诸多问题的研究,也给我们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提供了宝贵的理论指导,对我国政治民主化进程的推进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本文来源于《曲阜师范大学》期刊2011-04-01)
铁省林,王维先[7](2011)在《论哈贝马斯的后民族结构学说》一文中研究指出近代以来,民族国家在世界特别是在西方得到了充分发展,但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哈贝马斯正是基于对民族国家的回顾和诊断,提出后民族结构理论,展现后民族结构的可行性,旨在解决民族国家所遇到的问题,为保障社会的一体化与民主制度在跨越民族界限的情况下坚持和发展提供一种可能性方案。然而,哈贝马斯的后民族结构并没有得到充分的论证,后民族结构是否可能,仍有讨论的余地。(本文来源于《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期刊2011年01期)
侯永军[8](2009)在《论欧洲集体认同与民族国家认同的冲突与统一》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把欧洲集体认同看做推动欧洲一体化深入发展的一种内源性动力,欧盟官方也一直在民族国家认同与欧洲集体认同之间努力寻求一种平衡,实现两者的兼容与统一,从而在制度层面上构建各成员国民众对欧洲层面的集体认同。然而,欧洲民众对于民族国家这种固有的认同依然具有很强的生命力,欧洲集体认同在构建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与之产生冲突。本文的目的便在于通过分析这种冲突与统一的表现与原因,寻找实现二者统一的契机,从而提出构建欧洲集体认同的途径。本文对欧洲集体认同的研究是在一种后民族结构的语境下进行的。二战之后,欧洲民众越来越感受到传统民族国家的局限性带来的灾难性后果,随着一体化的深入,这种民族国家的界限开始出现变动,欧洲出现了一种跨越民族界限的图景,这就是哈贝马斯所描述的后民族结构。虽然这种后民族结构远还没有确定下来,但是,欧洲目前的状态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大大不同于传统的民族国家间的关系,选择这样一种研究的框架更加符合欧洲的现状和特殊的政治文化结构,也更能够反映出欧洲集体认同与民族国家认同冲突与统一的深层次原因,从而提出更加切合实际的建构路径。具体来说,本文主要是由以下四部分构成的:第一部分,阐述了民族国家认同和欧洲集体认同的概念。民族国家认同指的是对民族国家的归属感,是一个人对所归依的国家的认识的内化过程,这种认同是处在不断的变动之中的;而对欧洲集体认同内涵的分析则是在欧盟官方界定的基础上,沿着政治文化和一般社会文化的向度展开的,是欧洲民众在这两个向度上所形成的对欧洲的认同。第二部分,通过对欧洲传统民族国家结构和欧洲现状的分析,笔者对欧洲后民族结构的性质、特点进行了阐述,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后民族结构与欧洲集体认同的构建之间的关系。后民族结构反映的是一种民族国家开始解体,超民族层面共同体开始建构的一种状态,确切的说,是一种社会结构体系的趋势。后民族结构的欧洲社会状态决定了欧洲集体认同与民族国家认同之间持续的冲突与统一,同时又为欧洲集体认同的构建提供了可能的结构性基础,而且两者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互为因果的关系。第叁部分,详细阐述了欧洲集体认同与民族国家认同在政治文化与一般社会文化两个层面上的冲突与统一。通过一系列的实证研究与数据分析,对两个层次认同冲突与统一的表现和原因进行了阐述,寻找这种冲突与统一相互转化的条件。民族国家认同与欧洲集体认同之间呈现出一种既相对独立又不时发生冲突与统一的局面。第四部分,通过对两个层次的认同冲突带来的欧洲集体认同的建构困境的分析,沿着政治文化和一般社会文化的向度提出了建构欧洲集体认同的现实路径,包括重视法律体系的规范性作用,构建以跨国传媒为中介的政治公共领域,包容他者,构建欧洲一般社会文化,完善欧洲公民制度等。欧洲集体认同的建构在某种程度上与民族国家认同的建构是存在相似之处的,它们同样都是偏重于人为地选择,是一种“做成”的过程。(本文来源于《山东大学》期刊2009-03-10)
吴能武[9](2005)在《后民族结构与世界公民社会》一文中研究指出哈贝马斯近年来对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发表了许多看法,这些看法既是他话语民主理论的延伸,也是他对当代世界面临困境的思考。其中最着名的是“后民族结构”理论,他认为,经济全球化压力下,国家与市场日益分离,造成现代民族国家治理结构的衰落,福利国家面临解体,而目前尚未出现其功能上的替代物。面对民主国家治理结构的尴尬,哈贝马斯认为民族国家已转变为“后民族国家结构”,这种治理结构从全球化的市场中孕育出政治治理的合法形式,为福利国家解体后资本主义与民主之间的张力找到缓冲点,其中欧盟的形式就是其典范。于是,他提出了一种旨在克服这些危机和弊病的方案,试图使世界朝着民主、自由和公正的方向发展,最终建立一种“无统治的、民主、公正、和谐的”社会秩序。他确信,在未来,在民族国家“消亡”之后,人类必将联合为一个“世界公民社会”,从而逐步实现人的自由和解放。哈贝马斯的这些国际政治思想对当今国际社会既有一定的启发意义,也存在明显的理论缺陷。 哈贝马斯的国际政治思想以“后民族结构”理论为主线,其脉络大致可概括为“民族国家—超越民族国家—世界公民社会”。本文将从四部分对此进行研究: 第一部分“民族国家与后民族结构”,主要从哈贝马斯对“民族国家”这一概念的分析入手,来引出他的“后民族结构”理论。文中概括了哈贝马斯对全球化条件下民族国家所面临的危机与挑战的论述,并指出其提出后民族结构理论的原因; 第二部分“欧洲未来的道路选择”,主要从哈贝马斯对欧洲一体化和欧盟改革的阐述入手,分析了超越民族国家的必要条件,指出了超越民族国家的关键是做成“集体认同”,而要做成“集体认同”就必须有一个共同的、合法的身份,这就是哈贝马斯提出的“宪法爱国主义”; 第叁部分“世界公民社会是可能的吗”,先对哈贝马斯“世界公民社会”理论的时代背景和理论渊源作了分析,接着对其有关“世界公民社会”的设想及如何走向“世界公民社会”作了归纳; 第四部分“结语”,对哈贝马斯的“后民族结构”理论和“世界公民社会”的设想作了归纳性的评价,既指出其理论创造对我们的启发意义,也归纳了当前学术界对哈贝马斯的质疑与批评。(本文来源于《华东师范大学》期刊2005-05-01)
卢炳惠[10](2005)在《后民族结构语境中的国际双语教育》一文中研究指出欧洲联盟在人类社会结构中具有一种象征性的意义,它体现出人类对后民族结构的追求。在欧盟一体化过程中,文化认同起着重要作用,其中,双语教育担任着消除文化壁垒的角色,这就是我们从后民族结构中去探究国际双语教育的原因。在后民族结构语境中,双语教育中的矛盾将由群体的文化冲突转向个体的文化冲突,这种冲突最终将促使个体把自己融汇或结合到更高一级的文化统一体中去;在后民族结构中,双语教育课程要在重视理性学科的同时,进入精神学科。双语教育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应该从政策、规模、师资、教材、评价等诸多方面去组织实施。双语教育困境的根本原因是既要维持文化的多元,又要实现文化的和解,在超文化融合中实现不同民族之间的更多交流与相互认同。这是一项任重道远的工作,不仅需要时间,而且需要大胆的思想与制度的创新。(本文来源于《当代教育科学》期刊2005年07期)
后民族结构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传统民族结构理论对"一国两制"的阐释重视以两岸四地在文化和血缘上的同一性为基础,建立"一个中国"的合法性。这一阐释模式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对"一国两制"的实施都有无可替代的重要意义。但该解释模式并非十全十美,随着时代的变迁,其仍有需要进行完善的空间。为此,一些"台独"、"港独"分子利用传统民族结构阐释的局限,通过强调两岸四地的文化、制度差异来质疑"一国两制"的合法性。其实在两岸四地彼此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的状况下,"一国两制"已经具有了哈贝马斯的"后民族结构"意蕴。借助"后民族结构"的理论视域,我们能够更有说服力地澄明在存在文化差异、意识形态差异、社会制度差异的前提下,"一国两制"的合法性来源。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后民族结构论文参考文献
[1].李建芳.差异与认同:哈贝马斯全球治理思想研究——兼论哈贝马斯的后民族结构理论[J].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7
[2].杨晗旭,徐海波,田启波.“一国两制”的“后民族结构”合法性溯源——基于政治哲学的考察与辨析[J].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
[3].崔萌.民族国家的认同危机及其社会整合[D].山东大学.2015
[4].崔萌.哈贝马斯后民族结构视域下的集体认同观[J].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
[5].洪霞.民族国家抑或是后民族结构?——略论安东尼·史密斯和哈贝马斯的后民族思想[J].英国研究.2011
[6].白霞.民族国家与超越民族国家[D].曲阜师范大学.2011
[7].铁省林,王维先.论哈贝马斯的后民族结构学说[J].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1
[8].侯永军.论欧洲集体认同与民族国家认同的冲突与统一[D].山东大学.2009
[9].吴能武.后民族结构与世界公民社会[D].华东师范大学.2005
[10].卢炳惠.后民族结构语境中的国际双语教育[J].当代教育科学.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