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会计师论文-贺凤梅

司法会计师论文-贺凤梅

导读:本文包含了司法会计师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会计师事务所,司法会计鉴定,重点与难点

司法会计师论文文献综述

贺凤梅[1](2018)在《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司法鉴定业务的重点与难点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各种经济案件也层出不穷。注册会计师作为司法会计鉴定人参与经济案件的实践也越来越多。本文分析司法会计鉴定中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如何规避自身的风险和责任,同时提供有效的鉴定结论。(本文来源于《审计与理财》期刊2018年12期)

罗楠楠[2](2018)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司法会计鉴定业务的风险管理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从我国当前司法会计鉴定发展的基本现状入手,阐述了会计事务所从事司法会计鉴定业务的必要性。本文更多的是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司法会计鉴定业务风险问题的深入探讨,同时提出了部分可行措施。旨在能为未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司法会计鉴定业务提供部分理论参考和解决措施。(本文来源于《金融经济》期刊2018年06期)

管明松[3](2017)在《会计师事务所司法会计鉴定业务风险防范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近些年来,随着经济不断发展,贪污、受贿、非法集资等经济案件高发。司法会计鉴定正不断发展起来,由于司法会计鉴定的最终成果是鉴定意见,属于法定证据之一,因此其也备受会计界、法学界的高度关注。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我国重要的中介服务机构之一,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司法会计鉴定业务。但遗憾的是,在司法会计鉴定领域,还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法规可以遵循。因此在实务操作中,很可能因为来自于各方面的因素造成鉴定风险。针对司法会计鉴定,目前国内外学者形成的研究成果较少。而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司法会计鉴定业务的风险又较大,因此研究本课题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第一章,由经济案件高发、司法会计鉴定的重要性引入。当前在司法会计鉴定领域存在的种种不规范导致司法会计鉴定风险较高,影响司法公正和权威。同时,国内外研究司法会计鉴定风险以及风险防范形成的研究成果较少,使得会计事务所开展司法会计鉴定业务时的风险骤然上升。第二章,司法会计鉴定及风险控制基本理论。本章主要是讲述了司法会计鉴定的理论基础,从司法会计鉴定的概念、鉴定主体、基本假定、基本原则、鉴定对象以及组织和实施程序进行分析,为后文撰写作铺垫,同时引入风险控制理论,寻找适合应对司法会计鉴定风险的理论依据。第叁章,通过问卷调查、专家咨询等防范调查当前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司法会计鉴定业务的现状,并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根据发现的问题找出司法会计鉴定风险点,进而对风险按风险来源以及风险导致的后果进行分类。第四章,构建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司法会计鉴定业务风险防范体系。本文认为风险防范体系需要遵循全面性原则、成本效益原则、及时性原则以及持续改进原则。按照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的步骤控制风险。本文依据司法会计鉴定业务开展的流程对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了分析、归类以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应对措施分为风险规避以及风险防范,本文最后对实务中存在的风险点提出了一系列的防范措施。希望此文能够为实务开展和理论发展提供一定的借鉴意义。(本文来源于《云南财经大学》期刊2017-03-01)

唐媛媛,范伟红[4](2016)在《司法会计鉴定人与专家辅助人参与诉讼比较研究——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财务会计领域的专家,注册会计师参与诉讼担当司法会计鉴定人和专家辅助人已成为惯例与潮流。对二者在诉讼中资格、地位、权利义务、意见效力等方面加以对比,发现新鉴定意见审查模式对提高鉴定质量、减少误判、维护程序公平具有重要的意义,但由于立法缺陷会诱发重复鉴定、庭审拖延等负面效应,建议立法上通过完善专家辅助人制度、改革司法鉴定制度、制定专门司法会计师执业规范为注册会计师开展两类业务提供制度保障,行业协会应强化对注册会计师专业素养的培训,注册会计师自身需调整知识结构、摆正心态、积极参与诉讼。(本文来源于《财会通讯》期刊2016年25期)

黄乔[5](2015)在《对注册会计师开展司法会计鉴定业务的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近日,公安部启动了打击“地下钱庄”的集中统一行动。当下,与财务相关的经济犯罪活动日趋高智商化,也使得司法会计鉴定这一注册会计师专业服务的价值凸现出来。 与传统鉴证业务相比,司法会计鉴定存在一定的特殊性。注册会计师在当前形势下从事这一新领域业务时(本文来源于《中国会计报》期刊2015-08-28)

陈守义[6](2015)在《探究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司法会计鉴定之异》一文中研究指出司法会计鉴定与注册会计师审计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点。 注册会计师从事司法会计鉴定应当认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和司法会计鉴定的专门技术方法。 从宏观来讲,既要充分利用我国十多万注册会计师这一人力资源来作为司法会计鉴定人,又要加强对司法会计鉴(本文来源于《中国会计报》期刊2015-06-26)

陈守义[7](2015)在《司法会计鉴定与注册会计师审计有何相似》一文中研究指出司法会计鉴定作为司法鉴定的一部分,在我国的诉讼活动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由于司法会计鉴定即使西方国家也是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律制度的日趋完善,而产生的一个会计新领域,而我国开展司法会计鉴定活动也差不多开始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本文来源于《中国会计报》期刊2015-06-12)

卢宗菊[8](2015)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会计司法鉴定业务的风险控制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会计司法鉴定是指具有财务会计专门知识的人对诉讼中遇到的专门性的财务会计问题进行的鉴定。自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我国借鉴苏联模式的司法鉴定体制建立起来以后,司法鉴定工作就得到了迅速的发展,现实中的对司法鉴定的需求量逐年增长,司法鉴定业务的增长迅猛,但是与此相对应的现状却是我国的司法鉴定制度发展缓慢,司法鉴定的相关配套措施都不健全,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的数量还远远不能满足现实的需求。会计司法鉴定是司法鉴定行业中的重要种类,它在198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大连召开了全国检察系统刑事技术工作座谈会后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目前我国各会计司法鉴定机构每年总共完成数万件会计司法鉴定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是专门从事财务会计业务的中介机构,我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制定颁布后,面向社会服务的会计司法鉴定机构迅速的发展起来,其中就有相当数量的会计司法鉴定机构是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由于会计师事务所一般都拥有完善的会计业务运行程序和专业的会计人才,因此他们介入会计司法鉴定业务是诉讼公平公正的需要。与此同时,很多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面临业务量不断被挤占的状况,此时因诉讼纠纷案件的数量迅猛增长而迅速发展起来的会计司法鉴定业务作为一种新兴的业务开始进入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的视野范围之内,很多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开始纷纷增设会计司法鉴定项目,可以说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新兴的会计司法鉴定业务由于其较大的市场需求量以及目前进入这一行业的会计师事务所还较少,所以会计司法鉴定业务在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在未来一定会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当然,我们还要看到,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也因为我国会计司法鉴定制度的不完善而使其在从事会计司法鉴定业务时同样面临着很多的风险。首先,由于现行的诉讼类、证据类相关法律对司法鉴定的规定比较简单概括,现在已经制定出来的法规规章例如《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等只是对司法鉴定机构的设置、司法鉴定的一般程序的规定,目前并没有出台过一部完整的司法鉴定法,也没有制定出关于会计司法鉴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和鉴定程序,致使会计师事务所在进行会计司法鉴定业务时面临着制度风险;其次,由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的注册会计师、会计师等大多只掌握会计相关方面的知识,不具备法律相关知识,对诉讼法律、证据学、侦查学等知识并不了解,所以会计师事务所在承接会计司法鉴定业务时面临着主体风险;再次,会计司法鉴定的客体是鉴定检材,而鉴定检材一般情况下不是由不了解司法鉴定制度和相关法律规定的司法鉴定委托人提供送检的,就是由司法办案机关直接将案件资料全部送到司法鉴定人那里,所以在进行鉴定时检材不真实、不充分、不完全的现象就十分普遍,所以会计师事务所在进行会计司法鉴定时会面临很多的客体风险;第四,由于计算机信息技术、会计电算化在会计账目资料中的普遍广泛运用,同时由于犯罪嫌疑人越来越高超的信息化作案手段,对进行会计司法鉴定的鉴定人的技术要求也越来越高,对会计师事务所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所以会计师事务所在进行会计司法鉴定时面临着技术风险;第五,进行由于在进行司法鉴定时可能会出现操作不当、检验鉴定存在偏差、推断过程出现逻辑错误等问题,可能会使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司法鉴定面临着内部操作不当的风险;最后,会计师事务所在进行司法鉴定时,外界对会计司法鉴定的不当干预、人情案子等经常会发生,所以会计师事务所在进行会计司法鉴定时会面临很多的外界干预风险。因此本论文通过介绍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司法鉴定业务面临的制度风险、主体风险、客体风险、技术风险、内部操作不当的风险、外界干预风险,以便于提出针对这些风险的解决措施,包括现有法律法规的修改,鉴定技术标准的制定,鉴定程序的制定、构建“两结合”的鉴定管理模式、信息技术的管控、操作过程的风险控制、建立会计司法鉴定案例库、严格区分鉴定与审计的区别等等,以便于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防范提出自己的一点意见建议。本文的结构是,第一章首先介绍我国会计司法鉴定的概念与现状,之后详细介绍我国会计司法鉴定机构的两大设置——司法系统内部的会计司法鉴定机构和面向社会服务的会计司法鉴定机构,以此引出会计师事务所对会计司法鉴定业务的介入。第二章详细论述会计师事务所介入会计司法鉴定业务的必要性——法律法规的制定、公平公正的需要、自身发展的需要。之后介绍以全球“四大”(毕马威、普华永道、安永、德勤)为代表的会计师事务所介入会计司法鉴定业务的成功经验,以及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司法鉴定业务的实际现状。第叁章结合实证研究和案例论述会计司法鉴定的风险。首先,由于现行的诉讼类法律对司法鉴定的规定比较简单概括,鉴定面临着制度风险;其次,由于会计师事务所的鉴定人大多只掌握会计相关方面的知识,不具备法律相关知识,鉴定业务面临主体风险;再次,鉴定时检材不真实、不充分的现象十分普遍,所以鉴定面临客体风险;第四,由于计算机信息技术在会计账目资料中的普遍广泛运用,所以鉴定面临技术风险;第五,由于在进行司法鉴定时可能会出现操作不当、检验鉴定存在偏差、推断过程出现逻辑错误等问题,鉴定面临内部操作不当的风险;最后,外界不当干预、人情案子等经常发生,进行鉴定时面临外界干预风险。第四章则针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司法鉴定业务面临的制度风险、主体风险、客体风险、技术风险、内部操作不当的风险、外界干预风险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包括颁布司法鉴定法、制定会计司法鉴定技术标准和程序规则、提高鉴定人职业资质、规范检材的送检等等,以为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司法鉴定业务如何规避风险提出自己的一点建议。本论文主要采用了以下几种方法进行撰写。首先是文献资料法。通过专着、期刊、杂志以及电子资源收集与会计司法鉴定相关的资料、数据和案例,通过研读这些资料、数据和案例,了解和认识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司法鉴定业务的现状,分析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司法鉴定业务面临的风险,在此基础上,结合作者的研究与思考,提出如何对这些风险进行控制。其次是调研法。通过实证研究等方法对目前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司法鉴定业务的情况进行一个初步的了解,总结出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会计司法鉴定业务时存在的风险,针对这些风险提出自己的一点建议与意见。再次是分析法学的方法。通过分析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会计司法鉴定面临的风险产生的原因与风险的具体表现,通过现象洞察产生这些风险的本质原因,从而可以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总之,本文通过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会计司法鉴定业务的风险和风险防控进行研究,以期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进行一些有效引导,促进会计师事务所进一步发展会计司法鉴定业务。(本文来源于《华东政法大学》期刊2015-04-15)

黄银利,张莉[9](2015)在《注册会计师在司法会计鉴定中的风险控制》一文中研究指出注册会计作为司法会计鉴定活动的主导和推动者,存在着由于失误或其他原因引发的法律责任或由于鉴定意见结论瑕疵引发的不良诉讼的可能性,注册会计师应当选择正确的策略和技巧来防范和化解司法会计鉴定中存在风险。(本文来源于《财会通讯》期刊2015年04期)

张文丽,杨涛,郭兰枝,姜巍,杨炜东[10](2014)在《北京地区司法会计鉴定业务行业现状分析——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专项课题研究报告》一文中研究指出司法会计鉴定对整个司法鉴定行业而言,是占比较小、相对较年轻的一个专业分类。但在司法机关经济案件工作中,却是一项重要内容,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课题组以北京地区具有司法会计鉴定资质的50多家会计师事务所为调研对象,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对这些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至2012年(本文来源于《中国注册会计师》期刊2014年06期)

司法会计师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从我国当前司法会计鉴定发展的基本现状入手,阐述了会计事务所从事司法会计鉴定业务的必要性。本文更多的是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司法会计鉴定业务风险问题的深入探讨,同时提出了部分可行措施。旨在能为未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司法会计鉴定业务提供部分理论参考和解决措施。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司法会计师论文参考文献

[1].贺凤梅.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司法鉴定业务的重点与难点分析[J].审计与理财.2018

[2].罗楠楠.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司法会计鉴定业务的风险管理研究[J].金融经济.2018

[3].管明松.会计师事务所司法会计鉴定业务风险防范研究[D].云南财经大学.2017

[4].唐媛媛,范伟红.司法会计鉴定人与专家辅助人参与诉讼比较研究——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J].财会通讯.2016

[5].黄乔.对注册会计师开展司法会计鉴定业务的思考[N].中国会计报.2015

[6].陈守义.探究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司法会计鉴定之异[N].中国会计报.2015

[7].陈守义.司法会计鉴定与注册会计师审计有何相似[N].中国会计报.2015

[8].卢宗菊.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会计司法鉴定业务的风险控制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5

[9].黄银利,张莉.注册会计师在司法会计鉴定中的风险控制[J].财会通讯.2015

[10].张文丽,杨涛,郭兰枝,姜巍,杨炜东.北京地区司法会计鉴定业务行业现状分析——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专项课题研究报告[J].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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