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诉讼权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公民诉讼权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导读:本文包含了公民诉讼权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公民,宪法,审判权,公法,行政诉讼法,私法,民事诉讼。

公民诉讼权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刘训兵,陈珑中[1](2015)在《完善民事立案登记制保障公民诉讼权》一文中研究指出司法作为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有其法定的启动程序,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民诉讼权的行使。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从源头上解决"立案难"的问题,在制度上保障了公民的诉讼权。本文简要介绍了我国民事立案登记制的改革现状,通过分析其优缺点,提出了进一步的完善措施以保障公民诉讼权的行使。(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5年17期)

关仕新[2](2015)在《5月新法:保障公民诉讼权与财产权》一文中研究指出5月1日起,修改后行政诉讼法、《存款保险条例》等一批新法新规开始实施,无论在经济领域还是司法领域,都将给百姓生活带来变化。   修改后行政诉讼法破解“民告官”难题   2014年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5-05-04)

刘晴辉[3](2005)在《试析诉讼权保障的起点——从民事诉讼起诉条件看公民诉讼权保障》一文中研究指出保障公民接近正义、接近法院的权利,是现代法治国家的普遍要求。在民事诉讼中公民诉讼权的行使是以起诉为起点。中国现行法律规定公民的起诉条件存在诸多问题,限制了公民诉讼权的实现。本文借鉴国外法治国家的相关制度,从完善起诉条件角度,提出了对公民诉讼权保障的构想。(本文来源于《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期刊2005年02期)

姜建明[4](2004)在《论作为基本人权的公民诉讼权》一文中研究指出公民诉讼权 ,是指当公民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时 ,所享有的要求国家司法机关以审判的方式作出公正裁决的权利 ,属于公民的程序性人权。作为公民的基本人权 ,诉讼权不仅得到了世界上众多法治发达国家的宪法确认和保障 ,而且得到了国际人权保障最重要的文件《世界人权宣言》以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确认和保障。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国法治化的进程 ,切实保护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必须加强对公民诉讼权的法律保护(本文来源于《学海》期刊2004年02期)

刘晴辉[5](2002)在《诉权约定的效力与公民诉讼权的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公民在诉讼前对诉权处理的效力涉及到公民纠纷能否进入法院的裁判范围、公民的诉讼权能否得到真正实现。通过具体案例从公法和私法角度论证诉权性质 ,可以将公民对诉权的约定分为对程序性质权利和实体性质权利的约定 ,前者的公法性质无疑 ,后者则具有私法性质。因而 ,对程序性质权利的约定无效 ,对实体性质权利的约定有效。这也应证了二元诉权理论的合理性及其实践意义(本文来源于《社会科学研究》期刊2002年05期)

刘海蓉[6](2002)在《可诉范围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有权利必有救济”这句直白而内涵深刻的法谚告诉我们:公民行使诉讼权的原动力在于权利救济的需要。研究可诉范围,重点在于厘清“可诉”的内容,即公民就哪些事项可以提起诉讼。本文以权利形态的法理分析为切入点,阐明公民诉讼权是每一个公民与生俱来的社会权利,是公民最重要的人权。因而,任何人都可以自主决定是否提起诉讼。据此,我们可以将可诉范围界定为:只要公民认为自己的社会权利受到侵害,或者是某种社会权利需要得到法律确认,就可以提起诉讼。 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采用价值分析方法,阐释可诉范围的研究背景,即公民诉讼权理论研究。第二部分通过对公民诉讼权与可诉范围之间的关联性分析,重点论述可诉范围的具体含义及其范畴。第叁部分运用比较分析方法,首先将我国的可诉范围与世界主要国家的可诉范围进行横向比较,找出差距;其次以我国诉讼制度的历史发展为线索进行纵深比较,看我国可诉范围的变化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第四部分针对我国现有可诉范围的弊端,提出重塑可诉范围在叁个方面的进路:一是建构宪法诉讼,用宪法保障公民诉讼权的实现;二是扩大民事诉讼可诉范围,确立“只要有诉之利益,就有请求司法救济的权利”的观点;叁是扩大行政诉讼可诉范围,将抽象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等纳入可诉范围。通过以上叁个层面的分析,真正拓宽我国公民的可诉范围,以保证诉讼权这一基本人权从制度上得以实现。(本文来源于《四川大学》期刊2002-05-08)

左卫民,朱桐辉[7](2001)在《公民诉讼权:宪法与司法保障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在对法治国家公民诉讼权宪法化和国际化考察的基础上,指出了公民诉讼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公民人权的重要内容,我国诉讼和司法制度之设计与改革应对公民诉讼权予以关注。文章对诉讼权的概念和内容进行了初步界定,并探讨了公民诉讼权宪法和司法保障的具体机制。(本文来源于《法学》期刊2001年04期)

公民诉讼权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5月1日起,修改后行政诉讼法、《存款保险条例》等一批新法新规开始实施,无论在经济领域还是司法领域,都将给百姓生活带来变化。   修改后行政诉讼法破解“民告官”难题   2014年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公民诉讼权论文参考文献

[1].刘训兵,陈珑中.完善民事立案登记制保障公民诉讼权[J].法制博览.2015

[2].关仕新.5月新法:保障公民诉讼权与财产权[N].检察日报.2015

[3].刘晴辉.试析诉讼权保障的起点——从民事诉讼起诉条件看公民诉讼权保障[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5

[4].姜建明.论作为基本人权的公民诉讼权[J].学海.2004

[5].刘晴辉.诉权约定的效力与公民诉讼权的保护[J].社会科学研究.2002

[6].刘海蓉.可诉范围研究[D].四川大学.2002

[7].左卫民,朱桐辉.公民诉讼权:宪法与司法保障研究[J].法学.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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