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模式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定价方法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模式论文文献综述
李想,曹璇[1](2018)在《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模式框架及定价方法》一文中研究指出十九大以来,我国经济在持续稳定发展着的同时,居高不下的房价也一直备受各界的关注。对于多数家庭来说,一次性全额购买住房是很吃力的。故而采取银行贷款方式买房的人数正与日俱增,随之,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规模不断扩大,给商业银行带来的压力也愈来愈重。本文正是基于这一背景撰写的,首先介绍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相关基础理论,接着讲述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发展现状,再重点介绍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产品如何定价,最后对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发展提出可行建议。(本文来源于《商讯》期刊2018年12期)
杨旭[2](2017)在《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模式优化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Residential Mortgage-Backed Security,RMBS)是最早开发的一种资产支持证券(Asset-Backed Security,ABS),且其占整个资产支持证券市场的比重较大。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业务需要一整套的制度安排和一系列的操作流程支持,开展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业务既体现了金融市场较高的发展水平,也促进了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活跃,个人住房贷款在新增贷款中的比重不断增加,开展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研究既有利于丰富金融市场结构,也有利于化解金融市场风险。我国重新启动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业务以来,继承之前尝试阶段的证券化模式,由商业银行发起证券化业务并委托信托公司以基础资产池为支持发行个人购房贷款支持证券。探索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模式优化选择有利于规范我国RMBS市场,促进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对接,防范金融市场风险并贯彻政府意图。本文采用了现代金融理论,计量经济理论、博弈论等相关学科的知识,主要运用了比较分析和实证研究的方法。本文共分为五个章节。第一章引言首先阐述相关概念和基本背景,描绘对于资产证券化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业务的整体图景。着重介绍了国内外的相关研究成果,文章思路以及创新不足之处。第二章分析了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模式的特征。在比较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一般模式的基础上针对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模式中存在的问题分环节进行了分析。第叁章将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模式按操作流程分为叁个部分,即发起人向特殊目的载体出售资产的环节、特殊目的载体环节和特殊目的载体出售产品的环节。本章分阶段对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模式优化进行了具体分析,挑选出了影响模式优化的多个重要部分。第四章在第叁章对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模式优化分析的基础上,分操作环节对具体模式优化进行实证分析。建立模型定量分析了影响提前还款行为的因素,通过博弈论模型比较了不同类型特殊目的载体的优劣,从制度约束和成本角度分析了我国RMBS产品类型和信用增级程度的选择。第五章归纳总结了第四章的分析结果。本章依据研究成果提出了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模式优化的具体建议,并对具体操作流程和相关配套制度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本文来源于《郑州大学》期刊2017-05-01)
余翔[3](2015)在《丹麦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模式及其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丹麦拥有欧洲第二大抵押贷款债券市场,其抵押贷款证券化具有低成本、低风险、严监管叁大特点。其成功经验对于我国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拓宽住房抵押贷款资金来源渠道,解决银行个人房贷资金来源紧张、利率持续上升的现实问题有借鉴意义。(本文来源于《中国商论》期刊2015年12期)
李晓璐[4](2015)在《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SPV运作模式》一文中研究指出2014年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发行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由此可知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已经成为主要的金融工具,对我国经济发展将产生重要的影响。基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国际上投资跨国性的规定,建立相应的SPV是实现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关键。本文研究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SPV运作模式,分析其对国家发展产生的重要影响。(本文来源于《合作经济与科技》期刊2015年09期)
施展[5](2014)在《中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模式选择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运用了对比分析法,案例分析法对中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模式选择进行研究在研究过程中,通过发达国家与地区之间住房抵押证券化模式对比,分析了各个国家所采用模式的优缺点在此基础上,提出中国开展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应当借鉴发达国家经验,但不能完全照搬现有的模式文章对中国首例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产品模式进行了实证研究,总结出首例产品在发行中的成功与不足之处,结合本国的现实法律环境,得出中国在现有环境下应该采用半政府主导下的表外信托模式来开展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本文来源于《上海交通大学》期刊2014-05-10)
杨悦[6](2013)在《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发行模式探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起源于60年代美国的资产证券化,是20世纪国际金融领域最重要的创新,现已成为金融市场最有潜力且主要发展的业务之一。资产证券化为商业银行提供了一种新型高档次的融资工具,能够保持和增强其自身的借贷能力,提高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改善资本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控制风险,维持银行体系的稳定性。同时,资产证券化能使银行及其他参与机构获得较高收益,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到资本市场,实现多方共赢。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是以住房抵押贷款为基础资产,以借款人分期偿还贷款所形成的稳定现金流作为支撑,具有易操作,风险低等特点,所以在各国都被作为资产证券化的突破口。近些年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居民收入的增加,住房结构和环境的改善,房价的上升,我国房地产业目前已经进入快速发展期,且维持时间会比较长,住房抵押贷款的需求也在急剧增加,我国实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是必然趋势。目前资产证券化融资方式在我国还处于小规模试点的阶段,市场上尚缺乏公开的数据样本来验证一些研究成果。本文主要运用优化方法,对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池的违约率进行估计,合理改进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的信用评级方法,动态构造连续偿本担保抵押债券的档级和期限结构,从而提出了一整套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发行模式。首先,需要分析信用风险,用极大似然法求贷款资产池的还款违约率时,利用分布式鲁棒优化思想改进模型并结合离散技巧简化计算过程;接着,由于贷款人有权提前偿还贷款,本文考虑了关于抵押住房市场价值的看跌期权,并围绕投资者的权益建立起一个信用评级系统,最终对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进行合理定价;最后,本文提出运用动态规划模型,构造基于住房抵押贷款的连续偿本担保抵押债券,从债券发行人的角度设计发行规模和基本结构,最终实现净现金流最大化。(本文来源于《大连理工大学》期刊2013-04-01)
刘珂[7](2011)在《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制度创新和发展模式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Mortgage Backed Securitization,MBS)是于20世纪60年代末产生于美国的金融创新产品,是资产证券化中出现最早、规模最大、发展最快以及最为成熟的产品。MBS的出现,可以降低借款者的融资成本、提高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优化金融资源的配置、转移信用风险以及增强经济中的流动性。它还打破了传统的金融中介与金融市场的界限,导致对冲基金、养老基金、私人股权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出现,是国际资本市场中发展最快、规模最大以及最具活力的金融创新工具之一,同时它还出现了多种证券化产品,以及在证券化产品中再次证券化的衍生产品。在金融危机中,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虽然实现了抵押贷款机构风险的转移,但也导致了风险在转移过程中被扩散和放大了,由此致使了系统性风险的积累和衍生型流动性扩张,并且在危机爆发以后,MBS也导致了风险的传导、流动性危机的传染以及金融机构的“去杠杆化”,由此可见,MBS导致了系统性风险的积累和金融不稳定。次贷危机事件告诉我们,MBS存在的风险是巨大的。次贷危机也不是偶然的,它的爆发暴露了信用评级机构、监管体系、MBS的风险预警机制等各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MBS对金融稳定的影响。本论文的主要研究思路和目标就是探讨MBS在本次金融危机中的作用,并根据这些作用总结出MBS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对我国的启示,同时结合我国MBS的发展现状以及发展障碍,来讨论我国MBS的制度安排和模式选择。论文共分为5章:第1章是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理论基础。主要分析了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基本内涵、功能、运作流程等;第2章分析了国内外住房抵押贷款及其证券化市场的发展概况,并分析了我国发展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第3章分析了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面临的难题;第4章分析了我国发展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制度设想。本章借鉴美国MBS的发展现状以及金融危机的经验,并以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探讨了我国发展MBS的基础环境、评级体系、监管体系以及预警机制的构建;第5章分析了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模式设想。本章比较分析了国内学者关于叁种MBS基本模式的争论及优缺点,并提出了我国MBS基本模式的短期和长期选择。同时,本章对我国MBS的各种服务机构、投资者以及品种的进行了选择和设计。(本文来源于《山东大学》期刊2011-10-11)
李妍[8](2010)在《中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模式的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最早起源于美国,是国际金融领域内的一项重要创新,在世界各发达国家(地区)发展迅速。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发达国家(地区)已经形成了几种具有代表性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模式,而中国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起步较晚,在模式的研究方面还处于探索阶段。与发达国家(地区)相比,中国有其自身的发展特点,已存在的成熟模式并不能完全适用于中国。因而选择何种模式来发展中国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就成为了学术界研究的焦点。本文对中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模式进行了深入地分析,在研究过程中运用了金融创新的“约束诱导”理论、预期收入理论、资产证券化理论和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理论,采用了比较分析法、数量分析法和案例分析法等研究方法。论文通过对发达国家(地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模式的分析,在借鉴其先进经验基础上,结合中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发展的背景和现实情况,提出中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应该分阶段、分步骤,循序渐进地实施。依据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发展环境的变化,将中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整个发展过程划分为叁个阶段:试点阶段、过渡阶段和成熟阶段,并针对每个阶段的不同特点设计出与该阶段发展环境相适应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模式。本文的研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为中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发展提供理论指导,同时对促进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在中国顺利快速地发展具有现实意义。(本文来源于《内蒙古大学》期刊2010-05-01)
张杨[9](2009)在《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模式及我国的选择》一文中研究指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是资产证券化的一种重要形式,始于美国,之后又扩展到其他发达国家和地区,在短短40年里发展迅猛,经过世界各国几十年的发展实践证明,它是20世纪70年代最伟大的金融创新之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住房业已成为支撑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市场规模也逐渐扩大,商业银行住房抵押贷款压力增大,由此引发的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结构不匹配程度加重,资金供需矛盾凸显,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增加。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可以使住房抵押贷款一、二级市场有机地结合起来,宛如一台水泵,将二级市场中的闲置资金以中介机构为引擎源源不断地注入一级市场的住房业。正因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能解决商业银行面临的资金“短存长贷”的流动性不足的困境,提高资金流动性,降低商业银行风险,故而越来越受到各商业银行的青睐。MBS的诞生与70年代美国储贷危机有直接关系。当时美国面临严重的经济衰退,通货膨胀加剧。为了抑制通货膨胀,1969年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简称美联储)不得不采取高利率政策,而与此同时金融机构受到《Q条例》存款利率上限的限制,使得实行短存长贷、浮动利率存款固定利率贷款的银行和储贷机构面临日益严重的资产负债结构不匹配问题,存款利率高于贷款利率,银行竞争力下降,经营状况恶化。为了摆脱流动性不足的困境,以免引发更大的信用危机,一方面,金融机构不得不出售一部分债权,主要是住房抵押贷款债权;另一方面则尽力寻求新的金融工具。MBS便由此正式诞生。在美国,推动MBS迅速发展的是政府。美国政府一直致力于搞活住房抵押贷款二级市场,先后成立了联邦国民抵押协会(Federal National Mortgage Association,简称FNMA)、联邦住房贷款抵押公司(Federal Home Loan Mortgage Corporation,简称FHLMC)以及政府国民抵押协会(Government National Mortgage Association,简称GNMA),这叁家机构向银行和储贷机构大量购买住房贷款。20世纪80年代,这叁家机构对自己所拥有的住房抵押贷款进行证券化,由于政府为这叁家机构发行的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提供了完全的政府信用,提高了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的信用级别,使得MBS在美国得以迅速地发展。德国推行MBS的早期目的是银行为了拓宽资金来源和增强资本充足率。德国MBS发展比较平稳,这与其国家政策有很大的关系。德国采用住房储蓄型金融运作模式,这使得住房抵押贷款的资金来源比较稳定,加上对住房贷款实行低存低贷政策,住房抵押贷款市场的需求量较小。在澳大利亚,MBS是各商业银行为了解决贷款期限不匹配和资产流动性问题,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发展起来的。商业银行通过出售贷款,既解决了贷款期限不匹配和资产流动性问题,又可获得中间收入,所以澳大利亚商业银行开展MBS的积极性很高。然而,在住房抵押贷款刚刚起步且规模不大的情况下,发放住房抵押贷款确实可以解决房地产市场消费的“瓶颈”,但住房抵押贷款债权发放到一定规模时,银行便不能无节制地继续发放贷款,这是由银行自身的存贷结构决定的。银行主要的资金来源是存款,且大多数是居民储蓄,以中短期为主,而对于银行而言,住房抵押贷款的期限一般都在10年以上,较存款而言,期限过长,显然商业银行存在着资产与负债期限结构不相协调的矛盾。过多抵押贷款的发放使得银行面临的“短存长贷”的问题更加突出,银行随时都面临着流动性不足的危机。从长期来讲,银行不可能为市场提供过多的抵押贷款。为解决“短存长贷”的问题,缓解流动性不足的危机,银行势必要寻找一条新的出路,而MBS就是最好的出路。国外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研究已相当成熟,而我国限于法律、市场等方面条件的不完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研究还处于初步阶段。因此,研究国外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模式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借鉴意义。本文在分析了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基本理论的基础上,运用比较研究法和博弈论分析的研究方法,从国外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发展历程和特点入手,详细剖析了美国的表外模式、德国的表内模式和澳大利亚的准表外模式叁种具有代表性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运作模式,.并从各个模式中总结对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发展有借鉴意义的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在我国具体的运作模式,并对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模式的运作流程、特设机构的设置进行了设计,最终提出在证券化初级阶段,我国可以先采用不设立独立的特殊机构,由政府支持商业银行成立由商业银行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来充当特殊目的机构的准表外信托模式。本文的创新点与不足:1.针对我国目前的市场环境,结合了对美国、澳大利亚和德国叁国MBS模式的分析,独创性地提出了以准表外信托模式作为我国现阶段MBS运作模式。2.利用完全信息动态博弈论方法对我国MBS模式的具体选择进行了动态分析,实现了分析方法的创新。不足之处:本文对我国MBS在当前以及在长期内的模式选择进行了尝试性分析,没有实践基础。由于我国MBS开展时间不长,相关的经验数据积累比较匮乏,没有进行计量统计分析;同时,鉴于作者的研究水平的局限性,一些问题尚为涉及。如:我国MBS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及防范,建立准表外信托型SPV应具体要突破哪些法律、会计和税法的障碍,我国发展MBS面临的有利条件及障碍等。(本文来源于《西南财经大学》期刊2009-12-01)
王振磊,刘晓娜,刘敏,邢雯,刘瑜[10](2009)在《基于成本收益风险分析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模式选择》一文中研究指出资产证券化是比较成熟的结构化融资工具,能够改变银行贷款的流动性。本文通过对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运行机理、运作模式和运作工具进行基本分析,从成本、收益、风险角度对其运作模式和工具进行综合比较,构建出适合我国的住房抵押贷款最优模式。(本文来源于《金融经济》期刊2009年20期)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模式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Residential Mortgage-Backed Security,RMBS)是最早开发的一种资产支持证券(Asset-Backed Security,ABS),且其占整个资产支持证券市场的比重较大。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业务需要一整套的制度安排和一系列的操作流程支持,开展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业务既体现了金融市场较高的发展水平,也促进了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活跃,个人住房贷款在新增贷款中的比重不断增加,开展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研究既有利于丰富金融市场结构,也有利于化解金融市场风险。我国重新启动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业务以来,继承之前尝试阶段的证券化模式,由商业银行发起证券化业务并委托信托公司以基础资产池为支持发行个人购房贷款支持证券。探索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模式优化选择有利于规范我国RMBS市场,促进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对接,防范金融市场风险并贯彻政府意图。本文采用了现代金融理论,计量经济理论、博弈论等相关学科的知识,主要运用了比较分析和实证研究的方法。本文共分为五个章节。第一章引言首先阐述相关概念和基本背景,描绘对于资产证券化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业务的整体图景。着重介绍了国内外的相关研究成果,文章思路以及创新不足之处。第二章分析了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模式的特征。在比较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一般模式的基础上针对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模式中存在的问题分环节进行了分析。第叁章将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模式按操作流程分为叁个部分,即发起人向特殊目的载体出售资产的环节、特殊目的载体环节和特殊目的载体出售产品的环节。本章分阶段对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模式优化进行了具体分析,挑选出了影响模式优化的多个重要部分。第四章在第叁章对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模式优化分析的基础上,分操作环节对具体模式优化进行实证分析。建立模型定量分析了影响提前还款行为的因素,通过博弈论模型比较了不同类型特殊目的载体的优劣,从制度约束和成本角度分析了我国RMBS产品类型和信用增级程度的选择。第五章归纳总结了第四章的分析结果。本章依据研究成果提出了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模式优化的具体建议,并对具体操作流程和相关配套制度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模式论文参考文献
[1].李想,曹璇.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模式框架及定价方法[J].商讯.2018
[2].杨旭.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模式优化研究[D].郑州大学.2017
[3].余翔.丹麦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模式及其启示[J].中国商论.2015
[4].李晓璐.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SPV运作模式[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5
[5].施展.中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模式选择研究[D].上海交通大学.2014
[6].杨悦.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发行模式探究[D].大连理工大学.2013
[7].刘珂.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制度创新和发展模式研究[D].山东大学.2011
[8].李妍.中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模式的研究[D].内蒙古大学.2010
[9].张杨.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模式及我国的选择[D].西南财经大学.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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