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局黑龙江哈尔滨150036
摘要: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愈演愈烈,引发社会的深层关注与思考,食品安全法制建设势在必行。现阶段食品安全法制建设进程中,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是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为确保食品安全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关乎着社会的稳定发展。然而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的现状并不容乐观,仍然存在着较多的问题,导致食品安全问题得不到有效抑制,亟需采取完善措施。针对新形势下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中的缺陷,我们进行深度地实践与反思,结合实际不断探索改进方式,努力将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关键词:新形势;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分析
1导言
我国自2009年颁布《食品安全法》,所采用的管理模式为多机构、分段式管理,行政职能大部制改革,将食品安全办、质检总局的食品安全监督、食品药品监管局等职能进行整合,并组建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尽管食品监管的部门合并,但不同环节依然由不同部门负责,依然造成“多头管理”的局面,使得行政执法存在着一定的不足,这就需要对其进行完善,从而在根本上提升食品的安全性。
2我国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困境
2.1部分食品从业者不配合执法
食品行业的构成丰富,从具有规模的大型企业到餐饮个体经济户,经营的许可比较容易获得。有些食品行业者使用质量不合格的材料降低生产成本,不配合行政人员执法,躲避相关检查,增加了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的难度。
2.2地区之间的执法协调性不足
我国的地方各级政府承担本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各个地区分管一定范围之内的食品行业。在生产链、销售网络密集的当今电商时代,食品的生产环节早已突破了地域的限制,市场流通能力极强。各个省份之间的协作较少,沟通速度较慢造成了某个地域出现安全问题的食品不能在流通过程中及时终止,容易出现大范围的影响。
2.3食品安全管理法律体系有待完善
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的执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于整个食品生产加工的流程,草案中都给出了原则性约束,实际问题的食品安全管理却不够具体,与相关法律的操作性不强有很大关系。
2.4食品安全负责部门职能有限
我国的食品安全执法和监管工作负责部门是食品安全委员会,但是没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出台明确该机构的具体职能。其他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众多,包括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农业、卫生、质检、工商、等。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对食品安全具体监管给出了明确的界定。目前,各个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监管,但是规模庞大的食品行业总会出现执法边界模糊的情况。
3进一步探究提高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水平的措施
3.1创新执法主体模式,适应当下形势发展
尽管《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对改变多头执法所带来的消极影响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主体林立,职权分工不明的现象仍然存在。针对这一现象,我们应当审视现实,理清思路,改变传统的执法主体模式,对其加以改革创新,探索出新形势下最佳的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主体模式。各级食品安全行政机关应当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步入法治轨道来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目前我国成立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但这并不意味着其将成为食品安全执法的唯一主体,相反,在现阶段职权交叉、冲突不断的行政执法背景下,我们更应该在保证监管部门恪尽职守的基础上完成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为首、各部分工协作的系统化主体模式构建,从而弥补单一执法或联合执法的缺陷。与此同时,在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建设过程中,我们应当秉持着“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整体原则,合理地配置执法力量。
3.2全力排除体制弊端,促进综合执法改革
《食品安全法》的出台给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原有执法体制的弊端,综合执法改革势在必行。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综合改革的关键在于机构的设置与权限的界定,机构设置方面应当遵循科学化的组织理论优化内部部门结构并协调运作,而在执法权限上则应将行政调查权、行政强制权集中于综合行使行政处罚权的主体。积极推进综合执法,尽可能减少市县两级行政执法队伍种类,并在此基础上完善市县两级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管理,加强统一的领导与协调工作,同时量化分析现阶段食品安全机制存在的消极因素,尽快完成运动执法到常态执法的理念过渡,着重统筹执法体系,突出执法问责机制,对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法律责任加以溯源追究,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3.3加强执法人员素质,建立高效执法队伍
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食品安全执法水平,因此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建立高效的执法队伍是现阶段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所面临的重要任务。针对目前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人员存在的不足之处,积极采取系统化的专业培训,不断向执法人员灌输全面的理论知识,为其执法的操作奠定良好的基础,根据执法人员的工作情况制定相应的方案,全方位普及食品安全方面的相关法律制度,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除此之外,注重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使其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确保依法执政。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社会大背景下深入贯彻依法行政理念,不断推进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文明建设,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落实力量配置,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以建立起一个高效率高水平的执法队伍,为我国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提供复合型人力资源。
3.4优化行政执法程序,坚持严格公正执法
程序正当是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的重要前提,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着执法的水平与执法的效果,然而现阶段我国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程序上仍然存在着较多的问题,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的程序应当得到规范。根据现阶段食品安全监管的实际状况优化执法程序,简化冗杂流程,突出关键环节。针对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利益化的特征把握监管力度,从源头上解决经费保障问题,逐步瓦解执法部门与企业所建立的利益链条,促使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秉公执法,贯彻好“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口号,为食品安全监管奠定坚实的基础。努力健全食品安全行政机关依法决策制度,首先在内部推行科学决策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保证程序正当性。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行政裁量权的基准制度。同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促使执法工作在阳光下顺畅运行,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的实质效能。
4结论
当前我国食品问题依然严峻,应当如何建立和健全食品监管制度体系,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究,明确行政执法机构的法律性地位,并吸收美国先进管理理念,施行垂直管理制度和问责制度,不断推动食品监管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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