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国际海域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海域,海洋法,海洋,联合国,外海,生物多样性,油气。
国际海域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许怡真[1](2019)在《美在中东频频“亮剑”指向谁》一文中研究指出沙特国防部日前发表声明称,沙特海军将参加由美军组织的代号“IMX19”的国际海军演习。这一演习于当地时间10月25日至11月15日,在波斯湾北部、阿曼湾、阿拉伯海、吉布提沿海海域和亚喀巴湾举行,共有56个国家和6个国际组织参加。美国海军称,本次演习包括人(本文来源于《解放军报》期刊2019-10-31)
张宇青[2](2019)在《国际海洋法中的特别敏感海域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人类不断对海洋进行开发利用,航运规模的不断变大,以及人类工业化和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进,海洋的污染问题也不断加重。各国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开始关注到海洋污染问题,制定了一系列的措施。其中,特别敏感海域制度,作为解决海洋污染问题的一项制度也应运而出。特别敏感海域制度的发展道路特别坎坷,在其发展过程中遇到了很多的争议。本文主要介绍了特别敏感海域的发展历程出发,通过研究在其发展中的各方面的问题,来证实中国南海设立特别敏感海域制度的可行性。全文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特别敏感海域制度的起源和发展,介绍了特别敏感海域制度在各个发展阶段的相关法律文件。第二部分主要阐述特别敏感海域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国际海事组织《2005年指南》中的相关规定来阐释这一制度的设立标准、设立程序等等,对特别敏感海域制度的内容作比较细致的分析;第叁部分分析特别敏感海域制度目前存在的问题,如特别敏感海域与海洋保护区的关系问题、法律基础。区域范围等问题;最后一部分是在对特别敏感海域制度阐释的和分析的基础上,设想和分析中国南海建立特别敏感海域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高速发展,航运活动也逐渐频繁,随之面临的海洋污染问题也日益加重,本文通过对特别敏感海域制度的研究,进而设想在中国南海设立特别敏感海域制度是否可行,并进行性分析和论证。(本文来源于《辽宁大学》期刊2019-05-01)
韩炳浩[3](2018)在《油气资源在争议海域共同开发的国际实践梳理及我国的策略选择》一文中研究指出争议海域油气资源的共同开发符合当今世界主流的搁置争议、互利共赢价值观,因而被不少国家所采用并成为共识。国际间相应的共同开发从时间上可以分为两个阶段,模式上大致归纳为联合经营模式、超国家管理模式以及代理制模式叁种。文章通过对现有共同开发的国际实践的梳理和分析,总结出实现共同开发应具备的条件,结合我国共同开发的现状,指出我国在争议海域的开发应在联合经营模式的前提下根据不同争端相对国制定不同的方案。(本文来源于《北京石油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05期)
陈佳邑[4](2018)在《生态“美容” 带来海岛新颜》一文中研究指出一片海,几片滩。海是碧海,滩是银滩。摊开唐山国际旅游岛的地图,这一方125.64平方公里的地域,可谓丰饶。唐山国际旅游岛包括菩提岛、月岛、祥云岛及北侧陆域,39.76平方公里的岛屿面积,45.6公里的大陆岸线,岛上丰茂的林地、草场,细软的沙滩、(本文来源于《中国海洋报》期刊2018-09-25)
王群[5](2018)在《国家管辖外海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法律制度现状及发展趋势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各国对于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强度不断增加,并将其活动空间拓展到国家管辖外区域,管辖外海域承受的“压力”不断增加,如果置之不理,将无法为人类提供赖以生存的资源。因此,国家管辖外海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面临着巨大挑战。然而,现有法律规范还不成熟,《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等国际性或区域性的公约并没有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因此,为弥补国家管辖外海域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的国际法律制度的缺失,联合国大会决定拟订国家管辖外海域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协定,旨在解决国家管辖外海域生物多样性的养护与可持续利用问题。然而,因为各国国情的限制和利益需求的差异,对协定各持己见,态度不一,目前还在谈判过程中。可以预见,国家管辖外海域生物多样性养护与可持续利用问题,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内国际海洋事务的热点问题。本文共分四章对国家管辖外海域生物多样性保护这一问题展开研究与分析。前言主要介绍了国家管辖外海域概念和范围的变化。第一章介绍了国家管辖外海域法律制度和管辖外海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制度的概况。第二章主要是通过对国家管辖外海域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律框架的梳理,厘清现有框架存在的问题。第叁章是国家管辖外海域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制度的新进展,从全球性、地区性和国际组织叁方面论证。第四章探讨了国家管辖外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制度新进展对于中国的影响。(本文来源于《天津师范大学》期刊2018-09-25)
任越,郭伟其,高郭平,邱桔斐[6](2018)在《上海洋山国际深水港建设对洋山海域波浪分布特征的影响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针对洋山深水港建设引起的洋山海域波浪特征的变化进行分析研究,通过对长序列洋山波浪观测资料分析,确定SE、NW、S、NE、E 5个典型浪向为代表浪向,采用基于波能守恒的第叁代波浪模型,计算建港过程间隔10a的2个典型建设时期,即洋山建港初期(2002年)和洋山建港后期(2012年)的极端高水位下50a一遇波浪场。研究表明,10年洋山深水港的建设使港区内的波浪场分布发生了显着的改变,工程建设后期港区NE、E、NW向波高均有不同程度减小,目前港区前沿受SE向波浪影响明显,50a一遇波高可达2.5m以上,波向基本与工程前沿走势保持一致,4期工程前沿NE向波周期增加6.6%,对船舶作业及靠离港的安全有一定影响,需引起关注。(本文来源于《海洋湖沼通报》期刊2018年04期)
王秀芬,檀畅[7](2018)在《国际海洋立法新动向与中国应对——以《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域生物多样性国际协定》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海洋生物多样性的保护需要坚实的法律依据,而现存的海洋立法,如《生物多样性公约》仅适用于国家管辖范围以内的生物多样性养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的国际海底区域制度仅针对矿产资源的利用和保护。在此背景下《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域生物多样性国际协定》应运而生,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第叁个执行协定备受国际关注,势必影响到今后国家管辖外海域的资源分配,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领头人也应当在此局势中承担大国责任,在保护海洋生态及生物多样性的同时争取更多海洋权益。(本文来源于《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8年05期)
黄飞君[8](2018)在《东南亚海域打击海盗和武装劫船的国际实践与中国的应对》一文中研究指出海盗和武装劫船威胁海上航行安全,影响国家经济、社会、安全、文化、生态多方面利益。近年来东南亚海域成为海盗和武装劫船最频繁发生的热点地区,面对这个新发展动向,如何组织国内国际多方面合作有效预防和打击海盗和武装劫船,是中国加快建设海洋强国战略和实施"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需要面对的问题。本文从东南亚海域海盗活动概况和发展特点、相关国家与非国家行为体打击海盗的措施,以及中国政府的因应等叁个部分说明海上安全维护需要包括政府、国际组织、私人航运业等方面的合力。(本文来源于《边界与海洋研究》期刊2018年04期)
初存杰,邱文亮,吴甜宇[9](2018)在《基于ISO和IEC国际规范的渤海海域桥梁冰激稳态振动响应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渤海是我国冰情最为严重的海域,每年冬季约有2~4个月的结冰期,严苛的冰环境对海域内的构筑物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就在渤海海域拟建的秦大跨海通道工程,针对其中易受冰荷载影响的深水高桩基础桥梁,结合国际上较为通用的ISO 19906:2010规范与IEC 61400-3:2009规范,采用有限元数值分析的方法,对选取桥梁结构进行了冰激稳态振动时程响应分析。分析结果表明,在桥梁结构冰激稳态振动中,因"频率锁定"现象的存在,使得桥梁结构的动态响应出现了明显的动力放大现象,这是桥梁结构在冰荷载作用下的一种极为不利受载情况,需引起足够重视;两则规范在极值静冰力接近的情况下,因动冰力荷载形式不同,所引起的桥梁结构的动态响应也存在较大差异,需进行进一步研究以得到适合于渤海域的冰荷载动力时程曲线。(本文来源于《北方交通》期刊2018年06期)
张华[10](2018)在《争议海域油气资源开发活动对国际海洋划界的影响——基于“加纳与科特迪瓦大西洋划界案”的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争议海域的油气资源开发活动与海洋划界争端密切相关。与中国存在海洋划界争端的周边国家始终在不遗余力地攫取争议海域的油气资源,妄图通过油气开发活动产生既成事实,进而影响与中国的海洋划界谈判。然而,根据国际海洋法法庭特别分庭最新裁决的"加纳与科特迪瓦大西洋划界案",争议海域的单边油气开发活动通常难以证明争端双方存在有关海洋边界的默示协定,亦很难构成影响海洋边界线走向的相关情况。但值得警惕的是,特别分庭有关加纳国际法律责任的裁决存在纵容争端当事方加强油气开发活动的风险。中国可以援引特别分庭有关油气开发活动的否定性裁决,来对抗周边国家的过度权利主张。与此同时,中国也应该考虑适度调整"自我克制"的传统油气开发政策,加强对争议海域进行地震勘探,妥善使用勘探所获取的机密信息,在单方开发争议海域的油气资源时,应尽量事先通知周边国家并谋求合作。(本文来源于《法商研究》期刊2018年03期)
国际海域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随着人类不断对海洋进行开发利用,航运规模的不断变大,以及人类工业化和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进,海洋的污染问题也不断加重。各国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开始关注到海洋污染问题,制定了一系列的措施。其中,特别敏感海域制度,作为解决海洋污染问题的一项制度也应运而出。特别敏感海域制度的发展道路特别坎坷,在其发展过程中遇到了很多的争议。本文主要介绍了特别敏感海域的发展历程出发,通过研究在其发展中的各方面的问题,来证实中国南海设立特别敏感海域制度的可行性。全文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特别敏感海域制度的起源和发展,介绍了特别敏感海域制度在各个发展阶段的相关法律文件。第二部分主要阐述特别敏感海域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国际海事组织《2005年指南》中的相关规定来阐释这一制度的设立标准、设立程序等等,对特别敏感海域制度的内容作比较细致的分析;第叁部分分析特别敏感海域制度目前存在的问题,如特别敏感海域与海洋保护区的关系问题、法律基础。区域范围等问题;最后一部分是在对特别敏感海域制度阐释的和分析的基础上,设想和分析中国南海建立特别敏感海域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高速发展,航运活动也逐渐频繁,随之面临的海洋污染问题也日益加重,本文通过对特别敏感海域制度的研究,进而设想在中国南海设立特别敏感海域制度是否可行,并进行性分析和论证。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国际海域论文参考文献
[1].许怡真.美在中东频频“亮剑”指向谁[N].解放军报.2019
[2].张宇青.国际海洋法中的特别敏感海域制度研究[D].辽宁大学.2019
[3].韩炳浩.油气资源在争议海域共同开发的国际实践梳理及我国的策略选择[J].北京石油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8
[4].陈佳邑.生态“美容”带来海岛新颜[N].中国海洋报.2018
[5].王群.国家管辖外海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法律制度现状及发展趋势研究[D].天津师范大学.2018
[6].任越,郭伟其,高郭平,邱桔斐.上海洋山国际深水港建设对洋山海域波浪分布特征的影响研究[J].海洋湖沼通报.2018
[7].王秀芬,檀畅.国际海洋立法新动向与中国应对——以《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域生物多样性国际协定》为视角[J].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
[8].黄飞君.东南亚海域打击海盗和武装劫船的国际实践与中国的应对[J].边界与海洋研究.2018
[9].初存杰,邱文亮,吴甜宇.基于ISO和IEC国际规范的渤海海域桥梁冰激稳态振动响应研究[J].北方交通.2018
[10].张华.争议海域油气资源开发活动对国际海洋划界的影响——基于“加纳与科特迪瓦大西洋划界案”的思考[J].法商研究.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