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自首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制度,刑罚,刑诉法,刑事诉讼法,被告人,人对,国际合作。
自首制度论文文献综述
刘琳[1](2019)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自首、坦白的关系》一文中研究指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自首、坦白虽然分别规定在程序法、实体法中,但是两种制度共享相同的正当化根据,在从宽处罚根据上存在一定程度的交叉,即"再犯罪可能性降低"的特殊预防必要性理念。然而,认罪认罚从宽和自首、坦白既不是实体从宽、程序从宽两个截然不同的制度,也不是简单的包容、吸收关系。在刑罚预防刑的裁量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自首、坦白在以再犯罪可能性降低为判断标准的量刑情节上存在重迭,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必须先厘清二者的关系,否则不仅会使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目的落空,还会出现量刑上的重复评价问题。(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29期)
刘海燕[2](2019)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自首的交叉适用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刑事诉讼法》和《刑法》,虽然分别作为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的程序法、实体法,但核心理念和发展路径截然不同。刑诉法一直因袭英美法系的发展路线,从职权主义向当事人主义出发,逐渐以诉讼权利保障为中心,刑法作为实体法,一直沿袭大陆法系的体系性思考,但随着时代的发展,理念的逐渐更新,刑罚理论的核心也在从报应刑向预防刑、教育刑转变,从追求罪责刑相适应向刑罚个别化转变,在新《刑事诉讼法》修改之后,刑诉法和刑法开始在某些方面有了交叉。(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24期)
杨芝迎心[3](2019)在《浅议我国自首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我国大量的刑事案件中,要想拿到一份无罪判决书难于上青天,很多案件的处理都会涉及到自首这个法定的量刑情节。因此找出我国自首制度存在的问题并且将其完善至关重要,同时自首制度的设立在事实上体现了我国宽严相济的形势政策。(本文来源于《青春岁月》期刊2019年11期)
周梦杰[4](2019)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自首坦白的适用路径探索》一文中研究指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我国刑事司法制度改良的重要措施,是由传统犯罪向刑罚关系过渡的纽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具体体现,即使已被写入刑事司法,其在适用过程中仍然需要被细化。其中,如何理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自首坦白量刑情节之间的适用冲突,成为目前理论与实践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来源于《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期刊2019年02期)
史甜甜[5](2019)在《唐代自首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一种宽宥犯罪、促使罪犯悔过自新的方式,无论是在古代还是现代,自首制度都发挥着重要作用,不可或缺。我国现代自首制度虽然已经趋于完善,但仍然存在进步与发展的空间。而唐代对自首制度规定的较为全面与完善。因此对于唐代自首制度仍然具有研究必要。通过研究形成对唐代自首制度的深刻理解,在此基础上分析其可借鉴之处,并予以继承发展,为我国现代自首制度的完善提供方向。本文的阐释围绕以下叁个部分进行:第一部分,通过对唐代自首制度的一般性规定(即构成要件)、特殊规定和法律责任规定的阐释,将唐代自首的制度规定较为全面的呈现。进而认识到唐代对于自首制度的规定展现出了全面而又细致的特点,可操作性强,为自首制度的司法实践提供了指导。对一项制度的深刻、透彻的理解,既需要分析其制度本身的规定,也要了解其在实际运用中的情况,通过对比分析,方能加深理解。因此,第二部分,结合《资治通鉴》以及《新唐书》、《旧唐书》中的自首案例对自首制度进行分析与梳理。认识到自首者的身份将对案件的处理产生影响,自首案件并非完全依律作判以及自首案件体现出“礼法并行”和“维护统治”的司法裁判思想。分析上述现象的形成原因,更加深刻的把握自首制度在实践方面的情况。第叁部分,分析唐代自首制度的作用和借鉴。包括对当时的统治阶级统治的维护作用,作为其后代(宋明清)的自首制度构建的基石的作用以及对现代的借鉴(纳入唐代首露制度、丰富自首方式以及学习唐代区分自首与自新)。(本文来源于《西北大学》期刊2019-05-01)
王一霖,李响[6](2019)在《论我国古代自首制度和现代自首制度的差异》一文中研究指出自首制度在我国拥有着悠久的历史,从古代开始最早可追溯到夏朝,一直到现代都对这一富有意义的制度有着详细的规定。而自首制度一方面有利于解决我国司法资源紧张的局面,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能够使犯罪人员迷途知返,极大减少了社会的对立面。(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12期)
潘立波[7](2019)在《单位犯罪自首制度初探》一文中研究指出单位犯罪的自首制度相对自然人犯罪的自首制度而言,还需要深入探讨和完善,但是,无论法律规定还是学界论述来看,很少学者在该领域内进行研究分析。实践中对于单位犯罪问题却又是亟待解决的。本文从单位犯罪的特征、自首认定的条件以及单位犯罪进行研究分析,旨在切实有效的提升学者对单位犯罪自首行为的理解。(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10期)
谢承儒[8](2019)在《我国自首制度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虽然自首制度经过漫长的发展演变阶段已经趋于完善,但仍存在诸多不足和争议点,如自首制度的发展错综复杂,法律条文陈出不穷,长期以来法律界对自首制度的许多司法认定有不同甚至相悖的见解,研究范围避重就轻、涉及面不够广泛,理论欠缺直接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大相径庭的司法运用和处理等。文章在讲述自首制度在刑法立法上的一般规定的基础上,着重对自首制度的若干疑难问题展开研究讨论,为完善我国法律制度提供参考,让自首制度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拼图。(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期刊2019年02期)
杨波[9](2018)在《完善立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再出发》一文中研究指出2018年是中国启动“天网行动”的第四个年头,也是“百名红通人员”名单公布叁周年。梳理这一年我国反腐败国际合作与追逃追赃领域工作亮点可以发现,不论是立法层面还是行动举措,都一再释放出强烈信号:党中央追逃追赃的力度绝不减弱、反腐败的决心绝不动摇!(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8-11-06)
刘环宇[10](2018)在《被告人辩解对自首制度中“如实供述”的影响》一文中研究指出虽然《关于被告人对行为性质的辩解是否影响自首成立问题的批复》明确被告人对行为性质的辩解不影响自首的成立,但被告人对行为性质辩解的司法认定不一,特别是其与翻供的判定界限模糊。关于如实供述与被告人辩解之间的关系,在刑事程序法层面,承认被告人如实供述的义务与被告人辩解的权利是保证被告人行使辩护权,防御控辩关系失衡的体现;在刑事实体法层面,如实供述的对象是主要犯罪事实与对定罪量刑有重要影响的身份信息,被告人辩解的对象是行为性质或犯罪事实。同时如实供述义务与禁止强迫自证其罪原则是对立关系。被告人对行为性质的辩解是被告人基于自身认识能力作出无罪或将此罪辩为彼罪的一种主观判断。被告人对行为性质的辩解的判定思路是:被告人据以辩解的犯罪事实没有对应的构成要件要素的,属于被告人对行为性质的辩解,不影响如实供述的认定;即使被告人据以辩解的犯罪事实与构成要件要素相对应,但根据其他犯罪事实不影响对行为定性的,也应认定为被告人对行为性质的辩解。(本文来源于《江西警察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05期)
自首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我国《刑事诉讼法》和《刑法》,虽然分别作为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的程序法、实体法,但核心理念和发展路径截然不同。刑诉法一直因袭英美法系的发展路线,从职权主义向当事人主义出发,逐渐以诉讼权利保障为中心,刑法作为实体法,一直沿袭大陆法系的体系性思考,但随着时代的发展,理念的逐渐更新,刑罚理论的核心也在从报应刑向预防刑、教育刑转变,从追求罪责刑相适应向刑罚个别化转变,在新《刑事诉讼法》修改之后,刑诉法和刑法开始在某些方面有了交叉。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自首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刘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自首、坦白的关系[J].法制与社会.2019
[2].刘海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自首的交叉适用问题[J].法制与社会.2019
[3].杨芝迎心.浅议我国自首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J].青春岁月.2019
[4].周梦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自首坦白的适用路径探索[J].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9
[5].史甜甜.唐代自首制度研究[D].西北大学.2019
[6].王一霖,李响.论我国古代自首制度和现代自首制度的差异[J].法制博览.2019
[7].潘立波.单位犯罪自首制度初探[J].法制博览.2019
[8].谢承儒.我国自首制度问题研究[J].法制与经济.2019
[9].杨波.完善立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再出发[N].检察日报.2018
[10].刘环宇.被告人辩解对自首制度中“如实供述”的影响[J].江西警察学院学报.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