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受外部监督的有效形式(论文文献综述)
胥智仁[1](2022)在《共同市场支配地位制度的理论演变与发展》文中研究说明共同市场支配地位制度源于欧盟竞争法,其既可以在合并案件中事先预防市场结构向默示共谋倾斜,也可以事后制止滥用支配地位的行为,因此是反垄断机构强有力的执法工具。但是,目前的研究未能足够重视共同市场支配地位在事前和事后监管中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具体表现为重单独支配地位而轻共同支配地位、重认定要件而轻滥用审查,以及现有研究多是基于工业经济背景而未考虑数字经济。与欧盟竞争法相比,我国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较为模糊。为强化反垄断、应对数字经济时代的竞争挑战,有必要构建并完善滥用禁止和协同效应的分析框架,以发挥共同市场支配地位制度在充实反垄断监管力量以及以较低证据要求规制算法默示共谋上的优越性。
李鲁林[2](2021)在《D&O责任保险对企业价值创造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指明
刘娜[3](2021)在《人大对监察委员会的监督制约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自2016年底我国启动监察体制改革工作以来,宪法修正案及《监察法》先后在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这标志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上层制度设计已初步完成。监察委员会(后面简称监察委)的设立,在于加强并实现对一切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充分体现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同时坚持纪律执法组合贯通,形成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有效提升监督效率。然而,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为防止权力滥用,必须用权力来制约权力。由于监察委的特殊性,为了保证各项权力依法行使,监察委必须受到监督。根据现有的监督体系,人大监督最具民主性与权威性,我国长期以来也形成了以人大为核心的监督体系,人大作为产生监察委的国家机构,对其监督合法又合理。但是,人大如何在新时代背景下,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对监察委开展高效监督,则需要我们在现有法律规范的基础上,深入研究人大对监察委的监督制约机制。由于监察体制改革刚刚完成,对监察委的研究还不深入,学界在监察委的监督方面,主要从宏观方面研究监察委的外部监督机制,对微观层面的人大对监察委的监督制约机制的研究极其少。因此,笔者在搜集大量与人大监督监察委有关的文献、查阅相关法律的基础上,提出了”人大对监察委员会的监督制约机制研究”的新选题,运用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等,首先对人大对监察委的监督进行总体概述。依次阐述了人大监督的概念,人大对监察委监督的概念及人大对监察委监督的必要性;其次分析了人大对监察委监督制约的制度现状。通过查阅分析人大对监察委监督制度的规范,总结人大对监察委监督制度的主要内容,得出该项制度存在的四个主要问题:人大听取和审议监察委工作报告的形式缺失、刚性监督形式单一、监督程序公开不到位且衔接不足、监督程序不够具体,为后面的制度完善提供了依据和切入点;接下来对我国香港地区廉政公署的外部监督进行分析,希望通过对廉政公署外部监督机制的分析,为我国人大监督监察委的研究提供借鉴;最后从制度现状中总结的问题出发,以期通过立法增加监督方式、监督程序规范化、完善监督程序的具体法律规定,为完善我国人大对监察委监督制约机制建言献策。
李思宇[4](2021)在《监察委员会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并施行,开创了我国法治反腐的新篇章。制定专门的监察法律是国家反腐败立法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实践,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各级监察委员会设立以来,监察委员会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取得了法治反腐败的重要成果,显示了监察委员会的巨大威力。但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监察委员会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取得同等法律地位,特别是监察委员会与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监察委员会依法可以监察《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监察对象人数急剧增加,监察权的法律地位进一步提高,监察委员会很容易形成一个可能超越任何国家机关的“超级机关”,从而引发了人们对监察权力被滥用的担忧。《监察法》对监察委员会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但是现阶段与《监察法》配套的法律体系并不完善,监察委员会内部自我监督存在差距,监察委员会内部“灯下黑”的典型案例时有发生。“谁来监督监督者”这个问题就引起全社会和学术界广泛讨论。按照现在的规定,监察委员会一般内设干部监督室,但这种同体监督或者自我监督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同体监督的效果往往因为社会习俗和人情世故的习惯势力影响被弱化。还有立法不完善、权责不明确的问题也让具体执行监督的部门、机构频现多头执法或互相推诿的情况。因此,监察委员会内外部的监督制约机制亟待细斟完善,厘清权力与责任的边界,理顺内设机构之间的职责关系,开展行之有效的监察委员会内外部监督应当是我国监察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本文所指的内部监督为监察委员会的自我监督,外部监督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和执法部门的制约、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等。本文以监察委员会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为研究对象,主要从司法方面进行探讨:一是通过对监察委员会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相关理论的阐述,初步了解监察委员会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二是结合现行法律和监察委员会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运行过程中发现的情况,深入分析目前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存在的问题;三是学习借鉴国外和我国香港地区监察机关内外部监督的立法,从中总结吸取法治反腐败的经验;四是在总结监察体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完善监察干部队伍自身监督机制的办法,监察委不仅要加强内部监督,还要充分结合外部监督,同时引入律师介入制度等措施,保障监察委员会正确行使监察权。
陈辉[5](2020)在《监察委员会处置权研究》文中认为处置权是监察委员会依据法定程序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处置性决定权,兼具纪律检查权与国家监察权、实体权力与程序权力、判断力与执行力的双重属性,可分为建议型处置、处分型处置和移送型处置等三种类型。处置权的运行原则,包括职权法定、程序正当、监察独立、处置协同等。在现行人大至上的宪法体制之下,协调好监察委员会处置权与人大罢免权、行政惩戒权、检察监督权和审判权之间的关系,是监察委员会处置权运行的正当性基础。监委行使处置权应受人大监督,处置权与罢免权存在职能分工且互不替代。从制度运行层面看,监委会对人大机关领导人员、人大选举任命官员及人大代表履行撤职或开除等处置职权时,与人大罢免权存在不同程度的张力。在协调机制上,对涉及人大机关领导人员的监督,应通过提级管辖的方式来消解监察全覆盖与人大至上权力体制的逻辑悖论;对人大选举任命官员的处置应坚持与人大人事监督进行协同;对人大代表的处置应遵循政治责任优先原则。监委会与检察院存在监督与制约关系,前者有权对后者公职人员进行监督,但不宜对后者是否履行法定职责进行监督;后者通过对前者职务犯罪调查活动的合法性监督、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及提起公诉等方式对其进行制约。立足于审判中心主义的理念,应当对监委会监督审判机关公职人员的范围进行限缩,并遵循正当程序原则。审判机关对监察机关的制约包括对移送审查起诉刑事案件和对从宽处罚建议的司法审查,以及对处分型处置措施的有限监督等。宪法创设“执法部门”概念在于迎合监察体制改革法治化的需要,强化执法部门与监察机关的配合与制约。处置权和行政机惩戒权分属于异体监督和同体监督,前者可以对后者进行再监督,而后者则可以通过先行处分的方式制约监察机关的处置措施。适用边界遵循法律保留,处理程序遵循监察优先,运行方式遵循权力协同共同构成了内外两种监督机制的协调路径。建议型处置权是一种附条件的强制性执行权力,是监察机关处置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监察建议这一法律概念,应进行限缩解释,并对被派驻监察主体“根据授权”提出监察建议的条款进行合理规制。此外,在设定适用事由时,应从监察建议制度的目标能否实现和监察建议是否会侵犯其他权力的核心领域等两点加以考量。监察问责制度存在供给不足的问题,有待进行法制化完善。从宽处罚建议是监察法为实现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衔接的制度安排,具有法法衔接与资源优化,利益平衡与人权保障的双重价值取向。从宽处罚建议具有独立价值和一定的证据属性,应被赋予独立的法律地位;其法治化路径,应围绕法法衔接背景下的制度整合,配合与制约原则下的司法回应,以及审判中心主义视角下的司法审查等三个予以展开。处分型处置权是监察机关处置权的核心内容,兼具实体性与程序性、独立处置与协同处置等特点。政务处分在类型上属于典型的处分型处置措施。在现行双轨处分体制下,监察机关的配置模式难以满足政务处分制度的任务需求,且任免机关、单位的处分权难以有效行使。对此,有必要从“异体监督”与“同体监督”监督模式视角下厘定政务处分和处分的关系,明确监委会对任免机关、单位惩戒权的监督与制约、以及二者的分工、配合与制约关系。基于对法律规范结构的分析,应当将违法作为政务处分的适用事由。对监察对象道德审查的法治安排、重典治吏传统监察文化的传承以及公职人员模范遵守法律的义务要求,是确立政务处分违法事由的法理基础。监察法治原则导控下政务处分违法事由的规范路径,在形式上要求违法事由应当法定,在实质上要在合理划定违法行为事由类型的基础上,实现违法行为与政务处分的轻重程度相匹配。政务处分程序具有独立性、封闭性、二元结构性和多样性的特征。整体上看,政务处分程序在内容上可分为一般程序、特别程序和救济程序三大板块。如何在法律程序框架内对政务处分程序进行体系化构建,是今后理论研究和立法完善的努力方向。移送型处置权主要是指监委会将其案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的权力,主要是指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权力。移送审查起诉是职务犯罪案件从监察程序切入诉讼程序的端口。监察案件转化为刑事案件应当以检察机关通过受理程序接受监察案件材料为节点。退回补充调查的程序在属性上应当界定为司法程序。监察证据与刑事诉讼证据的同质性、刑事诉讼法在监察程序中的可适用性是在职务犯罪领域构建具有可操作性、层次化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前提要件。基于移送审查起诉是监察机关作出的最为严厉的处置措施,有必要强化移送审查起诉处置措施的内部规制机制。检察机关对移送案件的审查包括案件受理时的审查和案件受理后的审查。前者侧重于形式审查,由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负责,而后者侧重于实质性审查,由公诉部门负责。对职务犯罪行为的调查活动,检察机关应有权介入,但应将审查范围框定在非法取证领域,对监察机关的内部审批程序,因其并不遵循刑事诉讼的程序逻辑,不宜直接审查。
王国龙[6](2020)在《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历史经验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办好中国的事,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而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必须在“依规治党”上做文章、下功夫。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在于依规治党,这是新时代提升中国共产党建设科学化水平的应有之义和基本进路。考察国内外学术界关于依规治党相关研究,虽然党的十八大之前有了初步研究,但关于依规治党主要问题的研究却是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断涌现,并取得了相当丰富的成果。但我们还应看到:研究主要集中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依规治党,对改革开放以前、特别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社会主义探索时期的党的规矩意识以及演变史缺乏应有的全面系统的梳理,从中国共产党近百年历史发展的宏大视野下分析依规治党历史经验的成果还不多见;过去的研究视角相对单一,缺少时代化的视野,缺乏对不同时期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比较研究。这就为我们从整体性视角对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历史发展进行系统梳理、历史经验进行全面总结提供了学术研究空间。本文紧紧抓住“依规治党”这一核心概念,按照“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怎么做”的基本逻辑,系统梳理依规治党的历史发展。在此基础上,努力做到加强从党近百年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对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基本经验进行整体性、系统性研究。对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历史经验的学术研究,在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一马克思主义根本方法的基础上,本文还尝试运用文献研读法、比较研究法、调查研究与典型案例分析法等方法,按照“四个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历史与现实结合、整体与个体结合、归纳与演绎结合)的基本原则,系统梳理近百年来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历史发展,结合其在实践中的具体运用,深刻阐明依规治党在中国共产党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由革命党到执政党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发挥的关键性作用。围绕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历史经验这一研究主题,本课题研究确定了基本逻辑思路和价值导向:分析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在历史发展阶段过程中的基本内容、开展依规治党的基本形式、依规治党在当时所起到的作用,通过对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历史经验的分析与借鉴,阐明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主要着力点,为新时代政党治理视域下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提供理论支撑和对策建议。着力厘清依规治党的基本问题,构建研究依规治党的分析框架,这是本课题研究的首要问题。文章认为,明确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科学内涵,是展开依规治党研究的逻辑起点,也是把握依规治党内在机理的客观前提,更是完善依规治党的必然要求。文章始于对依规治党的基本内涵进行界定,分析其本质、基本特性及与依规治党相关命题的三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究依规治党的主体、客体、介体、环体等要素构成,分析依规治党的价值意义,为进一步考察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发展历程以及新时代进一步加强依规治党建设提供理论支撑。从整体上对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进行历史考察,这是分析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基本经验的前提条件。依规治党是中国共产党按照党的规矩进行自身治理的一个过程,是时代和实践的产物。考察依规治党的历史进程,必须结合党所处的特殊时代背景、肩负的特殊历史使命来进行。文章依据不同历史时期客观实践的变化和发展,将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发展历程主要分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依规治党(1921-1949)、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的依规治党(1949-1978)、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的依规治党(1978-2012)以及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依规治党(2012-)四个阶段。通过这四个阶段的划分,更好地了解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实践活动,更加清晰认识和科学把握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历史经验。在梳理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历史进程的过程中,提出了“五个相结合”的基本经验分析逻辑理路,为进一步详细考察依规治党历史经验提供了基本遵循。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这是梳理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历史进程得出的一条基本经验。文章集中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关于制度治党和思想建党的理论与实践,得出思想建党是依规治党的重要基础、制度治党是依规治党的基本保障之结论。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良性互动的关节点在于:必须坚持人民中心以促进群众利益实现;牢记党的使命以推动民族复兴实现;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实现党的整体发展。坚持内容建设与形式规范相结合,这是梳理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历史进程得出的一条基本经验。文章集中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关于依规治党内容建设与形式规范的理论与实践,认识到党的规矩内容是依规治党的内在本质、党的规矩形式是依规治党的外在表现。坚持内容建设与形式规范良性互动的关节点在于:在内容建设中丰富完善党规体系;在形式规范中增强党规辨识度;坚持成文党规和传统惯例的互动衔接;把握党规内容建设和形式规范的实践性。坚持科学立规与严格执规相结合,这是梳理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历史进程得出的一条基本经验。文章集中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关于科学立规和严格执规的理论与实践,得出科学立规是依规治党的必要前提、严格执规是依规治党的关键所在之结论。坚持科学立规与严格执规相结合的关节点在于:必须坚决维护党章的根本地位和最高权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内法规清理是依规治党的重要环节;坚持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协调衔接。坚持抓“关键少数”与引领“最大多数”相结合,这是梳理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历史进程得出的一条基本经验。文章集中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关于抓“关键少数”与引领“最大多数”的理论与实践,认识到抓住“关键少数”是依规治党的重点、引领“最大多数”是依规治党的基础。坚持抓“关键少数”与引领“最大多数”相结合的关节点在于:发挥领导干部“关键作用”;凝聚普通党员“最大合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健全干部管理机制。坚持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这是梳理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历史进程得出的一条基本经验。文章集中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关于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的理论与实践,认识到党内监督是依规治党的本质要求、外部监督是依规治党的重要保障。坚持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关节点在于:严格党内监督以夯实党规监督之基;丰富外部监督以拓展党规监督之维;以维护党规权威确保党规监督效果;积极培育监督文化以增强监督意识。进入新时代,国内外形势发生重大变化,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面临着中国法治道路日益坚定、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政党领导力量不断增强等方面的新机遇,同时面临着部分党员规矩意识不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不健全、部分党内法规执行不到位等方面的新挑战。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新时代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建设必须以古鉴今、以史资政,在汲取历史经验中开启依规治党新征程。新时代加强依规治党,需要从以下六个方面着力:以思想建党厚植依规治党思想根基;在制定与执行中完善党的规矩体系;以法治能力提升增强党员主体作用;在党内外监督中健全党的监督体系;以规矩权威为依规治党提供政治保证;以规矩信仰为依规治党提供文化氛围。
韩晓真[7](2020)在《山东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是人民有序参与司法活动、监督政府权力的创新性制度,检察机关作为我国依法行使检察权的国家机关,主要承担着追究刑事责任,提起公诉和实施法律监督等多项职权,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产生旨在监督检察机关办案活动,保障司法公平正义,人民监督员制度自2003年产生于检察机关,用于自我监督办案活动,后转由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山东省是人民监督员制度最早参与制度试运行、全面实行、改革试点、新监察体制改革全面发展等全部发展阶段的省份之一,经过16年持续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在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之间逐步过渡,由自我监督发展为外部监督,为监督司法权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带来了积极影响,尤其是在新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进一步推动人民监督员制度发展,为法治山东建设贡献了重要力量。本篇论文运用公共管理学相关知识,围绕山东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这一主题,以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发展历程和改革实践探索为背景,首先介绍了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发挥的积极作用,通过对文献梳理,并访谈司法行政相关业务处室人员、人民监督员,深入研究发掘、精准定位了山东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问题进行了细致分析,尤其是在选任范围、选任程序、监督程序、考核评价、法律及制度等方面的问题,并深刻剖析原因,通过借鉴江苏省、内蒙古自治区先进管理经验,和英国、美国、日本在相似制度构建完善,就如何发展和完善山东省人民监督员制度,从鼓励群众参与、打造选任程序、打造专业化队伍、建立履责评价机制、完善法律法规,直面新监察体制改革等方面提出了合理有效的建议。为山东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为公民有序参与司法活动、监督检察机关办案活动提供了有力保障,为最大限度的促进公平正义,加强对政府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打下坚实的基础。
赵莎[8](2020)在《网络信息时代下A国有企业“三位一体”会计监督体系的优化设计》文中研究说明会计监督是指对经济活动的真实性以及合法性、有效性与合理性进行相应监督的全面监督过程,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支柱,也是我国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内容之一,通过对国有企业会计监督强化,达到促进国有企业经济活动的健康、有序发展的效果,更可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但是国有企业受其体制影响,在会计监督方面一直存在许多问题有待解决,致使会计监督的效能得不到充分的发挥。当前我国正处于网络经济时代,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为国有企业会计信息数据的收集、分析、加工、处理能力得到极大提升,确保了会计信息的完整性与可靠性,也为国有企业会计监督工作优化改革带来了一次新的契机。因此本文针对网络信息时代下国有企业会计监督体系进行研究,借助网络信息时代带来的会计监督变革,提出“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以期为优化国有企业会计监督提供一份资料。本文首先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进行梳理与研究,明确本文研究目的、意义及其思路。选用会计监督、“三位一体”监督体系、内部控制等作为本文研究基础,对网络信息时代的特点进行研究,并分析网络信息时代对会计监督的影响机理。以A国有企业为例,从政府监督、内部监督及外部监督三方面对A国有企业现有会计监督体系现状进行分析。指出A国有企业政府监督、内部监督及外部监督存在的问题。基于网络信息时代下对A国有企业会计监督体系进行优化设计,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构建起“三位一体”的全新监督体系,包括了政府监督、内部监督及外部监督三个部分,其中政府监督包括构建企业信息数据库、强化审查稽核力度构建追踪问责机制、建立合理的企业领导层;内部监督包括强化企业信息化建设、提高会计人员信息加工与数据分析能力、优化企业内部控制、构建数据化的会计人员监督考评系统;社会监督包括专业外部机构监督、网络舆论监督。通过构建信息化操作系统、明确实施部门及实施流程对优化后的会计监督体系进行实施,利用开展宣传及培训工作、设立会计监督改革机构、建立动态的会计监督调整机制来保证优化后的会计监督体系能顺利落实。对前后实施效果进行对比分析,发现基于网络信息技术下的“三位一体”会计监督体系,在A国有企业会计监督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张靖之[9](2020)在《政治关联、外部监督与审计收费 ——以资源类上市公司为例》文中认为近年来,我国经济市场高速发展,外部监督也日趋严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构建新型亲清政企关系;党的十九大报告正式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写入党章,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出了更高要求。审计收费与审计执业成本和外部风险因素息息相关,媒体作为非正式监督媒介,能够有效发挥信息传播和外部监督职能;法律作为正式监督机制,能够规范市场行为,起到约束指导作用,以上要素均会为市场主体带来不同程度的外部风险影响。目前,我国审计市场尚不成熟,审计收费缺乏统一标准,存在漫天要价、低价揽客、恶性竞争等一系列不规范行为。对学术届审计收费的文章归纳汇总发现,目前尚未有研究政治关联、媒体监督与审计定价的文献成果。现阶段,补充企业产权性质、外部监督体系对审计费用的研究密切贴合当前国情,无论是对推进审计市场稳健发展还是拓宽审计费用研究领域都具有积极意义。基于以上综合背景,本文以2014-2018年度高消耗、高污染的资源类企业为研究样本,采用文献研究和实证分析的方法,研究企业的政治关联性和外部监督变量对审计费用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探究包括媒体关注和法律制度在内的外部监督体系能否对政治关联与审计费用之间的关联关系起到正向调节作用。其中企业的政治关联性通过同花顺数据库中企业高管背景信息表手动搜集,媒体负面报道通过高校财经数据库手动筛选获取,法律环境以被审计单位所在地域的市场化指数为数据来源,其他数据均来自于国泰安数据库。实证研究发现,在资源类样本企业中,政治关联与审计定价显着正相关;媒体负面报道和日益严化的法律制度对审计收费有显着的正向影响;外部监督的两个变量因子会对政治关联与审计定价之间的关联关系起到正向调节作用。本文的研究结果能够从理论层面拓展审计收费影响因素的范围,对企业加强自身风险管控、会计师事务所综合确定审计费用、监管部门规范审计收费市场标准提供一定借鉴参考价值。
胡照松[10](2020)在《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会计监督优化研究 ——以“獐子岛”为例》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改革的不断纵向深化以及市场经济和网络信息科技的快速发展,会计的职能也发生了巨大的变革。目前,企业在会计监督方向的成效不高,许多企业管理者在生产经营发展的过程中对会计监督的重视程度不够,并没有意识到会计监督在企业生产经营发展中的重要功效。虽然有一些企业建立了相关的内部监管、风险控制部门,但是没有充分地发挥其应有的功能,所谓的监管部门形式化大于实质作用,对会计工作的监督没有太大的实际意义,甚至还会出现同流合污的现象。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非常重视区块链发展,2019年10月24日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就区块链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了区块链发展应用创新的重要性,要努力推动区块链技术创新,主攻核心技术,独立自主创新发展,攻坚克难,推进区块链技术集成应用,促进技术创新、产业革新、经济转型,努力推动区块链技术的发展。本文旨在探讨区块链技术融合会计监督,充分利用区块链技术的性质,发挥区块链公开透明诚信、数据实时共享、高效协同发展的优势,提高协同效率,沟通管理链条,降低企业成本,规范监督流程,优化会计监督工作。实现区块链为实体经济服务,利用“区块链+会计监督”的理念解决企业会计信息失真、会计监督弱化等问题。论文开篇先介绍了国内外目前有关区块链技术、会计监督、区块链技术与会计监督之间的研究现状,并对相关理论进行梳理。论文的主要内容是围绕前期的理论梳理,通过案例分析的形式,分析选取案例公司獐子岛集团会计监督现状以及会计监督存在的问题,结合区块链技术研究分析构建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会计监督模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根据区块链技术的特性、獐子岛集团的实际情况及会计监督的需求,结合业务、财务和技术相融合的业财技相结合的方式,先从育苗的采购开始,然后对虾夷扇贝的生长情况、成品的采捕入库以及存货的保存,最后对存货的减值情况和会计处理等多方面做到按业务发生的时间顺序进行第一手的监管,运用于内部监督、社会监督以及政府监督,优化会计监督水平,为企业管理决策者、社会大众、政府各监管部门的监督透明化带来了有力的支撑,对强化企业管理能力、企业盈利能力以及企业的社会信用能力起到正向影响,使会计监督的作用落在实处。
二、接受外部监督的有效形式(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接受外部监督的有效形式(论文提纲范文)
(1)共同市场支配地位制度的理论演变与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理论起源 |
三、理论发展 |
(一)第一阶段:理论萌芽 |
1. 滥用禁止 |
2. 合并控制 |
(二)第二阶段:理论动摇 |
1. 滥用禁止 |
2. 合并控制 |
(三)第三阶段:价值重构 |
1. 滥用禁止 |
2. 合并控制 |
四、结论 |
(3)人大对监察委员会的监督制约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内文献综述 |
1.2.2 国外文献综述 |
1.2.3 国外文献综述评析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主要工作和创新 |
1.4.1 主要工作 |
1.4.2 创新之处 |
1.5 论文的基本结构 |
第2章 人大对监察委员会监督概述 |
2.1 人大监督的概念 |
2.1.1 人大监督的概念和特点 |
2.1.2 人大监督的内容 |
2.2 人大对监察委员会监督的概念 |
2.3 人大对监察委员会监督的必要性 |
2.3.1 权力需要监督和制约 |
2.3.2 监察权来源于人大 |
2.3.3 人大监督更具民主性、权威性 |
2.4 小结 |
第3章 人大对监察委员会监督制约的制度现状 |
3.1 人大对监察委员会监督制度的规范分析 |
3.1.1 宪法规定 |
3.1.2 监察法、监督法规定 |
3.2 人大对监察委员会监督制度的主要内容 |
3.2.1 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
3.2.2 组织执法检查 |
3.2.3 询问和质询 |
3.3 人大对监察委员会监督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
3.3.1 人大听取和审议监察委工作报告的形式缺失 |
3.3.2 刚性监督形式单一 |
3.3.3 监督程序公开不到位且衔接不足 |
3.3.4 监督程序不够具体 |
3.4 小结 |
第4章 监察委员会权力外部监督之比较法研究——以我国香港地区廉政公署权力设置为视角 |
4.1 香港廉政公署的外部监督机制 |
4.1.1 专门委员会监督 |
4.1.2 其他行政监督 |
4.1.3 立法会监督 |
4.1.4 司法监督 |
4.2 对我国人大监督监察委员会的启示 |
4.3 小结 |
第5章 完善我国人大对监察委员会的监督制约机制的立法建议 |
5.1 增加监督方式 |
5.1.1 将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形式法定化 |
5.1.2 将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形式法定化 |
5.1.3 将特定问题调查形式法定化 |
5.1.4 将撤职形式法定化 |
5.2 监督程序规范化 |
5.2.1 监督程序公开 |
5.2.2 注重各种监督方式之间的衔接程序 |
5.3 完善监督程序的具体法律规定 |
5.3.1 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
5.3.2 组织执法检查 |
5.3.3 询问和质询 |
5.4 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1、结论 |
2、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其它科研情况 |
(4)监察委员会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三、研究的文献综述 |
四、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和创新之处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三)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监察委员会内外部监督机制的基本内涵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监察委员会的创立及其职责 |
一、监察委员会的创立 |
二、监察委员会的职责 |
第二节 监察委员会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及其特点 |
一、监察委员会内部自我监督 |
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监督 |
三、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
四、司法机关、执法部门与监察机关互相制约 |
五、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
第三节 监察委员会内外部监督制约的理论阐述 |
一、权力制衡监督理论 |
二、腐败周期理论 |
第二章 监察委员会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成效与存在问题 |
第一节 监察委员会内外部监督制约的成效 |
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确立了一元监察体制 |
二、全国纪检监察干部被查处人数增加 |
三、云南省纪检监察干部被查处人数增加 |
第二节 监察委员会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存在的问题 |
一、内部监督法律法规不健全 |
二、人大监督制约程序不完善 |
三、司法机关制约途径不畅通 |
四、监察信息公开不够充分 |
五、“同体监督”机制设定不科学 |
第三章 国外和我国香港地区监察机关内外部监督制度及启示 |
第一节 美国监察长办公室的内外部监督制度 |
第二节 欧盟监察专员的内外部监督制度 |
第三节 瑞典监察专员的内外部监督制度 |
第四节 新加坡贪污调查局的内外部监督制度 |
第五节 我国香港廉政公署的内外部监督制度 |
第四章 完善我国监察委员会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建议 |
第一节 健全监察委员会内部督的法规体系 |
第二节 完善人大监督监察委员会的程序机制 |
第三节 加强司法机关与监察委员会互相制约 |
第四节 依法公开监察工作信息接受外部监督 |
第五节 消除监察委员会“同体监督”的机制弊端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1: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部分典型案例统计表(省部级和中纪委委员) |
附录2: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省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部分典型案例统计表(厅局级及其以下级别)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研究成果 |
致谢 |
(5)监察委员会处置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
二、相关研究成果梳理 |
三、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监察委员会处置权的概念、类型与原则 |
第一节 处置权的概念界定 |
一、处置权的意涵 |
二、处置权的地位 |
三、处置权的双重属性解析 |
第二节 处置权的主要类型 |
一、处置权类型划分的依据与标准 |
二、三种基本处置类型概述 |
三、处置权类型化的意义 |
第三节 处置权的运行原则 |
一、职权法定 |
二、正当程序 |
三、监察独立 |
四、处置协同 |
第二章 人大体制下监委会处置权的宪法地位关系 |
第一节 处置权与人大罢免权的内在张力及协调 |
一、监委会处置权与人大罢免权的关系界定 |
二、处置权与人大罢免权的内在张力 |
三、处置权与人大罢免权的协调机制 |
第二节 检察职能的重新定位及与处置权的配合制约关系 |
一、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检察职能的重新定位 |
二、监委会与检察机关的关系界定 |
三、监委会与检察院的职权衔接 |
第三节 审判中心主义下处置权与审判权的配合制约关系 |
一、监察体制改革下审判中心主义的宪法意义 |
二、监委会对审判人员实施监督的边界 |
三、审判机关监督处置权的方式与限度 |
第四节 监察独立原则下处置权与执法部门的配合制约关系 |
一、监察独立原则下“执法部门”的意涵及地位 |
二、处置权与行政惩戒权的关系界定 |
三、处置权与行政惩戒权的衔接机制 |
第三章 建议型处置权的类型、范围与制度完善 |
第一节 监察建议的效力、范围及适用条件 |
一、监察建议的强制效力及与其他监察“建议”的区分 |
二、监察建议适用事由的合理限定 |
三、被派驻监察主体“根据授权”提出监察建议的范围 |
第二节 问责建议的定位、问题及法制完善 |
一、监察问责制度的基本定位 |
二、监察问责制度的供给不足及其问题 |
三、问责建议制度法制完善的具体路径 |
第三节 从宽处罚建议的定位、边界及司法审查 |
一、从宽处罚建议制度的宪法意义 |
二、从宽处罚建议的合理定位 |
三、从宽处罚建议的范围 |
四、从宽处罚建议的制度整合与司法审查 |
第四章 处分型处置权的主体、范围与程序 |
第一节 双轨制处分体制下的处分决定主体及其关系 |
一、“政务处分—行政惩戒”之双轨体制的确立 |
二、双轨处分体制存在的问题 |
三、双轨处分体制下处分决定主体之间的关系 |
第二节 监委会政务处分的适用范围 |
一、政务处分“违法”事由的概念阐释 |
二、“违法”作为政务处分事由的法理基础 |
三、政务处分违法事由的范围界定 |
第三节 监委会政务处分程序的构造 |
一、政务处分程序的功能与特征 |
二、政务处分的一般程序 |
三、政务处分的特别程序 |
四、政务处分的救济程序 |
第四节 问责决定的特征、功能及运行边界 |
一、问责决定的非独立性特征 |
二、问责决定的功能界定:实现对“关键少数”的监督 |
三、问责决定的运行边界 |
第五章 移送型处置权的范围、程序及规制路径 |
第一节 移送审查起诉的范围界定与构成要件 |
一、移送审查起诉的内涵、价值及范围界分 |
二、移送审查起诉的构成要件 |
第二节 移送审查起诉与审查起诉的程序衔接 |
一、监察案件移送至审查起诉阶段的立案衔接 |
二、审查起诉阶段退回补充调查的程序属性 |
三、移送审查起诉与审查起诉的证据衔接 |
第三节 移送审查起诉处置权的内部规制 |
一、强化移送审查起诉处置权内部规制的必要性 |
二、充分发挥案件审理部门的监督职能 |
三、强化层级审批程序的监督功能 |
四、完善监察机关对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则体系 |
第四节 检察院对移送案件的审查起诉 |
一、检察院对移送案件审查的价值诉求 |
二、监察规范在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可适用性 |
三、检察院对移送案件予以审查的内容及后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6)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历史经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缘起及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依规治党基本问题探讨 |
一、依规治党的科学内涵 |
(一) 依规治党的概念厘定 |
(二) 依规治党的基本特性 |
(三) 依规治党的相关命题 |
二、依规治党的要素构成 |
(一) 依规治党的主体 |
(二) 依规治党的客体 |
(三) 依规治党的介体 |
(四) 依规治党的环体 |
三、依规治党的价值意义 |
(一) 有利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 |
(二) 有利于规范社会价值导向 |
(三) 有利于引导社会行为规范 |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历史考察与经验分析框架 |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历史演进(1921--1949) |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历史流变(1949-1978) |
三、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历史发展(1978-2012) |
四、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新进展(2012-) |
五、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基本经验分析的逻辑理路 |
(一) 秉承刚柔并济,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 |
(二) 秉承体用合一,坚持内容建设与形式规范相结合 |
(三) 秉承知行统一,坚持科学立规与严格执规相结合 |
(四) 秉承重点全面并行,坚持抓“关键少数”与引领“最大多数”相结合 |
(五) 秉承内外良性互动,坚持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 |
第三章 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 |
一、思想建党是依规治党的重要基础 |
(一) 坚持思想建党以增强依规治党的思想自觉 |
(二) 坚持思想建党以增强依规治党的行动自觉 |
二、制度治党是依规治党的基本保障 |
(一) 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
(二) 增强制度的系统性 |
三、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良性互动的关节点 |
(一) 坚持人民中心以促进群众利益实现 |
(二) 牢记党的使命以推动民族复兴实现 |
(三) 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实现党的整体发展 |
第四章 坚持内容建设与形式规范相结合 |
一、党的规矩内容是依规治党的内在本质 |
(一) 建立以党章为核心的规矩体系 |
(二) 逐步健全党内法规体系 |
二、党的规矩形式是依规治党的外在表现 |
(一) 倡导中国气派 |
(二) 走向规范之路 |
三、内容建设与形式规范良性互动的关节点 |
(一) 在内容建设中丰富完善党规体系 |
(二) 在形式规范中增强党规辨识度 |
(三) 坚持成文党规和传统惯例的互动衔接 |
(四) 把握党规内容建设和形式规范的实践性 |
第五章 坚持科学立规与严格执规相结合 |
一、科学立规是依规治党的必要前提 |
(一) 同党所处时代党的历史任务相融合 |
(二) 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相融合 |
二、严格执规是依规治党的关键所在 |
(一) 在真抓实干中严格执规 |
(二) 在考核奖惩中严格执规 |
三、科学立规与严格执规良性互动的关节点 |
(一) 坚决维护党章的根本地位和最高权威 |
(二) 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
(三) 党内法规清理是依规治党的重要环节 |
(四) 坚持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协调衔接 |
第六章 坚持抓“关键少数”与引领“最大多数”相结合 |
一、抓住“关键少数”是依规治党的重点 |
(一) 领导干部带头讲政治 |
(二) 领导干部带头讲规矩 |
二、引领“最大多数”是依规治党的基础 |
(一) 全程全域严格党员标准 |
(二) 共产党员必须严守党纪 |
三、抓“关键少数”与引领“最大多数”良性互动的关节点 |
(一) 发挥领导干部“关键作用” |
(二) 凝聚普通党员“最大合力” |
(三)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 |
(四) 健全干部管理机制 |
第七章 坚持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 |
一、党内监督是依规治党的本质要求 |
(一) 党内监督覆盖全体党员 |
(二) 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 |
二、外部监督是依规治党的重要保障 |
(一) 外部监督倒逼恪守初心 |
(二) 不断完善党的监督体系 |
三、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良性互动的关节点 |
(一) 严格党内监督以夯实党规监督之基 |
(二) 丰富外部监督以拓展党规监督之维 |
(三) 以维护党规权威确保党规监督效果 |
(四) 积极培育监督文化以增强监督意识 |
第八章 新时代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建设 |
一、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面临新机遇 |
(一) 西方政党制度深陷困境 |
(二) 中国法治道路日益坚定 |
(三) 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 |
(四) 政党领导力量不断增强 |
二、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面临新挑战 |
(一) 部分党员规矩意识未树牢 |
(二) 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不健全 |
(三) 部分党内法规执行不到位 |
三、在汲取历史经验中开启依规治党新征程 |
(一) 以思想建党厚植依规治党思想根基 |
(二) 在制定与执行中完善党的规矩体系 |
(三) 以法治能力提升增强党员主体作用 |
(四) 在党内外监督中健全党的监督体系 |
(五) 以规矩权威为依规治党提供政治保证 |
(六) 以规矩信仰为依规治党提供文化氛围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7)山东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现状综述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3.3 对国内外研究现状的综述 |
1.4 研究框架和内容 |
1.5 研究方法 |
1.6 创新和不足 |
第2章 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的基本概念与理论依据 |
2.1 基本概念 |
2.1.1 人民监督员 |
2.1.2 人民监督员选任 |
2.1.3 人民监督员管理 |
2.2 理论依据 |
2.2.1 公共管理监督理论 |
2.2.2 公共权力制约理论 |
第3章 山东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改革探索 |
3.1 山东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发展历程 |
3.1.1 初步建立阶段(2003年9月-2010年9月) |
3.1.2 全面发展阶段(2010年10月-2016年12月) |
3.1.3 新监察体制改革阶段(2017年至今) |
3.2 从“自己人监督自己人”到“外部监督”的实践探索 |
3.2.1 “自己人监督自己人”的选任管理制度 |
3.2.2 “外部监督”的选任管理制度 |
3.3 山东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改革成效 |
3.3.1 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
3.3.2 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逐步规范化 |
3.3.3 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持续发挥作用 |
第4章 山东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
4.1 人民监督员选任范围的“群众性”缺失 |
4.1.1 人民监督员的“人民”属性缺失 |
4.1.2 以群众为核心的选任工作执行不力 |
4.2 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监督程序“效果性”缺失 |
4.2.1 人民监督员选任程序的缺陷 |
4.2.2 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的缺陷 |
4.2.3 司法行政机关疏于管理 |
4.3 人民监督员的“专业性”缺失 |
4.3.1 人民监督员综合素质不足 |
4.3.2 人民监督员缺乏专业培训 |
4.4 考核评价体系的“科学性”不足 |
4.4.1 没有独立的考核评价标准 |
4.4.2 “照搬式”的考核评价内容缺乏针对性 |
4.5 法律及制度的“支撑性”不足 |
4.5.1 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 |
4.5.2 制度建设不到位 |
4.6 新监察体制改革下“应对性”不足 |
4.6.1 人民监督员的发展方向不明确 |
4.6.2 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应对不足 |
第5章 山东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5.1 选任范围模糊且易受主观影响 |
5.1.1 选任范围模糊 |
5.1.2 司法行政机关约束力不强 |
5.2 选任程序和监督程序的顶层设计缺失 |
5.2.1 选任程序顶层设计缺失 |
5.2.2 监督程序的顶层设计缺失 |
5.2.3 司法行政机关管理性职能弱化 |
5.3 人民监督员培训体系不健全 |
5.3.1 责任意识不强 |
5.3.2 对法律知识缺乏专业系统培训 |
5.3.3 业务技能锻练不足 |
5.4 考核评价机制多为“走过场” |
5.4.1 考核评价缺乏刚性约束 |
5.4.2 考核评价机制不健全 |
5.5 法律制度不完善 |
5.5.1 缺乏法律和制度依据 |
5.5.2 法律制度体系建设滞后 |
5.6 思想意识落后 |
5.6.1 对制度发展缺乏长远谋划 |
5.6.2 对制度建设缺乏调研分析 |
5.6.3 对制度变革缺乏积极应对 |
第6章 国内外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借鉴与启示 |
6.1 国外相近制度的经验借鉴 |
6.1.1 英国“集体负责制”的陪审团制度 |
6.1.2 美国“监督政治民主”的大陪审团制度 |
6.1.3 日本“外部监督民主化”的检察审查会制度 |
6.2 国内各省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经验借鉴 |
6.2.1 江苏省首创“一人一档动态监管”信息化管理模式 |
6.2.2 内蒙古开拓人民监督员“法制直播间”选任方式 |
6.3 对山东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的启示 |
6.3.1 建立完善、可操作性强的法律制度 |
6.3.2 设计科学的选任管理体系 |
6.3.3 加强人民监督员“案件纠错”能力提升 |
第7章 山东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的对策建议 |
7.1 制定对策建议应遵循的原则 |
7.1.1 依法管理原则 |
7.1.2 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原则 |
7.1.3 专业化评价原则 |
7.2 实现科学选任管理的目标体系 |
7.2.1 提升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的依法治理能力 |
7.2.2 构建更加严密的选任管理体系 |
7.2.3 提高选任管理政策性保障能力 |
7.2.4 提高选任管理评价效能 |
7.3 对策建议 |
7.3.1 提高人民监督员选任范围的群众基础 |
7.3.2 制定符合实际的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监督程序 |
7.3.3 夯实人民监督员业务培训 |
7.3.4 建立人民监督员履责评价反馈体系 |
7.3.5 完善人民监督员法律法规及选任管理制度 |
7.3.6 积极应对新监察体制改革 |
结论与展望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8)网络信息时代下A国有企业“三位一体”会计监督体系的优化设计(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与目的 |
1.2.1 研究意义 |
1.2.2 研究目的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研究评述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研究技术路线 |
1.5 创新性 |
第2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会计监督相关概念 |
2.1.1 会计监督概念 |
2.1.2 会计监督的要素 |
2.2 “三位一体”监督体系理论 |
2.2.1 内部监督 |
2.2.2 社会监督 |
2.2.3 政府监督 |
2.3 内部控制理论 |
2.3.1 内部控制概念 |
2.3.2 内部控制的内容 |
2.3.3 内部控制作用 |
第3章 网络信息时代对会计监督影响的理论分析 |
3.1 网络信息时代的特点 |
3.1.1 市场高度开放、经济全球化 |
3.1.2 经济机会有效期进一步缩短 |
3.1.3 资本市场高度发展 |
3.1.4 市场要素更趋流动化 |
3.2 网络信息时代对会计监督的影响 |
3.2.1 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与可追溯性 |
3.2.2 突破会计监督的阻碍 |
3.2.3 提高社会审计执业质量和审计效率 |
第4章 A国有企业会计监督体系现状与问题分析 |
4.1 A国有企业概况 |
4.1.1 A国有企业发展概况 |
4.1.2 财务部门岗位设置及工作职责 |
4.2 A国有企业会计监督体系现状 |
4.2.1 内部监督现状 |
4.2.2 政府监督现状 |
4.2.3 社会监督现状 |
4.3 A国有企业会计监督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
4.3.1 政府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
4.3.2 内部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
4.3.3 社会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
第5章 网络信息时代下“三位一体”会计监督体系的优化设计 |
5.1 网络信息时代下会计监督体系优化设计的目的 |
5.2 政府监督优化设计 |
5.2.1 构建企业信息数据库 |
5.2.2 强化审查稽力度构建追踪问责机制 |
5.2.3 建立合理的企业领导层 |
5.3 内部监督优化设计 |
5.3.1 强化企业信息化建设 |
5.3.2 提高会计人员信息加工与数据分析能力 |
5.3.3 优化企业内部控制 |
5.3.4 构建数据化的会计人员监督考评系统 |
5.4 社会监督优化设计 |
5.4.1 专业外部机构监督 |
5.4.2 网络舆论监督 |
第6章 网络信息时代下“三位一体”会计监督体系实施保障及效果 |
6.1 实施措施 |
6.1.1 构建信息化操作系统与平台 |
6.1.2 实施部门及实施流程设计 |
6.2 保障措施 |
6.2.1 开展宣传及培训工作 |
6.2.2 设立会计监督改革机构 |
6.2.3 建立动态的会计监督调整机制 |
6.3 实施前后效果对比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政治关联、外部监督与审计收费 ——以资源类上市公司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选题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研究内容与框架 |
1.3.1 研究内容 |
1.3.2 .技术路线图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文献研究法 |
1.4.2 实证研究法 |
1.5 本研究的特色与创新之处 |
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2.1 政治关联与审计收费 |
2.2 媒体监督与审计收费 |
2.3 法律环境与审计收费 |
2.4 媒体监督与政治关联 |
2.5 法律环境与政治关联 |
2.6 文献评述 |
3 理论与假设分析 |
3.1 理论基础 |
3.1.1 成本效益理论 |
3.1.2 风险溢价理论 |
3.1.3 信息不对称理论 |
3.2 研究假设 |
3.2.1 政治关联与审计收费假设提出 |
3.2.2 外部监督与审计收费假设提出 |
3.2.3 政治关联、外部监督与审计收费假设提出 |
4 研究方案设计 |
4.1 变量选取及数据来源 |
4.1.1 被解释变量 |
4.1.2 解释变量 |
4.1.3 控制变量 |
4.1.4 样本企业 |
4.2 模型建立 |
5 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 |
5.1 可行性分析 |
5.2 描述性统计与相关性分析 |
5.2.1 描述统计量分析 |
5.2.2 相关性分析 |
5.3 多元线性回归分析 |
5.3.1 政治关联与审计收费的实证检验分析 |
5.3.2 外部监督与审计收费的实证检验分析 |
5.3.3 政治关联、外部监督与审计收费的实证检验分析 |
5.4 稳健性检验 |
6 研究结论与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对策建议 |
6.2.1 对企业的相关建议 |
6.2.2 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 |
6.2.3 对监管机构的的建议 |
6.3 研究局限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介 |
导师简介 |
获得成果目录清单 |
致谢 |
(10)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会计监督优化研究 ——以“獐子岛”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区块链技术的研究现状 |
1.2.2 会计监督的研究现状 |
1.2.3 区块链与会计监督的研究现状 |
1.2.4 文献评述 |
1.3 研究目的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与创新点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框架 |
1.4.3 创新点 |
第2章 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会计监督理论技术概述 |
2.1 区块链的理论 |
2.1.1 区块链的概念 |
2.1.2 区块链的基本原理 |
2.2 会计监督的理论 |
2.2.1 会计监督的概念 |
2.2.2 会计监督的构成 |
第3章 獐子岛集团案例分析 |
3.1 獐子岛集团简介 |
3.1.1 基本情况简介 |
3.1.2 发展方向和企业愿景 |
3.2 獐子岛集团案例 |
3.2.1 獐子岛首次生物资产绝收事件 |
3.2.2 獐子岛再次生物资产绝收事件 |
3.3 獐子岛集团会计监督现状 |
3.3.1 内部监督现状分析 |
3.3.2 外部监督现状分析 |
第4章 獐子岛集团区块链会计监督模型构建 |
4.1 构建区块链会计监督体系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
4.1.1 必要性分析 |
4.1.2 可行性分析 |
4.2 企业级区块链服务的意义 |
4.3 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獐子岛会计监督模型构建 |
4.3.1 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内部监督工作原理 |
4.3.2 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外部监督工作原理 |
4.3.3 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会计监督模型基础架构 |
第5章 基于区块链技术对会计监督的应用效果分析 |
5.1 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会计监督模型具体应用 |
5.2 实施过程 |
5.2.1 数据记录上传模块 |
5.2.2 数据记录监督模块 |
5.2.3 数据记录查询模块 |
5.3 区块链技术对会计监督的改善 |
5.3.1 区块链技术对内部监督的改善 |
5.3.2 区块链技术对外部监督的改善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局限 |
6.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 |
致谢 |
四、接受外部监督的有效形式(论文参考文献)
- [1]共同市场支配地位制度的理论演变与发展[J]. 胥智仁. 竞争政策研究, 2022(01)
- [2]D&O责任保险对企业价值创造的影响研究[D]. 李鲁林. 贵州财经大学, 2021
- [3]人大对监察委员会的监督制约机制研究[D]. 刘娜. 山西财经大学, 2021(09)
- [4]监察委员会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研究[D]. 李思宇. 云南师范大学, 2021(08)
- [5]监察委员会处置权研究[D]. 陈辉. 东南大学, 2020(02)
- [6]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历史经验研究[D]. 王国龙. 山东大学, 2020(08)
- [7]山东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研究[D]. 韩晓真. 山东大学, 2020(10)
- [8]网络信息时代下A国有企业“三位一体”会计监督体系的优化设计[D]. 赵莎. 青岛大学, 2020(02)
- [9]政治关联、外部监督与审计收费 ——以资源类上市公司为例[D]. 张靖之. 北京林业大学, 2020(02)
- [10]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会计监督优化研究 ——以“獐子岛”为例[D]. 胡照松. 华东交通大学, 20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