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健康合同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张先生,甲醛,承租人,检测机构,不合格,房屋租赁合同,超标问题,合同解除,房屋租金,违约金
健康合同论文文献综述
王晓艳[1](2019)在《租住房屋甲醛超标承租人应获得赔偿》一文中研究指出基本案情2018年7月13日,张先生承租了某公司管理的位于北京市通州区的某处房屋居住,并交纳了相应的房租、押金及服务费。张先生入住后,于7月底出现头晕、咳嗽、流鼻血、咽喉疼痛等不适状况,遂自行委托第叁方检测机构对所租房屋室内空气进行检测,结论为室(本文来源于《中国商报》期刊2019-11-28)
王天有[2](2019)在《健康保险合同等待期条款的合理性探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健康保险合同等待期系指合同生效或复效后的特定不予理赔的期间。只有这一时期过后,保险人方才对被保险人发生的医疗费用承担保险责任;在此之前,尽管保险合同已经签订,但保险人对发生的医疗费用并不承担保险责任。等待期条款的价值既不是为了防止带病投保,也不是为了防范明知将发生保险事故(患重大疾病)而投保,更不是为了维护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益,而是为了应对疾病潜伏期问题。但从实践上看,等待期条款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不仅不能较好地应对疾病潜伏期,反而成为了保险公司逃避等待期责任的"避风港"。从健康保险中疾病的构成要件看,疾病潜伏期完全符合保险的承保要件,应当纳入承保范围。此外,保险公司对疾病潜伏期进行承保,有助于发挥保险的本质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减少健康保险纠纷、提高保险公司效益、为社会大众提供更有力的保险保障。为此,可以考虑修改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对健康保险等待期条款进行明确的认定,约束其适用范围和效力;赋予保险消费者选择是否适用等待期条款的权利;采用延期承保和临时保险安排以取代等待期条款。(本文来源于《南方金融》期刊2019年08期)
胡华东[3](2019)在《推动专项集体合同建制 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一文中研究指出湖北省宜昌市总工会积极推动专项集体合同建制,构筑职业安全卫生防线,为维护职工劳动安全健康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安全生产做出了积极贡献。近十年来,湖北省宜昌市总工会根据全国总工会和湖北省总工会的统一部署,按照《劳动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探索和大力推行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以下简称专项集体合同)建制工作,为维护职工劳动安全健康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本文来源于《劳动保护》期刊2019年06期)
曹明哲[4](2019)在《健康保险合同中等待期条款的效力和裁判路径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对于健康保险合同中等待期条款的效力,司法实践中存在裁判分歧,主要集中在等待期条款是否属于《保险法》第17条第2款的免责条款,保险人是否应尽明确说明义务以及合同生效与复效时两种等待期是否存在效力上的不同。等待期条款属《保险法》第17条第2款的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应尽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基于第17条的规范目的以及保险监管机关的相关规范,保险人就等待期条款亦应尽到相当于免责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合同生效时的等待期条款为有效条款,复效等待期应属于《保险法》第19条所规定的无效条款。(本文来源于《法律适用(司法案例)》期刊2019年06期)
曹明哲[5](2019)在《健康保险合同中等待期条款的效力和裁判路径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对于健康保险合同中等待期条款的效力,司法实践中存在裁判分歧,主要集中在等待期条款是否属于《保险法》第17条第2款的免责条款,保险人是否应尽明确说明义务以及合同生效与复效时两种等待期是否存在效力上的不同。等待期条款属《保险法》第17条第2款的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应尽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基于第17条的规范目的以及保险监管机关的相关规范,保险人就等待期条款亦应尽到相当于免责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合同生效时的等待期条款为有效条款,复效等待期应属于《保险法》第19条所规定的无效条款。(本文来源于《法律适用》期刊2019年06期)
冷翠华[6](2018)在《保险合同纠纷独大 占比97.90% 意外健康险理赔纠纷突出》一文中研究指出根据银保监会最新发布的2018年上半年保险消费投诉情况,保险消费投诉总量为47900件,同比下降了0.72%。其中,保险合同纠纷投诉46896件,占投诉总量的97.90%,同比下降了0.77%;涉嫌违法违规投诉1004件,占投诉总量的2.10%,同比增长(本文来源于《证券日报》期刊2018-08-10)
尹宏桂[7](2018)在《适时具体的询问是履行告知义务的前提》一文中研究指出裁判要旨在订立保险合同过程中,保险人对关系保险风险的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的询问,是投保人履行告知义务的前提。【案情】2015年2月9日,投保人陈立书与大都会人寿重庆分公司通过电话协商,订立了重大疾病保险合同,陈立书(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8-06-28)
李娜[8](2018)在《四川:2017年新增职业病九成为尘肺病》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李娜)“牢牢把安全和健康攥在自己手上,安全在、健康在、幸福就在……”翻开名为“纳福平安”的巴掌大小的笔记本,接连映入眼帘的是分别来自父母、妻儿以及四川省总工会写给劳动者的一封“家书”,随后在空白页还专门以安全生产、职业病知识、劳动保护用品、外(本文来源于《工人日报》期刊2018-05-15)
张娟[9](2018)在《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合同的主体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传统观光旅游服务已经不足以满足人们的需求,旅游方式越来越多样化,近年来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被认为是对旅游业的延伸和医疗业的扩展,属于不同行业的跨区域结合,促进了产业间的融合升级。但是,在中医药健康旅游的过程中,涉及中医药医疗服务机构、旅行社、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患者抑或旅游者、医疗旅游经纪人、网络服务平台等多方主体,他们之间会形成多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但在目前我国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发展还不健全,立法不够完善的情况下,容易导致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合同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不够明确,合同主体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因此,对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过程中涉及的法律主体的地位以及责任做一个梳理,为以后在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的过程中更好的划分责任和解决纠纷显得尤为重要。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是一种整合了中医药服务和旅游服务的一种综合性服务,但是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并不是两种服务形式的简单迭加,除了具备中医药服务和旅游服务的一般性特点之外,它还具备中医药服务所不具备的给人轻松愉悦的享受,以及旅游服务所不具备的医疗性、保健性、康复性的特点。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相对方之所以签订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合同,是想在异地通过我国传统中医药的手段达到治疗某种疾病,以及养生康复保健的目的,同时受目的地景色的吸引在当地进行旅游活动,通过精神上的愉悦也更加有利于治疗物理上的伤痛。本文通过语义分析法,界定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合同的概念是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提供方与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相对方之间签订的以提供旅游服务和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为内容的,有关双方中医药健康旅游权利和中医药健康旅游义务关系的协议。在此基础上,充分运用图表的形式,将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合同分为中医药健康观光旅游服务合同、中医药健康保健旅游服务合同、中医药健康医疗旅游服务合同叁大类。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合同是顺应实际情况发展产生的一种新的合同类型,是一种无名、有偿、诺成性的要式合同。运用比较分析法,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合同与旅游服务合同和医疗服务合同在主体的特殊性,合同的目的,合同内容及订立方式上都存在很大不同。通过典型案例的引入,归纳目前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合同存在合同性质不明确,合同主体法律地位不确定,责任难以划分等主要问题。然后从这些问题入手,通过深入分析,在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提供方和服务相对方之间通过旅游服务合同法律关系、医疗服务合同法律关系、承揽合同法律关系、委托合同法律关系等现有合同类型都不能够完全概括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提供者和服务相对方之间存在的法律关系,从而得出应当成立一种新型的服务合同形式,即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合同。进而明确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相对方、旅行社、中医药医疗服务机构、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医疗旅游经纪人和网络服务平台在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合同中的地位和责任。(本文来源于《天津商业大学》期刊2018-05-01)
高岩岩[10](2017)在《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终止合同 用人单位须支付赔偿金》一文中研究指出2006年11月1日,李峰与某煤炭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从事井下采掘工作,合同期限为4年。2010年,双方续签了一次劳动合同,期限同样为4年。在合同存续期间,公司为李峰缴纳了失业保险。2014年10月31日,李峰劳动合同期满,由于煤炭公司效益不好(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7-10-21)
健康合同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健康保险合同等待期系指合同生效或复效后的特定不予理赔的期间。只有这一时期过后,保险人方才对被保险人发生的医疗费用承担保险责任;在此之前,尽管保险合同已经签订,但保险人对发生的医疗费用并不承担保险责任。等待期条款的价值既不是为了防止带病投保,也不是为了防范明知将发生保险事故(患重大疾病)而投保,更不是为了维护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益,而是为了应对疾病潜伏期问题。但从实践上看,等待期条款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不仅不能较好地应对疾病潜伏期,反而成为了保险公司逃避等待期责任的"避风港"。从健康保险中疾病的构成要件看,疾病潜伏期完全符合保险的承保要件,应当纳入承保范围。此外,保险公司对疾病潜伏期进行承保,有助于发挥保险的本质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减少健康保险纠纷、提高保险公司效益、为社会大众提供更有力的保险保障。为此,可以考虑修改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对健康保险等待期条款进行明确的认定,约束其适用范围和效力;赋予保险消费者选择是否适用等待期条款的权利;采用延期承保和临时保险安排以取代等待期条款。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健康合同论文参考文献
[1].王晓艳.租住房屋甲醛超标承租人应获得赔偿[N].中国商报.2019
[2].王天有.健康保险合同等待期条款的合理性探究[J].南方金融.2019
[3].胡华东.推动专项集体合同建制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J].劳动保护.2019
[4].曹明哲.健康保险合同中等待期条款的效力和裁判路径研究[J].法律适用(司法案例).2019
[5].曹明哲.健康保险合同中等待期条款的效力和裁判路径研究[J].法律适用.2019
[6].冷翠华.保险合同纠纷独大占比97.90%意外健康险理赔纠纷突出[N].证券日报.2018
[7].尹宏桂.适时具体的询问是履行告知义务的前提[N].人民法院报.2018
[8].李娜.四川:2017年新增职业病九成为尘肺病[N].工人日报.2018
[9].张娟.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合同的主体研究[D].天津商业大学.2018
[10].高岩岩.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终止合同用人单位须支付赔偿金[N].检察日报.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