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婚姻礼制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礼制,婚姻,春秋,经传,公羊传,大明,宗法。
婚姻礼制论文文献综述
王玺[1](2017)在《中国古代婚姻礼制的伦理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从四个方面对中国古代的婚姻礼制进行伦理研究。引言部分主要介绍了婚姻的早期形式和婚礼的起源,以及婚礼的出现对婚姻以及整个社会产生的影响。第一部分主要阐述了古代婚姻关系的相关规定,包括婚龄、婚期、媒妁与媒人、“七出”和“叁不去”四个方面。婚龄是指古时多大年龄才可以结婚。婚期指结婚时如何选定一个合适的日子举行婚礼。古代人们注重的是黄道吉日,因此婚期的选定显得至关重要。媒人就如同婚姻的介绍人,男女双方的牵线搭桥就需要媒人出面。“七出”和“叁不去”则反映的是古时解除婚姻的几个主要的原因以及继续保持婚姻的几个理由。第二部分介绍了古代婚礼的主要程序和仪式,包括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个程序,阐述了在各个历史阶段中人们对于婚礼的程序有怎样的继承和发展。第叁部分通过对古代有关婚姻礼制的重要文献进行分析,找出婚姻礼制背后所蕴含的一些伦理思想,这些伦理思想为现代婚姻礼制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如果没有这些理论作为支撑,婚礼礼制也难以实施。第四部分通过古今婚礼的对照,力图对中国传统婚礼进行理论反思和创造性转化。我们应该审视当今婚礼和古代婚礼的异同之处,并使二者相互融合,从而使得古代婚姻礼制的优点能够得到更好的继承和发扬。(本文来源于《西北师范大学》期刊2017-05-01)
王福利[2](2016)在《从文王“造舟为梁”看西周早期的婚姻礼制等级》一文中研究指出《诗经·大雅·大明》有段文字描述了文王纳聘有莘氏太姒的过程,此一婚配被认为是奠定周王朝基业之大事。其中关于"造舟为梁"句意的解读古今分歧颇大,现当代以来学者们仅仅是释读其文字、词意,而汉唐时期经学家们更为强调的是"天子造舟,诸侯维舟,大夫方舟,士特舟"所蕴含的礼仪典制方面的文化信息,唐宋至清以至近代,经历了侧重字词释义为主和对字词释义及等级规制释读质疑的时期。这一礼仪规制应当产生在周公制礼作乐之时,《大明》一诗也应创作于文王、武王之后。对于作为早期礼乐文化经典文本的解读,似不应仅仅停留在字词的解读释义上,理应对其所蕴含的等级规制做适当回归。(本文来源于《社会科学战线》期刊2016年07期)
杨茂义[3](2011)在《宗法制与春秋婚姻礼制》一文中研究指出宗法制不仅是古代政治制度的基础,同时也是婚姻制度的基础。宗法制婚姻在周初定型,并在春秋乱世中得到巩固。宗法制使一妻多妾制成为宗周社会婚姻的基本形态,将聘娶婚变成婚姻的合法程序。宗法制婚姻满足了宗法政治的需要,并使婚姻政治化。春秋时期宗法制婚姻的稳定发展催生了宗法制婚姻伦理观念的觉醒,也为后世婚姻道德建设奠定了基础。(本文来源于《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报》期刊2011年03期)
付红梅[4](2011)在《中国传统婚姻礼制渊源考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从对中国文化遗存、古老亲属制度及传说和古代文献的考证分析来看,中国婚姻形态与礼制同世界上其他民族一样起源于血亲婚配的乱伦禁忌和嫁娶风俗,历经了群婚制、对偶婚制的演变。到了周代,一夫一妻制婚姻制度和"六礼"婚姻便基本形成。"周礼"中有关婚姻制度、伦理和礼仪的思想奠定了中国传统婚姻礼制的基本内容和价值导向。(本文来源于《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1年01期)
罗晓林[5](2009)在《从《诗经》婚恋诗看先秦婚姻礼制》一文中研究指出《诗经》是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其中表达爱情、婚姻的诗数量众多。《诗经》婚恋诗清晰地描述了周代聘婚礼的真实过程,展现了先秦的婚姻礼制状况及各诸侯国礼仪教化的进程。《诗经》婚恋诗还反映出各地婚俗存在差异,礼仪教化的程度并不一致;齐、卫两地因地处偏远而受周朝礼仪教化的影响较少,顽强地保留了自己本地的婚俗等史实。(本文来源于《长沙大学学报》期刊2009年04期)
罗晓蓉[6](2008)在《双重样态:婚姻礼制和社会生活中的春秋妇女——以《仪礼·士昏礼》与《春秋经传》为中心的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以《仪礼.士昏礼》与《春秋经传》为中心,探讨春秋时期妇女在婚姻礼制与实际社会生活中的差别地位。《仪礼》旨在从伦理道德的范畴为其时社会构建一种理想和制度化的模式,故其中更多的是彰显一种男尊女卑的性别等级制;但从更多体现实际生活的《春秋经传》中却发现,春秋时的妇女并非永远的服从者、卑下者、被统治者,甚至男女尊卑、主从地位颠倒的现象在其时也绝非罕见。这种与其时居主导地位的男尊女卑性别等级制相悖现象的存在,是与春秋时期特殊的社会背景相关联的。(本文来源于《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期刊2008年09期)
罗晓蓉[7](2005)在《婚姻礼制和社会生活中的春秋妇女》一文中研究指出文章共有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仪礼·士昏礼》的成书年代及反映的内容作了初步分析,文章认为由于“《仪礼》十七篇”成书于春秋末年迄战国初,则可以推论《仪礼·士昏礼》所记载的婚礼的制定和形成必定不晚于春秋战国之际。并且根据《仪礼》记载的是西周至春秋时的礼仪制度,推论《士昏礼》也应该是反映春秋及春秋之前的婚姻礼俗,经过春秋战国之际儒家学者的整理与删改,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整理者的理念,形成我们现在所见到的文本。由于《春秋经传》与《士昏礼》的成书年代相近,二者都是反映春秋及春秋以前的历史,因此具有一定的可比性。 文章的第二部分对《仪礼·士昏礼》与《春秋经传》中的六礼进行比较,发现在制度和内容上基本相同,只是在实际实行中,由于受各种条件的限制,程序有所变化或被简化,当时如《士昏礼》所载的完备的六礼未必能普遍实行。 第叁部分对《春秋经传》所载而未见于《仪礼·士昏礼》的婚礼,以及二者的记载中有些歧异的内容进行探讨。产生歧异的主要原因一是两书的类型不同,所记内容的侧重点不同,《仪礼·士昏礼》记载的是制度上的婚礼,《春秋经传》记载的是现实生活中的婚礼,二者必然有一些不同。此外《仪礼》经秦火之后,现存十七篇是它的残存部分,所以我们只看到遗留下的士的婚礼,而没有天子诸侯大夫婚礼;《士昏礼》只承认经过聘娶仪式的婚姻才是唯一合礼的,但通过《春秋经传》等文献记载我们知道,春秋时还有与聘娶婚并存的烝报昏制,烝报昏制在春秋末期逐渐为主流社会所不容,以至后来的正统文献多有不载。这些都是《士昏礼》中没有而《春秋经传》可以补充的内容。二是因为婚(本文来源于《四川大学》期刊2005-05-25)
吴成国[8](1996)在《论东晋南朝婚姻礼制的地域差异》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一种特定的文化形态,婚姻文化形态的形成与发展具有其特定的空间背景,因而呈现出鲜明的地域性。东晋南朝婚姻礼制在地域上是不平衡的:吴会地区、荆襄地区是承继东汉婚姻礼制传播高潮而继续拓进的区域;建康京口地区、豫章地区则是因婚姻礼制的阶层渗透和地域拓展而跃上时代发展前列的两大地区;淮南地区是婚姻礼制由发展的先进地区而趋于缓慢的一个地区;岭南地区、闽中地区则是婚姻和制从无到有、开始萌芽传播的新地区。由此可知,东晋南朝各地区实行婚姻礼制并非是整齐划一的,婚姻礼制的拓展在地域上是不平衡的,体现出中国文化的地域性。(本文来源于《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1996年03期)
程德祺[9](1990)在《“叁礼”中的婚姻礼制》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自古以来就是礼仪之邦,重视礼治和礼教。上至国家大事,下至个人言行,都得讲究合乎“礼”。把礼制定成文,传说是从西周初年当政的周公开始的。但留传至今的《周礼》、《礼仪》,大约是出于战国时人的追记。西汉时候,有戴德、戴圣叔侄俩编纂古礼的解说集,戴德所编后称《大戴札记》,戴圣所编后称《小戴礼记》。《小戴礼记》就是后来通行的《礼记》;它与《周礼》《仪礼》一起曾被儒生们捧到“经”的地位,合(本文来源于《历史教学问题》期刊1990年01期)
李宝库[10](1983)在《婚姻礼制习俗纵横谈》一文中研究指出古往今来,不同国家和民族有形形色色的婚姻礼制和习俗。男尊女卑,门当户对,买卖婚姻等等,都是伴随着阶级社会而俱来的被扭曲了的婚姻现象。 在原始共产社会,由于生产力的极端落后,人们劳动所得,除维持生存而外,别无长物。那时人与人、男与女之间是平等的,在婚姻制度上,是母系家庭的群婚制和对偶婚制。聚居我国云南省宁蒗县永宁一带的纳西族人,在一九五六年民主改革前夕,还保留着处于(本文来源于《了望》期刊1983年04期)
婚姻礼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诗经·大雅·大明》有段文字描述了文王纳聘有莘氏太姒的过程,此一婚配被认为是奠定周王朝基业之大事。其中关于"造舟为梁"句意的解读古今分歧颇大,现当代以来学者们仅仅是释读其文字、词意,而汉唐时期经学家们更为强调的是"天子造舟,诸侯维舟,大夫方舟,士特舟"所蕴含的礼仪典制方面的文化信息,唐宋至清以至近代,经历了侧重字词释义为主和对字词释义及等级规制释读质疑的时期。这一礼仪规制应当产生在周公制礼作乐之时,《大明》一诗也应创作于文王、武王之后。对于作为早期礼乐文化经典文本的解读,似不应仅仅停留在字词的解读释义上,理应对其所蕴含的等级规制做适当回归。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婚姻礼制论文参考文献
[1].王玺.中国古代婚姻礼制的伦理研究[D].西北师范大学.2017
[2].王福利.从文王“造舟为梁”看西周早期的婚姻礼制等级[J].社会科学战线.2016
[3].杨茂义.宗法制与春秋婚姻礼制[J].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1
[4].付红梅.中国传统婚姻礼制渊源考析[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
[5].罗晓林.从《诗经》婚恋诗看先秦婚姻礼制[J].长沙大学学报.2009
[6].罗晓蓉.双重样态:婚姻礼制和社会生活中的春秋妇女——以《仪礼·士昏礼》与《春秋经传》为中心的探讨[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
[7].罗晓蓉.婚姻礼制和社会生活中的春秋妇女[D].四川大学.2005
[8].吴成国.论东晋南朝婚姻礼制的地域差异[J].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
[9].程德祺.“叁礼”中的婚姻礼制[J].历史教学问题.1990
[10].李宝库.婚姻礼制习俗纵横谈[J].了望.1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