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卡人抗辩权论文-周爱萍

持卡人抗辩权论文-周爱萍

导读:本文包含了持卡人抗辩权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信用卡合约,信用卡,持卡人,抗辩权保护

持卡人抗辩权论文文献综述

周爱萍[1](2017)在《论消费借贷契约中消费者权益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信用卡的使用经历了一个十分迅猛的发展阶段,但是信用卡行业高速发展的同时就出现了越来越多的信用卡纠纷案件。在信用卡业务中,因消费个体的持卡人属于弱势方,尤其是在我国,银行保持着绝对的垄断姿态,持卡人根本无力和发卡机构进行抗衡。信用卡消费者抗辩权的缺失即体现了我国信用卡消费者权益受到了严重侵害。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浪潮在全球兴起,绝对的抗辩切断规则因未考虑持卡人的弱势地位片面坚持契约的相对性和风险隔离,受到了越来越多的质疑和挑战。为此,一些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率先在立法和实务上进行了积极探索,逐步允许信用卡持卡人在一定条件下可将其获得更大程度的保护,理论界也尝试从不同角度为信用卡持卡人抗辩权保护寻求合理性根据。我国目前仍坚持采用信用卡抗辩切断规则这一信用卡基本制度的设置,笔者认为,应同时兼顾保护消费者权益,以适当的抗辩权延伸对绝对的抗辩切断规则进行有限矫正,以合理分配信用卡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利益与风险。文章写作的结构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我国信用卡合约中持卡人抗辩的限制及信用卡交易中当事人之间的基本法律关系。通过对我国国内多家银行申领信用卡手续进行比对,了解我国信用卡合同的组成以及信用卡合同中不合理格式条款的设置,比如仍借鉴我国《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54条规定,约定持卡人抗辩切断条款。第二部分,保护信用卡持卡人抗辩权的法理依据。本章节从民法法理研究,对信用卡持卡人抗辩权保护的依据,是否应该对持卡人的抗辩权进行延伸保护第叁部分,我国信用卡持卡人抗辩切断条款设置的依据及不足。我国发卡银行与持卡人签订的信用卡合约,仍继续在适用持卡人抗辩切断条款,本章节对该条款适用的合理性及依据作详细分析,并分析该条款设置存在的不足及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障碍。。第四部分,各国对信用卡持卡人抗辩权的立法保护。对国外发达国家信用卡持卡权的立法保护进行对比研究,提取可借鉴之处。第五部分,对我国信用卡持卡人抗辩权立法保护的具体建议。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对完善我国信用卡交易法律制度,在促进信用卡产业发展的同时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本文来源于《东南大学》期刊2017-09-04)

朱颖[2](2013)在《论信用卡交易中持卡人抗辩的延伸》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信用卡已成为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普遍使用的金融支付工具。现代信用卡在为持卡人提供灵活的消费融资和便利的电子支付的同时,也在潜移默化中改变着人们的支付习惯和生活方式,更促成了我国电子商务产业的全盛发展。可以说,现代信用卡通过一系列巧妙的制度设计,在分别满足发卡银行、持卡人、特约商户等各交易参与方的不同需求的同时,还有效提高了交易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真正形成了利益共赢的格局。而信用卡持卡人抗辩切断规则就是这一系列制度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浪潮在全球兴起,绝对的抗辩切断规则因未考虑持卡人的弱势地位片面坚持契约相对性和风险隔离,受到了越来越多的质疑和挑战。为此,一些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率先在立法和实务上进行了积极探索,逐步允许信用卡持卡人在一定条件下可将其对特约商户的抗辩事由延伸对抗发卡银行,通过赋予持卡人拒绝还款的抗辩权使其获得更大程度的保护,理论界也尝试从不同角度为信用卡持卡人抗辩延伸制度寻求合理性根据。笔者认为,现代信用卡的金融功能依赖于交易当事人之间的一揽子制度设计和契约安排,从法律关系上可以解构为原因关系、补偿关系和给付关系。抗辩切断规则使原因关系和补偿关系在存在给付关系的前提下仍然保持相互独立,是现代信用卡运行机制赖以存在的基本制度设计,具有合理性,但也面临着消费者保护浪潮的挑战。目前关于信用卡法律关系独立性和牵连性的各种学说均基于传统民法理论,作为抗辩延伸制度的基础和依据存在一定缺陷,应借鉴各国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对建立我国信用卡持卡人抗辩延伸制度进行立法研究。对此,笔者的观点是,我国目前仍应坚持信用卡抗辩切断规则这一信用卡基本制度设计,同时兼顾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需要,以适当的抗辩延伸对绝对的抗辩切断规则进行有限矫正,以合理分配信用卡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利益与风险。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对完善我国信用卡交易法律制度,在促进信用卡产业发展的同时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本文来源于《复旦大学》期刊2013-10-02)

王婧[3](2012)在《论信用卡持卡人的抗辩权》一文中研究指出如今,信用卡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并且在社会经济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与此同时,关于信用卡的纠纷和诉讼也大量涌现。在信用卡交易中,主要存在持卡人、商家、发卡银行叁方当事人,而持卡人在叁方关系中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无论是经济实力,还是对法律规则的熟悉程度,都不能与商家或发卡银行相抗衡,因此可能在遭受不公正待遇时不能很好的维护自己应有的权益。随着现代社会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消费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越来越强烈,如何全面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成为人们日益关心的话题,但是我国关于信用卡交易的法律规定中还存在着少数不利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规定,例如,我国法律规定,持卡人不能以其和商家之间的买卖合同存在纠纷为由拒绝支付其对发卡银行的欠款。这样的规定没有考虑正常的商品买卖交易中可能发生的瑕疵履行等交易风险,或者说虽然考虑了交易风险,但是拒绝了持卡人的异议,将风险全部转移到持卡人身上,导致持卡人在利益受损的情况下,还要继续支付其在发卡银行的欠款,这样显然是不公平的。因此我们应该允许持卡人享有以买卖交易中对商家的抗辩事由来对抗发卡银行的还款请求的权利,也就是赋予持卡人抗辩权,以维护自身权益。世界各国也纷纷顺应时代潮流,抛弃了以往否认持卡人享有抗辩权的做法,在理论和实践中对持卡人的抗辩权予以确认和保护,为此我国应该积极借鉴国外的成熟经验,保护信用卡持卡人的抗辩权,促进我国信用卡产业健康发展。本文在内容上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信用卡的一些基本概念和信用卡交易流程,这有助于我们更清楚地认识信用卡交易中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第二部分重点研究了信用卡交易当事人中发卡银行与持卡人、发卡银行与特约商户(商家)之间的法律关系,并以此为基础对我国抗辩权切断条款的合理性以及赋予持卡人抗辩权的必要性进行理论分析。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发卡银行和特约商户之间的法律关系、发卡银行和持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分别独立于持卡人和特约商户之间的买卖关系,但是只认识到独立性是片面的,会导致持卡人不能行使抗辩权,也就是持卡人的抗辩权被切断,而信用卡叁方当事人密切的经济关系意味着他们之间除了存在独立性,还存在着牵连性,这也是持卡人的抗辩权得以行使,也就是抗辩权接续的理论基础。第叁部分,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分别介绍了国外的成熟经验。第四部分,根据前述经验,相应的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提出了对我国持卡人抗辩权保护的建议并做出简要结论。(本文来源于《中国海洋大学》期刊2012-05-27)

杨青龙[4](2006)在《论信用卡持卡人在资金偿还中对发卡银行的抗辩权》一文中研究指出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国家启动“金卡工程”和“银联”系统,信用卡在我国逐渐进入了社会化和普及化的阶段,信用卡日益深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与此同时,源于信用卡业务的纠纷诉讼也不断涌现,逐渐成为银行业务法领域的一个热点问题。通过对有关案例的总结分析,不难发现信(本文来源于《山东审判(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期刊2006年05期)

覃有土,邓娟闰[5](2000)在《论信用卡持卡人的抗辩权》一文中研究指出一、信用卡之独立抽象性———信用卡之法律性质与持卡人抗辩权信用卡是银行或信用卡公司签发的一种信用凭证 ,持卡人凭它可以在发卡机构指定的场所直接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或获取其他利益 ,而不用立即支付现金。买方市场的普遍形成和电子技术的迅猛发展 ,使信用卡广为流(本文来源于《法学》期刊2000年07期)

持卡人抗辩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信用卡已成为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普遍使用的金融支付工具。现代信用卡在为持卡人提供灵活的消费融资和便利的电子支付的同时,也在潜移默化中改变着人们的支付习惯和生活方式,更促成了我国电子商务产业的全盛发展。可以说,现代信用卡通过一系列巧妙的制度设计,在分别满足发卡银行、持卡人、特约商户等各交易参与方的不同需求的同时,还有效提高了交易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真正形成了利益共赢的格局。而信用卡持卡人抗辩切断规则就是这一系列制度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浪潮在全球兴起,绝对的抗辩切断规则因未考虑持卡人的弱势地位片面坚持契约相对性和风险隔离,受到了越来越多的质疑和挑战。为此,一些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率先在立法和实务上进行了积极探索,逐步允许信用卡持卡人在一定条件下可将其对特约商户的抗辩事由延伸对抗发卡银行,通过赋予持卡人拒绝还款的抗辩权使其获得更大程度的保护,理论界也尝试从不同角度为信用卡持卡人抗辩延伸制度寻求合理性根据。笔者认为,现代信用卡的金融功能依赖于交易当事人之间的一揽子制度设计和契约安排,从法律关系上可以解构为原因关系、补偿关系和给付关系。抗辩切断规则使原因关系和补偿关系在存在给付关系的前提下仍然保持相互独立,是现代信用卡运行机制赖以存在的基本制度设计,具有合理性,但也面临着消费者保护浪潮的挑战。目前关于信用卡法律关系独立性和牵连性的各种学说均基于传统民法理论,作为抗辩延伸制度的基础和依据存在一定缺陷,应借鉴各国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对建立我国信用卡持卡人抗辩延伸制度进行立法研究。对此,笔者的观点是,我国目前仍应坚持信用卡抗辩切断规则这一信用卡基本制度设计,同时兼顾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需要,以适当的抗辩延伸对绝对的抗辩切断规则进行有限矫正,以合理分配信用卡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利益与风险。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对完善我国信用卡交易法律制度,在促进信用卡产业发展的同时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持卡人抗辩权论文参考文献

[1].周爱萍.论消费借贷契约中消费者权益保护[D].东南大学.2017

[2].朱颖.论信用卡交易中持卡人抗辩的延伸[D].复旦大学.2013

[3].王婧.论信用卡持卡人的抗辩权[D].中国海洋大学.2012

[4].杨青龙.论信用卡持卡人在资金偿还中对发卡银行的抗辩权[J].山东审判(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2006

[5].覃有土,邓娟闰.论信用卡持卡人的抗辩权[J].法学.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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