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可近距离投影于幕布上的广告系统及公交站亭,包括幕布、固定设置在幕布斜上方的投影仪、与投影仪有线或无线连接的控制器以及为投影仪供电的电源,幕布放置于灯箱内,且幕布为电动幕布,电动幕布以及灯箱均连接有用于为其供电的电源,当电动幕布展开时,投影仪向电动幕布上投影;一种公交站亭,包括支撑框,支撑框的上方固定设置有固定板,支撑框上设有灯箱。本实用新型采用两种播放广告的方式在不同的场所进行广告的播放,采用灯箱内置电动幕布的方式,达到白天海报展示,晚上视频广告展示的宣传效果,减少了广告板切换的不便,令广告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主设计要求
1.一种可近距离投影于幕布上的广告系统,包括幕布、固定设置在所述幕布斜上方的投影仪、与所述投影仪有线或无线连接的控制器以及为所述投影仪供电的电源,其特征在于:所述广告系统还包括灯箱,灯箱内放置有所述幕布,且所述幕布为电动幕布,所述电动幕布以及所述灯箱均连接有用于为其供电的所述电源,当所述电动幕布展开时,所述投影仪向所述电动幕布上投影。
设计方案
1.一种可近距离投影于幕布上的广告系统,包括幕布、固定设置在所述幕布斜上方的投影仪、与所述投影仪有线或无线连接的控制器以及为所述投影仪供电的电源,其特征在于:所述广告系统还包括灯箱,灯箱内放置有所述幕布,且所述幕布为电动幕布,所述电动幕布以及所述灯箱均连接有用于为其供电的所述电源,当所述电动幕布展开时,所述投影仪向所述电动幕布上投影。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近距离投影于幕布上的广告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幕布位于所述灯箱内的上部或者下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近距离投影于幕布上的广告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投影仪为超短焦投影仪。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近距离投影于幕布上的广告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超短焦投影仪与所述幕布之间的距离为30-90cm。
5.一种应用权利要求1-4任意一项所述的可近距离投影于幕布上的广告系统的公交站亭,包括支撑框,所述支撑框的上方固定设置有固定板,所述支撑框上设有灯箱,所述灯箱包括框架和设置在所述框架内的玻璃,所述灯箱内设置有广告纸或广告牌,所述灯箱连接有为其供电的电源,其特征在于:所述灯箱内安装有电动幕布,所述电动幕布连接有为其供电的所述电源,所述固定板的内侧固定设置投影仪,所述投影仪向所述电动幕布投影显示,所述投影仪连接有控制器。
设计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主要涉及的是一种可近距离投影于幕布上的广告系统及公交站亭。
背景技术
现如今广告是宣传的重要方式,在公交站亭、街道、商场等随处可见滚动的广告灯箱,这种可滚动的广告灯箱只可循环2-15幅广告画面,显示的内容以及方式比较单一,并不丰富灵动,不能达到视觉冲击的效果,而在进行广告牌广告切换时,需要重新打开封装广告的面板,虽操作简便,但是需经常更换广告板,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
以上问题,有待解决。
发明内容
为了克服现有的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可近距离投影于幕布上的广告系统及公交站亭。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所述:一种可近距离投影于幕布上的广告系统,包括幕布、固定设置在所述幕布斜上方的投影仪、与所述投影仪有线或无线连接的控制器以及为所述投影仪供电的电源,其特征在于,所述广告系统还包括灯箱,灯箱内放置有所述幕布,且所述幕布为电动幕布,所述电动幕布以及所述灯箱均连接有用于为其供电的所述电源,当所述电动幕布展开时,所述投影仪向所述电动幕布上投影。
根据上述结构的本实用新型,其特征还在于,所述电动幕布位于所述灯箱内的上部或者下部。
根据上述结构的本实用新型,其特征还在于,所述投影仪为超短焦投影仪。
进一步的,所述超短焦投影仪与所述幕布之间的距离为30-90cm。
一种公交站亭,包括支撑框,所述支撑框的上方固定设置有固定板,所述支撑框上设有灯箱,所述灯箱包括框架和设置在所述框架内的玻璃,所述灯箱内设置有广告纸或广告牌,所述灯箱连接有为其供电的电源,其特征在于:所述灯箱内安装有电动幕布,所述电动幕布连接有为其供电的所述电源,所述固定板的内侧固定设置投影仪,所述投影仪向所述电动幕布投影显示,所述投影仪连接有控制器。
根据上述结构的本实用新型,其效果在于:
1.本实用新型采用超短焦投影仪进行广告的投影,能够清楚完美的将所需要展示的广告视频或图片投影到电动幕布上,并可以进行及时的广告切换,简单方便快捷;
2.采用灯箱内置电动幕布的方式,令播放广告的方式新颖、独特,白天时电动幕布收起,可直接阅读灯箱中广告牌的内容,晚上时展开电动幕布将其作为投影介质,利用投影仪进行视频或图片广告的投影,达到白天海报展示,晚上视频广告展示的宣传效果。
3.本实用新型采用两种播放广告的方式在公交候车亭、机场、展厅等场所中进行广告的播放,应用范围广,播放方式多样,给人造成一定的视觉冲击,达到更好的广告效果。
附图说明
图1即为可近距离投影于幕布上的广告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2即为公交站亭的结构示意图。
图3即为公交站亭的侧视图。
在图中:1.电动幕布;2.灯箱;3.投影仪;4.电源;5.支撑框;6.固定板;7.玻璃;8.框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
需要说明的是,当一个元件被称为是“连接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间接连接至该另一个元件上。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可近距离投影于幕布上的广告系统,包括幕布、固定设置在幕布斜上方的投影仪3、与投影仪3有线或无线连接的控制器以及为投影仪3供电的电源4,广告系统还包括灯箱2,灯箱2内放置有幕布,且幕布为电动幕布1,电动幕布1以及灯箱2均连接有用于为其供电的电源4,当电动幕布1展开时,投影仪3向电动幕布1上投影。
电动幕布1位于灯箱2内的上部或者下部。电动幕布可采用两种不同的安装方式进行安装,可以更加灵活操作,但电动幕布均是作为投影介质安装在灯箱中。
投影仪3为超短焦投影仪,且投影仪与电动幕布之间的距离为30-90cm。超短焦投影仪的使用,可以以最短的距离进行广告视频的投影,既方便又缩小了投影的空间,大大的缩小了广告投影的使用面积。
如图2-3所示,一种公交站亭,包括支撑框5,支撑框5的上方固定设置有固定板6,支撑框6上设有灯箱2,灯箱2包括框架和设置在框架8内的玻璃7,灯箱2内设置有广告纸或广告牌,灯箱2连接有为其供电的电源4,灯箱2内安装有电动幕布1,电动幕布1连接有为其供电的电源4,固定板6的内侧固定设置投影仪3,其中,固定板除了用于固定投影仪外,还具有挡雨、遮阳的功能,投影仪3向电动幕布投影1显示,投影仪3连接有控制器。
电动幕布1位于灯箱2内的上部或者下部。电动幕布可采用两种不同的安装方式进行安装,可以更加灵活操作,但电动幕布均是作为投影介质安装在灯箱中。
投影仪3为超短焦投影仪,且投影仪与电动幕布之间的距离为30-90cm。超短焦投影仪的使用,可以以最短的距离进行广告视频的投影,既方便又缩小了投影的空间,大大的缩小了广告投影的使用面积。
在本实施例中,电源4设置于灯箱2内。这样将电源设置在内部的方式使得灯箱的外表更加美观,线条更加流畅;其中,所用的电源为220V的市政用电,这样可以在晚上准时且持续的为电动幕布、控制器以及投影仪进行供电,令其保持正常的工作状态,白天时,不对其进行供电,节省了一定的用电量。
在本实施例中,投影仪3的投影方式为居中投影或边缘投影。可以采用多种投影方式将广告投影在电动幕布上,使得广告的投放方式更加炫目,达到最佳的视觉效果。
在本实施例中,电动幕布1、广告牌与玻璃7相互平行设置,电动幕布1设置在广告牌与玻璃7之间,投影仪3投影的面积不大于电动幕布1的面积。这样既不影响广告牌的展示,又可使投影的视频或图片可以完整的投影到电动幕布上,不会出现投影内容残缺的情况。
在本实施例中,白天时,内置的电动幕布收起,可从外部直接观看到灯箱内部广告牌上的广告内容;晚上时,利用市政用电为灯箱供电,灯箱内置的电动幕布作为投影介质展开,利用超短焦投影仪进行视频或图片的广告放映,其中,控制器利用安卓系统进行视频的播放,并且配套视频分发平台,控制器中的视频内容通过4G(5G)进行通讯更新,使用方便,科技感十足。
本实用新型的效果在于:
1.本实用新型采用超短焦投影仪进行广告的投影,能够清楚完美的将所需要展示的广告视频或图片投影到电动幕布上,并可以进行及时的广告切换,简单方便快捷;
2.采用灯箱内置电动幕布的方式,令播放广告的方式新颖、独特,在白天时电动幕布收起,可直接阅读灯箱中广告牌的内容,晚上时展开电动幕布将其作为投影介质,利用投影仪进行视频或图片广告的投影,达到白天海报展示,晚上视频广告展示的宣传效果。
3.本实用新型采用两种播放广告的方式在公交候车亭、机场、展厅等场所中进行广告的播放,应用范围广,播放方式多样,给人造成一定的视觉冲击,达到更好的广告效果。
应当理解的是,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可以根据上述说明加以改进或变换,而所有这些改进和变换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上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进行了示例性的描述,显然本实用新型专利的实现并不受上述方式的限制,只要采用了本实用新型专利的方法构思和技术方案进行的各种改进,或未经改进将本实用新型专利的构思和技术方案直接应用于其它场合的,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设计图
相关信息详情
申请码:申请号:CN201920092288.8
申请日:2019-01-21
公开号:公开日:国家:CN
国家/省市:94(深圳)
授权编号:CN209591473U
授权时间:20191105
主分类号:G09F 19/18
专利分类号:G09F19/18;G09F13/04
范畴分类:15E;
申请人:深圳东方隆盛实业有限公司
第一申请人:深圳东方隆盛实业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发明人:徐祖刚
第一发明人:徐祖刚
当前权利人:深圳东方隆盛实业有限公司
代理人:张朝阳;袁浩华
代理机构:44276
代理机构编号:深圳市远航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优先权:关键词:当前状态:审核中
类型名称:外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