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防止产品背面漏漆的喷涂治具,包括治具本体,所述治具本体上设有一毛毡,所述治具本体包括治具平台、固定机构以及固定支架的底座,所述毛毡设在治具平台上。所述固定机构包括第一固定孔和第二固定孔,用于将治具本体固定在喷涂支架上。本实用新型效率提升,本实用新型只需要在清洗时,换上新的毛毡,员工省去了对每个产品附膜和撕膜的工序,大大提升了效率。
主设计要求
1.一种防止产品背面漏漆的喷涂治具,包括治具本体,其特征在于:所述治具本体上设有一毛毡,所述治具本体包括治具平台、固定机构以及底座,所述毛毡设在治具平台上。
设计方案
1.一种防止产品背面漏漆的喷涂治具,包括治具本体,其特征在于:所述治具本体上设有一毛毡,所述治具本体包括治具平台、固定机构以及底座,所述毛毡设在治具平台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止产品背面漏漆的喷涂治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机构包括第一固定孔和第二固定孔。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防止产品背面漏漆的喷涂治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孔和第二固定孔分别设在治具本体两端。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止产品背面漏漆的喷涂治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治具本体为铝材质的治具本体。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止产品背面漏漆的喷涂治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毛毡的形状可根据产品需要遮盖区域形状而定。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防止产品背面漏漆的喷涂治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机构包括至少包括卡槽,卡槽设在治具平台上。
设计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车用内饰透光件喷涂产品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防止产品背面漏漆的喷涂治具。
背景技术
公司项目要求在透明内饰件上喷涂三种色漆后用镭雕设备将黑色底漆镭雕去除,露出白色底漆,达到透光效果.并且透明内饰件背面不能有油漆,影响透光效果.原有产品设计治具平面排布,主要存在如下问题:1)产品背面与治具之间存在间隙,喷漆过程中漆雾会渗透污染透光面,无法满足客户的透光性要求。2)如果增加在透光产品背面附膜工序,可以满足透光效果,但是大大降低了生产效率,影响生产节拍。
发明内容
发明目的: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不足,提供一种防止产品背面漏漆的喷涂治具。
技术方案: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防止产品背面漏漆的喷涂治具,包括治具本体,其特征在于:所述治具本体上设有一毛毡,所述治具本体包括治具平台、固定机构以及固定支架的底座,所述毛毡设在治具平台上。
进一步地,所述固定机构包括第一固定孔和第二固定孔,用于将治具本体固定在喷涂支架上。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固定孔和第二固定孔分别设在治具本体两端,形成较为牢靠的固定关系。
进一步地,所述治具本体为铝材质的治具本体。
进一步地,所述毛毡的形状可根据产品需要遮盖区域形状而定。
进一步地,所述固定机构包括至少包括卡槽,卡槽设在治具平台上,用于喷涂产品的卡合。
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备如下优点:
1)本实用新型效率提升,本实用新型只需要在清洗时,换上新的毛毡,员工省去了对每个产品附膜和撕膜的工序,大大提升了效率。
2)本实用新型方便固定,拥有特定的固定机构,实现固定治具和待喷涂产品,保证喷涂的稳定性,其中毛毡具有一定的形变量,给安装产品工序留下了操作窗口。
3)本实用新型能够保证喷涂产品质量,保证透光区域透光性要求,不会因为附膜工序增加额外的产品工序。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安装在喷涂支架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进一步阐明本实用新型,应理解这些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而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在阅读了本实用新型之后,本领域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各种等价形式的修改均落于本申请所附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
如图1所示,一种防止产品背面漏漆的喷涂治具,包括治具本体1,所述治具本体 1上设有一毛毡2,所述治具本体1包括治具平台14、固定机构以及用于固定于支架4 的底座15,所述毛毡2设在治具平台14上。所述固定机构包括第一固定孔11和第二固定孔12,用于将治具本体14固定在喷涂支架4上。所述第一固定孔11和第二固定孔 12分别设在治具本体1两端,形成较为牢靠的固定关系。所述治具本体1为铝材质的治具本体。所述毛毡2的形状可根据产品需要遮盖区域形状而定。所述固定机构包括至少包括卡槽13,卡槽13设在治具平台14上,用于喷涂产品的卡合。
如图2所示,本实施例中,将治具1通过固定孔与支架4进行固定,将产品3通过卡槽与治具1固定,有透光要求的区域就会和毛毡紧紧贴合在一起,在喷涂过程中产生的漆雾将会被毛毡阻挡在透光区域之外,最终形成产品透光区,满足生产要求。
设计图
相关信息详情
申请码:申请号:CN201822262753.6
申请日:2018-12-30
公开号:公开日:国家:CN
国家/省市:84(南京)
授权编号:CN209901553U
授权时间:20200107
主分类号:B05B12/24
专利分类号:B05B12/24;B05B13/02
范畴分类:23B;
申请人:南京上美冠丰塑胶有限公司
第一申请人:南京上美冠丰塑胶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211000 江苏省南京市秣陵街道苏源大道128号
发明人:陈大放
第一发明人:陈大放
当前权利人:南京上美冠丰塑胶有限公司
代理人:肖念
代理机构:32362
代理机构编号:南京德铭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2362
优先权:关键词:当前状态:审核中
类型名称:外观设计
标签:毛毡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