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税收、市场与结构调整(论文文献综述)
张贞利[1](2020)在《山东省B市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我国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日趋严重,在我国施行了三十多年的排污收费制度由于收费标准低、执法刚性不足、容易滋生腐败等原因已不能有效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环境保护税征收迫在眉睫,为解决这一困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难题,党中央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进环境保护费改税,不断深化税收制度改革。2016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实现了由排污费向环境保护税转变的改革目标。加强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有利于约束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减少污染排放,加强环境保护,对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和提高治理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助推作用。本文围绕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这个主题,以深化税收体制改革、保护生态环境为背景,阐述了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发展阶段及取得的成效,通过全面梳理山东省B市环保税征收管理现状,准确定位了 B市环保税征管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主要有税务机关摸清环保税税源底数难度大、中小排污企业自行申报纳税难度大、排污企业申报数据审核复核难度大、税务环保部门间涉税信息传递难度大等问题,并且从排污企业税收遵从度不高、监测技术投入力度不大、税务机关征收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环境保护税配套机制不健全等方面对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通过借鉴美国、日本、新加坡在环境税征收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就如何完善和发展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工作,从深化税源管理加强执法检查、加大科技投入加强风险管理、加强数据审核优化纳税服务、完善配套机制强化部门协作等方面提出了科学有效的对策,这对于提高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的质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张硕举[2](2020)在《房产税征收程序优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快推进房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这一要求以来,“房产税”逐渐成为近年来的热点话题,同时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问题。由于我国现阶段缺乏房产税法的规范指引,在房产税的征收过程中难免遭遇到一些困境,上海和重庆两地的房产税改革也面临着一系列的程序性问题。税收法定原则作为依法治国和民主法治理念在税收领域的具体体现,对于保障纳税人权利以及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价值。而税收程序法定原则作为税收法定原则重要的子原则,侧重于为税收领域中的各项程序性问题提供规范性指引。因而在房产税法尚未出台的当下,通过税收程序法定原则为房产税的征收和改革提供程序性的指引,是规范房产税征收程序的重要保障,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本文第一部分介绍了房产税征收程序的理论概述,分别从程序法定原则和税收程序法定原则出发,剖析了程序法定原则的概念内涵,对税收法定原则中的“税收”和“法”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在阐明各具体概念的情况下,揭示了税收程序法定原则在我国房产税中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本文第二部分介绍了我国房产税在实践中的面临的各项问题。由于税收程序法定原则的内涵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要求课税要素均须经过法定程序并以法律形式方能确立和变更,二是要求所有的税收登记、纳税申报、税额确定、税收检查、税务处罚和权利救济等各税收征管环节都需要由严密的法律程序进行规范,税收行政机关须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税收的开征、停征、减税、免税、退税和补税。因而本文的第二部分,分别从我国房产税课税要素面临的问题以及在我国税收征管程序中遇到的困境出发,一方面从房产税征税对象、征税范围、纳税人、计税依据、税率等各个角度对课税要素面临的程序性问题进行论述;另一方面则从房产税的纳税申报、开征、停征、减税、免税等各个环节谈论其中的程序性、制度性问题。本文第三部分,针对房产税征管中所面临的困境,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的救济举措。
杨柳[3](2020)在《内蒙古自治区产业结构优化的财政支持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改革开放40多年以来,内蒙古地区经济发展迅速,以区情为出发点,坚持在发展中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而财政政策作为国家重要的宏观经济政策,为实现经济平稳增长、产业结构调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探究促进内蒙古产业结构优化的财政支持,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由此提出对策建议是非常重要的。本文借鉴国内外相关文献并运用经济学相关理论,分析了财政支持促进产业结构优化的作用机制。在上述的理论基础上,首先对内蒙古财政现状、产业结构现状以及促进产业经济发展的财政现状作出描述。发现内蒙古的经济向高质量发展方向迈进,但却存在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特征,同时内蒙古产业结构整体层次偏低,产业结构合理性与产业结构高度性同产业标准结构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内蒙古财政支持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虽然已经取得一定的成就,但存在以下问题:财政资金利用率低、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税收政策激励不足和区域产业发展分化严重。其次利用内蒙古12个盟市2008-2018年财政收支与产业结构相关数据构建动态面板模型,基于财政收支总量与结构双视角,采用系统GMM估计财政支持对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进而得出了内蒙古财政收入总量、企业所得税、契税和耕地占用税以及公共服务类财政支出会抑制产业结构优化,而内蒙古财政支出总量、增值税、社会性财政支出和经济建设类财政支出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最后结合现状分析和实证结果,提出积极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加大优化内蒙古财政支出结构力度、完善税收政策、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等对策建议。
黄家强[4](2020)在《税法确定性原则的解构、观省与增进》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由于主权国家内部主客观因素的不确定性,以及主权国家之间的税制差异化等原因,内国与跨国的税收不确定性问题正成为世界各国的关注焦点。我国大陆地区正处于税制改革和税收法治的协同推进期,不确定性的客观环境、税法设计、税法运行等错综交织,所面临的内国税收不确定性问题更为突出。步入新时代以降,我国正值促进国家转型发展、深入财税体制改革和全面落实税收法定期,“国家转型”“税制改革”与“税收法治”构成了税收领域之三大时代背景,如何在社会系统的不确定性变化之中建构一个确定性与开放性相适应的税法系统,使税法确定性思想回应其保障人权和国家治理之功能,成为我国当前及未来税收治理的中心话题。确定性乃税收三性之一,意指公民向国家缴纳的税收应是明确固定的。在现代租税法治国家中,税收之确定应是税收法治运行之结果产出,即税收确定性品格离不开税法确定性原则之提倡与追逐。税法确定性原则系法律确定性原则之税法领域具体映射,可从不同维度加以解构,包括税法的明确性与稳定性原则,税法规范确定性与税法适用确定性原则之二维面向。一方面,税法应当尽可能地做到明确具体、简单清晰、通俗易懂,避免税法的模糊歧义、复杂晦涩,同时,税法也要保持基本的稳定性,减少不必要的、频繁的、时机不当的税法变动,以确保税法的可预见性、可理解性以及安定性;另一方面,税法既要达成静态规范层面的确定性状态,也要实现动态适用层面的确定性目标,只有在确定性税法规范与适用之共同作用下,才能最终抵达法治语境下的税收确定性之理想彼岸。然而,税法确定性原则终归只是一种相对主义的理论产物,现实情境中税法规范不可能达到完全的精确性,也不会一直保持稳定不变,“税法不是完美无暇的,也不是机械僵化的”。其一,在税法明确性方面,模糊性是税法的客观现象,无论税法设计得如何精细周至,都不能彻底消除税法的模糊性,存在着立法者故意模糊处理技术之运用,应通过立法、行政和司法的共同努力,尽可能地降低税法的模糊性程度;复杂性是税法之现实流弊,不论是单一税法还是整体税法都显示出程度不一的繁密性、技术性、多样性、不确定性等复杂特征,简化是现代税制重塑、税法设计和税政改革的方向;层级性是税法之法源特性,不同类型的立法事项应交由不同层级的税法规范予以明确,保留立法事项不宜授权,授权立法事项不宜再转授权、职权立法事项应当依法行使。其二,在税法稳定性方面,其稳定性诉求常常受到回应型、溯及型和试验型税法的灵活性、追溯性和发展性等冲击,在收入与调控二元功能结构下,税法既要灵活回应现实中的政策调控需要,又要确保调控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在保护纳税人信赖利益和实现其他法律意图上,税法应在坚持“法不溯及既往为原则,有利溯及既往为例外”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税法追溯适用;在暂行法立法、授权立法、试点立法、过渡立法等共同组成的试验型税法模式下,应妥善处理好改革与立法之间的关系,平衡好渐进式税制改革与试验型税收立法中发展型法治与稳定型法治之价值冲突。基于上述相对主义立场,从正向上树立税法确定性之远大理想,从反向上观察和分析税法不确定性之因应表现,实属认真对待税法确定性之正确态度。从税法规范的构成要素来看,税法规范的不确定性体现在概念、规则等方面的不确定性,与此同时,税法适用也经常面临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税收行为当中的不确定性因素,这些不确定性既有税法本身的原因,也有法外因素的介入,在逐一剖析的基础上,运用法律解释、漏洞填补、价值补充等法释义学技术,以及从事实认定、推理解释、行为规范的法逻辑学维度予以突破,推动个案中税法适用的确定性是税法确定性原则的实质要求,法教义学进路有助于税法规范确定性程度的向上递进。综上,在“解构——观省——增进”的逻辑思路下,根据税法确定性原则之理论构造、实践观省,针对我国税收立法中的法律空洞化、授权广泛性、技术滞后性,以及税法运行中税务执法标准不统一、税收司法裁判不专业和税收守法意识不强烈等不确定性现象,待新一轮税制改革和全面落实税收法定的双重任务完成之后,即将步入我国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中国之治”新时代,未来我国应突出国家治理语境下税收法治的高质量建构和运行,从立法策略和制度策略上增进税法规范与适用的确定性,实现税法规范和适用迈向更高层次的税收实质法定阶段。首先,应逐渐从“薄法治”向“厚法治”转变,坚持人大主导下的精细化税收立法思维,减少并规范横向授权立法,根据地方自主治理的需要,适当增加纵向授权立法,坚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从基本法补位、分支法列明和系统法统合方向塑造完整严密的税法体系,规制税法规范调整的频率、幅度和过程。其次,从引入税务事先裁定制度、健全执法说明理由制度和改进税务行政复议制度等方面优化税收执法,从推进税法解释权共享、确立尊重行政专业判断和加快税务司法专门化方面开放税收司法,从税收失信惩戒的强制威慑、税收守信激励的引导助推和税法责任保险的市场开拓方面提高纳税遵从,以期增进税法适用的确定性。
金强[5](2020)在《制造业税收的经济效应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是立国之本、兴国之器、强国之基。近年来,如何运用税收政策等宏观经济手段,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自主创新、实现全球价值链攀升等问题成为政府和学界重点关注的议题。国际金融危机之后,西方国家纷纷提出以重振制造业和发展实体经济为核心的“再工业化”战略,如美国的“高端制造业回归计划”、德国的工业4.0等。其核心内容是通过现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相融合,掀起了新一轮工业革命的序幕。新工业革命的出现,对我国当前制造业发展转型提出了新的挑战,也带来了一次难得的机遇。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着新的国内环境和国际竞争形势,依赖传统的高投入、粗放式发展模式,已无法适应新常态下的经济发展要求。制造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刻不容缓。同时,我国制造业自主创新能力弱,特别是关键核心技术和高端装备对外依存度高;制造行业结构不合理,高端装备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滞后;与信息化融合程度还有待提高;部分行业国际竞争力不强,在全球价值链分工中仍然处于中低端。因此,制定科学的制造业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税收政策作为产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对实现制造业转型升级、推进“制造强国”发展战略以及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本文力图运用理论与实证相结合的研究方法,考察制造业税收政策的经济效应,为我国税制改革和优化税收政策提供理论和实践依据。全文共分为八章,由三大模块构成:制造业税收理论分析、制造业税收政策实证分析,制造业税收政策的评价与优化。第一章导论。主要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方法及框架设计等内容。第二章制造业税收的理论分析。这是全文分析的理论逻辑起点,包括制造业税收作用机制分析和经济效应分析。第三章制造业税收政策的实践分析。包括国内外制造业发展战略的演变及各国制造业税收政策的实践。第四、五章微观经济效应实证分析。其中第四章基于企业决策行为的视角实证分析了制造业税收政策的微观经济效应,包括制造企业的进入与退出决策,融资决策和生产投入决策;第五章分别从企业异质性和流动性约束的视角,考察了制造业税收政策对制造企业发展能力的影响。第六、七章宏观经济效应实证分析。其中第六章基于经济结构的视角,考察了制造业税收政策对区域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宏观经济效应;第七章基于经济发展的视角考察了制造业税收政策对就业和经济增长的宏观经济效应。第八章政策分析。主要为制造业税收政策经济效应的综合评价,并提出制造业税收政策的优化路径及配套政策措施。通过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本文得出的结论是:全面实施制造业减税降负,会有效激励制造企业扩大生产和创新研发投入,提高产出水平,优化供给结构,推动制造业产业结构升级和空间集聚,最终促进就业和经济增长。本文在借鉴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制造业税收经济效应论题在理论研究、数理模型、实证计量等方面进行了一定的拓展与深化,可能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理论研究的拓展性本文融合微观、宏观经济学、税收学和空间经济学等理论工具,引入制造业税收变量,构建了包含制造企业、家庭、政府的三部门内生经济增长模型。研究制造业税收机制的作用机理,诠释了制造业税收对微观经济、宏观经济的作用路径与经济效应。构建了制造业税收经济效应理论框架,促进了产业经济学、新经济地理学(空间经济学)和税收经济学理论的融合与创新。本文在微观研究部分,考察企业进入与退出决策时,将税收因素引入Orr理论,作为进入壁垒要素之一,拓展了Orr理论的研究框架。在宏观研究部分引入了空间地理因素,将税收因素纳入新经济地理学理论分析框架,考察税收政策在空间范围的溢出效应,分析制造业税收政策对本地区、周边地区的局部效应和全国范围的整体效应,拓展了税收政策理论研究的视角。2.数理模型的拓展性微观经济效应分析部分:将税收变量引入ORR模型,将税收负担纳入企业进入壁垒因素,考察税收负担作为进入壁垒对企业进入与退出的影响。宏观经济效应分析部分:第一,构建了税收影响产业升级的数理模型,从理论上解释了税收对产业升级的作用机制;第二,在新经济地理学“中心—外围”模型的基础上,引入税收变量构建数理模型,考察制造业税收的空间溢出效应。3.实证计量的拓展性微观效应计量方面:第一,拓展应用了分位数回归法,该方法可以反映解释变量与被解释变量的条件分位数之间的关系,并可以推论出被解释变量的条件概率分布。第二,采用半参数估计进行稳健性检验,该模型牺牲了部分光滑度,但可以更好的拟合数据,其拟合程度明显优于线性回归,提高了参数估计的精确性。在宏观效应方面:运用空间计量的方法,采用空间杜宾模型(SDM)分析税收政策对本地区和周边地区的效应差异,从空间地理的视角分析制造业税收对就业和经济增长的空间溢出效应,进一步丰富了税收政策效应研究的实证方法,也为考察考察税收对宏观经济变量的扭曲作用,以及结合我国地区间经济发展特征来分析制造业税收对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性影响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4.研究结论的应用性(1)微观效应研究结论的应用。本文实证研究结论发现:降低制造企业税收负担,对制造企业研发创新、生产投入均有显着地激励效应。同时,也能够显着地提高企业盈利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实证检验结果验证了税收激励政策的有效性。实施积极有效的税收扣除、税额减免、优惠退税、优惠税率、盈亏互抵、税收抵免、税收饶让、税收递延和加速折旧等税式支出政策,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对促进我国制造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2)宏观效应研究结论的应用。第一,本文研究发现:税收负担大致位于10%(1)以下的区间内时,税收政策对制造业产业升级的经济效应最为显着,在此区间内,降低制造业税收负担能够显着提高制造业产业升级水平。这个结论为制定和实施减税政策提供了一定的借鉴,为减税规模和减税标准提供了依据:即通过减税政策促进制造业产业升级,应当将制造业税负水平降低至10%以下,在此税负区间内,税收政策才能有效促进制造业产业升级,实现政策效应最大化。第二,制造业税收政策具有显着地空间溢出效应,不但对本地区产业结构、空间集聚、经济增长以及就业具有显着地影响,同时,对周边地区也会产生冲击效应,使得周边地区各个宏观经济变量发生波动。因此,在制定税收政策时,必须综合考虑不同地区间的政策协调问题,避免地区间税收政策效应发生重叠、抵消甚至冲突的现象。
冯杰[6](2019)在《分税制下税权分配的法经济学分析》文中提出税权分配,究其本质,实则为一种制度安排,通过对财政资源进行配置,解决中央与地方财政权力的分配关系。在我国,存在漫长的央地财政关系的调整实践,目的就是探索集权与分权的最优边界。随着经济发展所面临的资源与环境约束收紧,政府的财政支出也不断增加。对此,我国愈发对税权分配有着迫切的制度需求,由十八大报告、十九大报告相继三次提出明确要求可见一斑。因此,在新时代背景下探索有中国特色的税权分配机制,具有重要的理论及现实意义。法经济学源起于制度经济学,研究的重心就是关注法律问题在经济学与法学两种语境下的差异与统一,在效率与公平之间寻找完美契合点。法律在其视野中,如同其他制度一样,具有经济学属性,对经济具有重要意义。而税权分配作为制度表现,其内涵中既具有法学理念,也具备经济学意义,因此论文选择法经济学作为研究税权分配的视角和方法,这与法经济学的研究范畴是相符的。从当前的研究现状看,在法经济学领域中有关税权分配体制的研究甚显薄弱,因而本论文就此所做的学术尝试是具有创新性的。本文在研究时,基本沿袭了法经济学上“由经济到法律、再由法律到经济”的研究路径,以税权分配制度为研究对象,在理性选择理论的指引下,以效率与公平为指标,定性、定量地分析税权分配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分析由税权分配所产生的行为差异及其后果,以此来评判税权分配制度对政府行为所产生的影响。同时,通过考察分税制在实践中的运行轨迹,寻找当前分权制度中不合理的症结,据此来重塑和完善与税权分配有关的制度体系。主要形成了以下内容和观点:(1)税权之“权”蕴含了权力与权利,其客体形态决定了分税制的三种不同制度模式。从理论上看,理想的分税制制度,应当既能够保证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同时也可以对地方政府进行有效的激励,使得不同层级的政府在既定的合理职权范围内各司其职,达到资源配置的最优效果。但是我国的分税制实践存在现实弊端,其中最为明显的就是地方税权以及地方税系都十分薄弱,究其成因,主要是存在法律理念层面和制度层面的权力分配模式失衡。(2)为了剖析税权分配制度的理论效应与实际结果之间的差异,需要明确税权分配的理论前提和评价标准。按照理性选择理论,假设存在有限理性、机会主义及信息偏在的前提,用效率与公平为标准来评价税权分配制度。通过实证验证,税权分配能够促进经济增长。而我国的现实是由于分权的程度不够,导致税权分配不利于经济增长。同时,分税制可以激发地方政府征税积极性,但其主要原因在于税收返还制度的激励,这种激励最终在结果上会造成区域间收入差距的扩大,形成公平的损失。此外,还有特定阶段出现的异常税收弹性指数,证明地方政府征税行为存在扭曲,这种扭曲必然会对经济发展产生不良影响。在有关公平的考察上,按照起点公平、过程公平以及结果公平等具体要求进行。税收立法权、税收征管权和税收收益权均存在起点不公平的情况;地方政府缺少具有强大财政意义的主体税种;在税收收益比例上的分配方式也无法弥补由地方主体税种缺失而导致的税收收入缺口;现行的税收收益权分配格局很难实现地方政府的财政需求,在事实上形成了不公平的结果。(3)针对上述税权分配中的制度缺陷,在借鉴国际及历史经验的前提下,以路径依赖理论为向导,在对税权配置的制度格局进行优化时,要厘清税权分配在价值理念、形式与实质标准、制度保证等制度要素的理论逻辑。据此设计优化方案时,一方面要发挥宪法的力量,另一方面要注重权利与义务的对应,借此形成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使税权分配制度得以重塑。本论文运用的研究方法主要是:(1)历史研究法。在研究税权分配问题时,有必要运用发展的眼光进行理论溯源。基于现实,回顾并评价税权分配的发展历程,只有揭示其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发展趋势,才能辨清其本质。同时,要解决当下在税权分配中存在的弊端,也需对其成因追本求源,以从根本上寻找应对之道。(2)比较研究法。论文将与税权分配相关的研究成果进行比较,以期为实现其制度重塑寻找可靠的理论支撑;将税权的内容进行类比,考察它们在制度中运行轨迹及其关联性,探寻税权分配发挥作用的机制;将分税制以及税权分配的国际经验进行比较,以发现可供我国借鉴的国际案例参考。(3)实证研究方法。论文论证了将效率与公平作为税权分配效应衡量标准的合理性,以法经济学中的理性选择理论为分析方法,通过数据进行定量分析,研究税权分配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4)规范分析方法。该方法的运用主要体现在对税权分配提供优化建议的内容中,在充分理解税权分配的本质后,通过对其发展现状结合现有理论进行逻辑推演,找出影响税权分配效果的成因,以明确税权分配制度改革的路径方向。(5)文献调查法。通过大量研读法经济学、政治经济学、法学、财政学、税收学等相关学科已有的文献资料,认真梳理和借鉴其中的有益成果,既为论文研究开阔了视野,也为研究的框架及结论的提出,尽可能地探寻相对丰厚的理论依据。本论文的创新之处在于:第一,论文运用法经济学的相关理论来研究税权分配的问题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法经济学的相关理论研究在我国仅有近三十年的历史,因此在现有的文献资料中,对于税权分配的研究大多散见于财政学、税收学、经济学、法学等各自的领域中,鲜有基于法经济学进行税权分配研究的成果,更遑论以此作为理论基础为税权分配提供研究思路。本论文尝试从法经济学的理论渊源中探求二者的共振点,以期为税权分配的改革给予理论助益。第二,论文以效率标准和公平标准来衡量税权分配制度的效果,并研究其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在研究方法上具有一定的创新性。现有的研究成果中,多将税权分配问题与财政分权问题结合在一起讨论,甚少单独针对税权分配的制度进行系统梳理,更少见对税权从横向与纵向两个维度上,做出有关效率与公平的测评。本论文确立了评价税权分配制度应当以效率与公平为标准,尝试突破原有法学研究中的固有模式,以期能更有效地评估税权分配制度的效果。第三,论文按照效率标准与公平标准,对税权分配制度的现状不仅进行定性分析,还从实证入手进行定量研究,在研究内容上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从现有的法经济学领域的研究成果来看,在以往的法经济学研究中,对研究对象的计量分析并未构成研究的主要内容。本论文在探究税权分配制度的理论本相时,尝试响应经济学中对经济研究工具科学性的追求,在对税权分配制度进行定性分析的同时,也进行了定量的实证分析,增加了对选题研究的科学性,使得研究结论更加真实、可靠。第四,论文在有关税权分配的优化结论上具有一定的创新性。论文不仅针对通过理论评估与实证测量之后发现的税权分配现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优化建议,在构建优化路径时,还提出了优化设计思路的理论逻辑,通过对这种理论逻辑的厘清,打造税权分配制度在法经济学视野下的理论通路。同时,从理念设计到评价法则直至制度重塑的过程中,始终都以转型中国作为研究情境来讨论,据此而来的进路设计框架,有创新意义。
邓文硕[7](2019)在《我国税收结构调整的特征、效用及展望》文中认为税收结构调整不仅能够客观反映国民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变迁,还能理性诠释政府财税政策取向。当前,我国税收结构正处于间接税占比逐步下降、直接税占比稳步上升的持续调整过程之中。文章从时间维度、空间维度、体系维度等三个维度,分析本轮税收结构调整的特征,揭示本轮税收结构调整的消费者福利效用、经济增长效用和社会公平效用。在此基础上,文章对下一阶段的我国税收结构调整做出科学展望。
黄景徐[8](2019)在《论税收预约裁定法律制度的本土构建》文中指出税收预约裁定制度肇始于1911年的瑞典,目前已发展为国际上通行且成熟的税收管理制度,其意义在于提高税法确定性,保护纳税人的权益。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和税收运行机制日趋复杂的背景下,税收立法的宏观性和不确定性往往使得纳税人不能准确地预判其经济行为所带来的税收后果,显示了税收法定原则落实的艰难性。同时,传统的税法解释方法也呈现出难以有效地解决税收立法不确定性的问题。作为舶来制度,税收预约裁定制度在2015年《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中初次亮相但最终未能获得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在近几年来不断进行探索实践,各地区税务机关也纷纷开展创新试点。但由于税务机关缺乏前瞻性、系统性的思路以及对该制度定位不准确,有将该制度异化为税收筹划工具的嫌疑,较为明显地偏离税收预约裁定制度原本的价值意义。如何推进税收预约裁定制度入法进程,如何使得其与中国国情无缝衔接、相互融洽这一问题,值得我们深刻地反思和积极地推进对策研究。本文运用法学及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试图从必要性、可行性的角度对税收预约裁定制度的本土化进行探讨和对该制度本身进行研究设计。本文通过精确界定其概念和深层解析其本质,并对其独特法律价值进行剖析,以此为基础引出税收预约裁定制度本土构建必要性的讨论;从不同维度进行对税收预约裁定本土化的应然审视,以此为基础引出税收预约裁定制度本土构建可行性的讨论;在实践层面上实然分析我国税收预约裁定的探索情况和典型国家的制度设计情况,对我国实践的缺陷进行反思和对国外先进经验进行借鉴,以期助力该制度本土化的最终涅盘。本文通过对传统的研究成果进行批判吸收,将税法解释和行政承诺两个解读视角相糅合,提炼税收预约裁定制度的本质为“一项以税法解释为中心的行政承诺”;并从经济基础、法律基础和社会基础这三个不同的维度阐释我国具备构建税收预约裁定制度的条件和基础,拓宽税收预约裁定制度本土化的讨论视角。另基于影响政策执行的四大变量,对我国税收预约裁定的实践缺陷进行合乎实情的论述和理性通透的考察,为解决舶来制度与自身国情如何紧密耦合提供新思路,为即将迎来的税收征收管理法新修订和“一带一路”合作共建倡议的发展提供有益建议。
吕阳[9](2019)在《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国家、社会、单位、家庭、个人等都是老龄化时代发展的重要责任主体,主体间的关系既有共同点,又有差别点,它们共同支撑着养老服务业的协调发展,福利多元主体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的发展中各有侧重点,为维持公平正义的社会生存、生活和发展环境提供了持久保障。养老服务业不仅是一项核心的民生事业,一种未来的潜力行业,而且是诸多经济现象的纽带,是决定经济能否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稳健器。所以,明确政府引导职责功能,充分运用及保证财政政策工具效率尤为关键。当前的实体养老服务业困局已成:一是生育率、死亡率低。需要直面底部顶部老龄化双重压力;二是养老金贮备严重不足。若不投资会导致亏损,投资又会面临潜在风险,养老金的收缴、发放、投资正面临选择性难题;三是代际养老压力大。中年人工作、住房、培养子女的难度陡增,无暇顾及老年人赡养,寿命延长将会面临60岁以上低龄、中龄老年人赡养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四是服务稍好的养老机构远远不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落后。养老机构普遍收费高、服务类型单一,精神赡养服务严重缺失,占比90%以上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还远未形成发展体系;五是延迟退休、鼓励生育、移民等综合配套措施乏力,财政政策缺失、缺乏、滞后。为什么要研究养老服务业财政政策?显而易见,主要就是为了促进经济的上行发展,可以说,人口问题影响了一切问题,1935年地理学家胡焕庸发表的《中国人口之分布》竟预见了未来百年的经济发展,发展经济就必然绕不过保障民生,人口主线和财税主线就可以充分阐释。一是计划生育的政策演变。1982年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行十分合乎当时的经济发展规律,那时的生产力水平无力承担人口指数化增长,于是长达36年的国策间接成了抑制人口快速增长的客观因素,主观上则是为了健康、有序增加人口,倘若调控不及时,就会导致人口老龄化。这不光会影响老年人口所占比重逐步提升,老龄化本身还是个速度问题,当计划生育进行到2007年的时候,并未有任何放开生育的政策动静,使得一代人过后的“底部老龄化”变得异常复杂,长此以往甚至会导致低生育文化养成,阻碍后期政策调控的可行性,也加快了“人口红利”消逝的速率。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埋下的是人口老龄化危机,劳动力、生产要素成本不断攀升,城市群、都市圈疯狂抢人,房价突破“天花板”,这背后却是城乡、区域老龄化的倒挂,劳动增值空间的压缩,资本增值空间的扩张,间接引发收入分配失灵,阶层相对固化,道德观滑坡。但老龄化问题从科技医疗上看,却是任何国家或地区的必经过程,综合国力提升和人均寿命提高就是最好例证,这又是“顶部老龄化”的现实表现,于是“顶部老龄化”和“底部老龄化”不期而遇,所以,当前更有必要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将养老服务体系初级阶段不断推向中高级阶段。二是财税体制的政策演变。“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反作用于经济”,1994年分税制为了扭转财政收入占GDP比重过低及中央财政收入占财政收入过低的状况,通过分税制实现了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和地方税的划分,“倒逼”地方财政发展“土地财政”,财税体制发生重大变化,《新预算法》形成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的“四本预算”安排,“营改增”、国地税合并、“新个税”改革等历史阶段过后,2008年有选择的结构性减税正不断转向2018年后大面积地减税减费减基金的实质性减税,税收形成“简税制、低税率、宽税基、严征管”的税制安排,结构性减税为扭转不合理税收结构,提升直接税在税收收入中的比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推动减税降费,实现“降成本”和“补短板”,与拉弗曲线相呼应,社会保障深刻影响基础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税收优惠和财政支出,税务部门全责征收社保费更是引起企业新成本和政策吸收的激烈讨论,学界普遍认为社保降费可从当前的39%左右降至20%-25%,进度还需测算,细节还需深思。同时,社保全额征收又能有效弥补养老、医疗保险资金缺口,避免养老金等支付对财政补贴的过度依赖,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管成本,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技术使税收管理员转向税收信息员,此外,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福利彩票为非法彩票,会保证福利彩票公益金安全流入老年人福利。所以,财政政策与养老服务业本身就是内外皆有衔接的互动关系,养老服务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支出和福利彩票公益金,财政政策的积极与否事关养老服务业的科学、有序、协调发展,两者互相影响,密不可分。传统养老服务体系主要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随后护理保险逐步完善,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模式得到推广,“互联网+养老”模式成效显然,这对财政政策的有效发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府购买服务充分应对老年人的个性化需求,PPP模式充分应对养老服务机构设施的具体需求,财政投资、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传统财政政策工具运用也需要不断丰富及完善,养老服务业本就是财政政策所必须强化针对的具体落脚点,巨大的老年消费市场又是未来诸多关联产业结构升级及转化的契机,唯有颠覆劳动力人口下滑的倒退思维,才能够从容把握潜在的发展机遇。除了关注眼前发展现状、问题之外,可研究参考发达国家及地区养老服务财政政策对现今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启示,发达国家及地区在工业革命的催化下,率先步入人口老龄化,在生产力发达、综合国力强盛的背景下,丰富和发展了近现代的养老服务业财政政策,总结过去、学习先进是时代发展的政策需要。老龄化程度越高,挑战就会越大,但任何事业、行业都会有机遇,对待养老服务业发展问题,也应当迎难而上,单纯从经济角度上看,劳动力比例减少、生产要素调整及资金投入变化都应趁势而为,根据社会现实来解决养老服务发展过程当中的难题是首选之策。尽管如此,也有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积极应对老龄化问题,毕竟发展的矛盾总需要因地制宜地去消除与化解,这主要得益于我国广阔的养老产业市场,养老服务业作为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其健康稳定发展对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及完善至关重要。基于此,才能够化挑战为机遇,变不利为有利,倒逼养老服务业民生事业的迅速发展,将消极影响遏制在最小范围之内,伴随家庭养老能力缺失及不足,社会化、多元化、产业化养老应运而生,家庭结构、代际关系转移及空巢家庭增加,整个社会对养老服务业需求的标准越来越高,各国调节、补充和完善养老服务时限也越来越紧,这无疑会促使政府消费政策、社会保障政策、产业政策及财政政策的提前出台,进而实现家庭单元、社会、市场等主体的协助发展。人口老龄化理论认为,老龄群体日益增加也是社会进步的一种体现,实质上是社会资源不断倾向老年群体,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社会基础也始终以老年人口增多为依归,由此带来经济发展形式、社会治理方式、老年收入保障和养老服务供需结构的深刻影响,横梗在逐步崛起的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面前的是“未富先老”和“未备先老”,构建适宜的社会保障体系与养老服务体系已刻不容缓。本文共分为七个部分,具体内容如下:导论部分,拟对本文的选题背景及选题意义进行阐述,在此基础上,通过对浩瀚研究文献的综述,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进而提出本文的研究内容、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探讨设计可能的创新点和不足之处,最后从总体上概括本文的框架及内容。第一章为养老服务业与经济学理论分析,该部分从养老服务业相关概念界定、政府介入养老服务业的理论依据、财政政策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作用机理展开研究,详细讨论相关的理论依据及不足。第二章为养老服务业财政政策现状分析,该部分从养老服务业财政资金投入、政策环境变化、养老服务模式多元、养老服务政策蜕变、统计数据变化、养老服务成就与形势、“全面二孩”及延迟退休等方面,紧密联系财政视角的目标与定位,综合阐述财政政策对养老服务业建设所发挥的作用。第三章为养老服务业发展中的财政政策问题探析,通过分析财政关联体及财政政策作用,及时发现养老服务业当中财政政策执行不力,效果不佳的现实问题,进而为对策输出提供依据。第四章为财政政策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证分析,通过筛选有代表性的统计指标,攫取中央民政部层面31个省份2007-2016年的面板数据,并对东中西部地区分别进行分析。结合养老机构发展特点,采取VAR模型和分位数回归,并测算各地的养老机构财政性资金缺口,来简要分析财政政策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影响。第五章为发达国家(地区)养老服务业财政政策,通过对美国长期照料服务体系、英国社区照顾、德国“多代居”、日本护理供给体系和香港安老服务等不同发展类型经济体的养老服务业及财政政策经验进行借鉴,并准确评价,从中获得启发。第六章为完善我国养老服务业财政政策的建议,该部分从准确定位、设计完备的财政政策体系、有效执行、发展规范、配套措施等方面来论述养老服务业发展所需,试图为未来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保障思路。希冀能够对推进积极、健康、和谐的中国建设有所裨益。
熊堃[10](2019)在《“租购并举”背景下税收的效率及优化研究 ——以三明市为例的实证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供给侧改革的重点之一就是去库存,如果说去库存的主要做法是放松限购政策的话。那么,2016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在大政方针中,明确释放的政策信号便是探索和培育租房市场发展模式。2017年,上海率先打出租赁住房用地招拍挂的第一枪。同月,广州正式发布租赁十六条,积极表态支持发展租赁住房市场。紧接着,试点城市纷纷响应,并开启租赁住房试点方案细化工作。再到三明市出台调控方案,明确支持国企,扶持市级平台企业,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显而易见,党中央、国务院加大住房制度改革力度的顶层格局中,租购并举已经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下阶段改革的主攻方向。补齐租房市场发展短板,标志着住房制度改革将迎来根本性变革。虽然,我们可以很容易找到租房市场发展很好的国家,也可以很容易找到数据证明国外居民租房居住的意愿很高。但是,想要改变我国民众买房的想法并不容易。从所有权上讲,租的房子不是自己的,不管是正常使用,还是改建装修,都会受到各种限制,难以住的随心自由。从心理预期上讲,租金再低都是消费,房价再贵都是资产,而且买房不仅保值,升值空间也很大。从体验感上讲,出租方的地位相对强势,很难在出租房中找到家的归属感。可见,要实现“租购并举”的初衷,国家除了出台强有力的政策予以保障支持外,必须充分依靠税收政策特别是税收优惠政策和高效的税收征管模式,引导和调控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本文着眼于税收效率原则分析租购并举住房制度改革。首先从概念、类型、和特征对租购住房、租购并举以及税收效率原则进行界定,对租购并举的目的和必要性进行理论分析;其次以税收经济效率和税收行政效率为切入点,分别分析了三明市租购住房的现实状况,从中总结了租购并举实现路径中存在的问题,并以福建省三明市住房市场中租购实际数据比较实证分析“租购并举”中税收的影响差异,同时与国外租购住房税收法律制度相比较,提出加强住房租购市场中税收的效率及导向作用的相关政策建议。理论和实证研究表明:现阶段,税收效率作用并没有充分发挥,在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方面甚至有错位和失位的嫌疑,现行税收政策甚至不利于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而高质量的税收政策对发展三明市住房租赁市场目标具有积极的作用。因此,我国目前的租赁住房税收政策与租购并举住房体系的构建并不同步,税收效率没有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国家应通过税收等宏观调控手段抑制房价不断不合理上涨,应增加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时减轻住房租赁双方的税收负担。
二、论税收、市场与结构调整(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论税收、市场与结构调整(论文提纲范文)
(1)山东省B市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现状综述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1.3 研究思路与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1.4.1 比较分析法 |
1.4.2 案例分析法 |
1.5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之处 |
第2章 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的相关概念及相关理论 |
2.1 相关概念 |
2.1.1 环境保护税 |
2.1.2 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 |
2.2 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的理论依据 |
2.2.1 税收遵从理论 |
2.2.2 税收效率原则 |
第3章 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发展阶段及改革成效 |
3.1 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发展阶段 |
3.1.1 征收排污费阶段(1982年7月1日至2018年1月1日) |
3.1.2 征收环境保护税阶段(2018年1月1日开始) |
3.2 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改革成效 |
3.2.1 提高法律效力增强执法刚性 |
3.2.2 降低能源消耗改善环境质量 |
3.2.3 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发展 |
第4章 B市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存在的问题 |
4.1 税务机关摸清环境保护税税源底数难度大 |
4.1.1 税务机关将所有排污企业纳入征管范围存在困难 |
4.1.2 税务机关掌握企业准确排污量存在困难 |
4.2 中小排污企业自行申报纳税难度大 |
4.2.1 中小排污企业安装自动监测设备数量少 |
4.2.2 中小排污企业不易掌握复杂的排污计算方法 |
4.3 排污企业申报数据审核复核难度大 |
4.3.1 税务机关对排污企业申报数据审核难度大 |
4.3.2 环保部门对排污企业申报数据复核难度大 |
4.4 税务环保部门间涉税信息传递难度大 |
4.4.1 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不顺畅 |
4.4.2 部门间协作配合难度大 |
第5章 B市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5.1 排污企业税收遵从度不高 |
5.1.1 排污企业主动纳税意识不强 |
5.1.2 排污企业违法成本较低 |
5.2 监测技术投入力度不大 |
5.2.1 安装运行自动监测设备费用高昂 |
5.2.2 污染物监测技术不够完善 |
5.3 税务机关征收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
5.3.1 缺乏环境保护专业人才 |
5.3.2 税收宣传和纳税服务不到位 |
5.4 环境保护税配套机制不健全 |
5.4.1 环境保护税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
5.4.2 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不完善 |
第6章 国外环境税征收管理经验借鉴及启示 |
6.1 国外环境税征收管理经验借鉴 |
6.1.1 美国现代化的环境税征管技术 |
6.1.2 日本成熟的环境税优惠政策 |
6.1.3 新加坡高效的环境税征管系统 |
6.2 对B市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的启示 |
6.2.1 加强环保税征管信息化建设 |
6.2.2 健全部门之间征管协作机制 |
6.2.3 完善环保税税收优惠政策 |
第7章 完善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的对策建议 |
7.1 深化税源管理加强执法检查 |
7.1.1 主动开展纳税人排查和识别 |
7.1.2 实施排污企业分级分类管理 |
7.1.3 加大环境保护税执法检查力度 |
7.2 加大科技投入加强风险管理 |
7.2.1 运用优惠政策提供资金支持 |
7.2.2 依托科学技术提高监测能力 |
7.2.3 加强环境保护税风险控制 |
7.3 加强数据审核优化纳税服务 |
7.3.1 完善环境保护税比对复核 |
7.3.2 建设环保税征管专业化人才队伍 |
7.3.3 积极开展税收宣传纳税辅导 |
7.4 完善配套机制强化部门协作 |
7.4.1 修订完善环境保护税法律法规 |
7.4.2 完善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共享平台 |
7.4.3 强化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协作机制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致谢 |
(2)房产税征收程序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状况及水平 |
一 国内研究状况 |
二 国内研究状况总结 |
三 国外研究状况 |
四 国外研究状况总结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三 本文特色与创新点 |
第一章 房产税征收程序概述 |
第一节 税收法定原则 |
一 “税收”的含义 |
二 “法”的含义 |
三 税收法定原则中的税收要素法定原则 |
四 税收法定原则中的税收要素确定原则 |
第二节 税收程序法定原则 |
一 税收程序法定原则的概念内涵 |
二 税收程序法定原则与税收法定原则的关系 |
三 税收程序法定原则的适用界限 |
第三节 税收程序法定原则对我国房产税征收程序的理论意义 |
一 有利于规范我国房产税中各利益主体的博弈行为 |
二 有利于促成我国房产税中各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 |
第四节 税收程序法定原则对我国房产税征收程序的实践价值 |
一 有利于保障房产税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
二 有利于建立良好的房产税收征管体系 |
三 有利于规范房产税征税机关的税收征管行为 |
四 有利于保障房产税征税结果公正 |
第二章 房产税征收面临的程序性问题 |
第一节 房产税课税要素中的程序性问题 |
一 房产税征税对象的程序性问题 |
二 房产税征税范围的程序性问题 |
三 房产税纳税人的程序性问题 |
四 房产税计税依据的程序性问题 |
五 房产税税率的程序性问题 |
第二节 房产税征管环节中的程序性问题 |
一 房产税纳税申报中的程序性问题 |
二 房产税开征的程序性问题 |
三 房产税停征的程序性问题 |
四 房产税减税、免税的程序性问题 |
第三章 房产税征收程序改进建议 |
第一节 房产税课税要素中程序性问题的改进建议 |
一 房产税征税对象中程序性问题的改进建议 |
二 房产税征税范围中程序性问题的改进建议 |
三 房产税纳税人中程序性问题的改进建议 |
四 房产税计税依据中程序性问题的改进建议 |
五 房产税税率中程序性问题的改进建议 |
第二节 房产税征管环节中程序性问题的改进建议 |
一 房产税纳税申报环节中程序性问题的改进建议 |
二 房产税开征环节中程序性问题的改进建议 |
三 房产税停征、减税、免税环节中程序性问题的改进建议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内蒙古自治区产业结构优化的财政支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文献研究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可能的创新与存在的不足 |
1.4.1 论文的创新点 |
1.4.2 论文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 |
2.1 相关概念 |
2.1.1 产业结构的概念 |
2.1.2 产业结构优化的概念 |
2.1.3 财政支持的概念 |
2.2 财政促进产业结构优化的相关理论 |
2.2.1 市场失灵理论 |
2.2.2 内生增长理论 |
2.2.3 新结构经济学 |
2.3 财政促进产业结构优化的作用机制 |
2.3.1 财政支出政策促进产业结构优化的效应 |
2.3.2 财政收入政策促进产业结构优化的效应 |
2.3.3 预算政策促进产业结构优化的效应 |
第3章 内蒙古财政促进产业结构优化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3.1 内蒙古经济发展及产业结构现状 |
3.1.1 经济发展现状 |
3.1.2 产业结构现状 |
3.2 内蒙古财政促进产业经济发展的特征化事实 |
3.2.1 财政促进产业发展的总体状况 |
3.2.2 财政支出政策促进产业发展的现状 |
3.2.3 财政收入政策促进产业发展的现状 |
3.2.4 财政促进产业经济发展的总体特征 |
3.3 内蒙古财政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存在的问题 |
3.3.1 财政资金利用率低 |
3.3.2 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 |
3.3.3 税收政策激励不足 |
3.3.4 区域产业发展分化严重 |
第4章 内蒙古财政促进产业结构优化的实证分析 |
4.1 动态面板模型简介 |
4.2 模型设定与变量选取 |
4.2.1 模型的设定 |
4.2.2 变量的说明 |
4.3 数据来源和统计性描述 |
4.4 估计结果与检验 |
4.4.1 估计结果 |
4.4.2 模型的检验 |
4.4.3 稳健性检验 |
第5章 结论与对策建议 |
5.1 结论 |
5.2 对策建议 |
5.2.1 积极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 |
5.2.2 加大优化内蒙古财政支出结构力度 |
5.2.3 完善内蒙古税收政策 |
5.2.4 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税法确定性原则的解构、观省与增进(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
二、文献综述与逻辑主线 |
三、行文思路与研究方法 |
四、研究意义与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税法确定性原则的法理构造 |
第一节 税法确定性原则的理论生成 |
一、税收确定性品格的税法实现 |
二、法律确定性思想的税法映射 |
第二节 税法确定性原则的理论内涵 |
一、税法确定性原则的涵义厘定 |
二、税法确定性原则的法定语境 |
三、税法确定性原则的关系思辨 |
第三节 税法确定性原则的理论立场 |
一、主体视域下税法确定性的现实意义 |
二、多重因素下税法不确定性的客观局限 |
三、相对主义下税法确定性的辩证认识 |
第二章 税法明确性原则的可能与限度 |
第一节 法律模糊问题与税法明确性的现实阻却 |
一、税法明确性原则的正向内涵解读 |
二、税法明确性原则的模糊现象阻却 |
三、税法明确性原则的本土路径选择 |
第二节 法律复杂现象与税法明确性的简化范式 |
一、理论探识:税法复杂性特质的表现与成因 |
二、比较视野:国外税法复杂性的观察与应对 |
三、本土语境:我国税法复杂性的现状与努力 |
四、方法改进:缓和税法复杂性的抉择与调谐 |
第三节 法律保留理论与税法明确性的立法分工 |
一、税法明确性目标的立法分工实现机理 |
二、宪法保留立法事项与宪法税条款明确性原则 |
三、国会保留立法事项与课税要素明确性原则 |
四、税收授权立法事项与行政授权明确性原则 |
五、行政职权立法事项与税收政策明确性原则 |
第三章 税法稳定性原则的理想与现实 |
第一节 税收功能面向与回应型税法的规范 |
一、回应型税法的原理阐述和辨析 |
二、回应型税法的功能错位和异化 |
三、回应型税法的立场矫正与规范 |
第二节 信赖利益保护与溯及型税法的适用 |
一、税法不溯及既往的法理根据与适用 |
二、税法溯及既往的域外镜像与启示 |
三、税法有利溯及既往的中国实践与检讨 |
第三节 税制渐进改革与试验型税法的转型 |
一、渐进式税制改革的中国模式与法治 |
二、试验型税收法治的运行样态与反思 |
三、税收改革和立法的关系校正与调和 |
第四章 税法不确定性的观察与省思 |
第一节 不确定性税法概念的解释具化 |
一、不确定性税法概念原理的基本认知 |
二、不确定性税法概念解释的税案评析 |
三、不确定性税法概念具化的分工实现 |
第二节 不确定性税法规则的填补具化 |
一、税法概括性条款的确定化:以一般反避税条款为例 |
二、税法例示性规定的确定化:以税收法定条款为例 |
三、税法兜底性条款的确定化:以所得认定条款为例 |
第三节 不确定性税法适用的因素控制 |
一、税法适用不确定性的因素解析 |
二、推导解释不确定性的优化路径 |
三、课税事实不确定性的改进方向 |
四、税收行为不确定性的法律规制 |
第五章 增进我国税法确定性的基本策略 |
第一节 税法不确定性问题的中国语境 |
一、我国税法不确定性的表现与因应 |
二、我国税法不确定性的危害与整治 |
第二节 增进税法规范确定性的立法策略 |
一、税法规范结构的体系塑造 |
二、税法规范生成的思路展开 |
三、税法规范调整的规制路径 |
第三节 增进税法适用确定性的制度策略 |
一、优化税收执法的制度方略 |
二、开放税收司法的制度举措 |
三、提高税收遵从的制度创设 |
结论:认真对待税法确定性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一览表 |
后记:不确定性时代的确定性追寻 |
(5)制造业税收的经济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回顾与评述 |
1.2.1 文献回顾 |
1.2.2 文献评述 |
1.3 研究方法与框架设计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框架设计 |
1.4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1.4.1 可能的创新 |
1.4.2 主要的不足 |
2.制造业税收的理论分析 |
2.1 制造业税收的机制分析 |
2.1.1 制造业的界定 |
2.1.2 制造业税收的界定 |
2.1.3 制造业税收机制的作用流程 |
2.1.4 制造业税收的数理模型分析 |
2.2 制造业税收的经济效应分析 |
2.2.1 制造业税收的微观经济效应 |
2.2.2 制造业税收的宏观经济效应 |
3.制造业税收政策的实践分析 |
3.1 中国制造业发展战略历程 |
3.1.1 中国制造业发展简述 |
3.1.2 中国制造业发展战略演变历程 |
3.1.3 中国制造业产业政策简述 |
3.2 中国制造业税收政策实践 |
3.2.1 “利改税”阶段:1978 年-80 年代末 |
3.2.2 “双轨制”阶段:20 世纪90 年代 |
3.2.3 “统一税制”阶段:21 世纪初的十年 |
3.2.4 “结构性减税”阶段:后金融危机时期 |
3.3 国外制造业发展战略及税收政策实践 |
3.3.1 德国制造业发展战略及税收政策实践 |
3.3.2 美国制造业发展战略及税收政策实践 |
3.3.3 日本制造业发展战略及税收政策实践 |
3.4 国外制造业税收政策实践的借鉴和启示 |
3.4.1 优化营商环境,搭建政府公共服务平台 |
3.4.2 深化税制改革,强化税收政策的经济效应 |
3.4.3 打造服务于制造业完整产业链的税收政策体系 |
4.制造业税收政策的微观经济效应:基于企业决策行为的实证分析 |
4.1 文献综述 |
4.1.1 文献回顾 |
4.1.2 简要评述 |
4.2 制造业税收政策对企业进入与退出决策的影响 |
4.2.1 税收政策对企业进入与退出决策的数理分析 |
4.2.2 税收政策对企业进入与退出决策的实证检验 |
4.3 制造业税收政策对企业融资决策的影响 |
4.3.1 税收政策对企业融资决策的数理分析 |
4.3.2 税收政策对企业融资决策的实证检验 |
4.4 制造业税收政策对企业生产投入决策的影响 |
4.4.1 税收政策对企业生产投入决策的数理分析 |
4.4.2 税收政策对企业生产投入决策的实证检验 |
4.5 本章小结 |
5.制造业税收政策的微观经济效应:基于企业发展能力的实证分析 |
5.1 文献综述 |
5.1.1 文献回顾 |
5.1.2 简要评述 |
5.2 制造企业发展能力指标体系的构建 |
5.3 制造业税收政策对企业发展能力影响的整体检验 |
5.3.1 税收政策对企业发展能力影响的数理分析 |
5.3.2 税收政策对企业发展能力影响的实证检验 |
5.4 制造业税收政策对企业发展能力的影响—基于流动性约束的视角 |
5.4.1 流动性约束:税收政策对企业发展能力影响的数理分析 |
5.4.2 流动性约束:税收政策对企业发展能力影响的实证检验 |
5.5 制造业税收政策对企业发展能力的影响—基于企业异质性的视角 |
5.5.1 企业异质性:税收政策对企业发展能力影响的数理分析 |
5.5.2 企业异质性:税收政策对企业发展能力影响的实证检验 |
5.6 本章小结 |
6.制造业税收政策的宏观经济效应:基于经济结构的实证分析 |
6.1 文献综述 |
6.1.1 文献回顾 |
6.1.2 简要评述 |
6.2 制造业税收政策对产业升级的影响 |
6.2.1 税收政策对制造业产业升级影响的数理分析 |
6.2.2 税收政策对制造业产业升级影响的实证检验 |
6.3 制造业税收政策对产业集聚的影响 |
6.3.1 税收政策对制造业产业集聚影响的数理分析 |
6.3.2 税收政策对制造业产业集聚影响的实证检验 |
6.4 本章小结 |
7.制造业税收政策的宏观经济效应:基于经济发展的实证分析 |
7.1 文献综述 |
7.1.1 文献回顾 |
7.1.2 简要评述 |
7.2 制造业税收政策的就业效应 |
7.2.1 税收政策对就业影响的数理分析 |
7.2.2 税收政策对就业影响的实证检验 |
7.3 制造业税收政策的经济增长效应 |
7.3.1 税收政策对经济增长影响的数理分析 |
7.3.2 税收政策对经济增长影响的实证检验 |
7.4 本章小结 |
8.制造业税收政策经济效应评价与优化路径 |
8.1 中国制造业产业政策体系综述 |
8.2 制造业税收政策经济效应的综合评价 |
8.2.1 制造业税收政策实施的成效 |
8.2.2 制造业税收政策的缺陷 |
8.3 制造业税收政策的优化路径 |
8.3.1 制造业税收政策的优化原则 |
8.3.2 制造业税收政策的取向 |
8.4 促进制造业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 |
8.4.1 优化营商环境 |
8.4.2 提高财政支持力度 |
8.4.3 强化金融服务水平 |
8.4.4 加强国际贸易协作 |
8.4.5 突出科技创新引领作用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6)分税制下税权分配的法经济学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税权的文献综述 |
1.2.2 税权分配影响经济增长的文献综述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主要工作与创新 |
1.5 论文的基本结构 |
第2章 税权分配的基础理论概述 |
2.1 税权的基本内涵 |
2.1.1 税权的概念 |
2.1.2 税权的划分 |
2.2 税权分配的理论渊源 |
2.2.1 公共产品理论 |
2.2.2 公共选择理论 |
2.2.3 国家治理理论 |
2.2.4 财政分配理论 |
2.3 税权分配的制度来源:分税制 |
2.3.1 税权分配的逻辑起点:以分税制厘清税权的权力关系 |
2.3.2 税权分配的制度框架:分税制的理论设定 |
2.3.3 税权分配的实现:分税制的模式 |
2.4 小结 |
第3章 分税制下税权分配的理论分析 |
3.1 分析的前提:三个理论假设 |
3.1.1 行为主体存在有限理性 |
3.1.2 主体行为存在机会主义 |
3.1.3 存在信息偏在 |
3.2 税权分配的标准:效率与公平 |
3.2.1 税权分配中的效率 |
3.2.2 税权分配中的公平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我国税权分配现实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分析 |
4.1 我国分税制的制度变迁及其影响 |
4.1.1 我国分税制的变迁轨迹 |
4.1.2 我国分税制的变迁产生的影响 |
4.2 效率标准下对税权分配现状的考察 |
4.2.1 测评的度量标准 |
4.2.2 税权分配与经济增长的影响效应研究 |
4.2.3 税权分配对地方政府征税积极性的影响考察 |
4.3 公平标准下对税权分配现状的考察 |
4.3.1 对起点公平的分析 |
4.3.2 对过程公平的分析 |
4.3.3 对结果公平的分析 |
4.4 小结 |
第5章 我国税权分配中的实际困境及其成因分析 |
5.1 税权分配制度存在供需失衡及其成因 |
5.1.1 失衡的表现 |
5.1.2 失衡的原因 |
5.2 税权分配中的现实障碍及其成因 |
5.2.1 税收立法权中存在制度障碍 |
5.2.2 税收征管权分配失衡 |
5.2.3 税收收益权设置不合理 |
5.2.4 税权分配现实障碍的失范成因 |
5.3 小结 |
第6章 优化我国税权分配的路径选择 |
6.1 分税制的域外实践与经验 |
6.1.1 分税制的域外实践 |
6.1.2 域外分权实践的启示 |
6.2 厘清税权分配的理论逻辑 |
6.2.1 建构设计的核心价值理念:税收正义 |
6.2.2 明晰税权分配的形式标准:税收法定 |
6.2.3 确认税权分配的实质标准:税收公平 |
6.2.4 实现税权分配的制度保证:税收宪政 |
6.3 优化税权分配的制度框架 |
6.3.1 税收宪政的规范化运作 |
6.3.2 实体规范制度的构建 |
6.3.3 程序控制机制的生成 |
6.4 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1.结论 |
2.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其它科研情况 |
(7)我国税收结构调整的特征、效用及展望(论文提纲范文)
一、理论与文献回顾 |
(一)关于税收结构的朴素观点 |
(二)关于税收结构的理论源流 |
(三)关于税收结构的现代研究 |
二、我国税收结构调整的特征 |
(一)时间维度特征 |
(二)空间维度特征 |
(三)体系维度特征 |
三、我国税收结构调整的效用 |
(一)消费者福利效用 |
(二)经济增长效用 |
(三)社会公平效用 |
四、我国税收结构调整的展望 |
(8)论税收预约裁定法律制度的本土构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外文献综述 |
二、国内文献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 |
一、研究方法 |
二、创新之处 |
第二章 税收预约裁定制度的概述 |
第一节 税收预约裁定制度的概念和特征 |
一、国际组织对税收预约裁定制度的界定 |
二、税收预约裁定制度的概念之我见 |
三、税收预约裁定制度的特征 |
第二节 税收预约裁定制度本质的提炼 |
一、国内外对税收预约裁定制度本质的界定 |
二、税收预约裁定制度的本质之我见 |
第三节 税收预约裁定制度的效应分析 |
一、税收预约裁定制度的积极效应 |
二、税收预约裁定制度的消极效应 |
第三章 税收预约裁定制度的三大基础 |
第一节 税收预约裁定制度的经济基础 |
一、税收预约裁定需求的经济分析 |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制度构建的经济基础 |
三、我国已具备构建税收预约裁定制度的经济基础 |
第二节 税收预约裁定制度的法律基础 |
一、税收预约裁定制度构建的法理分析 |
二、社会政策促使税收预约裁定制度的构建 |
第三节 税收预约裁定制度的社会基础 |
一、制度的构建需要深厚的税收文化基础 |
二、法律制度创新为构建税收预约裁定制度提供重要依据 |
第四章 我国税收预约裁定制度的探索 |
第一节 我国税收预约裁定制度的立法进展 |
一、海关进出口货物预约裁定条款的最初实施 |
二、国家税务总局主导下税收预约裁定制度的逐渐形成 |
三、税收预约裁定制度曾被纳入《征管法》修正草案的讨论 |
第二节 我国税收预约裁定制度的实践进展 |
一、我国税收预约裁定制度的试点实践 |
二、我国税收预约裁定的首例案例 |
三、安徽马钢集团重组的案例评析 |
第三节 我国税收预约裁定制度存在的问题 |
一、缺乏统一的管理规定 |
二、税务机关践行风险大 |
三、企业纳税人对制度认知不足 |
四、环境因素制约制度的发展 |
第五章 税收预约裁定制度的国外考察 |
第一节 典型国家税收预约裁定立法的现状 |
一、典型国家税收预约裁定制度立法的概况 |
二、美国私人信件裁定制度的制定情况 |
三、德国税收预约裁定制度的制定情况 |
四、印度税收预约裁定制度的制定情况 |
第二节 国外税收预约裁定制度的比较分析 |
一、国外税收预约裁定制度的异同比较 |
二、国外税收预约裁定制度的相同点 |
三、国外税收预约裁定制度的差异点 |
第三节 国外税收预约裁定的案例分析 |
一、雅虎减持阿里巴巴股票的案件介绍 |
二、雅虎阿里巴巴拆分的案例评析 |
三、国外案例对制度本土化的启示 |
第六章 税收预约裁定制度的本土立法探索 |
第一节 税收预约裁定制度的立法前提 |
一、正确处理预约裁定与税收筹划的关系 |
二、做好交易信息保护 |
三、降低税务机关在预约裁定过程中的执法风险 |
第二节 税收预约裁定制度的顶层设计 |
一、确立税收预约裁定的基本原则 |
二、贯彻纳税人权利保护理念 |
第三节 税收预约裁定制度的具体设计 |
一、税收预约裁定的机构设置 |
二、税收预约裁定的范围 |
三、税收预约裁定的实施程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9)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论文主要内容 |
四、论文研究方法 |
五、本文可能的创新点 |
第一章 养老服务业与经济学理论分析 |
第一节 养老服务业相关概念界定 |
一、养老服务业的内涵与外延 |
二、养老服务业的特点 |
第二节 政府介入养老服务业的理论依据 |
一、养老服务业的公共财政运行逻辑 |
二、养老服务业的福利多元方式 |
三、养老服务业的人口老龄化发展动因 |
四、养老服务业发展中的社会正义 |
第三节 财政政策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作用机理 |
一、政府购买服务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作用机理 |
二、税收政策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作用机理 |
三、财政直接投入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作用机理 |
四、财政补贴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作用机理 |
第二章 养老服务业财政政策现状分析 |
第一节 我国养老服务业的发展进程 |
一、老龄化对养老服务业财政政策产生直接影响 |
二、财政政策促进养老服务业的现状 |
三、财政政策实施对养老服务消费结构产生间接影响 |
第二节 养老服务业各类投资迅速增长 |
一、养老服务业的财政政策环境 |
二、养老服务业的财政支持概况 |
三、中央财政资金的投入范围 |
四、部分地区养老服务的财政差异 |
第三节 养老服务体系构造的财政措施 |
一、传统养老服务模式的衔接 |
二、医养结合的新型养老服务模式 |
三、“互联网+养老”的新型养老服务手段 |
第四节 养老服务业发展过程中的偏移及侧重 |
一、养老服务业财政政策演变 |
二、城市养老服务业 |
三、农村养老服务业 |
第五节 养老服务业的现实发展要素 |
一、“全面二孩”对养老服务业的影响 |
二、延迟退休对养老服务业的影响 |
第三章 养老服务业发展中的财政政策问题探析 |
第一节 养老服务业的财政政策执行力不强 |
一、法律法规配套不够齐全 |
二、财政绩效管理监督不力 |
三、财政资金的部门耗损 |
四、基层政府分配财政资金的能力羸弱 |
第二节 养老服务业政府购买服务存在的问题 |
一、受惠群体较小 |
二、专业医护人员占比很低 |
三、社会组织被动服务 |
四、缺乏法制化考核评价 |
第三节 养老服务业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 |
一、税收政策的立法难题 |
二、税收政策的适用范围狭窄 |
三、营利性及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税收政策差异 |
四、税收政策运用还不够严谨 |
第四节 养老服务业的财政直接投入乏力 |
一、财政性资金支持结构不太合理 |
二、财政直接投入养老服务机构床位面临困境 |
三、养老服务业的土地供给存在问题 |
第五节 养老服务业财政补贴缺乏可操作性 |
一、老年人居家选择的财政补贴分类失准 |
二、财政补贴形式冗杂 |
三、养老机构的财政补贴不均及趋同 |
第四章 财政政策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实证模型构建 |
一、模型变量的选取 |
二、样本及数据来源 |
三、实证模型的构建 |
四、Hausman检验及固定效应回归结果 |
第二节 分区域实证分析 |
一、东部地区样本实证结果分析 |
二、中部地区样本实证结果分析 |
三、西部地区样本实证结果分析 |
第三节 养老机构投资效率的实证分析 |
一、VAR模型结果 |
二、分位数回归 |
三、财政资金缺口测度模型 |
第五章 发达国家(地区)养老服务业财政政策与经验借鉴 |
第一节 美国养老服务业财政政策与经验借鉴 |
一、美国长期照料服务体系 |
二、美国长期照料服务体系的财政政策经验 |
三、美国长期照料服务体系的财政政策借鉴 |
第二节 英国养老服务业财政政策与经验借鉴 |
一、英国社区照顾 |
二、英国社区照顾的财政政策经验 |
三、英国社区照顾的财政政策借鉴 |
第三节 德国养老服务业财政政策与经验借鉴 |
一、德国养老体系及老年安居形式 |
二、德国养老体系及老年安居形式财政政策经验 |
三、德国养老体系及老年安居形式借鉴 |
第四节 日本养老服务业财政政策与经验借鉴 |
一、日本养老服务供给体系 |
二、日本养老服务供给体系的财政政策经验 |
三、日本养老服务供给体系的财政政策借鉴 |
第五节 中国香港地区养老服务业财政政策与经验借鉴 |
一、香港安老服务 |
二、香港安老服务财政政策经验 |
三、香港安老服务财政政策借鉴 |
第六章 完善我国养老服务业财政政策的建议 |
第一节 养老服务业的准确定位 |
一、明确养老服务业的财政支出责任 |
二、优先发展PPP模式 |
第二节 设计完备的财政政策体系 |
一、构建合理的央地财政关系 |
二、“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构建 |
三、完善“涉老”税收政策 |
第三节 养老服务业的规范发展 |
一、建立财政绩效管理监督机制 |
二、加快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
第四节 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配套措施 |
一、完善法律法规与标准体系 |
二、建立养老金融服务体系 |
三、“互联网+养老”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10)“租购并举”背景下税收的效率及优化研究 ——以三明市为例的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 国外研究现状 |
(二) 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一) 文献法 |
(二) 比较法 |
(三) 调查法 |
(四) 统计法 |
四、研究重点、难点以及创新点 |
(一) 研究重点 |
(二) 研究难点 |
(三) 创新点 |
五、论文的基本结构 |
第一章 租购并举与税收关系的理论概述 |
第一节 租购并举理论概述 |
一、租购住房的理论概述 |
二、租购并举的概念及特征 |
三、租购并举的目的 |
四、租购并举的必要性 |
第二节 税收效率理论概述 |
一、税收经济效率的理论分析 |
二、税收行政效率的理论分析 |
三、税收效率的评价 |
第三节 税收促进租购并举实现的理论分析 |
一、租购住房税收政策的作用机理和表现 |
二、税收负担对租购住房的影响 |
第四节 租购住房税收法律制度分析 |
一、流转税税收法律制度分析 |
二、财产和行为税税收法律制度分析 |
三、所得税税收法律制度分析 |
第二章 租购住房税收经济效率分析 |
第一节 税收对租购住房宏观效应的影响 |
一、从税收差别条件的视角分析 |
二、从实现公共服务权利的视角分析 |
三、从发展租赁市场的视角分析 |
四、从税收征管的视角分析 |
第二节 税收对租购住房微观效应的影响 |
一、从税收成本视角分析 |
二、从租金收入比视角分析 |
三、从房价收入比视角分析 |
四、从税收培育住房租赁市场的视角分析 |
第三节 实证分析 |
一、研究变量的选择与模型设计 |
二、数据说明和研究方法的选择 |
三、各变量的平稳性检验 |
四、回归结果与分析 |
五、实证结果 |
第三章 租购住房税收行政效率分析 |
第一节 租购住房的征税成本分析 |
一、征税成本的指标体系 |
二、影响租购住房征税成本的一般因素分析 |
三、税收征管能力分析 |
四、其他因素分析 |
第二节 租购住房的纳税成本 |
第三节 税收行政效率视角下租购房税收法律制度的不足 |
一、税收征收成本偏高,人均征税额偏低 |
二、税收纳税成本偏高,缴税积极性偏低 |
三、税调方向偏离预期,目标效果不理想 |
四、信息化建设存在缺陷,重服轻管现新问题 |
第四章 国外住房租赁的税收政策及经验启示 |
第一节 国外住房租赁的税收政策 |
一、美国租赁住房的税收政策 |
二、德国租赁住房的税收政策 |
三、新加坡租赁住房的税收政策 |
四、日本租赁住房的税收政策 |
第二节 经验启示及借鉴意义 |
一、政府主动担当主体责任 |
二、以货币补贴为主要运作方式 |
三、税收政策的有效助推 |
第五章 优化租购并举税收效率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优化租购并举税收效率应遵循的原则 |
一、平衡原则 |
二、间接原则 |
三、量能原则 |
第二节 优化租购并举税收效率的政策建议 |
一、加快出台房地产税,引导资金投资多元化流向 |
二、完善税收法律制度,鼓励房产企业开发长租房 |
三、政府牵头搭建平台,税收成为“租购同权”的前提 |
四、建立高效征管工作格局,降低税收流失率 |
参考文献 |
一、着作类 |
二、论文类 |
致谢 |
四、论税收、市场与结构调整(论文参考文献)
- [1]山东省B市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问题研究[D]. 张贞利. 山东大学, 2020(10)
- [2]房产税征收程序优化研究[D]. 张硕举. 上海师范大学, 2020(07)
- [3]内蒙古自治区产业结构优化的财政支持研究[D]. 杨柳. 吉林大学, 2020(08)
- [4]税法确定性原则的解构、观省与增进[D]. 黄家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
- [5]制造业税收的经济效应研究[D]. 金强. 西南财经大学, 2020
- [6]分税制下税权分配的法经济学分析[D]. 冯杰. 山西财经大学, 2019(02)
- [7]我国税收结构调整的特征、效用及展望[J]. 邓文硕. 地方财政研究, 2019(10)
- [8]论税收预约裁定法律制度的本土构建[D]. 黄景徐.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2)
- [9]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D]. 吕阳.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8)
- [10]“租购并举”背景下税收的效率及优化研究 ——以三明市为例的实证分析[D]. 熊堃. 西北师范大学, 20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