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管制论文_刘国

导读:本文包含了内幕交易管制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内幕,管制,理论,法律,信息,期权,选择性。

内幕交易管制论文文献综述

刘国[1](2015)在《中国证券市场内幕交易及政府管制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内幕交易及其政府管制是一个法学命题,同时也是一个经济学命题。传统意义上法学研究内幕交易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内幕信息、内幕交易主体、内幕交易归责等方面;经济学学者们研究内幕交易通常基于信息不对称和知情交易概念,针对交易行为某个方面进行研究,研究理论基础常常立足于不同经济学理论分支,一直难以形成系统的研究框架,结论也经常互相矛盾。由于法学和经济学这两个领域的研究无论是出发点、研究方法都有很大的差异,也因为经济学研究领域自身常常难以形成一致意见,两个研究领域一直难以建立有效的沟通,使得内幕交易经济学研究的现实价值一直难以体现。本文没有试图解决如何彻底消除内幕交易,而是侧重研究如何通过引导交易相关各方行为,降低内幕交易发生的频率和危害。本文构建了系统的内幕交易法经济学分析框架,并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用一个统一的基础分析模型系统研究内幕交易管制相关问题,建立起内幕交易及其管制研究在经济学和法学之间的桥梁,其主要内容如下:(1)本文对内幕交易以及内幕交易管制的概念进行界定,并对前人的研究成果进行评析。从法经济学分析框架出发对内幕交易管制行为进行研究,特别从成本效益角度系统分析内幕交易管制困境的原因,并对监管技术手段提高对内幕交易管制的影响及其发展前景进行了研究和预测。在此基础上本文率先提出内幕交易间接管制概念,即通过运用优化市场法规,构建合理的市场微观结构,引导内幕交易各方行为来实现内幕交易管制,并对内幕交易间接管制进行了系统的理论研究。通过借鉴前人的研究成果,以信息结构和贝叶斯推断为基础,构建一个统一的间接管制基础分析框架,将内幕交易间接管制的相关问题统一在这个基础分析框架下,继而构建了中国证券市场内幕交易间接管制整体福利评价体系。(2)在基础分析框架下,本文对内幕交易者策略行为以及中国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行为进行了系统的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1)本文对内幕交易者隐蔽交易行为进行了理论研究,并对2012年至2014年证监会所公布的行政处罚对象中内幕交易者隐蔽交易行为进行实证研究。实证结论证实了中国证券市场内幕交易者隐蔽交易行为的存在,且与信息的确定性、可交易时长和交易金额的相关,并提出相应的管制建议。2)本文对"内幕操纵"行为进行了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将其视为内幕交易者添加交易噪音。结论显示大多数内幕交易者并不愿意选择制造噪声来隐藏自身交易动机,而且噪音交易策略也不会带来超额收益,持有信息确定度高的内幕信息持有者更愿意制造交易噪声,并提出相应的管制建议。3)本文对中国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内幕交易偏好"等"不理性"行为进行了理论研究,并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问卷调查和分析。找出中小投资者"不理性"背后的理性原因和环境因素,并提出相应的管制建议和投资建议。(3)在基础分析框架和前文研究基础下,针对并购重组这一内幕交易的"多发区"和"重灾区"进行了理论研究,对我国并购重组中相关法规中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管制建议。(本文来源于《南京理工大学》期刊2015-12-01)

朱茶芬,姚铮[2](2013)在《“交易锁定期”管制政策能抑制内部人的内幕交易吗?》一文中研究指出业绩公告前的交易锁定政策是防范内部人内幕交易的关键管制手段,但相关研究严重匮乏。本文以第一大股东交易为对象,在考虑监管层和内部人间管制和反管制博弈的前提下,首次考察了交易锁定政策对内部人交易行为的影响机理、管制效果。研究发现,锁定期(业绩公告前一个月)内由于监管风险的存在,内幕交易并不明显,但民营大股东通过交易前移、国有大股东则通过交易后置的方式绕开锁定期,继续利用业绩公告信息。从管制效果来看,锁定期政策虽抑制了锁定期内交易的获利性,但锁定期前后交易的获利性颇丰,尤其是利用了业绩信息的一致性交易,获利性将近是非一致性交易的2.95倍。总之,锁定期管制对内幕交易的抑制效应仅限于锁定期内,而大股东通过调整交易模式,仍在利用业绩信息赚取丰厚收益,对于信息优势强大的民营大股东以及流离于管制外、持股低于30%的大股东,内幕交易收益尤为突出。本研究对于优化交易锁定政策、提高管制效率具有重要启示。(本文来源于《第八届(2013)中国管理学年会——会计与财务分会场论文集》期刊2013-11-08)

翟如意[3](2013)在《内幕交易及其法律管制》一文中研究指出现阶段,我国证券市场处于新兴与转轨时期,高速发展的同时也为各种不良产品的滋生提供了土壤,如内幕交易、虚假陈述、市场操纵等违法行为层出不穷,其中以内幕交易最为严重。内幕交易不仅挑战证券市场的"叁公"原则,销蚀投资者的信心,还容易造成经济泡沫,影响市场经济的发展,因而,对其进行法律规制已经刻不容缓。(本文来源于《鄂州大学学报》期刊2013年04期)

陈秧秧[4](2010)在《选择性披露的管制与内幕交易法的演变:基于美国《公平披露条例》的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未能有效禁止公司内幕人向市场专业人士选择性地披露重要的非公开信息。《公平披露条例》(SEC,2000)现在明确禁止选择性披露。本文重点研究条例的基本框架、政策含义以及所隐藏的关键难题,初步归纳了后FD条例环境下SEC的执法行动,并剖析条例与证券交易法下反欺诈条款(Rule 10b-5)之间的相关性。本文认为,条例本身及其执行效果仍需继续探究。(本文来源于《证券法苑》期刊2010年02期)

郄永忠[5](2010)在《遏制内幕交易须先放松管制》一文中研究指出应从松绑竞争、重视自律性监管机构的一线监督作用和采取"内部人"交易前的信息披露叁道防线,从源头上切断内幕交易滋生的土壤众所周知,保护投资者权益是资本市场管理的主要目标。我(本文来源于《董事会》期刊2010年07期)

陈肖茜[6](2010)在《美国内幕交易管制理论刍议》一文中研究指出"内幕交易"是证券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研究领域。中国市场经济和金融监管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是很薄弱的,因此,笔者试图从美国"内幕交易"的成文法和判例法两个角度来分析其理论的演变和实践层面的操作,以期对中国相关领域的研究起到些许借鉴作用。(本文来源于《理论界》期刊2010年06期)

姜华东[7](2008)在《法律不完备性与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管制》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证券市场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但同时内幕交易现象也比较严重。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等拥有内幕信息人员的内幕交易在某种程度上损害了投资者利益,伤害了投资者信心,因此从保护投资者角度出发,对内幕交易进行相应的管制是必要的。针对我国内幕交易的状况和法律制度,我们从经济学角度分析了进行管制的原因和依据,并从法律规则角度分析了管制的具体措施。(本文来源于《生产力研究》期刊2008年15期)

陈实[8](2008)在《美国法院内幕交易管制理论的发展——以美国最高法院判例为参照》一文中研究指出美国法院为管制内幕交易主要发展了叁种理论。古典特殊关系理论适用于追究传统内部人和推定内部人的责任;信息泄露理论适用于追究外部人利用内部人所泄露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责任;盗用理论适用于追究外部人盗用、窃取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责任。这叁种理论相互配合,共同为美国内幕交易的管制,以及进一步的司法实践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本文来源于《江苏商论》期刊2008年06期)

叶德珠,胡北平[9](2008)在《基于期权平价原理的内幕交易管制设计》一文中研究指出根据期权平价原理,股票、零息国债、欧式股票的买权与卖权等四类资产之间存在一种等价关系,因此每种资产都可由其他叁个变量的投资组合来进行等价的表达。某些高管人员利用政府对分属于不同领域的投资组合的管制差异,以等价的期权投资组合替代股票交易从而进行变相内幕交易。中国证券监管部门有必要对管制制度安排进行优化,将衍生证券交易也纳入到内幕交易管制系统中来。(本文来源于《广东金融学院学报》期刊2008年02期)

张小波[10](2006)在《我国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管制的实证检验》一文中研究指出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全球公司治理模式更加注重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大背景下,发达国家证券市场纷纷完善了禁止内幕交易的立法,金融计量技术开始运用于内幕交易的执法活动,从而为内幕交易的监管和执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虽然1999年颁布了《证券法》同时也在2005年对证券法进行全面的修订,但到目前为止与国外成熟的证券市场相比,我国对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的监管仍然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尤其在金融计量技术应用于内幕交易监管更是缺乏。当前我国证券监管层对内幕交易的查处和监管所面临的主要技术问题是:如何更加公平合理测量内幕交易人的超常收益(非法所得)以及如何判别内幕交易人所利用的信息是否重大。据此,本文以证券监督委员会到目前已经查处了的13起内幕交易案件为样本,在详致分析了我国内幕交易的特点的基础之上,结合GARCH(1,1)和PPD(Potential Probabilistic Disgorgement)法来测量内幕交易人的非法所得或者测量其利用的信息否重大。从而从实证的角度为证券市场监管层制定有关防范内幕交易规则提供辅助依据,改变当前我国证券监管部门所采用平均买入价和平均卖出价之差来测量内幕交易人超常收益(非法所得)粗糙的做法。除了对上市公司内交易行为进行了实证分析,本文还选取了1996年-2004对中国证券市场有重大影响的22起政策事件,应用配T检验对重大政策事件前后深沪两市的股指数及综合日市场成交金额差异性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认为政府重大政策已经成为了我们证券市场内幕交易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上述分析实证结果同时比较了发达国家证券交易对内幕交易监管经验,在这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国情的政策建议。(本文来源于《重庆大学》期刊2006-04-18)

内幕交易管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业绩公告前的交易锁定政策是防范内部人内幕交易的关键管制手段,但相关研究严重匮乏。本文以第一大股东交易为对象,在考虑监管层和内部人间管制和反管制博弈的前提下,首次考察了交易锁定政策对内部人交易行为的影响机理、管制效果。研究发现,锁定期(业绩公告前一个月)内由于监管风险的存在,内幕交易并不明显,但民营大股东通过交易前移、国有大股东则通过交易后置的方式绕开锁定期,继续利用业绩公告信息。从管制效果来看,锁定期政策虽抑制了锁定期内交易的获利性,但锁定期前后交易的获利性颇丰,尤其是利用了业绩信息的一致性交易,获利性将近是非一致性交易的2.95倍。总之,锁定期管制对内幕交易的抑制效应仅限于锁定期内,而大股东通过调整交易模式,仍在利用业绩信息赚取丰厚收益,对于信息优势强大的民营大股东以及流离于管制外、持股低于30%的大股东,内幕交易收益尤为突出。本研究对于优化交易锁定政策、提高管制效率具有重要启示。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内幕交易管制论文参考文献

[1].刘国.中国证券市场内幕交易及政府管制研究[D].南京理工大学.2015

[2].朱茶芬,姚铮.“交易锁定期”管制政策能抑制内部人的内幕交易吗?[C].第八届(2013)中国管理学年会——会计与财务分会场论文集.2013

[3].翟如意.内幕交易及其法律管制[J].鄂州大学学报.2013

[4].陈秧秧.选择性披露的管制与内幕交易法的演变:基于美国《公平披露条例》的研究[J].证券法苑.2010

[5].郄永忠.遏制内幕交易须先放松管制[J].董事会.2010

[6].陈肖茜.美国内幕交易管制理论刍议[J].理论界.2010

[7].姜华东.法律不完备性与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管制[J].生产力研究.2008

[8].陈实.美国法院内幕交易管制理论的发展——以美国最高法院判例为参照[J].江苏商论.2008

[9].叶德珠,胡北平.基于期权平价原理的内幕交易管制设计[J].广东金融学院学报.2008

[10].张小波.我国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管制的实证检验[D].重庆大学.2006

论文知识图

3-3不同金额区间内幕交易者人数分布...3-5不同年份内幕交易查处数量分布图...3-6查处内幕交易按发生年份的数量分布...3-7内幕交易从发生到查处的所用的年数...4-1内幕交易间接管制实现方式3-3不同金额区间内幕交易者人数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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