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竞业禁止合同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竞业禁止,劳动合同,比较法,补偿金,商法,美国,公司法。
竞业禁止合同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孟宪泽[1](2019)在《科学完善劳动合同中竞业禁止内涵的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商业秘密作为企业发展的基石越来越受到重视。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商业秘密也成为我国司法保护的重点、热点。针对目前商业秘密侵权的现状,竞业禁止是相当有效的手段。但是我国尚没有一套具体、完整的竞业禁止法律制度,现有的竞业禁止的相关规定因系统性、完整性尚待提升,在劳动关系中容易产生纠纷。因此,以案例剖析为抓手,结合竞业禁止的范围、补偿条件、补偿标准、补偿时间等,探讨我国竞业禁止补偿的相关法律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思路。(本文来源于《行政科学论坛》期刊2019年06期)
欧虹[2](2019)在《劳动合同中竞业禁止条款法律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世界经济的一体化,人才的作用愈发明显。而有着核心技术的人才,往往会基于不同的原因选择跳槽。而企业人才的流失过程中也不可避免附带着人才所掌握的企业商业秘密的流失,而这对于企业来说无疑是财富的巨大损失。由于商业秘密本身的特性,一旦泄露就无法挽回。因此,在实践中,企业往往会选择事先与劳动者签订竞业禁止协议或保密协议的方式来保护其商业秘密。但竞业禁止制度本身就存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权与劳动者的自由择业权、生存权之间的冲突。而由于我国竞业禁止制度发展的历史还很短暂,相关立法实践与理论研究还显得不够成熟,因此导致了实践中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矛盾。而这样矛盾的存在,不仅会使得企业的效益遭受较大损失,更损害与挫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与积极性,对建立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产生了不利影响。因此,本文致力于以实证研究的方式,探究当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有的竞业禁止纠纷,并寻找出实务中关于劳动合同中竞业禁止条款所存在的相关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本文在结构上,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竞业禁止的相关概念及其发展历程、主要分类进行简单的介绍,以及对于劳动合同制度的法理基础、竞业禁止制度的法理基础、以及两者之间存在的法理冲突在理论上进行分析。第二部分,介绍笔者此次进行实证研究的方式,筛选案例的方法等。对总体案例的实证数据,以及实证分析中劳动合同中竞业禁止条款所存在的叁大类问题,即竞业禁止协议效力判断问题、竞业禁止协议类别滥用问题、竞业禁止协议纠纷解决问题进行总体的数据评析。第叁部分,依据各类型的数据占比及典型案例,对竞业禁止协议效力判断问题、竞业禁止协议类别滥用问题、以及竞业禁止协议纠纷解决问题进行具体分析,结合各地法院的相应判决,提炼出各类型问题的症结所在。第四部分,在总结上述问题的基础上,分别从立法上、法律适用上提出解决措施。(本文来源于《贵州大学》期刊2019-06-01)
侯赵翔,黄珣[3](2017)在《美国法中的竞业禁止合同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美国合同法领域,竞业禁止协议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在今天的美国,不同的州对于竞业禁止协议的规定仍有所不同,但各个州基本都通过判例或成文法的形式认可了竞业禁止协议的有效性,只是对其进行了不同程度的限制。即使竞业禁止合同本身并不尽合理合法,法院也可通过其对协议条款的介入权对协议的内容进行修改,使之符合法定的内容要求。反观国内,我国在竞业禁止相关法规上存在着概括化、用词不精确的问题。我们可以通过对于美国竞业禁止协议相关规定的参考借鉴,达到完善我国相关领域立法的作用。(本文来源于《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17年02期)
胡拾[4](2016)在《劳动合同解除后,竞业禁止条款的法律效力》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劳动人员在劳动关系中都有自身的属性约束,主要是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一种忠诚体现,劳动者的忠诚义务主要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需要尽到的义务和用人单位维护自身利益的一种义务体现,是劳动合同中保密条款的一种体现,该种约束经过发展已经成功演化成竞业限制或者竞业禁止。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竞业禁止条款的出现主要是用人单位用于缓解财产权益和劳动权利的一种方式,文章主要分析的内容是劳动合同解除后竞业禁止条款的法律效力问题。(本文来源于《“决策论坛——管理科学与经营决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下)》期刊2016-09-03)
王国侠,施俊杰[5](2015)在《股权转让合同所附竞业禁止条款的效力》一文中研究指出【裁判要旨】公司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规定了竞业禁止义务,劳动合同法针对特定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间,亦施加了竞业禁止义务。未担任公司董事、高管,亦未同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股东,一般并不负有竞业禁止义务。股权转让合同约定有股权出让方竞业禁止条款的,应当肯定其效力,但竞业禁止期间应受劳动合同法之竞业禁止期间最长不得超过2年的限制。(本文来源于《人民司法》期刊2015年22期)
李娟[6](2013)在《完善劳动合同竞业禁止制度的建议》一文中研究指出目前我国有关商业秘密竞业禁止的法律法规比较笼统、零散、原则,缺乏普遍性和可操作性。如何完善法律规定,在竞争与限制之间寻求一个合适的平衡点,让用人单位和人才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合理保护,是研究和解决竞业禁止问题的关键所在,也是立法机关必须面对的问题。建议立法机关从竞业禁止的主体范围、补偿金和违约金的标准、劳动合同解除的原因、离任董事经理的竞业禁止等方面考虑,对现行法律制度进行完善。(本文来源于《民商法争鸣》期刊2013年01期)
董奕男[7](2013)在《劳动合同中竞业禁止条款效力的比较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商业秘密是企业投资开发的技术或独享的信息,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近年来,通过与劳动者订立竞业禁止条款逐渐成为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重要手段。竞业禁止应限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并且应给予义务人以合理的补偿。文章通过对国外竞业禁止条款效力的比较分析,力求为完善劳动法律关系中竞业禁止机制贡献绵薄之力。(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中旬刊)》期刊2013年08期)
张繁荣,何闽[8](2012)在《论劳动合同中的竞业禁止条款》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从分析竞业禁止与劳动法上的忠实义务的比较入手,对使用竞业禁止协议的条件进行分析,并阐述了司法实践中运用竞业禁止协议应注意的问题。(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2年30期)
赵卓青,汪姗雅[9](2012)在《劳动合同中竞业禁止条款的效力》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的竞业禁止条款,其内容将如何直接影响到劳动者自身劳动权益的实现。竞业禁止是保护公司企业商业秘密的有效方式,竞业禁止应限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并且应给予义务人以合理的补偿。结合我国劳动合同法,来探讨我国竞业禁止的内容,以期对我国劳动立法贡献绵薄之力。(本文来源于《现代营销(学苑版)》期刊2012年03期)
赵秀敏,罗立成[10](2011)在《论劳动合同中竞业禁止情形的法律构成要件》一文中研究指出劳动合同中竞业禁止情形是对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进行保护的一种有效手段。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为依据,对竞业禁止进行了法理解析,正确界定了竞业禁止情形的基本构成要件。(本文来源于《现代商贸工业》期刊2011年21期)
竞业禁止合同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随着世界经济的一体化,人才的作用愈发明显。而有着核心技术的人才,往往会基于不同的原因选择跳槽。而企业人才的流失过程中也不可避免附带着人才所掌握的企业商业秘密的流失,而这对于企业来说无疑是财富的巨大损失。由于商业秘密本身的特性,一旦泄露就无法挽回。因此,在实践中,企业往往会选择事先与劳动者签订竞业禁止协议或保密协议的方式来保护其商业秘密。但竞业禁止制度本身就存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权与劳动者的自由择业权、生存权之间的冲突。而由于我国竞业禁止制度发展的历史还很短暂,相关立法实践与理论研究还显得不够成熟,因此导致了实践中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矛盾。而这样矛盾的存在,不仅会使得企业的效益遭受较大损失,更损害与挫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与积极性,对建立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产生了不利影响。因此,本文致力于以实证研究的方式,探究当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有的竞业禁止纠纷,并寻找出实务中关于劳动合同中竞业禁止条款所存在的相关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本文在结构上,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竞业禁止的相关概念及其发展历程、主要分类进行简单的介绍,以及对于劳动合同制度的法理基础、竞业禁止制度的法理基础、以及两者之间存在的法理冲突在理论上进行分析。第二部分,介绍笔者此次进行实证研究的方式,筛选案例的方法等。对总体案例的实证数据,以及实证分析中劳动合同中竞业禁止条款所存在的叁大类问题,即竞业禁止协议效力判断问题、竞业禁止协议类别滥用问题、竞业禁止协议纠纷解决问题进行总体的数据评析。第叁部分,依据各类型的数据占比及典型案例,对竞业禁止协议效力判断问题、竞业禁止协议类别滥用问题、以及竞业禁止协议纠纷解决问题进行具体分析,结合各地法院的相应判决,提炼出各类型问题的症结所在。第四部分,在总结上述问题的基础上,分别从立法上、法律适用上提出解决措施。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竞业禁止合同论文参考文献
[1].孟宪泽.科学完善劳动合同中竞业禁止内涵的探讨[J].行政科学论坛.2019
[2].欧虹.劳动合同中竞业禁止条款法律问题研究[D].贵州大学.2019
[3].侯赵翔,黄珣.美国法中的竞业禁止合同研究[J].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7
[4].胡拾.劳动合同解除后,竞业禁止条款的法律效力[C].“决策论坛——管理科学与经营决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下).2016
[5].王国侠,施俊杰.股权转让合同所附竞业禁止条款的效力[J].人民司法.2015
[6].李娟.完善劳动合同竞业禁止制度的建议[J].民商法争鸣.2013
[7].董奕男.劳动合同中竞业禁止条款效力的比较研究[J].法制与经济(中旬刊).2013
[8].张繁荣,何闽.论劳动合同中的竞业禁止条款[J].法制与社会.2012
[9].赵卓青,汪姗雅.劳动合同中竞业禁止条款的效力[J].现代营销(学苑版).2012
[10].赵秀敏,罗立成.论劳动合同中竞业禁止情形的法律构成要件[J].现代商贸工业.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