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欺诈论文_许凯

导读:本文包含了证券欺诈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证券,诉权,证券市场,证监会,特斯拉,欺诈行为,物归原主。

证券欺诈论文文献综述

许凯[1](2019)在《大数据监管证券欺诈行为的法制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运用大数据技术改革我国证券监管方式是新一轮证券体制变革的重要题义,2018年8月31日,中国证监会印发《监管科技总体建设方案》,将证券监管科技的改革区分为1.0、2.0、3.0叁个不同阶段,明确五大基础数据分析能力、七大类32个监管业务分析场景,提出了大(本文来源于《中国社会科学报》期刊2019-11-13)

张春丽[2](2018)在《证券欺诈赔偿责任的理论构成与制度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公司法和证券法在证券欺诈案中投资者救济问题上的失序,是我国证券欺诈责任与赔偿制度不完善的结果。证券欺诈赔偿理论基于信义关系和不完全契约,将矫正正义植入"金融的法律构造"中,即波斯纳所称之为"法律与金融"的结构中,发展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与程序的默示规则及将"惩罚与赔偿"相结合的赔偿制度。美国证券欺诈责任与赔偿的"萨班斯法案—公平法案—多德法案"范式,以建立和完善"惩罚赔偿基金"(即公平基金)为路径,集公司治理默示规则、SEC执法裁量权和投资者赔偿机制于一体,也为我国投资者救济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制度框架。(本文来源于《经济法研究》期刊2018年02期)

张海飞[3](2019)在《证券欺诈责任法律选择的发展趋势——以欧洲和美国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美国和欧洲对涉外证券欺诈责任识别存在差异,美国将证券欺诈责任识别为公法域外效力问题,欧洲主要国家则将证券欺诈责任识别为侵权问题。欧洲主要国家对证券欺诈责任采用传统的侵权法律选择方法,以损失发生地为法律选择的连接点。欧洲学者认为欧洲传统的侵权法律选择方法难以适用,预测性差,主张适用证券交易所所在地法律或证券发行地法律以反映证券欺诈责任的特点。美国证券欺诈责任法律选择则经历了由证券欺诈行为地或结果地标准转变为证券交易所所在地或证券交易地标准的变革。随着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加强,在证券欺诈责任诉讼中,证券交易所所在地法律成为法律选择的发展趋势。根据中国现行的国际私法,涉外证券欺诈民事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这与全球主要国家涉外证券欺诈法律选择的发展趋势不一致,因此建议中国涉外证券欺诈责任适用证券交易所所在地法律。(本文来源于《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期刊2019年03期)

胡蓉[4](2019)在《对证券欺诈行为既要罚也要赔》一文中研究指出昨天,全国人大代表、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王建军在审议两高报告时表示,现行的欺诈发行股票罪于1997年写入刑法,当初对这个罪行的认识严重不足,最高五年的刑期是严重的责刑不对等。他建议两高共同推动法律的修改,大幅提高欺诈发行股票的违法成本。王建军还建议修改罚(本文来源于《深圳商报》期刊2019-03-14)

王彦明,于淼,王殳昊[5](2019)在《中国示范诉讼制度的构建——以证券欺诈民事纠纷的应用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示范诉讼制度是应对涉众性诉讼的一种有效方式。在我国,尤其在证券欺诈民事诉讼领域,构建示范诉讼制度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示范诉讼与集团诉讼、代表人诉讼以及支持诉讼均为群体性纠纷的司法解决机制,但在诉讼构造以及诉讼功能方面却具有较大差异,示范诉讼制度的构建能够在现有制度框架内起到有效补充现有诉讼制度不足的作用。在构建我国证券欺诈民事纠纷示范诉讼机制时,应当在程序的适用、示范案件的遴选、示范目标的确认、生效判决的扩张等方面进行合理的程序设计,同时需要关注对示范诉讼参与人诉权的保障。(本文来源于《社会科学战线》期刊2019年02期)

宋杰[6](2018)在《特斯拉“退市计划”17天夭折 马斯克又有新麻烦:涉嫌证券欺诈和操纵股价》一文中研究指出马斯克的退市梦仅维持了17天。8月24日,特斯拉CEO马斯克宣布放弃私有化,股价随之一路下跌。8月30日,特斯拉股价盘中短暂跌破300美元,收于303.15美元,降幅为0.61%。此前,马斯克于8月7日宣布每股420美元的私有化计划,股价从321美元涨到379美元(《中国经济周刊》8月20日刊发的《马斯克的Plan B》一文对此有详细阐述,网络阅读:(本文来源于《中国经济周刊》期刊2018年36期)

万国华,张崇胜[7](2018)在《我国反证券欺诈机制的检视与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反欺诈机制是证券市场的基础制度,与信息披露制度同被视为现代证券法的基石。本文通过检视我国的反欺诈机制,发现存在内涵阙如、外延不周、概念混乱以及体系畸形等问题。反思证券监管的法理逻辑,借鉴美国反欺诈机制的历史经验,我国反欺诈机制的完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重构证券的学理概念,将任何与证券有关的欺诈行为都纳入调整范围;二是厘清证券欺诈的内涵和性质,采用"二元利益观"将侵害投资者利益和市场秩序的行为界定为证券欺诈行为,明确证券欺诈特殊侵权之属性;叁是引入反欺诈原则,并在此基础上对反欺诈机制进行结构性改革;四是规定反欺诈机制的域外管辖效力,明确"行为加效果"的认定标准。赋予反欺诈原则"明示诉权"效力,使其成为证券欺诈诉讼的纲领性规定。(本文来源于《金融与经济》期刊2018年08期)

左永刚[8](2018)在《证券欺诈发行适用法律亟待修订》一文中研究指出“对于证券欺诈发行行为处罚的法律适用方面,《刑法》与《证券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实现无缝衔接,尽可能界定准确,做到互补不重迭,形成体系。”近日,上海股份制与证券研究会副会长曹俊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自欣泰电气因欺诈发行被强制退市以来,(本文来源于《证券日报》期刊2018-03-22)

谭娜[9](2018)在《证券欺诈群体诉讼形态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证券欺诈群体诉讼形态是我们研究证券欺诈的一个重要考虑因素。本文研究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证券欺诈群体诉讼形态,分析总结出我国证券欺诈群体诉讼形态即代表人诉讼制度存在的问题,通过论述证券欺诈群体诉讼形态的功能和价值定位,得出构建证券欺诈群体诉讼形态所需解决的问题和基础条件,以有关国家和地区关于证券欺诈群体诉讼形态的立法、司法及学理研究,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提出构架我国证券欺诈群体诉讼形态的思路。本文第一部分阐述了证券欺诈群体诉讼的司法现状,对我国证券欺诈群体诉讼的含义和特征做了论述,并对我国证券欺诈群体诉讼形态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发展历程进行阐述,进而对证券欺诈群体诉讼同群体诉讼、公益诉讼进行区别与联系,明确了将证券欺诈群体诉讼形态单独拿出来论述的重要性与独特性。第二部分以典型案例入手,深入剖析了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处理证券欺诈群体诉讼的困难,同时也指明当下法律指引适用的代表人诉讼制度对于解决证券欺诈群体诉讼所存在的问题,对后文引出其他诉讼形态提供实践支撑。第叁部分考察了美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证券欺诈群体诉讼形态,也即集团诉讼、团体诉讼和选定当事人诉讼,将其与我国的法律规定、司法实践进行对比,通过分析与阐述,吸取了一些值得我国借鉴学习的经验。第四部分以我国证券欺诈群体诉讼形态应有的价值取向入手,通过论述其价值取向以及现实问题的复杂性,明确了以多元化诉讼形态来解决证券欺诈群体纠纷,包括修正的代表人诉讼制度、示范诉讼、公益性投资者保护组织提起诉讼以及其他纠纷解决方式。其中重点论述了采用示范诉讼的可能性与合理性,对于适用示范诉讼解决证券欺诈群体诉讼提供了理论和现实支撑。第五部分以构造证券欺诈示范诉讼为目的,系统的从示范诉讼的概念特征、学理分类、司法分类为入手点,系统阐述了证券欺诈群体诉讼采用示范诉讼的理论基础,包括纠纷的一次性救济理论、既判力扩张、诉讼契约与当事人意思自治等。最后从示范诉讼的启动到案件选取再到案件审结并发生效力,贯穿案件全过程,模拟了证券欺诈群体诉讼案件的审理。(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期刊2018-03-14)

陈冲[10](2018)在《中国示范诉讼机制的法律构建——以证券欺诈民事纠纷案件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示范诉讼与集团诉讼、代表人诉讼的机制均是群体性纠纷处理机制的解决方式,叁种诉讼机制和而不同。示范诉讼是基于我国目前国情处理证券欺诈民事纠纷的有益尝试,其有制度构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基础,可以有效化解当下亟待解决的净化资本市场、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司法需求与有限司法资源之间的矛盾。英美法系及大陆法系均有示范诉讼的制度雏形和实践经验,这些实践经验对我国有借鉴意义。但在构建我国本土化示范诉讼机制时,要具体考量程序设计、示范案件的挑选、生效判决的扩张以及其他案件当事人诉权的保障。在现有法律框架下进行谨慎的制度设计,发挥示范诉讼延伸的功能价值,也是司法改革与能动司法的应有之义。(本文来源于《投资者》期刊2018年01期)

证券欺诈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我国公司法和证券法在证券欺诈案中投资者救济问题上的失序,是我国证券欺诈责任与赔偿制度不完善的结果。证券欺诈赔偿理论基于信义关系和不完全契约,将矫正正义植入"金融的法律构造"中,即波斯纳所称之为"法律与金融"的结构中,发展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与程序的默示规则及将"惩罚与赔偿"相结合的赔偿制度。美国证券欺诈责任与赔偿的"萨班斯法案—公平法案—多德法案"范式,以建立和完善"惩罚赔偿基金"(即公平基金)为路径,集公司治理默示规则、SEC执法裁量权和投资者赔偿机制于一体,也为我国投资者救济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制度框架。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证券欺诈论文参考文献

[1].许凯.大数据监管证券欺诈行为的法制完善[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

[2].张春丽.证券欺诈赔偿责任的理论构成与制度完善[J].经济法研究.2018

[3].张海飞.证券欺诈责任法律选择的发展趋势——以欧洲和美国为视角[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19

[4].胡蓉.对证券欺诈行为既要罚也要赔[N].深圳商报.2019

[5].王彦明,于淼,王殳昊.中国示范诉讼制度的构建——以证券欺诈民事纠纷的应用为例[J].社会科学战线.2019

[6].宋杰.特斯拉“退市计划”17天夭折马斯克又有新麻烦:涉嫌证券欺诈和操纵股价[J].中国经济周刊.2018

[7].万国华,张崇胜.我国反证券欺诈机制的检视与完善[J].金融与经济.2018

[8].左永刚.证券欺诈发行适用法律亟待修订[N].证券日报.2018

[9].谭娜.证券欺诈群体诉讼形态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8

[10].陈冲.中国示范诉讼机制的法律构建——以证券欺诈民事纠纷案件为视角[J].投资者.2018

论文知识图

-2007年联邦证券欺诈集团...分类号:D4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一...不同阶段发行新股公司在上市前后净资...美国衍生品业违法种类分布图:1991-2009年上证指数走势图新叁板挂牌公司在港上市主要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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