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警务危机谈判是警察谈判人员与谈判对象进行思维、语言沟通并达成一致的过程,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既可以和平处置警务危机,还可以获取情报信息,同时也是武力处置的有效辅助手段,为武力处置创造战机或赢得时间。除此之外,还可以降低事件处置成本,改善警务公共关系。
关键词:警务危机;谈判;作用
一、引 言
谈判作为解决争议、协调关系、争取合作、消除对抗的一种活动方式,通常用于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特殊领域。在运用过程中,除了达成双方目的,也常被当作一种手段,用来获取信息、赢得时间以及创造时机。
(4)名师示范。以名师牵头,聘请太仓及周边地区企业的技术能手,共同建立名师工作室:①协同企业进行产品研发;②通过工作室的平台培养“师傅型”教师;③为地方企业提供专门人才,服务地方经济;④提供专业技术咨询指导服务。
警务危机谈判作为一种在非常情形中展开,关乎现场所有人生命安全的特殊语言交往活动,起源于现代的西方。1972年的慕尼黑人质事件,德国警方以武力强攻的方式解救人质,最终以11 名人质的全部遇难而告终。随后,西方警界开始探索其他解救人质危机的有效可行方法。1973年美国首开先河,在纽约警察局设置的人质救援处,除了设有常规的特警小组,还有经过培训的“警察谈判员”。该局的 Frank 警官和心理医生Harvey 博士开创了“语言谈判”,并使之成为解决警务危机的一种方法。根据 1989年美国进行的一项调查,68%的州警察局、96%的大城市警察局都有接受过专门训练的警务危机谈判人员。随后,西方其他国家如英国、法国等也纷纷建立警务危机谈判制度。我国警务危机谈判机制发展相对迟缓,对警务危机谈判理论的研究始于20 世纪80年代末期,目前也尚未建立警务危机谈判制度。但是建立完善高效的警务危机谈判制度,充分发挥警务危机谈判作用已经成为社会的当务之急,也日益引起学术界专家的重视。警务危机谈判作为警察谈判人员与谈判对象进行思维、语言沟通并达成一致的过程,具有很强的对抗性、策略性、战术性,极具微妙性、变化性、突发性[1]。在警务危机处置中,警务危机谈判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和功能。
二、“不战而屈人之兵”,和平解决警务危机
“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2]21。百战百胜并非最为高明,不通过武力、没有伤亡就达成目的,才是最佳的策略。
据国外有关研究显示,以专业化警务危机谈判团队的形式处置人质危机,安全、和平处置率高达93%,而没有专业化谈判团队的介入,直接采取武力处置的,伤亡率高达78%[3]。因此,通过警务危机谈判,不战而屈人之兵,和平处置警务危机,是我们力求达到的终极目标。
(一)谈判对象无条件终止犯罪
在警务危机谈判进程中,谈判人员紧紧抓住谈判对象心理状态变化,立足于政策感召和亲情感化等方式,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与其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鼓励谈判对象正确面对现实,帮助其确认放弃暴力行为也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方法,促使谈判对象迷途知返,主动缴械投降,无条件终止犯罪活动。
如果足够小(趋于0),则该神经元处于非激活状态。这里设置一个稀疏性参数ρ,ρ为趋于零的正实数。若则该种神经元处于非激活状态。这里用Kullback-Leibler (KL)距离作为惩罚项,对隐含层进行稀疏约束:
(二)满足或者部分满足谈判对象条件前提下和平解决警务危机
有些谈判对象具有坚定的意志,不会轻易缴械投降。他们事先经过周密的谋划,提出拟定的条件,并且凭借手中的筹码,如武器、人质等,与警方形成对峙。谈判人员可在满足或部分满足谈判对象提出条件前提下,与谈判对象探讨解决问题的具体可行方法,和平解决警务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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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人员和谈判对象交流思想并产生影响是一个过程,因此不管是以哪种形式和平解决警务危机,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谈判人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利用多种谈判谋略,运用多种谈判技巧,将攻心活动贯穿于谈判过程之中,帮助谈判对象客观对待形势,促使其采纳谈判人员的建议,与谈判人员达成一致,终止或者放弃犯罪行为,以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实现警务危机的和平处置。
通过警务危机谈判重点获取的是谈判对象相关信息,主要包括其个人情况、所持工具、精神状态、目的需求等。
2.谈判对象所持犯罪工具情况。包括犯罪工具的威力、类型、多少以及谈判对象可能采取的行动方式等。为了使警务危机谈判发挥最大效用,谈判人员大多采用近距离谈判的方式,因此可以清楚观察到谈判对象所持犯罪工具情况,是持枪、持刀、持爆炸物还是其他类型犯罪工具,同时将这些信息传递给指挥员,评估其威力及危害程度,以保证警务危机事件处置的安全高效。
三、“知彼知己”,获取情报信息
因此,谈判对象的情况以及人质的状况,是谈判人员在谈判进程中必须掌握的情报信息。这些情报信息是警务危机谈判方案制定的重要依据。情报信息的获取和了解,除从知情人那里得到,多数需要谈判人员通过谈判获取,通过谈判途径获取是最快捷、最直接的信息,而且了解内容最多。
警务危机情报信息,是谈判人员在警务危机现场及相关场所,以调查访问、现场谈判等手段获取的与警务危机谈判工作和武力处置行动相关的情况。警务危机谈判方案的设计是警务危机谈判取胜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提高收集处理情报信息的能力,夺取情报信息的主动权,是警务危机处置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因此,谈判人员一旦与谈判对象形成对峙,即应积极地与其对话,形成谈判气氛,应尽可能全面、深入了解案情。
(一)谈判对象相关信息
当紫薯粉的添加量为40%、白糖添加量为20%、柠檬酸添加量为0.4%的条件下,黄油添加量分别为20%、30%、40%、50%、60%,研究黄油添加量对紫薯酥性饼干品质影响,感官评分结果(见图4)。黄油添加量为50%时,紫薯酥性饼干口感最佳,感官评分较高。当黄油添加量小于50%时,制作出的饼干偏硬、口感不酥松不松脆。当黄油添加量大于50%,饼干酥松性增加,但饼干易碎不完整,且过多黄油加入,其香味会掩盖紫薯的风味。因此选择黄油添加量为50%。
4.谈判对象的动机目的。包括其企图达到的最终目的,以及在谈判过程中临时提出的需求等,是勒索钱财,还是感情因素,抑或是报复社会。哪些需求可以全部满足,哪些可以部分满足,哪些不能满足,通过综合分析权衡,策略性区分对待。通过其可以满足的需求,建立良好的对话关系,架起沟通交流的桥梁。
在小波阈值去噪中,结合待处理数据特点,选择最优的阈值判定方法和处理公式在整个去噪中非常重要的,有利于去噪后信号整体质量提升.阈值常用式(3)固定阈值规则进行判定,同时还有学者对固定阈值规则进行改进,如文献[5]中提出式(4)还有文献[6]中提出式(5)的改进阈值规则.
3.谈判对象的精神状态。包括其心理状态、智力水平、精神状态、近期受过何种挫折和刺激等。比如谈判对象是否为精神障碍者,当时精神状态如何,能否辨认及控制自己行为,对于事件和平解决的愿望强烈程度如何等。这些信息通常只能通过警务危机谈判来获取和评估。
1.谈判对象的个人情况。谈判对象个人情况主要包括谈判对象姓名、职业、籍贯、家庭等情况。警务危机事件发生之后,警方会立即通过调查、走访等方式获取谈判对象个人情况。但是,由于大部分警务危机事件具有突发性、随机性的特点,周围群众以及相关人员与谈判对象或者人质大多没有直接关系,所以通过调查、走访等渠道无法获取足够有用的情报信息。谈判人员通过谈判,能更直接地接触到谈判对象,建立一种联系,谈判对象愿意将个人相关信息告知谈判人员,通过这些信息,警方就可以查询甚至推知谈判对象的生活状况、性格特征、处世特征等,预测谈判对象的行为,以保证谈判和武力处置工作有的放矢。
(二)人质及其他相关信息
主要包括人质的个人情况、精神状态、具体人数以及与谈判对象有无特定关系等相关信息,通过谈判均可以获取。除此之外,警方处置力量自身信息,警务危机处置环境信息,包括处置现场的自然情况和社会状况等内容,也都是警方谈判人员需要获取的重要情报信息。
“知彼知己,百战不殆”[2]28,警务危机处置方案的有效制定,需要相关的情报信息作为支撑,“彼方”及“己方”情报信息的内容决定着处置方案的制定。通过警务危机谈判,谈判人员可以将谈判对象的相关情报信息掌握清楚,以保证制定正确有效的处置方案。
在谈判开始前,因为现场的特定形势要求谈判人员一到现场就必须立即与谈判对象对话,所以谈判人员不可能迅速将上述内容全部了解清楚。在这种情况下,谈判人员可以边谈判边了解背景情况,调整谈判思路和方案,以增强谈判的针对性。因此,诚如美国纽约警察局首席谈判专家多米尼克·米思诺所言:“谈判之前要先收集信息,谈判的过程中更要继续收集信息”[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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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致人而不致于人”,为武力处置创造战机
警务危机谈判的最终目标是和平处置警务危机,但并非每起警务危机都能和平解决。因此,在面临无法达到和平处置的警务危机时,谈判人员要利用现场当时的全部信息,减慢谈判的节奏,从而实现对时间的有效控制,服务武力处置。西方国家已经普遍建立了这样的观念:“NO NEGOTIATION,NO ACTION”(没有谈判就没有行动)。在美国,即使是处置暴力犯罪的特种武器和战术分队,在处置警务危机事件中,如果现场没有谈判,也会拒绝立即进攻,而这已经写入警方法定处置程序之中[5]。在拖延时间的过程中,警方也能积极发挥主动性优势,迅速扭转改变被动局面,“致人而不致于人”[2]50,掌握警务危机处置的主动权,最终策略性成功处置警务危机。
警务危机处置中一个最大的难题是时间非常紧迫,各种措施难以准备充分。警务危机谈判作为一种手段,可以给处置警务危机的警察和政府认真评估形势、协调相关部门部属、采取应变措施赢得更多的时间,创造更多的条件。因此,谈判人员应避免重大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在对策上宜缓不宜急,宜疏不宜激。即使警务危机最终是通过武力行动解决的,但通过谈判可以为武力解决创造条件。谈判作为一种缓兵或惑兵之计,其作用是多方面的。
(一)稳定情绪
谈判人员介入之时,谈判对象通常情绪非常激动,容易导致过激和危险行为。谈判人员积极主动的沟通和安慰,可以抚平谈判对象紧张与不安情绪,逐渐平静下来,进而建立双方良好沟通桥梁,进入良性对话阶段[6],阻止事件继续恶化态势。
(二)探明情况
通过警务危机谈判,谈判人员可探明谈判对象的心理状态及其需求条件等。这是谈判人员进行情报研判、制定谈判方案的依据,更是指挥人员定下处置行动决心,计划组织实施武力处置行动的基础。
(2)供试品溶液:样品为脱氧乌头碱浸泡24 h以及加热50、120、240、480、720 min的样品。
(三)赢得时间
通过警务危机谈判,不但可以延缓谈判对象实施各种犯罪行为的时间,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伤害,而且可以为各种警察战术措施的筹划和准备赢得时间,避免无把握的强攻和伤亡。因为警方武力处置之前需要较长时间搜集情报信息、勘察现场环境、准备处置工具、制定和演练行动方案等。
(四)创造战机
通过警务危机谈判,可以吸引谈判对象注意力,使其放松警惕、麻痹懈怠或者形成心理错觉、认识偏差,引导谈判对象做出某种行为,到达某个位置等,为武力解决提供强有力的战术支持,创造战机。
五、结 语
警务危机谈判作为现代警务机制中用于处置警务危机事件中的一个重要基础和文明标志,既是公安机关“以人为本”执法理念的体现[7],也是保护谈判对象人身权利的有效手段,同时也是警察依法打击犯罪,维护国家及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的重要方式。其功能是多重的:既是目的,可以和平解决警务危机;又是手段,可以探明相关情报信息;还是辅助,可以为武力处置创造战机或赢得时间。此外,还可以降低事件处置成本,改善警务公共关系等[8]。无论是作为一种目的行为,还是作为一种手段,警务危机谈判都应贯穿于警务危机处置的全过程。因此,对警务危机谈判作用和功能的研究和探析,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姚 健.警察讯问与谈判[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174.
[2]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战争理论研究部《孙子》注释小组注.孙子兵法新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6.
[3]张明刚,何 睿.危机谈判[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7.
[4](美)多米尼克·米思诺,吉姆·德费利斯.谈判致胜[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48.
[5]王 春.警务危机谈判[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2:7.
[6]于 洋.我国警务危机谈判机制建构研究——域外视角下的本土借鉴[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7,29(1):142-148.
[7]高 锋.反劫持谈判实战技巧[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13.
[8]姚 坤.危机谈判在我国处置持械劫持人质事件中的作用研究[D].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7.
Analysis of the Role of the Police Crisis Negotiation
SUN Liang-yu
(Department of Command and Tactics, He’nan Police College, Zhengzhou He’nan 450046, China)
Abstract: As a process of communicating and negotiating with the object of negotiation with the aid of thinking, language and situation, the negotiation of police crisis has a very important role.It can not only deal with the crisis of police affairs peacefully, but also can obtain information, and an auxiliary means of force solution, which can win time or create a chance for the disposal of force.In addition, it can also reduce the cost of incident disposal and improve police public relations.
Key Words: police crisis; negotiation; role
中图分类号:D63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727(2019)01 -0020-04
收稿日期:2018-10-07
作者简介:孙良玉(1981-),女,河南信阳人,副教授,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警务危机谈判、警察谋略。
基金项目:河南警察学院课题“警务危机谈判作用探析”(HNJY-2018-56)的研究成果。
(责任编辑:朱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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