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公路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公路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袁红英(重庆市大足县公路局402360)

[摘要]工程监理是以工程建设项目的目标管理为中心,通过项目目标规划与动态的目标控制,尽可能地实现目标,以提高建设水平和投资效益。

[关键词]公路工程工程监理对策

近年来我国的公路得到迅速发展,公路的设计标准和工程质量必须得到重视,并且加强公路现场施工中的工程质量监理问题。目前,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已经贯穿于公路建设的整个领域和全部过程,在具体的工程实践中得到广泛应用和推广普及。

1目前公路监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监理机构不具有完全独立性由于公路建设行业同其它许多行业一样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公路工程监理机构只能源于公路系统而不能为其它行业越俎代庖。但是成立监理机构需要一定的技术人员和物质装备,若是监理机构的力量完全出自公路建设部门,对公路建设部门来说又如同釜底抽薪。为此,许多地方就采取了貌离神合的折中办法,分而不离,独而不立,监理机构挂靠公路建设部门,具有双重身份,对外是监理机构,对内仍是一家人。一个人不可能把自己举起来,对一个单位来说也是这样,监理机构与建设部门的关系,既不能是附属型的,也不能是连体型的,而必须是分体型的,二者在人事上、经济上应该是互不牵涉的各自独立的关系,在工作上应该是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相互制约又相互协作的关系。基于此,必须痛下决心,坚决把受制于公路建设部门的公路工程监理机构独立出去这是最根本的一点,如果做不到这一点,不论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实际工作中的监理都将是苍白乏力的。

1.2监理市场行为不规范在监理业务的承揽方式上,存在着转包监理业务、挂靠监理证照的现象。存在着业主私招乱雇,系统内搞同体监理的现象,致使建设监理的作用在相当多的项目上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有些监理单位还不是真正独立的法人实体,这些监理单位,尚处在母体的副业状态,既不独立核算,更不自负盈亏;有的挂着监理企业的牌子,有监理任务时就临时凑人员,没有监理任务时,这些人就解散或转移,严重影响监理人员从事监理工作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积极性。

1.3监理队伍总体素质还不高主要是缺乏经济管理和法律知识,缺乏全方位控制的能力。一些监理单位由于人才不配套,大多只能运用技术手段进行质量检查,而不能运用经济手段和合同手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这种状况自然不能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由于项目管理与控制能力的薄弱,监理工作主要只能体现在现场进行质量监督,这是我国建设监理与先进国家建设监理的主要差距。

1.4不少工程项目存在着监理工作不到位、监理责任不落实的问题有的工程项目空挂监理人员名字,只见其名,不见其人或者合同履约时临时充数。有的监理单位没有确定一定的工程监理的内容和程序,也没有规定或落实各级监理人员责任,致使一些监理人员该进行检查时不检查,该旁站监理时不旁站,甚至不问工程是否合格也签字。上述问题的存在,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制定的监理法规体系还不严密,也反映了相应的监督管理还不够有力。

1.5监理体制不健全,责任主体不明确目前,我国相关法律、规章规定,公路工程监理企业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以独立法人的身份“守法、诚信、科学、独立、公正”地原则开展监理业务。然而由于历史原因,现有公路工程监理企业,除近几年成立的少数法律上认可的私人性质的监理公司外,早年成立的公司大部分为政府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教学或科研、勘察设计单位投资主体等。名义上是独立法人,但监理企业的高层的聘用、任命皆由上级领导决定,各项重大的组织变革也受到上级专管领导的控制和监管,监理企业的自主权被严重剥夺。而监理企业和上级管理单位在管理和组织构架方面有很大的不同,上级管理单位的过多干预和控制,严重制约了监理企业的变革和创新,也严重阻扰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监理企业的自主发展之路受阻。

2针对出现问题的改革对策

2.1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理监理企业要迅速发展壮大,进行业务范围的扩大则是必由之路,对现阶段的监理业务进行上下游的业务延伸。现阶段,大多监理企业所经营的业务范围仅局限在施工监理阶段,这种业务范围的狭窄,造成其利润来源过于狭窄和单一,受市场和行业的影响相对较大,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也就显得严重不足。要解决这种局面,首先是进行上下游的业务延伸,全面的介入决策、设计、施工以及交工及缺陷责任期各个监理阶段,发展全过程的监理服务业务。这样不仅扩大了企业利润来源,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会极大的加强,而且人才的引入渠道也会相对的扩大,人才的知识结构和构成比例也会因此而得到加强和完善。对企业的人才储备大有陴益,对企业的长远发展也大有好处。

2.2完善监理企业自身的建设一个监理企业要做大做强、要赢得社会的认可,就必须做好自身的建设。首先,要完善企业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每一个监理运作程序,使监理过程规范化、程序化,严格遵守三个行业自律。一是服务质量自律,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协议提供公路工程监理服务;二是职业道德自律,表现在严格履行合同,不损害工程建设各方利益;三是服务价格自律,严格遵循国家规定的行业价格标准,抵制恶意压价行为,自觉维护行业秩序。其次,加速加快监理人才的培养,建立的良好的用人、留人环境。监理企业要适时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现有监理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监理业务水平。同时创造良好的环境引进人才、留住人才,切实提高监理人员的福利待遇,吸引优秀的人才进入监理行业,在引进人才的前提下还要为优秀的监理人才创造一个施展才华的舞台,为他们提供实现自我的机会。只有这样监理行业的人才培养和储备才能够走上良性发展之路,监理行业也才能走上良性发展之路。再次是监理人员要廉洁自律,真正用心为业主服务、为业主着想,必要时也可以指导或帮助施工单位健全其管理制度。如果能做到这些,监理一定会得到业主、施工单位及社会各界的认可和尊重,其权威性也会随着项目的实施而逐步建立。

2.3严格监理资质管理严格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是保证市场良好秩序的重要措施。当前,监理单位资质方面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是,监理单位必须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也只有这样,才能形成真正的监理行业。强化监理委托程序监理市场的规范化,对建设监理事业的发展十分重要。因此必须规范各方的市场行为。业主选用建设监理单位应严格按《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实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直接委托应按规定办理委托手续,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监理,不应使用内部监理单位搞自我监理以及施工、监理为同一行政管理单位的同体监理。业主应与中标的工程监理单位签订委托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监管部门应强化竣工备案制度,对工程监理应招标而不招标的工程,对挂靠、转包的工程,一经查实,不予验收备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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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振.公路工程监理存在问题及对策的探讨.公路交通技术.2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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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聂新跃.浅析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现代公路.2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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