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洁:论萨特的《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论文

王洁:论萨特的《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论文

摘 要:存在主义作为国外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流派,一直是哲学家们探索的主题。萨特在《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中通过对存在主义思想的阐释提出了存在主义的人道主义思想。他详细的论述了存在主义的第一原则:存在先于本质,在此基础上进而阐释了关于人的自由、人的责任和人的行动的观点。通过这一系列的论述,我们可以知道,在萨特那里,他表达的是一种积极的行动观和绝对的自由观,他的存在主义实际上就是一种人道主义。

关键词:萨特 存在主义 人道主义

在《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中,萨特对自己的存在主义思想进行了充分的论述,在他看来,存在主义不仅仅是一个哲学问题,更是一个关于人的现实的问题,是“一种使人生成为可能的学说”,是一个“乐观的、行动的学说”。他把他的存在主义哲学称为一种人道主义,并通过探索人的存在、自由、责任、行动等问题来阐释他的存在主义的人道主义思想。

刘莉、李洪等寄存处的工作人员全部被带到站前派出所值班室,邢慧负责询问刘莉,刘莉还在瑟瑟发抖,回答前言不搭后语。而询问李洪的刘志武同样也没有得到什么有用的线索,刘志武问:“根据你们的台帐记录,当时是你接待的,你再想想,对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男的或者是女的,高矮胖瘦?”李洪说:“我们每天少说有几百人来寄存,我们哪注意来寄存的是谁啊,我们都只认牌子不认人。”

一、萨特的存在主义思想

萨特在文章开篇就表示写这篇文的目的主要是为外界对存在主义的责难进行辩护。当前首要的责难就是指责存在主义为鼓励人们而对人生采取无所作为的绝望态度,视存在主义哲学为一种观望哲学,是另一种资产阶级哲学。其次是责难存在主义强调了人类处境的阴暗的一面,抹杀了人类的一致性。最后是责备存在主义没有承认人类事业的真实性和严肃性。萨特正是通过答复这些责难来说明存在主义何以为人道主义。因此,面对外界的种种误解,萨特首先向我们阐释了什么是存在主义。在他看来,存在是指人的存在,存在主义是一种使人生成为可能是学说,它为人类打开了选择的可能性。这种学说还肯定任何真理和任何行动,它既包括客观环境,又包括人的主观性。[1]

萨特认为,很多人都没有弄清楚存在主义的真正涵义,因为在我们面前有两种存在主义。一方面是基督教的存在主义,另一方面是以萨特为代表的存在主义的无神论者。[1]他们的共同点都是认为存在先于本质,或者说,哲学必须从主观开始。无神论存在主义宣称上帝并不存在,因此至少有一个东西先于其本质就已经存在了,这个东西就是人。也就是说,首先有人,人碰上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涌现出来,然后才给自己下定义。[1]在萨特看来,没有上帝提供人的概念,人首先是一个存在,是一个把自己推向未来的东西。人就是人,除了自己认为的那样以外,什么都不是。这就是存在主义的第一原则:存在先于本质。人的存在是前提条件,在存在的基础上,人的本质才能被确定下来。

二、人的行动和责任

萨特认为人是一个拥有主观生命的规划,存在主义的第一个后果是使人明白自己的本来面目,并且把自己存在的责任完全由自己担负起来。人在使自己成为什么样的人的时候要对自己负责,不仅仅是对自己的个性负责,而是对所有人负责。在对自己主观生命规划的过程中,人越不出这种主观性。因为人在为自己作选择时,其实也是在为所有人作选择。人通过行动来造就自己想要成为的形象,在形象的选择中我们自然而然的负有责任。在萨特看来,形象的选择是个人价值的肯定,因为我们不能选择更坏的。行动需要承担责任,既对自己负责,也对所有人负责,我们在造就自己形象的同时在创造一种我希望人人都如此的人的形象。在模铸自己时,我模铸了人。可以看出,萨特首先就预设了人的高度的责任感和选择的自由,在他那里,这种责任感是具有人道主义性质的。

硫化氢在采场中的运移遵循流体动力弥散定律,由于硫化氢的浓度远低于其溶剂(空气)浓度,因此可以使用Fickian方法来描述物质传输中的扩散项。根据质量守恒定律和对流扩散方程得出硫化氢在采场中运移控制方程:

在此基础上萨特进一步讨论了人摆脱这种责任感的可能性,他通过对痛苦、听任、绝望的理解指出人是无法摆脱那种整个的和重大的责任感的。存在主义认为人是痛苦的,人总是要作出选择和行动,不管如何选择最终都是会有痛苦的,这是萨特所理解的存在主义的痛苦。接着萨特又谈到了“听任”。没有人能够提供价值或命令来使我们的行为成为合法化,人是自由的,是被逼得自由的。人从被投进这个世界的那一刻起,就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是人自己的选择和行动决定了我们的存在,这就是萨特关于“听任”的涵义。对于“绝望”,萨特指的是使自己处在与自己行动有密切关系的可能性的范围里。萨特通过对痛苦、听任和绝望的论述阐明了人的行动和责任的观点,而这些都是基于他的存在主义思想上的。

萨特对责任的理解是建立在个体绝对自由和不受约束的主观主义和个人主义的基础上的。对存在主义来说,人具有高度的责任感。是懦夫把自己变成懦夫,是英雄把自己变成英雄,但是我们可以通过行动来改变自己的形象,要紧是要为这种行动承担责任。因此,存在主义是用行动说明人的性质的,除了采取行动外没有任何希望。萨特总结说,存在主义的核心思想就是自由承担责任的绝对性质,通过自由承担责任,任何人在体现一种人类类型时也体现了自己。

他的一生是追梦的一生、拼搏的一生、奉献的一生。他用生命,在祖国的广袤大地上写就最质朴、最绚烂的时代故事。

三、人的自由

萨特关于“自由”的观点也是基于他的存在主义思想提出的,他通过否定上帝,否定先天的人性引出人的绝对自由的观点,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人生而自由。“如果上帝不存在,什么事情都将是允许的”,在萨特看来,这就是存在主义的起点。因为上帝不存在,人在自己的内心或者在自身之外,都找不到可以依靠的东西,决定论是没有的,人是自由的,人就是自由。[1]其次是人的选择是自由的。人处在“主观性林立”的世界,通过自我选择,自我设计和行动来模铸自己的形象,确定自己的本质。我们在痛苦中听任自己的主观性自由选择自己的行动并承担责任,这种选择是不受任何约束的绝对的自由。可以看出,萨特关于人的自由选择的观点是不具有个人特征的绝对的抽象的自由,也正是通过这种绝对的自由观和责任观阐明了他的存在主义的伦理观,也更加说明了他的存在主义实际上就是一种人道主义。

四、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

萨特强调,存在主义是一种使人生成为可能的学说,这与人道主义是一脉相承的,他通过对存在先于本质、人的自由、行动和责任的探讨阐明了他的存在主义的人道主义思想。从整个行文来看,萨特的人道主义思想是通过人的自由、选择和责任的联接所推动和递进的,他将人的自由选择与整个社会和人类联系起来。人在选择的同时也是在为他人作出选择,在对自己负责的时候也是对他人负责,当一个人在承担责任时,他不仅为自己的将来作了抉择,而且通过这一行动同时成了为全人类作出抉择的立法者。可见,他的这种自由观和责任观从个人上升到了整个社会,体现了他的存在主义向人道主义的趋进。

萨特认为存在着两种不同的人道主义。第一种是把人当作目的和最高价值,认为人实际上是完成的。萨特认为这种人道主义是极其荒谬的,在他看来,一个存在主义者永远不会把人当作目的,因为人始终处在形成中,总是在从现在走向未来。这种人道主义实际上把自己封闭起来了,因此这种人道主义我们是不要的。人道主义是另一个意义是,人始终处于自身之外,靠把自己投出并消失在自身之外而使人存在,另一方面,人是靠超越的目的才得以存在,[1]人本身就是超越的中心,除了人的主观性宇宙外,没有别的宇宙,这种构成人的超越性和主观性的关系就是萨特所说的存在主义的人道主义。这种人道主义中的人并不把人当作目的,而是处在形成之中不断超越的人。所以是人道主义,是因为每个人是自己的立法者,除此之外再无其他。人听任自己的主观性作出选择和行动,在自身之外寻求一个解放自己的或者体现某种特殊的目标,人才能体现自己的本质的存在。你会看出他不能被视为一种无作为论的哲学,因为它是用行动来说明人的性质的,它根据无神论立场推出其全部结论,它是乐观的,是一个行动的学说,它把人类的命运交到它自己的手里,它告诉人们除了采取行动外没有任何希望,所以说没有一种学说比它更乐观了。萨特这段对存在主义作出的深刻的总结,不仅仅是针对他在文章开篇所提到的外界对于存在主义的责难所作出的强有力的辩护,同时也是从存在主义的层面对人道主义的解释,或者可以说是从人道主义的层面对存在主义的解释,因为在萨特那里,存在主义就是人道主义。

参考文献:

[1]萨特.存在主义实施一种人道主义[M].周旭良,汤永宽,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2.

作者简介:王洁(1994-),女,汉族,湖北人,在读硕士研究生,黑龙江大学,研究方向:国外马克思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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