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层设计与绩效改革——检察机关电子卷宗的应用效果透视

顶层设计与绩效改革——检察机关电子卷宗的应用效果透视

论文摘要

检察机关电子卷宗系统的应用改变了以往纸质办案与粗放型管理的模式,以智能化、集约化、精细化的优势为办案与内部管理注入了新活力。该系统上线五年有余,部分地区运行良好,充分显示了优势。但部分地区效果不佳,亟需原因分析以便进一步推进。经调研和剖析,我们的发现是:公安机关前端扫描不力导致后续应用不足;检察机关内网密级过高致使电子卷宗移送不便;"以需求为导向"未完全落实导致检察官体验较差;缺乏顶层设计使得系统重复建设且兼容性不强;而不当的业绩观及严密的科层管理也让其走向深度应用的动力不够。因此,建议在政法委牵头下对公检法电子卷宗系统及信息系统进行协调,强化公安机关的初始扫描,调整检察机关内网的密级,倡导检察机关对这些系统进行顶层设计,并对其内含的绩效管理维度进行人性化改革,以让电子卷宗系统等在社会治理模式更新上发挥更大作用。

论文目录

  • 一、检察机关电子卷宗应用程度参差不齐
  •   (一)以苏州、南京为代表的领先梯队
  •     1. 支持电子卷宗线上流转。
  •     2. 支持律师网上阅卷。
  •   (二)以成都为代表的第二梯队
  •   (三)落后梯队未能充分发挥电子卷宗系统的先天绝对优势
  • 二、效果不佳的多维度原因分析
  •   (一)侦查警力不足,各机关内勤工作繁多,导致初始阶段卷宗全部扫描困难很大
  •     1. 信息化水平不高,配套设施不足,这在基层公安机关尤为明显。
  •     2. 警员们对卷宗制作的积极性不高,甚至存在排斥心理。
  •     3. 公安机关缺乏前瞻意识,对电子卷宗系统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   (二)检察机关内网密级过高,致使公检法三网衔接不畅,电子卷宗移送不便
  •   (三)“以需求为导向”未真正落实,使得系统的友好性、便利性不足
  •     1. 从软件公司的主观能动性分析:
  •     2. 从采购单位的客观需求上分析:
  •   (四)缺乏顶层设计,导致部分电子卷宗系统重复建设且兼容性不强
  •   (五)管理层“重业绩、轻实效”,“重科层化管理、轻尊严感关照”,致使深度应用的动力不足
  •     1. 重业绩、轻实效。
  •     2. 重科层化管理、轻尊严感关照。
  • 三、电子卷宗应用系统完善建议
  • 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朱桐辉,王玉晴

    关键词: 电子卷宗系统,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平台,顶层设计,绩效改革,智慧检务

    来源: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06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Ⅱ辑,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诉讼法与司法制度

    单位: 南开大学法学院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公检法绩效考核对刑事诉讼法实施的影响研究”(14BFX064),天津市人工智能发展战略研究项目“人工智能对社会治理模式变革影响的研究”(18ZLZNGX00030)

    分类号: D926.3

    DOI: 10.16112/j.cnki.53-1160/c.2019.06.001

    页码: 1-9

    总页数: 9

    文件大小: 12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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