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罪错青少年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青少年,法制教育,社会工作,聚众斗殴,青少年犯罪,犯罪预防,工作。
罪错青少年论文文献综述
华栋[1](2017)在《罪错青少年社区矫正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个案工作是现代社会工作的方法之一,是指具有社会学相关专业背景的社会工作者使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在社区矫正、家庭治疗、及心理疏导等工作中,通过一对一的方式对当事人的生理、心理进行流程化辅导,调整其学习、生活和工作状态,从而帮助其解决现实问题并预防问题再次发生的工作方法,其工作理念、优秀理论及实践模式能够对罪错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支持。个案工作的对象是人,而世界上的每一个人均是一个不同的个体,青少年也不例外。本文以罪错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为研究对象,尝试性地将个案工作应用到其中,通过分析个案工作应用于罪错青少年社区矫正的理念优势和实践优势、个案工作的优秀理论派别,详述个案工作的实务工作流程,并辅以真实案例的形式,来深入论证个案工作应用于青少年社区矫正的必要性、科学性和重要性。最后,笔者从上海市长宁区罪错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境为切入点,深入分析了我国刑事司法制度中存在的弊端及个案工作的实施主体—社会工作者中所普遍存在的薪酬待遇不高的实际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具有尝试性的对策建议,争取为罪错青少年社区矫正的具体实务过程研究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本文来源于《华东政法大学》期刊2017-10-15)
张彬[2](2017)在《台湾地区罪错青少年的社会化处遇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当代的中国,犯罪呈现出低龄化的趋势,青少年触法事件也在逐步增多,国家也越来越重视罪错青少年的处遇与复归,但如果罪错青少年全部投入到监狱中区,是对他们人生安全和教育的不负责任的。因此,如何对罪错青少年进行合理的处置,使他们能够真心悔改,早日回归社会,以达到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的目的,是全社会共同关心的重要命题。台湾地区在罪错青少年社会化处遇方面,通过长期探索形成了以“少年保护主义”为基本原则的处遇模式,逐步探索出一系列颇具特色的非监禁化罪错青少年社会化处遇模式,因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血脉相通,文化也具有同源性,其少年司法社会工作的成果对大陆具有借鉴意义。本文主要采用文献分析、历史分析、比较分析等方式,在介绍台湾地区司法社工介入罪错青少年社会化处遇的基础上,结合大陆地区司法社工介入罪错青少年处遇过程中的不足,提供完善大陆地区司法社工介入罪错青少年社会化处遇的设想。本文主要研究台湾司法社工介入罪错青少年社会化处遇的程序及其对大陆地区构建社工介入青少年社会化处遇程序的借鉴意义,分为四章展开研究。第一章论述台湾地区司法社工介入罪错青少年社会化处遇的历史沿革,主要包括台湾地区对罪错青少年以及社会化处遇概念的界定、台湾司法社工介入罪错青少年社会化处遇的理论基础以及发展过程;第二章节研究台湾地区司法社工介入罪错青少年社会化处遇的法律依据,即《少年事件处理法》的发展过程,还有对罪错青少年进行社会化处遇的条件。第叁章聚焦台湾地区司法社工介入罪错青少年社会化处遇的现行程序,包括司法社工介入罪错青少年社会化处遇的整个流程以及其中的经验与教训;第四章分析台湾地区司法社工的介入程序对大陆的借鉴意义,从大陆在探索社会工作与少年司法统筹发展过程中的不足出发,以台湾地区的发展经验为鉴,提出大陆地区司法社工介入罪错青少年社会化处遇的构想。(本文来源于《华东政法大学》期刊2017-04-01)
凌萍[3](2016)在《罪错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以学校教育矫正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青少年关系未来社会的发展,其犯罪问题是现在我们法制教育面临的难题。当前罪错青少年的学校法制教育,形式单一、缺乏专业性和针对性。应当发挥好学校法制教育在罪错青少年矫正中的作用,防微杜渐,有效地教育矫正青少年的罪错行为。(本文来源于《中外企业家》期刊2016年02期)
梁华[4](2015)在《犯罪预防视角下罪错青少年社会工作理论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从罪错青少年社会工作的视角出发,理顺青少年社会工作的古典与现代犯罪预防理论发展脉络,以社会生态系统、增权与犯罪断念理论为切入点,探讨罪错青少年社会工作的理论新视角,研究社会工作理论发展的趋势及对社会工作指导与实践创新的影响与效用。(本文来源于《理论界》期刊2015年06期)
李勐,洪欣,葛丹清[5](2014)在《罪错青少年法制教育现状与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当前罪错青少年法制教育存在学校法制教育形式单一、家庭法制教育重视不够、社会法制教育参与不足等问题。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叁位一体"的罪错青少年法制教育体系,应促进课堂教学与第二课堂的衔接与互动,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家长自身法律素质和沟通技巧,充分发挥社区和工读学校的法制教育作用,进一步净化网络和媒体环境,多渠道加强学校、家庭、社会的良性互动。(本文来源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期刊2014年06期)
张缓鸣,朱孟超,王樱[6](2014)在《扶正罪错青少年人生轨迹》一文中研究指出“今后我一定努力改正自己的缺点,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不再惹是生非,做一个有担当的男生……”在观看扬中市检察院“知心姐姐”播放的微电影《迷失的夏天》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徐某写下了观后感。 日前,扬中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知心姐姐”工作室)在(本文来源于《江苏法制报》期刊2014-03-24)
石忠[7](2012)在《社会控制理论视野下罪错青少年综合矫正对策初探》一文中研究指出一、社会控制理论与罪错青少年矫正相契合社会控制理论是犯罪学中研究未成年人犯罪最有影响力的理论。预防犯罪,从控制论的角度来看,实际上是两层含义:一是优化社会管理;二是控制个人行为。如果个人能够自控,遵从社会规范,势必能有效预防和减少犯罪。用犯罪学的语言来说,就是“最好的社会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所以(本文来源于《犯罪与改造研究》期刊2012年S1期)
孙星海,彭红军,何建飞,李敏慧[8](2012)在《性罪错青少年女性MMPI测试结果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采用MMPI中国修订版(1989)对50例性罪错女性进行测试,结果发现性罪错女性组的F、Hs、D、Pd、Pa、Pt、Sc、Ma升高,与对照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01);其中尤其以F、Pd、Pa、Pt、Sc量表分升高最明显(T>60),提示卖淫青少年妇女人群的人格偏离正常。提示开展精神卫生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本文来源于《广州医药》期刊2012年04期)
王淑清[9](2011)在《生态系统理论视角下的罪错青少年社会关护体系》一文中研究指出青少年犯罪问题历来受到国家和学界的重视,也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社会问题之一,我国目前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同样十分突出。而且青少年是未来发展的希望,具有较强的可塑性,所以重视并积极建设青少年预防和保护的新途径是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以全国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为背景,特选取全国试点地区之一的上海市M区为参考范例。上海市作为现代化发展较快的城市之一,青少年犯罪问题更为突出,M区由于外来人口众多,青少年问题尤为严重。本文以社会工作的生态系统理论为视角,通过对罪错青少年的所生活的生态系统问题的分析,指出罪错青少年生活于其中的微观系统、中观系统、宏观系统对于青少年发展的重要意义。同时指出,上述几大系统的互动与平衡发展对于青少年犯罪产生重大的影响。因此,要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就必须从罪错青少年生活的生态系统出发,建构罪错青少年的社会关护体系。笔者从生态系统理论的视角出发,详细阐述罪错青少年社会关护体系的运作,并对每个系统的运行过程进行了评估与反思,发现关护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结论建议,以期为今后的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提供些许参考意见。(本文来源于《华东理工大学》期刊2011-12-10)
徐日丹,林中明[10](2011)在《上海检察机关25年跟踪帮教罪错青少年1387名》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上海4月20日电(记者徐日丹 林中明)记者今天从上海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创建25周年纪念大会上获悉,25年来,上海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对1766名未成年人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696名未成年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跟踪帮教罪错未成年人1387名。$(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1-04-21)
罪错青少年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当代的中国,犯罪呈现出低龄化的趋势,青少年触法事件也在逐步增多,国家也越来越重视罪错青少年的处遇与复归,但如果罪错青少年全部投入到监狱中区,是对他们人生安全和教育的不负责任的。因此,如何对罪错青少年进行合理的处置,使他们能够真心悔改,早日回归社会,以达到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的目的,是全社会共同关心的重要命题。台湾地区在罪错青少年社会化处遇方面,通过长期探索形成了以“少年保护主义”为基本原则的处遇模式,逐步探索出一系列颇具特色的非监禁化罪错青少年社会化处遇模式,因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血脉相通,文化也具有同源性,其少年司法社会工作的成果对大陆具有借鉴意义。本文主要采用文献分析、历史分析、比较分析等方式,在介绍台湾地区司法社工介入罪错青少年社会化处遇的基础上,结合大陆地区司法社工介入罪错青少年处遇过程中的不足,提供完善大陆地区司法社工介入罪错青少年社会化处遇的设想。本文主要研究台湾司法社工介入罪错青少年社会化处遇的程序及其对大陆地区构建社工介入青少年社会化处遇程序的借鉴意义,分为四章展开研究。第一章论述台湾地区司法社工介入罪错青少年社会化处遇的历史沿革,主要包括台湾地区对罪错青少年以及社会化处遇概念的界定、台湾司法社工介入罪错青少年社会化处遇的理论基础以及发展过程;第二章节研究台湾地区司法社工介入罪错青少年社会化处遇的法律依据,即《少年事件处理法》的发展过程,还有对罪错青少年进行社会化处遇的条件。第叁章聚焦台湾地区司法社工介入罪错青少年社会化处遇的现行程序,包括司法社工介入罪错青少年社会化处遇的整个流程以及其中的经验与教训;第四章分析台湾地区司法社工的介入程序对大陆的借鉴意义,从大陆在探索社会工作与少年司法统筹发展过程中的不足出发,以台湾地区的发展经验为鉴,提出大陆地区司法社工介入罪错青少年社会化处遇的构想。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罪错青少年论文参考文献
[1].华栋.罪错青少年社区矫正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7
[2].张彬.台湾地区罪错青少年的社会化处遇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7
[3].凌萍.罪错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以学校教育矫正为视角[J].中外企业家.2016
[4].梁华.犯罪预防视角下罪错青少年社会工作理论研究[J].理论界.2015
[5].李勐,洪欣,葛丹清.罪错青少年法制教育现状与完善[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4
[6].张缓鸣,朱孟超,王樱.扶正罪错青少年人生轨迹[N].江苏法制报.2014
[7].石忠.社会控制理论视野下罪错青少年综合矫正对策初探[J].犯罪与改造研究.2012
[8].孙星海,彭红军,何建飞,李敏慧.性罪错青少年女性MMPI测试结果分析[J].广州医药.2012
[9].王淑清.生态系统理论视角下的罪错青少年社会关护体系[D].华东理工大学.2011
[10].徐日丹,林中明.上海检察机关25年跟踪帮教罪错青少年1387名[N].检察日报.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