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谦抑原则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原则,刑法,公权力,民事,上诉人,风险,社会。
谦抑原则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吕瑶,高建峰[1](2019)在《新时代民事执行检察谦抑原则再定位——以S省C市民事执行检察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一项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以法律监督为制度支持的国家公权力,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权在行使的过程中,应当体现谦抑原则,毋庸置疑。但谦抑并不意味着执行检察监督权的缩减,更不能等同于权力行使的被动。与新时代人(本文来源于《新时代民事检察的理论与实践——第十五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论文集》期刊2019-11-07)
谢芬[2](2018)在《浅谈谦抑原则在行政执法中的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程序在我国法律体系的地位越来越高,我们制定了诸多的行政程序规则,执法人员也越来越普遍重视程序的秉性。然而,在注重行政效率、重视程序地位的同时,行政执法与限制公权力、保障人权之间矛盾越来越多。笔者通过对谦抑原则在我国行政执适用现状的分析,将谦抑原则作为规范行政执法具体可操作的原则,用来规制行政执法权及保障人权,从而进一步完善谦抑在行政执法中的适用提出建议。(本文来源于《科教文汇(中旬刊)》期刊2018年12期)
宋桂芬[3](2018)在《论刑法谦抑原则的产生及发展》一文中研究指出刑法是一种不得己的“恶”。刑法谦抑原则是旨在将刑法慎重、限制、节俭地适用于必要且合理的范围内,在社会保护与人权保障之间寻求平衡的现代刑法原则,应当贯穿全部刑事活动,并得到应有的强化和延展。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刑法过度扩张化己成为社会治理中的病态现象,导致刑罚权恣意扩张与公民对自由正义的追求之间呈现矛盾的紧张局面。同时,风险社会的到来,刑法谦抑原则的地位受到冲击。坚守刑法谦抑原则是我国建设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作为“舶来品”,刑法谦抑原则自二十世纪末从日本输入我国以来,关于其缘起与演进过程仍旧缺乏全貌和细节性的研究,导致一些认知偏差和适用困惑。基于此,本文从现实出发,以历史的角度对刑法谦抑原则从理念产生、理论形成至实践发展的过程进行系统的考察、介绍和探讨,以期有助我国刑事立法、司法实践,推进法治国建设。第一部分是刑法谦抑原则的中国困境。从现实出发,分析我国目前就刑法谦抑原则而言存在的问题。理论层面存在定位分歧,刑法谦抑原则应是全部刑事活动须遵循的原则;立法层面立法活性化、象征化趋势明显,刑法谦抑原则的地位受到冲击;司法层面其沦为“标签理论”,司法工作者谦抑意识淡薄,积极入罪思维盛行,以此引出研究其产生及发展的重要性。第二部分是刑法谦抑原则的思想溯源。以时间为逻辑主线,系统分析古代西方刑法谦抑思想的萌芽,具体阐释启蒙思想家、刑事古典学派以及刑事实证新派提出的蕴含人道、宽容、文明的刑法思想。这些思想与限制刑事制裁范围和刑罚使用程度的刑法谦抑思想相契合,皆是该原则的初步要素。第叁部分是刑法谦抑原则的形成。“二战”前后,刑法谦抑原则的形成轨迹大致分为叁个阶段.:作为刑法话语的起点、具体内涵的系统化和应用领域的修正。通过分别分析刑法谦抑原则与法益保护机能、可罚的违法性理论、期待可能性理论之间的关系,揭示其对犯罪论体系的重要价值。从犯罪成因的复杂性、刑法自身的负面性、追求刑法效益最大化叁方面剖析刑法谦抑原则的形成原因。第四部分是刑法谦抑原则的发展。从实践的角度考察刑法谦抑原则的发展过程。西方国家贯彻刑法谦抑原则的途径主要是非犯罪化和非刑罚化、轻刑化;由于中国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模式与西方国家不同,中国的途径是犯罪化与非犯罪化并趋。如今随着风险社会的到来,我们需要对刑法谦抑原则进行再解读。结语部分回应开篇。立足中国语境,对如何在立法、司法实践中贯彻刑法谦抑原则提出初步设想。(本文来源于《浙江工商大学》期刊2018-12-01)
吴民正[4](2018)在《谦抑原则在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的运用》一文中研究指出谦抑原则在刑法学领域运用广泛,是指国家刑罚权的运用要注意克制。然而在现代法治国家的构建中,谦抑原则事实上已经成为国家公权力行使的普遍原则,行政法学理论上的“比例原则”所强调正是谦抑的价值内涵。谈及民事执行检察工作,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要适度,注意(本文来源于《民主与法制时报》期刊2018-09-27)
饶家飞[5](2017)在《刑事谦抑原则语境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的衔接》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两法衔接案件数量逐年增加,但是最终进入刑事司法程序的比例却极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的质量不高是其中重要的原因。在刑事谦抑原则语境下,有必要从刑法、证据、程序叁个维度认定犯罪的意义上,审视两法衔接工作面临的困惑,并据此提出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的对策建议。(本文来源于《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17年04期)
魏文彪[6](2017)在《判处“摆射击摊案”应体现谦抑原则》一文中研究指出因所摆射击摊上的6支枪形物被鉴定为枪支,天津市51岁大妈赵春华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叁年六个月。1月3日,赵春华在看守所表示,不服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河北区人民法院已受理了赵春华的上诉案(1月4日《新京报》)。(本文来源于《宁波日报》期刊2017-01-05)
张婷婷[7](2016)在《浅谈谦抑原则在刑事司法中的应用》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从谦抑原则基本意涵出发,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探讨谦抑原则在现代刑事司法应用中所遇到的问题,并从风险刑法观等角度探讨其适用争议,最后提出贯彻该原则的个人建议。(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6年27期)
孙平远[8](2016)在《论刑法的谦抑原则》一文中研究指出刑法的谦抑原则是影响刑事立法和刑法改革的重要原则之一,然而目前在我国,刑法的谦抑原则并没有在立法界和司法界普遍适用,我国的理论界对其研究也较为薄弱。本文通过对刑法谦抑原则的内涵及理论源泉进行分析,得出该原则在我国的实现途径,期望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6年20期)
阎振坤[9](2016)在《研究危险社会和刑法的谦抑原则》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和精神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在提升人们生活质量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社会危险,对人们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造成一定影响。在这种时代背景下,保护人们基本利益的刑法应运而生,本文重点分析刑法中的谦抑原则,以期达到协调危险社会和刑法的关系目的。(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6年15期)
邹云翔[10](2015)在《适用禁止从业规定应贯彻谦抑原则》一文中研究指出刑法修正案(九)第1条规定:“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叁年至五年。”笔者认为,上述禁止从业的内容由刑法(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5-11-18)
谦抑原则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随着程序在我国法律体系的地位越来越高,我们制定了诸多的行政程序规则,执法人员也越来越普遍重视程序的秉性。然而,在注重行政效率、重视程序地位的同时,行政执法与限制公权力、保障人权之间矛盾越来越多。笔者通过对谦抑原则在我国行政执适用现状的分析,将谦抑原则作为规范行政执法具体可操作的原则,用来规制行政执法权及保障人权,从而进一步完善谦抑在行政执法中的适用提出建议。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谦抑原则论文参考文献
[1].吕瑶,高建峰.新时代民事执行检察谦抑原则再定位——以S省C市民事执行检察为例[C].新时代民事检察的理论与实践——第十五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论文集.2019
[2].谢芬.浅谈谦抑原则在行政执法中的适用[J].科教文汇(中旬刊).2018
[3].宋桂芬.论刑法谦抑原则的产生及发展[D].浙江工商大学.2018
[4].吴民正.谦抑原则在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的运用[N].民主与法制时报.2018
[5].饶家飞.刑事谦抑原则语境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的衔接[J].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7
[6].魏文彪.判处“摆射击摊案”应体现谦抑原则[N].宁波日报.2017
[7].张婷婷.浅谈谦抑原则在刑事司法中的应用[J].法制博览.2016
[8].孙平远.论刑法的谦抑原则[J].法制博览.2016
[9].阎振坤.研究危险社会和刑法的谦抑原则[J].法制博览.2016
[10].邹云翔.适用禁止从业规定应贯彻谦抑原则[N].检察日报.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