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税论文-夏中华,苏勇,叶翩

利息税论文-夏中华,苏勇,叶翩

导读:本文包含了利息税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利息税,储蓄存款

利息税论文文献综述

[1](2019)在《利息税的征与免》一文中研究指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是个人所得税的税目之一,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常被老百姓简称为"利息税"。1993年,我国把利息所得列为个人所得税征税项目,1999年11月1日开始征收,税率20%。当时开征"利息税"初衷有叁:一是抑制储蓄,"将存款赶出银行",刺激消费和投资;二是调节高收入,缩小贫富差距;叁是增加财政收入,(本文来源于《中国税务》期刊2019年10期)

薛皓天,翁武耀[2](2019)在《欧盟利息税协调中受益所有人认定及反滥用案评析》一文中研究指出自2003年欧盟《利息税指令》出台以来,关于欧盟法层面上的受益所有人概念及该指令反滥用的法律适用问题,长期以来并不明确。丹麦东部高等法院为解决案件审理中遇到的这一问题,于2016年请求欧洲法院对编号C115/16等案件进行先行裁决。不同于佐审官认为受益所有人的认定应以"民法请求权的享有"为原则,欧洲法院2019年2月26日判决认为,解释应遵循OECD税收协定范本的规定,从经济实质层面认定受益所有人。对税收协定滥用认定,判决从利息转移、税基侵蚀、事实经济性活动等方面规定了客观化的标准,为利息税的协调提供了更多法律确定性。对我国而言,企业须关注判决对欧盟外投资者免税利益获取的不利认定倾向,同时当汲取欧盟利息税协调的制度经验,以助益于"一带一路"多边税收协调机制建构。(本文来源于《国际税收》期刊2019年08期)

夏中华,苏勇,叶翩[3](2019)在《税银协作让金融活水更多流向小微企业》一文中研究指出银行利息税减下去,小微贷款额多起来。近日,武汉市税务局组织的千户集团“减税降费”政策辅导银行专场培训会上,汉口银行,湖北银行、武汉农商行、武汉众邦银行等总部在汉的法人银行都给出类似答案。2711万减税大礼包2017年,国家专门针对银行(本文来源于《湖北日报》期刊2019-04-26)

樊其国[4](2018)在《借款利息税前扣除的若干限制性因素》一文中研究指出企业资金的筹集方式有多种渠道,其相应的借款利息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成为税企双方关注的焦点。同时,企业融资成本费用税前扣除的各项配套税收政策也在逐步完善。因此,企业发生的融资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时,应当按照相关税收政策规定进行涉税处理,尤其要重点关注各类借款利息税前扣除的限制性条件,以及熟练掌握对政策性限制扣除项目的纳税调整,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税收风险。(本文来源于《注册税务师》期刊2018年09期)

樊其国[5](2018)在《借款利息税前扣除的若干限制性因素》一文中研究指出企业资金的筹集方式有多种渠道,其相应的借款利息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成为税企双方关注的焦点。同时,企业融资成本费用税前扣除的各项配套税收政策也在逐步完善。因此,企业发生的融资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时,应当按照相关税收政策规定进行涉税处理,尤其要重点关注各类借款利息税前扣除的限制性条件,以及熟练掌握对政策性限制扣除项目的纳税调整,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税收风险。本文就有关借款利息税前扣除税收政策进行系统梳(本文来源于《注册税务师》期刊2018年06期)

周超超[6](2018)在《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税前抵扣政策国际比较与我国适用性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2018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收入方面的改革动向提到了将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并引入教育、医疗、抚养等专项扣除项目,引爆全民讨论。可见,我国人民对于个人所得税的关注程度十分突出。2015年“两会”之后,各大媒体释放住房贷款利息税前抵扣政策已确定将在2017年年末付诸实践的消息,一时之间,社会各界人士议论纷纷,甚至引发房地产市场都随之波动。由于我国房价持续高位,住房支出挤占了居民大量的其他消费,成为普通家庭最大的支出项目。在我国的明星城市和一线城市,居民的住房负担沉重,许多初入社会的年轻人,在这些城市安家落户的愿望变得沉重而渺远;而且这种住房压力已渐渐蔓延至部分二叁线城市。因此,一向事关住房的政策都会引发社会公众热切的关注。但是,之前一直处于关注焦点的住房贷款利息税前扣除政策却没有出现在今年“两会”会议改革意见中,不免有些令人疑惑。因此基于我国当前的具体国情和国民对住房贷款税前扣除的关注程度,本文梳理了部分国家在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制度中引入住房贷款利息税前扣除的政策安排,作为一种与专项费用相关的扣除项目,该政策能够明显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经过详细的比较,发现各个国家政策施行都有一定的趋同性,比如都对可抵扣的贷款利息额度、贷款用途,住房条件等设置了扣除标准,笔者经过分析认为,由于该政策实践过程中存在偏离税收公平,扭曲住房选择,加剧财政赤字等负面效应,因此各个国家都逐步对设置了上述的限制条件,以缓解该政策的不良影响。不少学者基于这些不良效应认为,不应在我国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制度中引入该政策;但是通过对该政策在世界各地实践情况的全面了解,将我国的国情作为其适用背景进行讨论,本文认为我国未来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方向为引入该政策提供了条件,而且我国的收入结构、住房市场的特点、个税与财政收入的关系等方面与国外情况有着区别,因此住房贷款利息抵扣政策在国外实践过程中产生的负面影响,不一定会同样地出现在我们国家;相反地,笔者认为住房贷款利息税前抵扣可以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在我国住房市场供求背景下,这项政策有利于引导居民在合适的城市进行置业,消化叁四线城市的住房库存。所以本文认为,为了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减轻住房负担,我国将来应该引入住房贷款利息税前扣除政策。为了让该政策更好地发挥其积极作用,在我国实践过程中,要避免对该政策赋予过多的其他功能;应本着简化税制的原则,以减轻整体的税收负担为主要目标,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同时设置一定的抵扣标准以防止该政策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并且适当引入其他适宜的住房政策、信贷政策共同调整;而且积极革新个税征收管理的手段,搭建各管理部门信息共享平台,使得该政策获得有力的技术支持。笔者相信住房贷款利息税前扣除政策会在我国发展成为利民、利社会的良策。(本文来源于《山东大学》期刊2018-05-24)

马珺[7](2016)在《美国式的住房抵押贷款利息税前扣除制度不可行》一文中研究指出"住房抵押贷款利息税前扣除"是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中颇受关注的话题之一,本文以实施该制度已达100余年的美国为例,分析了其联邦所得税法中住房抵押贷款利息税前扣除制度的发展现状、政策目标以及主要的改革提议。文章认为,美国相关税法实践反映出来的问题,主要包括财政成本高、受益结构不公平、对纳税人的不当激励、制度僵化等方面,作为前车之鉴,值得中国的立法机关对照本国现实情况认真研究,以资借鉴。(本文来源于《国际税收》期刊2016年10期)

吴青伦[8](2016)在《股权资本利息税前扣除与定性——以巴西净权益利息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比利时、意大利、列支敦士登、拉脱维亚、塞浦路斯等国的税法允许纳税人如同对借款的处理一般,在税前扣除根据股东权益计提的虚拟利息支出。本文以巴西税法中的净权益利息为例,简要梳理其在巴西税法中的相关规定和在其他国家(如德国、西班牙与美国)税法中的所得定性。(本文来源于《国际税收》期刊2016年09期)

潘兆荣[9](2016)在《关联方借款利息税前扣除政策解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新常态经济推动大众创业,创业过程中注册公司,关联公司相互借款,利息如何扣除?为规范企业利息支出税前扣除,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防范企业利用关联关系达到弱化资本的目的,对于关联债资比及关联方借款利息税前扣除的计算,现行税收法律、法规或相关文件只作了原则性规定,对实务中如何具体操作有必要进行详细解读。(本文来源于《科技视界》期刊2016年24期)

顾培龙[10](2015)在《资本化利息税前扣除的税务处理》一文中研究指出利息是企业融资过程中经常发生的一项支出,根据资金的不同用途可分为资本化利息与费用化利息。实践中人们有时将资本化利息误作为费用化处理,计人损益在企业所得税前支出,这个问题应引起纳税人足够重视。 资本化利息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本文来源于《海峡财经导报》期刊2015-09-16)

利息税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自2003年欧盟《利息税指令》出台以来,关于欧盟法层面上的受益所有人概念及该指令反滥用的法律适用问题,长期以来并不明确。丹麦东部高等法院为解决案件审理中遇到的这一问题,于2016年请求欧洲法院对编号C115/16等案件进行先行裁决。不同于佐审官认为受益所有人的认定应以"民法请求权的享有"为原则,欧洲法院2019年2月26日判决认为,解释应遵循OECD税收协定范本的规定,从经济实质层面认定受益所有人。对税收协定滥用认定,判决从利息转移、税基侵蚀、事实经济性活动等方面规定了客观化的标准,为利息税的协调提供了更多法律确定性。对我国而言,企业须关注判决对欧盟外投资者免税利益获取的不利认定倾向,同时当汲取欧盟利息税协调的制度经验,以助益于"一带一路"多边税收协调机制建构。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利息税论文参考文献

[1]..利息税的征与免[J].中国税务.2019

[2].薛皓天,翁武耀.欧盟利息税协调中受益所有人认定及反滥用案评析[J].国际税收.2019

[3].夏中华,苏勇,叶翩.税银协作让金融活水更多流向小微企业[N].湖北日报.2019

[4].樊其国.借款利息税前扣除的若干限制性因素[J].注册税务师.2018

[5].樊其国.借款利息税前扣除的若干限制性因素[J].注册税务师.2018

[6].周超超.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税前抵扣政策国际比较与我国适用性研究[D].山东大学.2018

[7].马珺.美国式的住房抵押贷款利息税前扣除制度不可行[J].国际税收.2016

[8].吴青伦.股权资本利息税前扣除与定性——以巴西净权益利息为例[J].国际税收.2016

[9].潘兆荣.关联方借款利息税前扣除政策解析[J].科技视界.2016

[10].顾培龙.资本化利息税前扣除的税务处理[N].海峡财经导报.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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