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正是实现了从承认理论到多元正义理论的转变,霍耐特的政治哲学思想才日趋成熟,也受到更多瞩目。从理论内部的逻辑关系来看,承认与多元正义的价值诉求一致,多元正义构想基于承认关系模式。从外部条件来看,无论是分析当下资本主义社会新变化,还是为了弥补当代分配正义理论的不足,抑或解决由社会批判理论的规范基础的缺失而遭遇的难以回应人类生存困境的问题,将承认作为多元正义理论的基础都是一次全新的思考方式与值得称道的诠释过程。这一思考方式和诠释过程不仅弥补了以往分配正义理论道德情感维度缺失的漏洞,也在一定程度上契合了马克思主义对未来社会发展标准的要求。
关键词:霍耐特;承认;多元正义;合理性
霍耐特(Honneth)作为法兰克福学派第三代领军人物,因其思想的标新立异及为诊治当代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病症做出的实践性思考而备受瞩目。不同于导师哈贝马斯的商谈正义理论,以及其他哲学家所主张的分配范式的正义理论,霍耐特开启了一个崭新的视角,将承认作为多元正义理论的基础,将蔑视即得不到承认视作社会道德冲突的根源。简言之,“社会非正义经验必须根据合理化的承认被抑制的程度来衡量”[1]128,霍耐特的这一理论颠覆了以往对正义理论的构想,回击了其他学派对他的批判。
作为霍耐特哲学思想的基础,承认理论在其思想体系中的重要性,犹如交往行为理论在哈贝马斯思想体系中的重要性一样不言而喻。如果说从承认理论到多元正义理论,霍耐特思想体系已趋成熟,那么探讨霍耐特以承认统筹多元正义理论的合理性就具有重要意义。这不仅是霍耐特关注人类生存困境的人道之举,也是社会批判理论实现政治哲学转向的一次努力,更是对社会正义理论的全新诠释。
一、承认与多元正义理论的关系诠释
从理论内部逻辑来看,承认与多元正义的价值诉求一致,多元正义构想基于承认关系模式,亦即承认关系模式是多元正义理论研究的起点。霍耐特以超乎常人的洞察力和研究视角,在反思早期批判理论困境——规范性缺失的基础上,抛弃工具理性批判的逻辑,于历史经验中探寻社会规范性,对照社会现实,体认到社会不公的体验总是与公认的、合理的承认没有得到认可有关,发展出完善的应对社会不公正的承认关系模式。
在充分吸收黑格尔“为承认而斗争”的理性光辉的基础上,霍耐特接受米德社会心理学经验上的改造,为承认套上实用主义和自然主义的外衣,使承认的基础回归到社会现实中;他又借助福柯权力理论和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形成其独特的承认学说。他论证了爱、法权和团结(或者价值)三种承认关系结构划分,相应地,个体在主体间交往中所感知到的自信、自尊和自重三种自我实践关系,构成承认关系的核心内容。在霍耐特看来,一切不公正都与主体得不到承认、尊严得不到维护紧密关联,这是引发社会冲突或不满体验的道德根源。正义的基调依据主体之间维护承认关系的类别来断定——在情感层面被承认,在法律平等层面被承认,抑或最终得到社会价值层面的承认。关系的产生如若由爱来塑造,那么需要原则优先;如若需依靠法权形成关系,那么平等原则占优;如若需构成合作关系,则价值原则占优。与承认的三种形式对应,霍耐特承认基本理论发展出了正义领域的三原则。简言之,只要主体在情感关怀、法律承认和社会重视三个领域的期待中得到满足,个体自主性和个体认同就会达成;只要个体认同和社会认同同步发展,社会公平正义就能有序实现。正义三原则扎根于承认三领域和三要素,我们赋予社会正义理论以道德情感维度,以有效应对当今资本主义社会的新变化——主体间精神情感认同的缺失。正如霍耐特所言:“承认的框架概念今天具有中心价值,并不因为它表达新型社会运动的种种目标,而是因为它已证明是在范畴上全面开启不公正的社会经验的适当工具。”[2]102
与承认三要素相对应,霍耐特又进一步发展出个体认同遭到蔑视的三种否定形式,即强暴、剥夺权利和侮辱,从而找出导致社会不正义的主体情感体验。在他看来,“人类存在的不可侵犯性和完整性同他人的认可之间具有一种难解难分的联系”[3]140,若这种联系遭到破坏与伤害,个人的同一性将会受到毁灭性的影响,这表明了人的特殊脆弱性。从社会弱势和边缘群体遭受不公正待遇的现实,以及对应三种承认模式的区分,霍耐特将蔑视体验对个体自我实践关系造成损害的程度分为三种形式,并以人类肉体败坏状态的隐喻来表明三种形式对个体造成的后果。强暴指的是一个人被迫丧失自由控制自我肉体的一切机会,这是一种最具毁灭性的个人贬黜形式。在这种情况下,主体兼受肉体和心灵的痛苦,孤独无助,在现实中失去自我,基本自信遭到持续破坏,与在情感中得到爱的关怀形成鲜明的对比,造成主体“心理死亡”。剥夺权利是指主体被排斥在权利的占有之外,被剥夺了作为共同体成员所享有的参与社会秩序的权利和承担社会道德责任的义务,即丧失了与周围人平等交往相处的能力,导致主体自尊的失落,造成“社会死亡”。侮辱关涉的是个体和群体的社会价值,主体无法把自己作为共同体中具有肯定意义的存在。三种否定形式构成人类主体经受蔑视体验的主要来源,其引发的消极情感反应不容忽视。霍耐特将正义融于主体的情感体验要求和伦理目标实现的要求之中,旨在说明主体对于正义的需求与非正义情感体验之间的直接关系,强调社会正义就是为了保证主体在爱和法权等领域得到平等的承认、在社会共同体中有自我价值实现的机会。
当然,霍耐特的承认正义并不仅仅关注道德情感维度的正义问题。在他看来,包容性极强的主体间承认规范,能够充分整合围绕劳动的合理分工、资源或机会的公平分配等为主题的斗争。“分配不仅仅是利益蛋糕的切割,它还关系着社会一体化的原则;围绕利益的分配斗争可以看成是承认规范在社会中现实化的过程。”[2]301简言之,正义的承认基础即社会发展的规范基础。
二、以承认统筹多元正义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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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耐特的多元正义是规范的正义,承认是规范基础。基于承认正义的要求,从当前“新”资本主义社会内部的变化导致主体新的需求、社会批判理论规范性缺失的困境,以及其他基于利益分配范式的正义理论的不适当性等方面来考虑,以承认统筹多元正义就具有了合理性。
最后,当前分配范式的正义理论的不适当性也从侧面突出了以承认统筹多元正义理论的合理性。从“人类社会是一个分配共同体”这点来讲,分配正义理论有其正当性,分配正义也是历史发展的永恒主题。但从当下资本主义社会的新变化——主体对道德情感认同的追求来看,分配正义理论无法回应并重新促进社会肌体的健康运行。
主体间精神认同关系的丧失是基于全球主义和多元主义的大背景。在此背景视域下,原先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被颠覆, 体现为个人关系、家庭伦理、社会共同体等领域关系的异化和多样态。由全球化和文化多元化带来的种种变动,推动着资本主义社会在发展的同时也集聚了一些负面效应,特别存在于主体间交往关系方面。“种族划分、两性关系、宗教、语言的不公正斗争”在社会中不断显现,这种斗争表明“社会不公的体验总是与合法的承认没有得到认可有关”[4]80,对个体承认的要求成为林林总总的社会运动背后的动力。弱势群体和非主流文化在主流社会里艰难生存,屈从于社会中精英与中产阶层所制定的责任和义务,却无法得到主流社会的认可和尊重,由集体情感遭到蔑视引发的社会冲突比比皆是。一方面,少数族裔、同性恋者、妇女等边缘人群和弱势群体日益成为遭受高级人群“排斥”的对象。另一方面,在包括西方的整个世界范围内,人们追求更广泛的平等,社会抗议运动也呈现多样化趋势:从有色人种、少数族群、同性恋者到生态主义者、女性、农民等,所有人都要求得到平等的承认。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变得困难,人们学会了如何生活,却没有学会如何保持尊严。正如霍耐特所说,当今资本主义社会内部的冲突,其根源不是由利益引发的,也不是由身份差异带来的,其实质是被羞辱和蔑视的冲突,“社会不公正是与拒绝给予承认有规律的关联着”[2]104。精神认同的危机弥漫着当前整个社会的发展,迷茫、恐惧、无助、不信任感如同细菌般侵蚀着人们的内心世界。由精神认同危机引发的社会冲突,在范围和种类上也呈现不可轻易遏制之势。如果说在利益的冲突中,人们更侧重于采用金钱原则,那么在情感受到不公正待遇的冲突中,就不能继续沿用解决利益纠纷的手段,而是要努力为个人完整性的主体间条件斗争,为人类精神、情感的满足而斗争。
其次,正义理论不仅要回应社会新变化和主体对正义的新需求,还要阐明“正义的基础是什么”这个本源性问题。霍耐特的承认正义观着重从规范性的角度来阐述正义原则:一方面,承认理论解决了社会批判理论规范性基础缺失的困境;另一方面,规范的正义观也是社会批判理论实现政治哲学转向的一次努力。
建筑施工的周转材料租赁属于重资产投入,而施工项目的工作环境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将直接对承租方和租赁方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例如甲方对项目图纸的变更、现场工人的施工水平及项目管理不当,都会对租赁单位的周转材料带来损耗,为此,租赁商往往在项目施工完毕后对所出租的材料进行定损工作,同时为了保证自己的材料能够最大周转起来,也会对材料进行维修保养,为了方便维修保养,供应商往往希望在施工项目上即可按照材料的规格种类进行分类打包,便于返厂维修,但是目前的施工现场由于管理模式大部分采用专业分包模式或者施工场地有限制,导致供应商的材料在施工现场退场过程中并没有按照规格分类打包,从而造成损失。
社会批判理论的根本特征即是对社会现实的批判和对理性的追寻,它内含规范和经验两个层面。法兰克福学派社会批判理论历经发展,独具时代特色,但早期的发展却缺乏经验和规范的融合。根据王凤才教授的研究,社会批判理论的发展历程可分为三期。[5]一期理论以对工具理性的批判和否定为主,认为科学和技术在现代工业社会中是一种统治和意识形态,它通过支配自然界而实现对人的支配,这就使得理性失去作为批判理论规范性基础的可能。从《哲学的现实》《理性与革命》《启蒙辩证法》到《否定辩证法》,否定的逻辑贯穿一期理论的始终。否定辩证法更是主张世界的非同一性,反对既有的概念、体系和传统,最终不可避免地陷入“瓦解的逻辑”。因此,后期批判理论家的重任就是重建批判理论的规范性基础。批判理论的二期发展代表人物哈贝马斯努力摒弃一期发展的缺陷,开始有意识地对早期批判理论进行批判性反思和规范性重建,并致力于实现批判理论的“交往理论转向”。相比于前辈对科学技术和工具理性的批判,哈贝马斯倾向于从社会历史中找寻答案,更侧重于对现代性的批判,认为现代性批判要彻底与主体理性模式分道扬镳。他将“交往理性”作为其理论的规范性基础,取代了工具理性,主张用未受伤害的话语体系引导现代文明社会的运行,实现了从主体性向主体间性的转向。但哈贝马斯的理论过于理想化和抽象化,缺乏实践的可能,仍然没有真正解决社会批判理论规范性基础缺失的困境。三期理论发展的核心人物霍耐特秉承导师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学说,也致力于从历史中重构社会哲学的规范性基础。在他看来,从马克思到西方其他理论家倡导的社会理论,都没有为社会发展找到一个真正具有规范性意义的基础,而承认作为伴随历史发展始终的要素,可以提供一个规范性的或者自我规范性的基础。因而,霍耐特在继承其导师哈贝马斯“交往理性”的基础上,采取规范性和社会经验相结合的手段,重构黑格尔耶拿时期“为承认而斗争”的思想,为现代自由正义之社会建立基本逻辑和规范性程序,以正确应对当前资本主义社会内部的新变化。当然,规范的正义理论的形成也为法兰克福学派社会批判理论在政治伦理领域的转向做出极大的贡献,标志着社会批判理论的当代发展。
首先,霍耐特以承认为基础的多元正义理论是在诊断当代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出现的新问题——主体间情感认同丧失的基础上形成,无疑这是关注人类生存困境的人道之举。在霍耐特看来,当代哲学最大的局限就是它与社会分析的脱节,没有洞察资本主义社会危机背后的本质。霍耐特意图从当代资本主义社会内部的新变化和主体的新需求出发,规范性地重新建构理性的、保障自由的机制。
社会情感形成于主体间关系,主体间无法正常交往并不仅仅出于利益的冲突,而是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得不到他者和社会的承认,或者说在当代社会,承认正义比分配正义更为重要。主体间关系的正常运行离不开个体人格的完整,它不仅让个人认识到自己的需求、信念、能力和自尊,也认识到自我意识中他者的价值和尊严,从而在对象化的实践中相互承认,实现个人自主和社会正义。分配范式的正义理论所建构的正义制度是通过保证财富的公平分配试图实现所有人的自由平等,但其忽略了一点:财富或物品上的平等享有并不能实现个体自由,个体自由只与个体自尊是否得到认可相关。“个人自主的条件不是物品,而是彼此间的承认关系,是一种理性存在于主体间的量,它不能以分配的方式由个人独自获取,而是以相互承认的方式在主体间获得”[6],“社会正义不是消除不平等,而是避免羞辱或蔑视代表着规范目标;不是分配平等或物品平等,而是尊严或尊敬构成了核心范畴”[4]79。而且,在霍耐特看来,承认关系本身作为一种道德情感的产物,是无法通过量化来平等分配的,只能借助于某种潜在的主体间的共同规范实现,所以正义问题的当代解决之道就是重构历史中已有的规范性原则——承认关系。
[4]马维,等.地物化综合方法在草原覆盖区找矿中的应用[J].地质与资源,2014,23:113-121.
如果将承认作为社会正义的规范性基础,那么蔑视就是承认正义的反面,即奴役个体自由和损害肯定的正义,也即对承认的拒绝和否定,导致主体无法在主体间获得肯定的自我表达。霍耐特通过分析三种蔑视形式及相关后果得出结论,即在社会羞耻感中的集体消极情感反应引起社会冲突或斗争。主体将所承受的蔑视痛苦转化为愤恨,在自我产生的消极情感反应为症候的基础上,体认到他者或社会否定了自我应得的承认的权利,并继而导向行动。在他看来,这是因为作为道德主体,人类根本无法站在情感中立的位置上对社会伤害无动于衷。因此,“伴随着使个人的承认要求被蔑视的经验而产生的每一种消极情感反应,都延续了一种可能性,即那种对个人的不公正将在认识上自我展示出来,并成为政治抵抗的动机”[3]147。社会冲突源于主体遭受的蔑视和伤害,社会不正义源于他者或社会对主体合理承认要求的否定,不正义与否定使主体感受到自我的尊严受到了蔑视与践踏,消极情感反应又引起个体集结抗议寻求承认,即由“蔑视”与“斗争”构成社会进化的过程,也即社会正义的发展过程就是一个“为承认而斗争”的过程。
如今,信息化建设的力度越来越大,各种先进的科学技术也已经在各个领域中得到了非常广泛的应用,并且还收获了很好的效果,因此,在开展建筑结构设计工作时,为了保证设计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完整性,设计人员不仅要严格地遵守相关的设计标准,还可以积极地引进各种先进的设计技术来完成工作。现在,在建筑结构设计中,应用得最为广泛的就是各种设计软件。这些设计软件融入了先进的科学技术,不仅能够有效地提高设计效率,而且还能够充分地提高设计工作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三、以承认统筹多元正义的价值意蕴
霍耐特以承认作为自己多元正义理论的基础,是对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新变化——情感认同缺失的针对性诊疗,弥补了以往分配范式的正义理论的不足,为其增添了道德情感维度,使正义理论成为一个完整意义上的社会理论。而且,抛开社会性质不讲,以承认统筹正义理论,也契合了马克思主义对未来社会“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价值追求和实现方式,为未来美好社会的实现奠定坚实的基础。
如图6所示,方案的被引用次数与平均得分之间大致呈线性关系,即被引用越多的方案得分越高。得分对引用有一定的正向作用,但这种作用并不特别显著,例如被引用4次、5次和6次的方案平均得分基本相同。图6表明,设计师的引用决策行为中,逐利并非最主要的动机。被引用方案的得分分布上整体趋于平均化也有利于降低逐利行为对群体方案多样化的损失。
其一,以承认统筹正义,弥补了以往分配正义理论道德情感维度缺失的问题。分配范式的正义理论最核心的特征是以利益或物品分配上的平等促成社会的公平正义,没有涉及道德情感层面的正义。依据当前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现状,社会正义应该从以经济分配为根本向以文化、道德情感承认和政治建构为根本转变。由社会道德情感所形成的“自信、自尊、自重、自爱”的自我实践关系,不是一个可以通过经济分配就得来的物品。正如霍耐特所言:“罗尔斯从生产的角度来看,物品是可以分配的,但是正义并非如此,它要考虑人和人的关系。没有承认,我们便没有生活。就如友情不是物品,因为它并非经济学意义的物件”[7];“一种正义的社会秩序应该保障每个主体能够无强制地参与到社会的交往关系中,而这种交往关系被他们体验为自由的”[8]。因而,当代社会更应侧重于解决主体间精神情感缺失的问题,致力于追求满足主体间相互承认的完整性条件。霍耐特将正义作为一种伦理生活来考虑,追求一种以承认为规范的“好的生活”,“好”并不是指代个体或群体非常具体的价值偏好,而是具有普遍意义的认同完整和自我实现。对当代资本主义社会来讲,追求“好的生活”才是正义的首要原则。只不过霍耐特在“好”的普遍性基础上,发展出特定关系领域的不同取向:在爱的关系形成中,需要原则占优;在法权构成领域,平等原则占优;在合作关系中,价值原则占优。因此,霍耐特以承认为基础的多元正义理论弥补了分配范式正义理论的不足,为社会正义理论增添了道德情感维度,也为更好地解决主体间情感认同缺失的问题提供了合理对策。
其二,以承认统筹正义,契合了马克思主义对未来社会发展标准的要求。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未来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是马克思、恩格斯倾尽毕生的最高价值追求,也是国家和社会孜孜不倦的奋斗目标。霍耐特为现代自由平等之社会探寻的“承认正义”契合了马克思对未来社会人类发展的要求。在社会道德冲突和非正义体验中实现“好的生活”概念,也继承了马克思主义通过社会斗争实现未来社会目标的方式。首先,在社会主体发展的最终落脚点上,霍耐特与马克思殊途同归。在马克思看来,发展到社会的最高级阶段——共产主义社会,每个社会主体都是自由的、全面的,即每个社会主体都能得到充分的发展。而霍耐特以承认为基础的多元正义理论追求的目标是实现个体和群体的自我充分实现,这与马克思对未来社会发展的价值诉求具有一致性。其次,对社会发展过程的理解一致。马克思和霍耐特都认为社会发展是一个充满冲突和斗争的过程,把斗争看作社会历史进步的必由之路。霍耐特的规范正义始终将社会冲突和非正义经验作为社会发展的动力,自觉站在弱势群体和被压迫者一方,主张为承认而斗争的规范逻辑。马克思则主张通过阶级斗争解放全人类。因此,霍耐特继承并发展了马克思的批判斗争精神,二者具有内在的一致性。霍耐特通过厘清不同领域所需的三种社会承认关系以及与之对应的三种否认形式,得出承认是社会正义发展的规范基础,得不到承认——蔑视是社会冲突产生的动力这一结论,从而有针对性地解决资本主义社会各种矛盾:在情感关怀、法律承认和社会尊重三种承认领域的助力之下,每个人既肯定自身,也认可他人的独特性,个体也能以一种自愿的形式来展示他或她的个性潜能,从而形成个体认同和社会共同体的认同,为“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提供社会规范逻辑。霍耐特以承认为基础的正义理论虽有过于夸大社会道德和文化作用之嫌,但不得不承认这一理论为实现自由正义之社会探寻出合理可行的条件,对当代社会道德秩序建构和人们追求未来美好的生活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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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0-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3262(2019)01-0016-05
收稿日期:2018-06-03
基金项目:2015年度教育部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项目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实践化’理念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堂教学中的应用研究”(15JDSZK026)
作者简介:孟晓平,女,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夏 巍,女,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哲学博士,剑桥大学访问学者,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责任编辑:张 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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