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迁徙权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户籍,户口,城市,制度改革,婚生子,气候,居住权。
迁徙权论文文献综述
梁发芾[1](2019)在《旧济贫法对贫民迁徙权和居住权的限制》一文中研究指出《定居法》虽然意在更好地向英国贫民提供救济,但客观上却出现了很多弊端。贫民由此被剥夺自由迁徙权和自由工作权,形成教区依附,使得确实贫困的外来贫民得不到救济,也导致劳动力自由流动受限。英国济贫法制度下,无论济贫税的收集还是救济的实施,都由教区负责(本文来源于《深圳特区报》期刊2019-06-25)
董聪聪[2](2018)在《气候难民迁徙权的国际法律保护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气候变化引起的暴风雨、飓风、洪水、土壤荒漠化等各类自然灾害对人类生态系统产生了巨大的侵扰,迫使当地居民为生存而背井离乡迁徙他处。美国康奈尔大学教授研究预言,全球气候升温引发的海平面上升将导致上亿人口被迫远离故土成为气候难民。气候难民指的是那些因为气候变化导致的环境破坏而被迫迁徙的个体或集体。气候难民迁徙权是一项气候难民的基本人权,权利基础是地球资源共享权和人类的发展权。权利包括入境权、不推回权利、司法救济及接受公共救济和援助的权利、住房权和避免强迫迁离权。气候难民无法直接援引1951年《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和1967年《关于难民地位的议定书》保障其合法权利。现有的国际性和区域性人权条约、相关国家的国内立法对气候难民迁徙权的保护有其局限性。鉴于此,应该加强气候难民迁徙权国际性法律保护的制度建设。以《联合国宪章》为根本依据,拟定《气候难民保护公约》,明确气候难民身份,将迁徙权纳入第叁代人权,并明确其不被退回的权利、出入境受保护的权利等等。同时完善难民接收国国内法,对气候难民的认定标准、甄别程序和主管机关、救济途径等内容予以规定。完善气候难民迁徙权保护制度的实施机制,建立监督机构和国家间义务协调机制以强化条约强制力,完善缔约国报告制度和国家间指控制度。难民接收国的行政机关可以成立“气候难民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气候难民身份甄别等问题。司法机关可以考虑受理侵害和妨碍气候难民迁徙权行使的诉讼,加强对气候难民迁徙权的保护。(本文来源于《烟台大学》期刊2018-04-01)
杨婷[3](2016)在《法理学视角下我国公民迁徙权的形成与发展》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没有明文规定公民享有迁徙权,但由于迁徙权以公民在一地的选举、受教育、医疗等权利的实现表现出来,因此迁徙权的提出在现代法治社会已不可回避。本文将探寻我国公民迁徙权的由来与现状,从法理学视角解释公民迁徙权在限制与保护中的博弈、发展。(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6年27期)
王亦君[4](2015)在《年轻人的“迁徙权”将如何保障》一文中研究指出12月12日,国务院公布《居住证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一个以常住人口全覆盖、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的改革路线图也随之清晰呈现。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12日解读《条例》时表示,《条例》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本文来源于《中国青年报》期刊2015-12-13)
李厚刚[5](2015)在《20世纪50年代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与农民迁徙权的变迁》一文中研究指出迁徙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是一个国家政治文明的重要表征。但迁徙权能否实现不仅取决于法律规定,也取决于经济发展战略和发展方式。新中国成立之初,农民迁徙权得到明确但短暂的法律确认和切实的制度保障,但同时,中国确立并实施了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这为中国重工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也导致了农民迁徙权受限,再加上中苏关系逐步恶化乃至决裂的影响,使得农民迁徙权经历了从短暂实现到逐步受限并最终在事实上完全失去的曲折过程。直至改革开放后,农民迁徙权才逐步得以恢复。(本文来源于《江西社会科学》期刊2015年08期)
刘武俊[6](2015)在《户籍改革关键是保障公民迁徙权》一文中研究指出17省份出台“地方版”户改方案,居住证制度或为标配。各地“地方版”户籍制度改革意见正加速出台。在尚未出台省级实施意见的地区,也推出了一些市级层面的改革意见。从意见内容看,几乎所有省份都提出建立居住证制度,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区分,以及细化落户政策等(本文来源于《学习时报》期刊2015-07-09)
刘旭平[7](2015)在《论美国公民迁徙权的立法限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美国,公民的迁徙权目前已经得到了比较充分的立法保障,但在有些方面也存在限制。学界就如何更好地保障公民的迁徙权一直讨论激烈,但对如何合理地限制迁徙权缺乏关注和研究。中国户籍制度改革正在进行,如何从立法上对迁徙权进行合乎法理和国情的限制是一个回避不了的问题。为了寻求更好的改革措施,从根本上保障中国公民的迁徙权,可以对美国公民迁徙权的立法限制进行研究,探索借鉴之道。通过文献研究、比较分析和实证分析的研究方法,首先对迁徙权的概念进行比较全新的解读,认识到迁徙权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权利,其权利的边界随着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扩大,从一项自然权利发展成为人权并最终作为公民基本权利得到世界多国及国际组织的承认;再通过研究迁徙权的限制与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之间的联系,明晰迁徙权作为公民基本权利限制的正当性与基本原则即限制迁徙权的法理基础;然后通过总结美国公民迁徙权在立法限制方面的历史进程,以及分析美国迁徙权立法限制的影响,从各方的博弈中解读出,美国公民迁徙权的立法限制,是一个从不合理地限制甚至管制逐渐走向合理限制的艰辛历程;再通过总结美国经验和观察分析中国对迁徙权进行立法的历程与现状,最终得到对中国在合理限制以最终保障公民的迁徙权方面的有效借鉴,其主要在于叁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要正面面对并理性看待过去中国公民的迁徙权被严格限制的问题;二是要严守对公民的迁徙权进行限制时不可逾越的底线即立法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叁是要重视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本文来源于《湖南师范大学》期刊2015-05-01)
贾志勇[8](2014)在《赋予自由迁徙权 不如就地城镇化》一文中研究指出7月5日上午,笔者从“新型城镇化与流动人口社会融合论坛2014”暨流动人口数据开发与共享学术研讨会上获悉:《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历经4次审议原则性通过,在经过适当修改之后,很快就会对外公布。意见将重新制定和划分我国城市规模标准,而今后居住证(本文来源于《中国保险报》期刊2014-07-14)
刘武俊[9](2014)在《把迁徙权放出户籍制度的笼子》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会议指出,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是涉及亿万农业转移人口的一项重大措施。要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本文来源于《中国商报》期刊2014-07-04)
刘武俊[10](2013)在《打通公平有序落户的政策通道》一文中研究指出近日,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作了国务院关于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中称,我国将全面放开小城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合理设定特大城市落户条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这是我国第一次明确提出(本文来源于《福建日报》期刊2013-07-05)
迁徙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气候变化引起的暴风雨、飓风、洪水、土壤荒漠化等各类自然灾害对人类生态系统产生了巨大的侵扰,迫使当地居民为生存而背井离乡迁徙他处。美国康奈尔大学教授研究预言,全球气候升温引发的海平面上升将导致上亿人口被迫远离故土成为气候难民。气候难民指的是那些因为气候变化导致的环境破坏而被迫迁徙的个体或集体。气候难民迁徙权是一项气候难民的基本人权,权利基础是地球资源共享权和人类的发展权。权利包括入境权、不推回权利、司法救济及接受公共救济和援助的权利、住房权和避免强迫迁离权。气候难民无法直接援引1951年《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和1967年《关于难民地位的议定书》保障其合法权利。现有的国际性和区域性人权条约、相关国家的国内立法对气候难民迁徙权的保护有其局限性。鉴于此,应该加强气候难民迁徙权国际性法律保护的制度建设。以《联合国宪章》为根本依据,拟定《气候难民保护公约》,明确气候难民身份,将迁徙权纳入第叁代人权,并明确其不被退回的权利、出入境受保护的权利等等。同时完善难民接收国国内法,对气候难民的认定标准、甄别程序和主管机关、救济途径等内容予以规定。完善气候难民迁徙权保护制度的实施机制,建立监督机构和国家间义务协调机制以强化条约强制力,完善缔约国报告制度和国家间指控制度。难民接收国的行政机关可以成立“气候难民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气候难民身份甄别等问题。司法机关可以考虑受理侵害和妨碍气候难民迁徙权行使的诉讼,加强对气候难民迁徙权的保护。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迁徙权论文参考文献
[1].梁发芾.旧济贫法对贫民迁徙权和居住权的限制[N].深圳特区报.2019
[2].董聪聪.气候难民迁徙权的国际法律保护研究[D].烟台大学.2018
[3].杨婷.法理学视角下我国公民迁徙权的形成与发展[J].法制博览.2016
[4].王亦君.年轻人的“迁徙权”将如何保障[N].中国青年报.2015
[5].李厚刚.20世纪50年代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与农民迁徙权的变迁[J].江西社会科学.2015
[6].刘武俊.户籍改革关键是保障公民迁徙权[N].学习时报.2015
[7].刘旭平.论美国公民迁徙权的立法限制[D].湖南师范大学.2015
[8].贾志勇.赋予自由迁徙权不如就地城镇化[N].中国保险报.2014
[9].刘武俊.把迁徙权放出户籍制度的笼子[N].中国商报.2014
[10].刘武俊.打通公平有序落户的政策通道[N].福建日报.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