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路隧道分公司四川双流610200
摘要:当前我国城市建设已经开始进入到如火如荼的发展阶段,这一时期农民工工资管理问题也逐渐突出出来。纵观我国建设单位,多数都没有建立完善的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各种工资纠纷问题经常出现,严重制约了施工单位的顺利发展,这种情况下,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成为建设施工单位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关键词:建设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管理
近年来国家对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了投入,工程建设企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因此大量农民工走入这一行业中,因为施工企业本身存在一定特殊性,经常会出现欠薪事件,并逐渐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在施工领域中拖欠工程款问题普遍存在的情况下,施工单位有必要加强对农民工工资的监督和管理,从而有效杜绝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发生。
1加强农民工工资监管的目的
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农民工作为城镇化进程中的一股特殊力量,成为保证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力量,为城市建设作出了非常重要的贡献,同时也成为了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重要保障。但是目前我国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大量存在,这种情况下施工单位有责任加强对农民工工资的监管,避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
加强农民工工资监管的目的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分析:首先,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使企业声誉和形象免受影响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其次,可以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并有效预防劳务公司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避免不必要的劳务纠纷的出现,有效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第三,对施工单位的经营管理进行规范,帮助企业规避各种风险,避免因为劳务协作拖欠农民工工资而使相关的单位面临支付风险。
2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原因
2.1施工单位管理问题造成的工资纠纷
2.1.1招收农民工的方式不合理
当前很多施工企业都在招收农民工,招收的随意性比较大,通常都是不同工种班组自行对农民工进行招收。通常情况下,农民工的工资标准都是农民工队长和广大农民工提出的口头协议,并没有将其落实到书面上。另外,施工单位对班组用工的实际情况并不了解,也很少会对其进行管理。这种情况下,很容易会出现用工混乱、纪律不严等问题,因为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签订用工合同,也没有进行岗前培训,施工单位对工人的管理明显脱节,很难对具体的用工情况进行掌控,这无疑为劳务纠纷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2.1.2项目管理规范性不强
现阶段多数施工单位都采用工程承包的方式施工,这种情况下工程价款都是由包工头与工程单位共同结算的,结算过程中农民工并没有参加其中,因此出现了层层盘剥的问题。这种支付方式存在着巨大的弊端,加上近年来很多包工头受到利益的驱使携款潜逃的现象已经屡见不鲜,因此很多农民工的工资没有着落。此外,当出现工伤事故、工程进度款不到位、人工费用超出商定价格等问题时,都可能会造成工资纠纷的事件。加上包工头和农民工并没有正式签订书面合同,农民工工资标准不明确,这也是造成农民工纠纷的重要原因。
2.1.3工资支付方式欠缺合理性
建设工程的规模大、工期长,很有可能会在资金周转上出现困难,因此通常情况下农民工的工资都是一年结一次,农民工在平时只能支取少量生活费,即使这样工程款到了年底仍不能按时到位,农民工的工作很难得到保证,因此而造成的工资垫付及工资拖欠等问题成为农民工工资纠纷的一个重要原因。
2.2农民工自身因素造成的工资纠纷
2.2.1农民工法律意识欠缺
现阶段很多施工单位中的农民工文化素质都不高,他们中大部分的受教育程度比较有限,因此对法律法规的认识非常有限。当前多数农民工对签订劳动合同并没有什么要求,工作的随意性非常大,很多农民工经常跳槽,在工作中责任心不强,因此施工单位用工并不稳定,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一些农民工跳槽以后,硬性要求施工企业为其支付工资,遭到施工单位的拒绝以后掩盖事实,对施工单位的正常工作造成了严重的干扰。
2.2.2农民工文化水平低
提到农民工,人们就会在头脑中浮现贫困、没文化等印象,这主要是因为农民工多数来自贫困的农村,农民的受教育程度比较低,多数农民为了养家糊口选择经济发达的城市中工作,因此他们往往求职心切,加上法律意识不强,不懂得怎样利用法律的手段对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护。如果农民工自身权益受到了侵犯,经常会采取一些不必要的手段,这也为劳动纠纷的解决增加了很大麻烦。
2.2.3农民工内部混乱
现阶段很多施工队伍都是自发形成的团队,团队中的施工人员大多经验丰富,由能力强的农民工将那些求职的农民工组织到一起,组成一个农民工队伍,队伍中分工明确,找活、带领农民工找活等工作都有专人负责,这些人员之间相互协调、分工明确。有时他们会同时接到不同单位的工程,劳务队负责人对其工程中的农民工有调配的权利,如果有工程资金没下来,这些人往往会自行调配。这种工作模式虽然可以使燃眉之急得到切实解决,但是一旦出现工资混乱的情况,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将会进入到非常混乱的状态中。
3建设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管理的相关建议
3.1转变招收农民工的方式
施工单位应摒弃传统包公招收的方式,改变用人方式,与劳务派遣公司共同建立起稳定的劳务派遣关系,在这种关系中,由施工单位为派遣单位支付管理费用,然后由派遣单位为施工单位招收员工,并充分结合工作任务的变化,对劳务人员的数量进行合理安排。这样一来,不仅企业的财政支出得到了有效减少,同时企业的经济效益也会得到相应增加,并且用工纠纷可以得到减少。一旦出现劳务纠纷,应该由派遣单位进行协调,以减少施工单位的法律风险。此外,这种招收工人的方式对于激发施工人员积极性也非常有利,在施工过程中实行激励机制,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
3.2加强农民工合同管理的力度
当前有很多施工企业和农民工签订的合同都非常简单,甚至不具有法律效益,形同废纸。因此,应对施工单位合同制度进行规范,不仅要保证劳动合同内容上的合法性,同时还要保证其实际操作的标准性,要在合同中将农民工的工作情况写清楚,明确工资发放标准等内容。此外,还要针对参与施工的农民工建立工作档案,具体内容包括农民工劳动合同等相关信息。档案管理应保证有效性和准确性,一旦有纠纷出现,可以以合同中的相关规定为依据,展开有针对性的处理。
3.3对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进行完善
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制度应得到落实,不管施工单位是按照月份发放工资,还是按照工程量来发放工作,在发工资的过程中都要落实一人一户的发放制度。在开始入职之前,员工需要在指定银行将账户开好,然后单位将工资发放到该账户中,还要为其发放具体的工资清单。每次在发放工资之前都要与农民工本人的身份证进行核对,然后经过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以后,将工资划入到银行账户中。
3.4充分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施工单位本身在工作性质上就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工伤纠纷经常会发生,工伤的治疗和赔付是造成劳动纠纷的一个主要原因。一旦施工过程中出现工伤纠纷,农民工往往处于劣势地位,为了对这种地位进行改变,充分保护农民工的权益,地方劳动保障局应对其加强管理,对用工单位的工伤处理标准进行完善和规范,为受害人及家属提供合理解释,并为其提供合理赔付。此外,还要对包工头抽取管理费用的问题还要进行严格管理,不能听之任之,一旦发现这种问题,可以进行开除、停工学习等处理,利用严厉的手段保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结语: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这段时间各种类型的工程建设项目非常多,对施工人员的需求量非常大,为了满足工程建设需求,农民工纷纷涌入到城市建设工作中。为了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提高农民工的工资管理水平十分关键,这是保证农民工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不仅与农民工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同时也影响了用工单位的利益。因此,不管从生活上来看,还是从工作上来看,都要充分重视对农民工的管理,关注其社会保障与保险管理,这样农民工们才能更好的为城市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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