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聚众斗殴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聚众斗殴,有期徒刑,伤害罪,社会,赌场,首要,万州。
聚众斗殴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杨傲多[1](2019)在《聚众斗殴鸣枪示威开设赌场牟利》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记者杨傲多12月20日,四川省洪雅县人民法院对李志高、叶智凌等20人犯聚众斗殴、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等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其中,李志高、叶智凌、蔡俊华等6人为恶势力。法院以李志高犯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等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处(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19-12-25)
刘洋,李炏[2](2019)在《重庆万州宣判一起18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记者 刘 洋 通讯员 李 炏)12月3日,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对一起18人涉黑案依法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寻衅滋事罪等8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该组织领导者冉晓俊有期徒刑二十叁年,剥夺政治权利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9-12-06)
李雪菁[3](2019)在《聚众斗殴罪转化为故意杀人罪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刑法》第292条第2款是关于聚众斗殴罪转化为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论者们针对第2款的有关问题曾展开过激烈讨论,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因此通过案例、分类辨析等方法,主要针对聚众斗殴罪转化为故意杀人罪有关问题,包括故意与过失区分、"致人重伤、死亡"的适用、共同犯罪的处理等进行系统研究评析,进一步肃清争议,理清脉络,认为转化犯存在共同犯罪,其是《刑法》共同犯罪的一种,遵循一般共同犯罪理论,且应根据不同情形具体分析,以期更好为立法与司法实践服务。(本文来源于《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6期)
崔成有[4](2019)在《聚众斗殴警情处置》一文中研究指出【操作规程】1.科学接警。接警时,要向报警人详细了解斗殴地点、参与人数、有无人员伤亡等情况。报警人提供微信、微博的,可在接警时或出警途中请其实时发送现场照片、视频等,为处警做好准备。2.按以下顺序配备执法装备:催泪喷射器、手枪、执法记录仪、对讲机、高音喇叭、伸缩警棍、警用强光手电(夜间)、警用急救包等。(本文来源于《派出所工作》期刊2019年11期)
周瑞平,卢刚,王忆哲[5](2019)在《蚌埠禹会一恶势力团伙26人出庭受审》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记者 周瑞平 通讯员 卢 刚 王忆哲)10月10日至11日,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蔡永凯等26名被告人涉嫌恶势力性质犯罪案。禹会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蔡永凯在被告人蔡绍山等人的支持下,长期把持禹会区马城镇五淮村村委会主任一(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9-10-15)
赵媛[6](2019)在《浅析多人故意伤害与聚众斗殴的区别》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司法实践中,多人故意伤害和聚众斗殴在客观形式上具有一些相类似的地方,在认定犯罪时不易区分。同时,在刑事实务中遇到多人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如何定性容易产生争议和混淆。(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28期)
娄全田,安家莲[7](2019)在《我国聚众斗殴罪的若干问题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自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颁布实施以来,已经运用和实践了20多年。聚众斗殴罪已成为我国刑法打击的重点犯罪,特别是我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聚众斗殴罪的认定出现了众多的疑难问题。作为1997年《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犯罪罪名,聚众斗殴案件案发率高,社会危害巨大。但是,1997年《刑法》仅以简单犯罪的形式对聚众斗殴罪作出了规定,对该罪规定过于简单,该类案件在构成要件的理解、法定情节的认定等诸多方面一直都存在较大争议,而且最高检、最高法并未就此出台司法解释,导致司法实践中对该罪的法律适用存有若干争议,相似案件出现不同的判决结果更是举不胜举。(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27期)
胡佳佳,周玉,刘国华[8](2019)在《江西南昌“梦派帝国”恶势力14人被判刑》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记者 胡佳佳 通讯员 周 玉 刘国华)近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作出一审宣判,首要分子邹某斌、燕某犯组织卖淫罪、聚众斗殴罪、组织淫秽表演罪,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十叁年六个月,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9-08-30)
蔡俊杰,蒋健芳,胡婷婷[9](2019)在《持枪聚众斗殴 阻止工地施工》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记者蔡俊杰 通讯员蒋健芳 胡婷婷)近日,由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持枪聚众斗殴的恶势力团伙案在该区法院公开宣判,恶势力团伙成员陈某、王某、周某、陆某持械聚众斗殴,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王某违反我国枪支管理规(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9-08-26)
王承强,肖鹏,吴明河[10](2019)在《交通要道持械聚众斗殴 兴国两伙恶势力被严惩》一文中研究指出案件过程2014年10月至2018年1月,唐春元、肖文炀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组织实施聚众斗殴、抢劫、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引诱介绍卖淫等多起犯罪活动,形成了以唐春元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兰某(犯罪时未成年,另案处理)、刘祚祯等人经常纠集在(本文来源于《赣南日报》期刊2019-08-03)
聚众斗殴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报讯 (记者 刘 洋 通讯员 李 炏)12月3日,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对一起18人涉黑案依法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寻衅滋事罪等8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该组织领导者冉晓俊有期徒刑二十叁年,剥夺政治权利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聚众斗殴论文参考文献
[1].杨傲多.聚众斗殴鸣枪示威开设赌场牟利[N].法制日报.2019
[2].刘洋,李炏.重庆万州宣判一起18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N].人民法院报.2019
[3].李雪菁.聚众斗殴罪转化为故意杀人罪研究[J].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4].崔成有.聚众斗殴警情处置[J].派出所工作.2019
[5].周瑞平,卢刚,王忆哲.蚌埠禹会一恶势力团伙26人出庭受审[N].人民法院报.2019
[6].赵媛.浅析多人故意伤害与聚众斗殴的区别[J].法制与社会.2019
[7].娄全田,安家莲.我国聚众斗殴罪的若干问题探讨[J].法制与社会.2019
[8].胡佳佳,周玉,刘国华.江西南昌“梦派帝国”恶势力14人被判刑[N].人民法院报.2019
[9].蔡俊杰,蒋健芳,胡婷婷.持枪聚众斗殴阻止工地施工[N].检察日报.2019
[10].王承强,肖鹏,吴明河.交通要道持械聚众斗殴兴国两伙恶势力被严惩[N].赣南日报.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