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程序简化审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普通程序简化审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导读:本文包含了普通程序简化审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程序,效率,被告人,刑事案件,权利,公正,司法。

普通程序简化审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赵一[1](2016)在《延展至整合:庭审中心主义下认罪案件审理程序改革研究——以C市Y中院近4年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案件为样本》一文中研究指出当前案件数量与审判力量的矛盾凸显,面对司法资源日趋稀缺的形势,诉讼程序的运转应当趋向于集中于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执,以更加精密的方式、更简洁有效的流程,以尽可能小的成本解决化解。具体到刑事诉讼,将"被告人认罪案件"单列,作为一种特殊案件类型进行程序上的简化探索,不仅有益于司法资源配置,也有助于保护各方当事人权益,具备程序上的巨大价值,有助于实现公正与效率的均衡效果。"两高一(本文来源于《尊重司法规律与刑事法律适用研究(下)——全国法院第27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集》期刊2016-04-14)

宋庆阁[2](2013)在《刑事普通程序简化审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刑事审判方式改革已经成为当前理论界和实务界呼声最高的话题。其中公正与效率如何协调,是改革的关键。对被告人认罪案件采取简化或省略部分程序进行处理己成为各国的普遍做法,这是提高诉讼效率的重要手段。与此同时,如何保证整个程序和结果的公正也被各国普遍重视。因此,设置科学而合理的被告人认罪案件审理程序对于保障程序公正和提高诉讼效率具有重大意义。(本文来源于《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期刊2013年05期)

徐秀红[3](2013)在《关于刑事普通程序简化审若干问题的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刑事普通程序简化审是刑事审判方式改革中的一种新的尝试,其有效发挥程序分流功能的立法意图没有真正达到预期效果,而立法规定的不完善也致使实践中暴露出诸多问题。在这种情况下,针对我国"被告人认罪案件"庭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提出了严谨的构想来解决简化审合法性、合理性和配套措施等问题,从而同步推进简化审的公正性、规范化和简易化措施。(本文来源于《学理论》期刊2013年13期)

张园[4](2013)在《浅谈刑事普通程序简化审》一文中研究指出刑事普通程序简化审是刑事诉讼庭审程序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制度。本文针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分别从法律规定、被告人和被害人叁个角度进行阐述,认为应该细化简化诉讼审理程序的具体操作流程;保障被告人有效的获得律师帮助,确保被告人实现程序的选择权;让被害人有效地参与到简化审中,确实保障其诉讼主体地位。(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3年12期)

徐秀红[5](2013)在《刑事普通程序简化审价值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刑事普通程序简化审是最高人民法院等司法部门为提高刑事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在现有的刑事诉讼法的框架内,对某些"被告人认罪案件"采取简化部分审理程序,快速审结案件的一种新的庭审方式。从实践来看,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的案件防止了庭审的繁琐和形式化,使案件的审理仅仅围绕重点和焦点进行,起到了加快诉讼节奏降低诉讼成本的积极作用。但是,由于该程序是刑事审判方式改革中的一种新的尝试,其有效发挥程序分流功能的立法意图没有真正达到预期效果,而立法规定的不完善也致使实践中暴露出诸多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本文正是针对我国"被告人认罪案件"庭审中存在问题进行反思,从理论上对普通程序简化审的价值取向等进行探讨。(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3年11期)

戴涛[6](2012)在《行政诉讼普通程序简化审的基本路径》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我国的叁大诉讼中,唯有行政诉讼未设置简易审程序。因此,在现行《行政诉讼法》未作修改的情况下,探索普通程序简化审的路径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旨在通过对当下行政审判程序的分析、检讨,梳理、归纳出行政诉讼普通程序中有可能且有必要简化的(本文来源于《法律适用》期刊2012年10期)

邹桦[7](2012)在《普通程序简化审的法理学探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现代法治社会中,法律价值的取向是呈多元化趋势的。公正、效率一直是法律所追求的价值目标,但二者的关系如何定位?这一直是学界争论的焦点。2003年《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的出台引进了协商性司法理念,为人们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提供了一种新思路。但是目前我国的普通程序简化审还存在许多缺陷与不足,需要更加科学合理的予以改进和完善。(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中旬刊)》期刊2012年04期)

全亮[8](2012)在《普通程序简化审改革思路检视》一文中研究指出普通程序简化审以提高诉讼效率为技术性目的。然而,诉讼程序的简化往往导致案件真相发现能力削弱、诉讼权利总量绝对减损与被告人自愿性和理智性难以有效保障等弊端。在中国现实中,"权力型诉讼经济"效率提高的收益并不明显高于个人权利放弃的代价,因此,应以"权利型诉讼经济"模式为目标来重构刑事简易程序。(本文来源于《中共四川省委省级机关党校学报》期刊2012年02期)

缪月娟[9](2011)在《应完善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一文中研究指出普通程序简化审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刑事案件的繁简分流,加快了庭审进程,有效提高了庭审效率。但在司法实践运行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叁个方面进行完善。    进一步明确普通程序简化审的适用条件。对实践中“基本犯罪事实”的界定模糊给司法实践带(本文来源于《江苏法制报》期刊2011-12-08)

田园[10](2011)在《论“被告人认罪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一文中研究指出正如西方那句古老的法谚所言:"迟来的正义非正义",公正与效率相互依存,相辅相成,已经成为现代刑事审判价值程序设计的基本价值目标。如何保障这个基本价值目标实现,这是现代各国都面临的重大问题。(本文来源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期刊2011年06期)

普通程序简化审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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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刑事审判方式改革已经成为当前理论界和实务界呼声最高的话题。其中公正与效率如何协调,是改革的关键。对被告人认罪案件采取简化或省略部分程序进行处理己成为各国的普遍做法,这是提高诉讼效率的重要手段。与此同时,如何保证整个程序和结果的公正也被各国普遍重视。因此,设置科学而合理的被告人认罪案件审理程序对于保障程序公正和提高诉讼效率具有重大意义。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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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普通程序简化审论文参考文献

[1].赵一.延展至整合:庭审中心主义下认罪案件审理程序改革研究——以C市Y中院近4年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案件为样本[C].尊重司法规律与刑事法律适用研究(下)——全国法院第27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集.2016

[2].宋庆阁.刑事普通程序简化审研究[J].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2013

[3].徐秀红.关于刑事普通程序简化审若干问题的思考[J].学理论.2013

[4].张园.浅谈刑事普通程序简化审[J].法制与社会.2013

[5].徐秀红.刑事普通程序简化审价值探析[J].法制与社会.2013

[6].戴涛.行政诉讼普通程序简化审的基本路径[J].法律适用.2012

[7].邹桦.普通程序简化审的法理学探究[J].法制博览(中旬刊).2012

[8].全亮.普通程序简化审改革思路检视[J].中共四川省委省级机关党校学报.2012

[9].缪月娟.应完善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N].江苏法制报.2011

[10].田园.论“被告人认罪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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