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道路护栏防护支架论文和设计

全文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道路护栏防护支架,包括:能夹持住道路护栏立柱的左卡扣部、右卡扣部和与左右卡扣部连接的栏挡部,所述左卡扣部与右卡扣部均卡扣在道路护栏的顶端中间位置,所述栏档部置于道路护栏的间隙之间。本实用新型所述的道路护栏防护支架,通过在道路护栏的间隙处设置一种道路护栏防护支架,使得行人不慎摔倒时,道路护栏防护支架会阻挡住行人的头颈部使其不会卡入道路护栏间隙中而造成窒息或受伤,有效维护人们的生命安全,本道路护栏防护支架在现有的道路护栏上即可安装,方便快捷。

主设计要求

1.一种道路护栏防护支架,其特征在于,包括:能夹持住道路护栏立柱的左卡扣部、右卡扣部和与左右卡扣部连接的栏挡部,所述左卡扣部与右卡扣部均卡扣在道路护栏的顶端中间位置,所述栏挡部置于道路护栏间隙之间。

设计方案

1.一种道路护栏防护支架,其特征在于,包括:能夹持住道路护栏立柱的左卡扣部、右卡扣部和与左右卡扣部连接的栏挡部,所述左卡扣部与右卡扣部均卡扣在道路护栏的顶端中间位置,所述栏挡部置于道路护栏间隙之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道路护栏防护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道路护栏防护支架的内部为中空,底部带有缺口,所述栏挡部为下弯形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道路护栏防护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卡扣部和右卡扣部与栏挡部一体成型。

设计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防护支架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道路护栏防护支架。

背景技术

现有的道路护栏中,部分道路护栏的上部因造型和间隙过小,行人如果不慎摔倒时经常会被护栏的间隙卡住头颈部窒息或受伤。

实用新型内容

为此,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道路护栏防护支架,

以确保行人不慎摔倒时,头颈部不会卡入道路护栏间隙中而造成窒息或受伤。

于是,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道路护栏防护支架,包括:能夹持住道路护栏立柱的左卡扣部、右卡扣部和与左右卡扣部连接的栏挡部,所述左卡扣部与右卡扣部均卡扣在道路护栏的顶端中间位置,所述栏挡部置于道路护栏间隙之间。

其中,所述道路护栏防护支架的内部为中空,底部带有缺口,所述栏挡部为下弯形状。

所述左卡扣部和右卡扣部与栏挡部一体成型。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道路护栏防护支架,通过在道路护栏的间隙处设置一种道路护栏防护支架,使得行人不慎摔倒时,道路护栏防护支架会阻挡住行人的头颈部使其不会卡入道路护栏间隙中而造成窒息或受伤,有效维护人们的生命安全,本道路护栏防护支架在现有的道路护栏上即可安装,方便快捷。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道路护栏防护支架安装于道路护栏上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道路护栏防护支架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道路护栏防护支架人体头颈部卡入道路护栏间隙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道路护栏防护支架拆装结构示意图;

图5为图2的A-A方向剖面图。

图中标记:1. 道路护栏防护支架、2. 道路护栏、3. 左卡扣部、4. 右卡扣部、5.栏挡部、6. 道路护栏间隙、7. 行人的头颈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描述。

如图1-图5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道路护栏防护支架1,包括:能夹持住道路护栏2立柱的左卡扣部3、右卡扣部4和与左右卡扣部连接的栏挡部5,所述左卡扣部3与右卡扣部4均卡扣在道路护栏2的顶端中间位置,所述栏挡部5置于道路护栏间隙6之间。

其中,所述道路护栏防护支架1的内部为中空,底部带有缺口,所述栏挡部5为下弯形状。

所述左卡扣部3和右卡扣部4与栏挡部5一体成型。

综上所述,本实施例所述的道路护栏防护支架1,通过在道路护栏间隙6处设置一种道路护栏防护支架1,使得行人不慎摔倒时,道路护栏防护支架6会阻挡住行人的头颈部7使其不会卡入道路护栏间隙中而造成窒息或受伤,有效维护人们的生命安全,本道路护栏防护支架1在现有的道路护栏上即可安装,方便快捷。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设计图

一种道路护栏防护支架论文和设计

相关信息详情

申请码:申请号:CN201920299614.2

申请日:2019-03-11

公开号:公开日:国家:CN

国家/省市:94(深圳)

授权编号:CN209941566U

授权时间:20200114

主分类号:E01F15/04

专利分类号:E01F15/04

范畴分类:36A;36E;

申请人:深圳微衡创新设计有限公司

第一申请人:深圳微衡创新设计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518067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兴华路六号南海意库二号楼203室

发明人:李文博;赵斌;麦结恩

第一发明人:李文博

当前权利人:深圳微衡创新设计有限公司

代理人:符立新

代理机构:44290

代理机构编号:深圳市钧含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290

优先权:关键词:当前状态:审核中

类型名称:外观设计

标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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