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惠益分享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资源,海洋,机制,区域,国家,刚果,中国。
惠益分享论文文献综述
袁雪,廖宇程[1](2019)在《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海洋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的制度化建构》一文中研究指出海洋科学技术的进步为人类获取和利用潜在价值巨大的海洋遗传资源提供了可能,但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国际法治理框架的缺失又带来了诸多制度障碍。构建海洋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制度是实现对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进行有效治理的前提。当前进行的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以下简称BBNJ)养护与可持续利用谈判进程中,各国基于不同的价值导向秉持不同的谈判立场,化解相关谈判过程中国家集团间的利益冲突呼唤有效的制度安排。以鼓励海洋科研创新与维护全人类利益的价值导向为基础,进而构建弱限制性获取制度和强制性与自愿性相结合的惠益分享制度是符合BBNJ养护与可持续利用目的的有益尝试。面对国际变革,中国应当研判海洋遗传资源的发展趋势,针对性地强化自身能力建设,积极参与并引导会议进程,推广中国理念。(本文来源于《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5期)
宋丽弘,王新迪,陈玺光[2](2019)在《我国蒙医药传统知识惠益分享制度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蒙医药的产生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它是我国除了汉族中医药以外分布和应用范围最为广泛的优秀传统医药文化。然而,在"生物海盗"行为日益猖獗的今天,蒙医药传统知识同样面临着被西方发达国家肆意盗取并从中获利的情况。在现代知识产权体系下,如何保护蒙医药传统知识,本文从国际法入手,通过对《生物多样性公约》和《名古屋议定书》中的惠益分享制度的解读,试图为我国蒙医药传统知识探寻一条公平分享利益之路。(本文来源于《前沿》期刊2019年05期)
袁雪,廖宇程[3](2019)在《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海洋遗传资源的获取和惠益分享:机制选择与中国方案》一文中研究指出制定《<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关于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和可持续利用的国际法律约束力文书》需要处理海洋遗传资源问题,包括其获取和惠益分享等问题。然而现有国际法规定的获取和惠益分享机制在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不具备直接适用的条件。梳理国际法现有的获取和惠益分享机制,总结得出获取和惠益分享可以以"成本"为标准,被划分为严格和宽松两种类型,将不同类型的获取和惠益分享加以组合得出不同的模型,评估不同模型在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应用的利弊,阐明宽松获取和严格惠益分享的组合模型,既能促进技术创新,又能实现惠益公平,是符合人类命运共同体要义的获取和惠益分享机制蓝本。(本文来源于《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5期)
林家骏,李志文[4](2019)在《国际海底区域采矿规章的惠益分享财政制度取向》一文中研究指出国际海底矿产资源的财政利益分配是制定国际海底区域采矿规章的核心议题之一,当前存在制度取向不明的局限。以对财政本质的理解为切入点,国际海底区域采矿规章的财政制度包括费种设计、数额厘定和资金配置叁个层面的内容,相应要求从矿山地租、税制优化和社会总产品分配这叁个理论维度加以审视。我国推动构建国际海底区域采矿惠益分享秩序,不宜仅从参与者的立场出发权衡利弊,还应以贡献者的话语导向积极应对,因势利导提出与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具有适应性和包容性的中国方案。(本文来源于《理论探索》期刊2019年05期)
高建勋,欧任贵[5](2019)在《公海生物基因资源的惠益分享机制初探——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公海生物多样性的开发并无明确的公约条款可循。为公平地分享惠益,国际社会试图通过谈判达成《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项下的第叁份执行协定以填补公约规定的空白。公海生物基因资源惠益分享机制的构建是谈判的重要议题之一。公海生物基因资源在法律定位上应属于人类共同继承的财产,这可从具有典型意义的惠益分享区域性立法和国内立法中找到合理的惠益分享机制。(本文来源于《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4期)
李博,左停[6](2019)在《乡村振兴中乡土知识的惠益分享机制与减贫作用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乡土知识具有确保农民生计安全,促进贫困户精神脱贫、产业脱贫和实现绿色减贫的功能。在乡村振兴过程中,乡土知识的惠益分享是实现乡村振兴与精准扶贫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结合对不同地区乡土知识促进减贫内在作用案例的分析,力图解释现代科学知识话语体系,城市化、市场失衡和法律制度不健全对当前乡土知识惠益分享形成的困境。提出乡土知识的发展需要追求和谐、包容、独立的发展理念,培养乡土知识的继承人,在公平贸易基础上加大对于乡土知识的开发和利用并加强对原住民权利与利益的保障。(本文来源于《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4期)
郭志勇[7](2019)在《《名古屋议定书》下我国的惠益分享权利与义务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目前我国对《名古屋议定书》项下的惠益分享义务研究不够深入,导致惠益分享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同时管理主体不明的问题非常突出。通过对《名古屋议定书》项下一般义务的分析可以知道惠益分享的基本原则。同时我国兼具提供者和获取者的双重身份,伴随着一系列的权利和义务。结合目前的我国履约现状,我国可以从立法层面、主体明确方面、设立研究机构等方面更好地履行惠益分享义务并行使应有权利。(本文来源于《南方论刊》期刊2019年06期)
高飞(Kabange,Numbi,Flaure)[8](2019)在《民主刚果REDD项下森林惠益分享机制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分析了在发展中国家通过减少砍伐森林和减缓森林退化而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的利益分享机制(BSMS)的法定要求。社区林业(CF)中的BS方法分为:基于权利分配、基于投入和基于绩效的方法,从开始到实施,每种方法在确保BSM的有效性、效率和公平性方面具有特定和互补的作用。在融资不足的情况下,基于权利分配的BSM提供了比基于支付的激励更可持续的激励。本文主要通过与REDD+的BSM相关的DRC政策和立法进行法律审查。在民主刚果,最具挑战性的问题是遵守REDD+利益分享计划。一些国家基金,如保护基金、环境服务支付基金和国家再造林基金,都为来自REDD的分享利益和分配给付提供了渠道。一些资金转移机制存在忽视森林利益相关者的权利和利益、土着人民和当地社区边缘化,利益分配不公平,执行REDD+无效等问题。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如下。土地使用权的不安全性涉及到土地处置和精英俘虏的过程,使得大多数当地人几乎没有或根本没有土地权利。由于本项目的分配政策映射出现行不平等的土地分配以及日益增加的冲突风险,加剧了不平等。DRC缺乏有效的土地利用政策,加上与森林治理薄弱(缺乏资源和技术能力)和执法的制度结构不一致,阻碍了森林法和环境立法的明确和毫不妥协的实施。最后,这里的论点是,国家REDD+基金的参与式治理结构应使民间社会和私营部门能够参与到分配REDD+资源的过程中。明确森林碳权是实施利益分享制度的先决条件。DRC政府的目标需设计公平的分配利益机制。减少公司和公民之间的冲突。在执行REDD+的过程中避免腐败,以确保公众参与的透明度和问责制。BSM的有效性、效率和公平性可以通过构建利益作为改变行为的激励得到改善。关于产权和土地之上的资源所有权的更务实做法可能比追求激进的土地改革更有效。(本文来源于《浙江农林大学》期刊2019-06-06)
[9](2018)在《第十七届中国生态学大会第22专题分会:生物多样性惠益分享与生态文明》一文中研究指出2018年5月4-7日,第十七届中国生态学大会在南京林业大学顺利召开,该届大会由中国生态学学会主办,南京林业大学承办.本届大会以"创新生态科学,建设美丽中国"为主题,共设置了33个专题分会场,进行了381个专题口头报告和90个学术墙报交流;大会同时举行了全国生态学(本文来源于《中央民族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期刊2018年04期)
杨京彪,朴金丽,薛达元[10](2018)在《遗传资源与相关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民间实践案例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生物多样性公约关于获取遗传资源和公正及公平分享其利用所产生惠益的名古屋议定书》(简称《名古屋议定书》)于2014年10月正式生效.而在此之前,中国民间已存在初步的获取与惠益分享(Access and Benefit-sharing, ABS)实践.本文以贵州省叁都县水族马尾绣、云南省贡山县畜禽遗传资源和贵州省黎平县香禾糯3个民间实践为例,总结和分析了中国民族地区民间ABS的现状、内容和机制特点.结果表明:(1)水族马尾绣的惠益分享机制建设尚处于萌芽状态,惠益分享模式仍然十分模糊,缺乏惠益分享的基本原则和程序等;(2)贡山县畜禽遗传资源惠益分享制度建设处于起始阶段,建立了清晰的惠益分享模式并签订了合同,体现了一定的惠益分享理念;(3)黎平香禾糯惠益分享制度已经初步建立并取得成效,持有方—地方社区、使用方—企业、监管方—政府部门叁方权责明确,各方基本利益得到维护.分析认为:(1)ABS利益相关方—持有方、使用方、监管方—的意识提高和能力建设对于ABS实践成败具有关键性作用;(2)监管方在ABS制度建设过程中发挥着决定性作用;(3)惠益分享模式设计合理是建立和完善ABS制度的基本保障.上述ABS民间实践与真正意义上的ABS制度尚有很大差距,需要进一步探索,但这些民间经验和民族智慧能够为建立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国家制度提供参考借鉴.(本文来源于《中央民族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期刊2018年04期)
惠益分享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蒙医药的产生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它是我国除了汉族中医药以外分布和应用范围最为广泛的优秀传统医药文化。然而,在"生物海盗"行为日益猖獗的今天,蒙医药传统知识同样面临着被西方发达国家肆意盗取并从中获利的情况。在现代知识产权体系下,如何保护蒙医药传统知识,本文从国际法入手,通过对《生物多样性公约》和《名古屋议定书》中的惠益分享制度的解读,试图为我国蒙医药传统知识探寻一条公平分享利益之路。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惠益分享论文参考文献
[1].袁雪,廖宇程.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海洋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的制度化建构[J].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
[2].宋丽弘,王新迪,陈玺光.我国蒙医药传统知识惠益分享制度探析[J].前沿.2019
[3].袁雪,廖宇程.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海洋遗传资源的获取和惠益分享:机制选择与中国方案[J].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4].林家骏,李志文.国际海底区域采矿规章的惠益分享财政制度取向[J].理论探索.2019
[5].高建勋,欧任贵.公海生物基因资源的惠益分享机制初探——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为视角[J].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学报.2019
[6].李博,左停.乡村振兴中乡土知识的惠益分享机制与减贫作用探析[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7].郭志勇.《名古屋议定书》下我国的惠益分享权利与义务研究[J].南方论刊.2019
[8].高飞(Kabange,Numbi,Flaure).民主刚果REDD项下森林惠益分享机制研究[D].浙江农林大学.2019
[9]..第十七届中国生态学大会第22专题分会:生物多样性惠益分享与生态文明[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8
[10].杨京彪,朴金丽,薛达元.遗传资源与相关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民间实践案例分析[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