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5+1”安全管理法

承包商“5+1”安全管理法

神华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026000

摘要:由于承包商施工作业普遍存在作业风险高,作业点多、面广,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承包商队伍混杂、安全意识薄弱,难于监管等问题,给安全生产带来较大压力。结合当前承包商管理现状,对承包商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探讨加强承包商安全管理的控制措施和建议,以适应煤矿安全生产要求。

关键字:承包商安全管理弊端对策

1引言

胜利一号露天矿,位于胜利煤田的中西部,锡林浩特市北郊5公里。可采储量18.9亿吨,矿区储量丰富、资源可靠、开采条件优越、外部条件齐备、市场条件稳定,是全国现阶段正在前期研究开发建设的矿田之中,内、外部条件较好的一个。随着国家能源集团的成立,我矿承担锡林浩特市周边用煤的重大任务,致使土方剥离量也成倍增加。承包商作为土方剥离作业的重要一帜,在煤矿的安全生产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煤矿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承包商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已成为国家及政府机关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如何规范承包商的行为、加强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课题。

2承包商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弊端

(一)承包商招聘及待遇形式过于简单化。

承包商的商业运作特性决定了利润最大化是首要要素,在招募员工过程大多采取社会招聘,招聘的人员普遍存在文化水平较低,综合素质较差,安全意识淡薄。用工薪酬待遇低,各项福利、保障机制不健全,同时,在员工待遇、工作生活环境方面往往差强人意,员工没有归属感。因此所招人员流动性大,承包商又不愿花很多精力和财力去培训他们,虽然采取了带班制度,老员工带新手,但是多数老员工工龄短,安全意识欠缺,业务上本身就存在一知半解,新员工的业务水平也就可想而知。

(二)承包商对安全投入不足,不能满足生产需要。

根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承包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要接受专业培训机构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过考核并持证上岗。但是该类企业培训覆盖面较小。主要以营利为目的,重效益,轻安全,能省则省,不愿在员工安全培训上付出过多的时间和资金,也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安全投入不足还体现在承包商作业人员素质较低,培训工作不到位,应急技能差,以及设备设施简陋,劳动防护用品数量不足,质量低劣。

(三)承包商风险意识差,风险管控还需进一步加强。

在日常监督检查中,部分施工人员对现场存在的问题总是不以为然,采取的防范措施也不到位。例如,某项目部在进行土方剥离作业过程中,安全挡土墙过低或不连续,推土机平行挡土墙作业,相邻两台挖掘机同时作业时不满足安全距离等,当检查人员要求停工整改时,而现场施工人员、监护人却没有发现这样的重大风险,没有采取安全措施。而承包商安全管理人员也视而不见,一方面反映出其知识技能的差距,二是反映出其工作态度不认真,责任心不强。

(四)承包商培训不到位,“三违”现象普遍存在。

承包商对操作员工培训工作仍处于被动培训层面,大多数承包商没有真正意识到安全教育培训对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的价值。部分承包商对员工的培训流于形式,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不到位,依赖生产单位组织开展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作业现场存在风险及应急处理措施等培训。现场管理和作业人员文化水平较低,安全意识薄弱,风险辨识能力不强,没有经过系统全面培训就上岗。对现场操作不能熟练掌握,现场风险源点不清楚,在工作中随意性较大,不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管理标准,现场“三违”现象普遍。

3加强承包商安全管理对策--“5+1”安全管理法

(一)5项基础管理,为安全生产打基础

(1)严把承包商准入关、从源头消除管理缺陷。

严格审查承包商资质,杜绝借用、承租承包资质的现象。要根据施工内容和特点以及承包商的业绩,初步对承包商单位的所有资质、技术进行全面的检查,主要审查承包商的市场准入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等,审查承包商是否具备从事某种作业的合法资质。优选资质具备、业绩优良、经验丰富、技术素质过硬的队伍,严格控制承包商数量和质量。对入场设备的检测检验报告进行重点排查,操作人员的驾驶证、特种作业证、露天矿安全培训合格证也要重点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坚决予以清退。

(2)强化承包商规章制度的落实,实现安全管理有章可循。

管理制度是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建立健全承包商规章制度,并对其执行情况严格把关,杜绝承包商因应付各项检查而制定规章制度,要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真正用在管理方面,杜绝制定华而不实的规章制度,做表面文章。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考核,使承包商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责任落到实处,杜绝招聘有相应资质的人员挂职,而不实行真正管理工作的人员出现。

(3)加强教育和培训,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技能。

将承包商员工视同为企业的正式员工,纳入矿教育培训计划,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一是抓好入矿三级安全教育,使所有承包商人员初步了解企业存在的危害和注意事项;二是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制度的培训。明确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三是抓好安全知识的普及和教育,掌握生产过程、作业过程、作业场所存在的危害因素及其危害性,个人防护用品的功能和佩戴使用知识及要求;四是抓好自我防护技能培训,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现场急救、互救知识,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基本技能。

(4)抓好安全管理人员的思想动态,以高压态势全防死守。

根据定期对外委单位安全生产现状的分析情况,与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我矿定期对承包商开展约谈工作。通过约谈会,传达公司以及露天矿现阶段安全生活工作的指示与精神,同时通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指出现阶段重点管理方向。以约谈的方式,定期对外委单位管理人员敲敲钟,出出汗,揭揭底,吹吹风,充分发挥承包商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作用,以高压态势把安全工作做到位。

(5)强化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杜绝违章作业

承包商安全管理的重点在作业现场,监督检查是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主要目在于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做到严抓细管。对此,加强对重要时段、薄弱环节、关键部位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到把握重点、心中有数。同时对照工作流程,对照安全措施和现场管理的要求,严格隐患排查、严格管理、从重处罚、跟踪落实整改。

(二)1项科技兴安,保证安全管理“全覆盖”。

针对承包商管理,加大科技保安的手段监督检查承包商安全生产状况非常必要。针对承包商的商业运作特性,必然会导致在安全管理上出现疏漏,安全管理人员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必然会对影响经济效益的违章视而不见,为运输卡车安装车辆智能管理系统,在采场重点管控区域加装视频监控设备,对车辆的行驶速度、运行轨迹等状态进行实时监测、报警,通过日常监督、考核,可使驾驶员的超速行为大幅下降。为安监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规范执法行为。实施采场“亮化”工程,着力打造光线充足、分布合理的采场照明系统,确保采场交叉路口照明充足,缓解设备操作人员夜间行车导致的眼部疲劳,提升夜间工作的舒适度,保证采场夜间交通运输安全。

4总结

承包商是我们企业生产安全管理的重要参与者,只有切实承担起属地内承包商的管理职责。将承包商管理由部分控制转变到全面可控,促使承包商由被动接受管理转变到主动加强管理,夯实安全管理的基础。只有加强承包商源头控制,过程监管、业绩考核,实现对承包商动态管理,“合作共赢,安全发展”的目标就一定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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