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国际航空犯罪管辖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管辖权,国际航空,恐怖主义,制度,论文。
国际航空犯罪管辖论文文献综述
刘诗洁[1](2017)在《国际航空恐怖主义犯罪管辖权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当今世界,恐怖主义已经成为威胁世界和平与安全的一大不安定因素。随着国际民用航空事业的蓬勃发展,民用航空领域吸引了国际恐怖主义的目光,国际航空恐怖主义犯罪时有发生。为了能够严厉惩治这种对世界和平与发展具有严重威胁的国际航空恐怖主义犯罪,国际社会签订了一系列防止、制止国际航空恐怖主义犯罪的国际公约,确立了国际航空恐怖主义犯罪有效的管辖机制。尽管公约规定的管辖权在打击国际航空恐怖主义犯罪时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它们在适用的过程中还存在着比较明显的缺陷。因此,本文主要从叁个方面对国际航空恐怖主义犯罪管辖权进行论述和分析,以期寻找到国际航空恐怖主义犯罪有效管辖的完善机制。本文的第一部分提出了国际航空恐怖主义犯罪管辖权问题。根据国际航空恐怖主义产生的历史背景以及确立国际航空恐怖主义犯罪管辖权的意义和价值,笔者对国际航空恐怖主义犯罪进行了初步的介绍和分析。为了应对国际航空恐怖主义犯罪,国际社会缔结了《关于在航空器内的犯罪和其他某些行为的公约》等一系列国际公约来对犯罪进行惩治。在惩治国际航空恐怖主义犯罪的过程中,犯罪和罪犯的管辖权问题是重中之重,不可忽视。只有明确国际航空恐怖主义犯罪的管辖权问题,罪犯才能得到应有的惩罚,国际社会才会和平与稳定。本文的第二部分阐述了国际航空恐怖主义犯罪管辖权现状及所存在的问题。各国规定不一而足,因此笔者列举了法国、美国、中国等国家关于国际航空恐怖主义犯罪管辖权的规定。国际航空安保公约在规定了传统管辖权的基础上,又规定了航空器登记国管辖、降落地国管辖等新型的管辖方式。笔者通过对国家和国际公约中规定的管辖权进行分析,提出了国际航空恐怖主义犯罪有效管辖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它们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其中包括管辖权存在冲突的问题、国际刑事管辖权与国家主权之间存在矛盾的问题以及引渡制度存在缺陷等问题。本文的第叁部分提出了完善国际航空恐怖主义犯罪管辖的建议,这一部分是本文的重点。笔者根据对国际航空恐怖主义犯罪管辖权的理解和认识,结合理论,联系实际需要,从确立优先管辖权、确立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完善引渡制度以及建立国家间的良好国际协作机制这四个方面提出了笔者关于完善国际航空恐怖主义犯罪管辖的对策和建议。(本文来源于《上海师范大学》期刊2017-06-01)
国际航空犯罪管辖论文开题报告
国际航空犯罪管辖论文参考文献
[1].刘诗洁.国际航空恐怖主义犯罪管辖权研究[D].上海师范大学.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