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农地经营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农地,制度,农业,农场,制度创新,主体,农村土地。
农地经营制度论文文献综述
罗必良[1](2019)在《从产权界定到产权实施——中国农地经营制度变革的过去与未来》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基于产权界定与产权实施的概念梳理认为40年来中国农地经营制度变革,从最初农民对农地产权的争权与国家的还权,到后来稳定承包关系与农地确权,其核心主线主要是围绕产权界定来展开的,其基本的制度目标是试图通过赋予农民以承包土地的排他权并强化其稳定预期,来促进农地流转与农业规模经营。但是,产权强化并未取得预期的政策效果。文章强调,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不能仅仅局限于农地产权界定层面的制度安排,更要探索产权实施层面的经营方式转型。降低农地产权的实施成本,依赖于交易制度的创新及其组织选择。(本文来源于《农业经济问题》期刊2019年01期)
徐浩神[2](2016)在《集体经济时期农地经营制度变迁对制度主体角色转换假说的验证》一文中研究指出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众多的中国经济学者依据改革开放后市场化和新农村建设这两个领域的经验对中国本土制度变迁进行了深层次的分析。这些理论包括了强制性和诱致性变迁的假说、制度变迁的叁阶段论、主体角色转换假说以及渐进转换假说、同一轨迹制度供给累计升级假说等等。这些假说的目的就在于通过完善的理论来更准确阐述中国的制度变迁,那么从中挑选一个更符合现实的假说显然是至关重要的,这便需要对假说进行进一步的论证。文章沿着新中国农村微观经济组织制度变化的脉络,以浙西农村临天公社为个案,以全国整体农地经营制度变迁为参照,通过对土地改革时期、互助组、低级合作社、高级合作社和人民公社这四个时期生产和分配模式渐变过程了解的基础之上,对四个时期的生产经营制度进行归纳,并以此为依据,采用数理模型和动态事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对具体集体经济时期制度分析探究每个时期农地经营制度的绩效,并深入讨论了各时期生产激励的影响,得出集体经济农地经营制度在各个时期变迁的主体角色转换,从而对制度主体角色转换假说进行验证。从全文看,文章创新点在于:(1)本文运用了集体经济时期的农地经营制度这一全新的时段来对假说进行了验证;(2)利用较为完整的第一手档案史料和具体到浙江省西部临天公社的个案,使得验证过程摆脱了空洞的遐想,更加具象化和富有说服力。(本文来源于《浙江财经大学》期刊2016-12-01)
刘向敏[3](2015)在《不同资源依赖情境下农民对农地经营制度认知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农地经营制度的变迁中农民认知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深入分析农民对农地经营制度的认知现状、探寻影响农民认知的因素、以及研究如何提高农民的认知水平和能力,能使农民更好地理解和运用现行土地政策,并为制度和政策的完善提供依据,同时为农民自下而上进行自发改革与创新提供动力源泉。本文对农地制度的变迁和农地流转政策的演进作了梳理,对农地经营制度的概念和内涵进行了界定。以河北省邯郸市为例,对邯郸市5县(市)的农民认知情况进行实地调研,获取了农民认知的基本情况和案例资料。从认知角度分析了农民认知过程及特点。在调查数据基础上分析了农民认知现状,结果显示农民认知表现出在个体特征(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上的差异性,个体特征因素对农民认知具有显着影响。农民认知存在与资源禀赋相关的地域性特征。农民的农地流转意愿与农地流转行为之间存在显着相关性。根据认知相关理论探析影响农民认知的外部情境。基于土地资源类型角度将10个调研乡(镇)分为叁类(平原、丘陵和叁区),分析结果表明各类型区农民认知具有显着差异性;从农民认知变量角度进行聚类分析,将调研乡(镇)归为两类,并归纳出这两类乡(镇)分别处于矿产资源依赖度较高和矿产资源依赖度较低的资源依赖情境中。建立“地形”、“资源依赖情境”与农民认知的回归模型,结果显示资源依赖情境对农民认知的影响更为显着。在此基础上,完善了农民认知的内、外影响因素,构建了基于资源依赖情境的农民认知分析框架。分析结果显示,在两类资源依赖情境中,农民对农地流转趋势的判断、对农地经营方式的了解和对农地经营规模预期在1%水平差异显着。农民的耕种、抛荒和流转行为存在显着差异。农民对农地经济效益的评价、农民的农地抛荒行为和资源依赖情境之间存在显着相关性。在制度认知理论基础上分析农民认知与农地经营制度的交互关系。结合当前农地经营政策,分析了农民产生农地流转意愿的认知调整过程。通过农民认知反馈出一些问题:农地经营制度与政策环境有待进一步完善与优化,农民的认知水平和能力亟需提高和增强。从政策环境和优化传播干预方面提出对策和建议:夯实农地经营制度变革基础,为农地经营制度变革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满足不同资源依赖情境中的政策需求,建立多元的传播干预主体和方式,注重农民个体特征差异,有针对性地进行相关内容的传播,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本文来源于《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期刊2015-05-01)
常颖[4](2014)在《推进大庆农地经营制度改革的对策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几年,大庆农地流转进程明显加快,流转形式趋于优化,流转规模逐渐扩大。但要进一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农业现代化还面临着农户发包意愿降低、承包关系不稳定性、规模经营档次不高、农地经营服务体系不健全等经营制度改革的障碍。其对策是:农地经营主体多元化发展过程中注重符合大庆市情;农地经营权流转过程中注重保护合法权益;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切实加大扶持力度;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过程中探索融资新途径和农地经营制度改革过程中注重配套改革同步稳步推进。(本文来源于《商业经济》期刊2014年17期)
刘珉,邓陈飞[5](2014)在《农地经营制度改革对林业发展的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农地经营制度和林地经营制度相互借鉴,相互促进。党的十八届叁中全会后,实施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叁权分离"的农地经营制度改革,将会在诸多方面产生影响,林业发展要关注出现的新情况、新政策、新动向、新问题,积极因素与消极因素,全面深化各领域的改革,在体制和机制上大胆创新,发挥农林互补与协同效应,避免农林替代与挤出效应,谨慎对待跟风与模仿效应。(本文来源于《林业经济》期刊2014年07期)
朱静[6](2014)在《加快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记者 朱静)记者从6月23日召开的省人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调研座谈会上获悉,我市将重点在加强引导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四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加强引导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进一步制定发展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出台扶持政策,(本文来源于《徐州日报》期刊2014-07-07)
杨丹丹[7](2014)在《滕州市农地经营制度创新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根本性问题,而有效地解决土地问题是解决“叁农”问题的关键。本论文在综述国内外农地经营研究概况,阐述各种创新理论和相关概念,提出研究农地经营制度基本思路的基础上,采用问卷调查和电话回访的方式对滕州市农地经营制度进行调查,分析了目前滕州市家庭农场、农合合作社和农业公司叁种新型农地经营方式下的经营状况,比较了不同经营方式下的生产结构、物资装备水平、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收益水平,并总结提出各种新型农地经营方式下的优缺点、制约因素等,最后提出相关对策建议。研究结论如下:通过对各种经典创新理论的研究,农地经营制度的创新主体应具备利益驱动和创新者自身具有良好的自身条件,同时还需要良好的外部环境条件。农地经营制度是农地制度的具体化。其主要特征有可变性、开放性、发展性、效益性;农地经营制度创新的本质是农民围绕土地进行的生产关系的调整。农地经营制度对生产者经济利益、生产者经营行为、土地效率都会产生影响。农地经营制度创新效益主要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叁方面来评估。滕州市新型农地经营方式主要有叁种: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农业公司。家庭农场主要是由原来的“种植大户”发展而来;内部关系简单,易于管理,一般是生产一两种作物风险较大,土地大多来自租赁,适合于具有良好种植经验,并且具有一定资金实力的农户。合作社是同种经营作物的多个农户集中到一起进行生产经营,多个社员共担风险,土地大多来自社员入股,适合于具有相同的作物种类,成员易达成统一意见的情形。农业公司专业人员管理,具有生产规范化、机械化程度高、作物结构多元化等特点,适合于需要大量资金,并且科技水平要求高的领域。如滕州市的马铃薯种薯培育农业公司。比较叁类新型农地经营方式的效率发现,在土地生产率方面,家庭农场和农业合作社经营方式下基本相同,农业公司偏低;在劳动生产率方面,农业公司高于家庭农场和农业合作社;在纯收益方面,家庭农场最高,农业合作社次之,农业公司最低。为了更好的促进农地经营制度创新应该:建立和完善土地流转机制,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因地制宜发展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以及农业公司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经营者的综合素质和新型农业经营方式的经营管理水平;搞好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和保险服务;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政府对新型农地经营主体的支持等。(本文来源于《山东农业大学》期刊2014-05-10)
刘奇[8](2013)在《应尽快建立农地经营的准入与退出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推进农地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对于加速传统农业改造,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都有着重要作用。然而目前一些地方在认识上存在一些误区,认为农地规模经营就是规模越大越好、土地流转期限越长越好,忽视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忽视我国工业化、城镇化阶段性特征,不顾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十分不稳定的现实,不顾土地流转需要遵循的市场化规律,用行政力量强行推动农地大规(本文来源于《中国发展观察》期刊2013年12期)
姜锋[9](2011)在《我国传统农地经营制度下的新型生产关系研究——基于“铁麦客”现象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我国传统小农经济模式正在发生悄然转变,集体所有的、家庭承包制下的雇工经营模式(如"铁麦客"现象)正成为我国农业生产的主要方式。这种生产方式不但成功解决了我国农业机械化与小规模土地占有之间的矛盾,还在农村衍生出适应这种生产模式的新型经济关系。(本文来源于《重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1年06期)
孙全亮[10](2011)在《现阶段我国农地经营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改革开放以来,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要内容的农地经营制度的确立,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在保障公平的基础上,大大提高了农地经营效率,贡献巨大。但是,随着农村微观经济基础和宏观社会环境的变化,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制度效应的不断释放,其制度设计上导致的农地经营规模过小、经营方式粗放、农地流转效率不高、农业经营效益低下、新增人口土地权益缺失等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解决上述问题,必须推进农地经营制度改革与创新。目前,对于农地制度的研究,国内的专家学者更多是从农地产权制度、使用权制度、承包经营权制度或就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本身进行的,从农地经营制度视角研究农地制度改革与创新的成果不多,有的只是对于具体形式的研究,有的只是泛泛而谈,系统化、理论化不够,而从公平与效率出发对农地经营制度改革与创新进行研究的论文则少之又少。国外对于农地经营制度的研究形成了自身的理论体系,但对于特有国情下中国农地经营制度改革的实践指导价值不大。因此,从公平与效率视角探讨农地经营制度的改革与创新,不仅是解决现有问题、加快农业发展的需要,也是摆在广大理论研究工作者面前的一项崭新的课题,需要深入探讨。本论文共分七章。论文第一章阐述了研究的背景、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以及论文的基本思路、逻辑结构和可能的创新之处。第二章对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制度与制度变迁和公平与效率理论作了阐述,并对农地经营制度的概念作了界定,对其基本特征和功能作了分析。论文第叁章阐述了建国后农地经营制度从土改时期的农地农民所有、家庭经营,过渡时期的农地农民所有、互助合作经营,人民公社时期的农地集体所有、集体经营到改革开放后农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演变的历史轨迹,分析了我国农地经营制度变迁中公平与效率的“博弈”,得出相关启示。第四章从公平与效率两个层面对当前我国的农地经营制度作了全面评析,指出了其在公平与效率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揭示了问题背后的原因,主要是农地所有权主体模糊,农地经营权权能残缺;农地流转机制缺失,土地制度建设法律缺位;农业比较效益低,农业经营风险大;农业政策设计、执行、监督存在漏洞;农村社保制度残缺,农民的恋土情结、法制观念不强等传统因素的较深影响等。为推进农地经营制度改革与创新,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在前面有关理论研究的基础上,论文第五章对当前农地经营制度的改革与创新作了全面分析与定位。首先对改革开以来我国曾出现过的“两田制”、规模经营、“四荒”使用权拍卖、农地股份合作制等几种创新形式作了评判。接着,运用新制度经济学和公平与效率的相关理论,对农地经营制度的变革路径作了分析,得出未来我国农地经营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是农地合作经营制度的结论。即:以农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产权制度为基础,以农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为实现形式,以合作经营为核心的多样化经营形式为组织模式,以激励导向下的公平分配为分配方式的制度。同时,揭示了农地合作经营制度的驱动机理,对该制度的可行性作了判断,并指出了农地合作经营制度与农业合作化运动在制度基础、实现形式、组织模式和分配方式上存在的根本性差异。通过上述理论分析和研究,论文第六章在对实践中出现的农地合作经营形式――山东省徐庄土地合作社作了个案分析的基础上,尝试性地提出了推进农地合作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包括:坚持渐式推进、自愿互利、经营开放、规范约束和培育扶持的原则;修改和完善现行农地制度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界定农地产权;不断完善农地流转机制;切实加强合作组织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农业基础设施、农业保险制度等。最后,在前面论述的基础上,论文在第七章对本文研究的主要观点作了提炼,得出研究结论。(本文来源于《中共中央党校》期刊2011-04-01)
农地经营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众多的中国经济学者依据改革开放后市场化和新农村建设这两个领域的经验对中国本土制度变迁进行了深层次的分析。这些理论包括了强制性和诱致性变迁的假说、制度变迁的叁阶段论、主体角色转换假说以及渐进转换假说、同一轨迹制度供给累计升级假说等等。这些假说的目的就在于通过完善的理论来更准确阐述中国的制度变迁,那么从中挑选一个更符合现实的假说显然是至关重要的,这便需要对假说进行进一步的论证。文章沿着新中国农村微观经济组织制度变化的脉络,以浙西农村临天公社为个案,以全国整体农地经营制度变迁为参照,通过对土地改革时期、互助组、低级合作社、高级合作社和人民公社这四个时期生产和分配模式渐变过程了解的基础之上,对四个时期的生产经营制度进行归纳,并以此为依据,采用数理模型和动态事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对具体集体经济时期制度分析探究每个时期农地经营制度的绩效,并深入讨论了各时期生产激励的影响,得出集体经济农地经营制度在各个时期变迁的主体角色转换,从而对制度主体角色转换假说进行验证。从全文看,文章创新点在于:(1)本文运用了集体经济时期的农地经营制度这一全新的时段来对假说进行了验证;(2)利用较为完整的第一手档案史料和具体到浙江省西部临天公社的个案,使得验证过程摆脱了空洞的遐想,更加具象化和富有说服力。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农地经营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罗必良.从产权界定到产权实施——中国农地经营制度变革的过去与未来[J].农业经济问题.2019
[2].徐浩神.集体经济时期农地经营制度变迁对制度主体角色转换假说的验证[D].浙江财经大学.2016
[3].刘向敏.不同资源依赖情境下农民对农地经营制度认知研究[D].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5
[4].常颖.推进大庆农地经营制度改革的对策分析[J].商业经济.2014
[5].刘珉,邓陈飞.农地经营制度改革对林业发展的启示[J].林业经济.2014
[6].朱静.加快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N].徐州日报.2014
[7].杨丹丹.滕州市农地经营制度创新研究[D].山东农业大学.2014
[8].刘奇.应尽快建立农地经营的准入与退出制度[J].中国发展观察.2013
[9].姜锋.我国传统农地经营制度下的新型生产关系研究——基于“铁麦客”现象思考[J].重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
[10].孙全亮.现阶段我国农地经营制度研究[D].中共中央党校.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