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摘要
本实用新型揭示了一种液晶玻璃屏包装盒的缓冲保护支架,包括用于限位固定在泡沫盒内的支架主体,支架主体上设有一与泡沫盒不相干涉的弯折部,弯折部上设有柔性缓冲件,柔性缓冲件具有与液晶玻璃屏侧边缘相接触的抵接面。本实用新型采用具有特定弯折部的缓冲保护支架设计,具备较高地抗冲击性,提高了液晶玻璃屏运转过程中的安全性,降低了液晶玻璃屏的受损概率及受损程度。柔性缓冲件的倾斜面设计使得与液晶玻璃屏侧边缘之间的接触较为平滑,进一步保护了液晶玻璃屏。整体设计简洁,缓冲保护支架易于搭载,且通过蜂巢状镂空结构在满足结构强度的同时减少了用料,成本得到降低。
主设计要求
1.一种液晶玻璃屏包装盒的缓冲保护支架,其特征在于:包括用于限位固定在泡沫盒内的支架主体,所述支架主体上设有一与所述泡沫盒不相干涉的弯折部,所述弯折部上设有柔性缓冲件,所述柔性缓冲件具有与所述液晶玻璃屏侧边缘相接触的抵接面。
设计方案
1.一种液晶玻璃屏包装盒的缓冲保护支架,其特征在于:
包括用于限位固定在泡沫盒内的支架主体,所述支架主体上设有一与所述泡沫盒不相干涉的弯折部,所述弯折部上设有柔性缓冲件,所述柔性缓冲件具有与所述液晶玻璃屏侧边缘相接触的抵接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液晶玻璃屏包装盒的缓冲保护支架,其特征在于:
所述柔性缓冲件的顶面及两个边侧面均为朝向所述抵接面倾斜的斜面结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一种液晶玻璃屏包装盒的缓冲保护支架,其特征在于:
所述顶面及两个边侧面与所述抵接面之间分别设有过渡弧面。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一种液晶玻璃屏包装盒的缓冲保护支架,其特征在于:
所述柔性缓冲件注塑成型在所述弯折部上。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一种液晶玻璃屏包装盒的缓冲保护支架,其特征在于:
所述柔性缓冲件与所述弯折部之间为滑动配接或卡固配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一种液晶玻璃屏包装盒的缓冲保护支架,其特征在于:
所述弯折部上设有滑槽,所述柔性缓冲件上设有与所述滑槽相匹配的滑动配接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一种液晶玻璃屏包装盒的缓冲保护支架,其特征在于:
所述滑槽内设有用于对所述滑动配接部进行锁止限位的若干个凸起。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液晶玻璃屏包装盒的缓冲保护支架,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架主体呈L型、十字型、或T型。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一种液晶玻璃屏包装盒的缓冲保护支架,其特征在于:
所述弯折部包括与所述支架主体相连的外延臂,所述柔性缓冲件设置于所述外延臂的自由端,所述外延臂与所述液晶玻璃屏的侧面之间具备倾斜角α,30°≤α≤60°。
10.根据权利要求1~9任意一项的所述一种液晶玻璃屏包装盒的缓冲保护支架,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架主体及所述弯折部分别具备蜂巢状镂空结构。
设计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液晶玻璃屏包装盒的缓冲保护支架,属于液晶显示屏边缘保护件的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液晶玻璃屏是构成液晶显示器件的一个基本部件,是一种表面极其平整的薄玻璃片,玻璃是一种脆性物质,当受到外力碰撞或震动时容易破裂导致报废,在其进行运送的过程中需要投入大量人力或物力来防止其损伤。因此,如何安全有效地运送液晶玻璃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现有液晶玻璃屏包装盒大都采用泡沫箱体作为承载体,在泡沫箱体的四周壁上固定若干保护件,保护件包括保护插片和\/或缓冲支架。
传统的保护插片和缓冲支架均具备用于与液晶玻璃屏侧边缘相抵接的柔性抵接面,由于保护插片和缓冲支架的基体为整体式固定,因此柔性抵接面与泡沫箱体之间无缓冲,液晶玻璃屏运转过程中,易出现侧边缘与柔性抵接面之间的面向错位位移,从而引起侧边缘受损的情况发生。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解决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针对传统包装盒运载过程中易导致液晶玻璃屏侧边缘易受损的问题,提出一种液晶玻璃屏包装盒的缓冲保护支架。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液晶玻璃屏包装盒的缓冲保护支架,
包括用于限位固定在泡沫盒内的支架主体,所述支架主体上设有一与所述泡沫盒不相干涉的弯折部,所述弯折部上设有柔性缓冲件,所述柔性缓冲件具有与所述液晶玻璃屏侧边缘相接触的抵接面。
优选地,所述柔性缓冲件的顶面及两个边侧面均为朝向所述抵接面倾斜的斜面结构。
优选地,所述顶面及两个边侧面与所述抵接面之间分别设有过渡弧面。
优选地,所述柔性缓冲件注塑成型在所述弯折部上。
优选地,所述柔性缓冲件与所述弯折部之间为滑动配接或卡固配接。
优选地,所述弯折部上设有滑槽,所述柔性缓冲件上设有与所述滑槽相匹配的滑动配接部。
优选地,所述滑槽内设有用于对所述滑动配接部进行锁止限位的若干个凸起。
优选地,所述支架主体呈L型、十字型、或T型。
优选地,所述弯折部包括与所述支架主体相连的外延臂,所述柔性缓冲件设置于所述外延臂的自由端,所述外延臂与所述液晶玻璃屏的侧面之间具备倾斜角α,30°≤α≤60°。
优选地,所述支架主体及所述弯折部分别具备蜂巢状镂空结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主要体现在:
1.采用具有特定弯折部的缓冲保护支架设计,具备较高地抗冲击性,提高了液晶玻璃屏运转过程中的安全性,降低了液晶玻璃屏的受损概率及受损程度。
2.柔性缓冲件的倾斜面设计使得与液晶玻璃屏侧边缘之间的接触较为平滑,进一步保护了液晶玻璃屏。
3.整体设计简洁,缓冲保护支架易于搭载,且通过蜂巢状镂空结构在满足结构强度的同时减少了用料,成本得到降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液晶玻璃屏包装盒的缓冲保护支架的使用状态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液晶玻璃屏包装盒的缓冲保护支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缓冲保护支架中支架主体与柔性缓冲件的拆卸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缓冲保护支架中支架主体的结构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缓冲保护支架中柔性缓冲件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液晶玻璃屏包装盒的缓冲保护支架。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进行详细描述,以使其更易于理解和掌握。
一种液晶玻璃屏包装盒的缓冲保护支架,如图1至图5所示,包括用于限位固定在泡沫盒1内的支架主体2,支架主体2上设有一与泡沫盒1不相干涉的弯折部3,弯折部3上设有柔性缓冲件4,柔性缓冲件4具有与液晶玻璃屏5侧边缘相接触的抵接面6。
具体地说明,参照图1,在泡沫盒1的任一角部设置两个呈镜像结构的缓冲保护支架。
而泡沫盒1上设有用于装载该支架主体2的装载槽、及避让弯折部3的避让槽,该弯折部3在避让槽内具备较高地自由度。
进行细化说明,液晶玻璃屏在包装盒中运转时,其会与柔性缓冲件4的抵接面6之间产生较多向的接触位移,传统保护插片或缓冲支架仅能实现柔性层的缓冲,而本案中,任一弯折部3也具备一定地形变量,在柔性缓冲件4进行缓冲过程中,亦能有效释放部分冲击量,提高了包装盒的耐冲击性,降低了液晶玻璃屏运转过程中的受损概率及受损程度。
在一个具体实施例中,如图5所示,柔性缓冲件4的顶面41及两个边侧面42均为朝向抵接面6倾斜的斜面结构。
具体地说明,顶面41用于在液晶玻璃屏装载过程中的导向,便于液晶玻璃屏的装载,而两个斜面结构的边侧面42在液晶玻璃屏产生水平向偏转位移时,能有效防止传统直角边缘的冲撞接触,保护了液晶玻璃屏的侧边缘。
更优化地,顶面41及两个边侧面42与抵接面6之间分别设有过渡弧面。该过渡弧面使得与液晶玻璃屏的侧边缘之间接触更平滑。
对本案中的柔性缓冲件4与弯折部3的配接结构进行说明:
柔性缓冲件4可注塑成型在弯折部3上。
也可以采用独立的装配结构,柔性缓冲件4与弯折部4之间为滑动配接或卡固配接。
在一个具体实施例中,弯折部3上设有滑槽31,柔性缓冲件4上设有与滑槽41相匹配的滑动配接部7。滑动配接的方式更便于配接操作。
更优化地,如图3中所示,滑槽31内设有用于对滑动配接部7进行锁止限位的若干个凸起8。
具体地,缓冲保护支架在出库前需要滑动配接组装,而运载到目的地后,常出现柔性缓冲件4与支架主体2相分离的情况,在此情况下,另外设计了凸起8,该凸起8一般位于滑动配接的末端,前端滑动配接顺畅,尾端进行锁止。
在一个具体实施例中,支架主体2呈L型、十字型、或T型。而图1至图4均为采用L型支架主体2的图示。
在一个具体实施例中,弯折部3包括与支架主体2相连的外延臂9,柔性缓冲件4设置于外延臂9的自由端,外延臂9与液晶玻璃屏5的侧面之间具备倾斜角α,30°≤α≤60°。该倾斜角α满足外延臂9的受冲撞自由度、同时满足作为柔性缓冲件4的支撑强度。
最后,支架主体2及弯折部3分别具备蜂巢状镂空结构10,该蜂巢状镂空结构10在保障支架主体2和弯折部3结构强度的同时减少了材料用量。
通过以上描述可以发现,本实用新型一种液晶玻璃屏包装盒的缓冲保护支架,采用具有特定弯折部的缓冲保护支架设计,具备较高地抗冲击性,提高了液晶玻璃屏运转过程中的安全性,降低了液晶玻璃屏的受损概率及受损程度。柔性缓冲件的倾斜面设计使得与液晶玻璃屏侧边缘之间的接触较为平滑,进一步保护了液晶玻璃屏。整体设计简洁,缓冲保护支架易于搭载,且通过蜂巢状镂空结构在满足结构强度的同时减少了用料,成本得到降低。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了充分描述,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并不受上述描述的限制,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依据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实质在结构、方法或功能等方面采用等同变换或者等效变换而形成的所有技术方案,均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设计图
相关信息详情
申请码:申请号:CN201920095757.1
申请日:2019-01-21
公开号:公开日:国家:CN
国家/省市:32(江苏)
授权编号:CN209720445U
授权时间:20191203
主分类号:B65D81/05
专利分类号:B65D81/05;B65D25/02;B65D85/48
范畴分类:34B;
申请人:苏州合普橡塑有限公司
第一申请人:苏州合普橡塑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215000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柯福路东侧
发明人:李伦
第一发明人:李伦
当前权利人:苏州合普橡塑有限公司
代理人:代理机构:代理机构编号:优先权:关键词:当前状态:审核中
类型名称:外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