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清代是我国历史上治理少数民族地区较为成功的时期,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清朝非常重视对民族地区基层社会组织的设置。总体而言,贵州少数民族地区基层社会组织的变迁主要表现为一种内地化的趋势,但是由于贵州少数民族地区在这种内地化过程中的一些特点,使得清廷在贵州少数民族地区基层社会组织设置上重点推行以维护社会治安为主要职能的保甲制度。同时清王朝也意识到当地民族传统基层社会组织的存在,因而,在保甲制的推行过程中,从中央到地方官府都做出了积极主动地变通。而当地民族也在社会实践中主动或被动地将其与本民族传统基层社会组织与之相融合,最终重构出一种较为适应本民族社会生活实际的基层社会组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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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杨军
关键词: 清代,贵州民族地区,基层社会组织
来源: 贵州民族研究 2019年11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Ⅱ辑,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中国政治与国际政治
单位: 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元明清时期国家政权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基层社会的法律控制研究”(编号:15BMZ012)的阶段性成果,贵州民族大学“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西南民族地区社会管理”资助成果
分类号: D691.72
DOI: 10.13965/j.cnki.gzmzyj10026959.2019.11.020
页码: 142-148
总页数: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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