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适用类型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行规,类型,观察法,法律,商业,混凝土,石笼。
适用类型论文文献综述
刘国光[1](2019)在《类型化思维在刑事司法中的适用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刑事司法实践在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基本安全秩序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在实际推进刑事司法实践活动顺利开展的过程中,合理有效应用类型化思维,可以起到良好效果。本文主要从类型化思维的基本情况分析入手,重点介绍了其具体界定情况和表现特征,并阐明了其在刑事司法实践中的适用情况,为更好开展刑事司法实践活动,提升实践水平提供一定借鉴和参考。(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35期)
张世明[2](2019)在《由简约通达正义:税法类型化观察法的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类型化立法旨在透过税收简化实现税收正义。税法中的类型化一般根据效力的强弱可以分为实质类型化和形式类型化,前者属于法律拟制,后者属于法律推定。避税调整可能不属于推定范畴。经济观察法与类型化观察法虽然角度对立,但均强调税法经济上的特殊性,以达致消除避税的共同目标。在中国作为大国的社会背景下,税务工作繁剧而复杂,稽征水平无法与西方发达国家肩背相望,具有简化税法功能的类型化观察法在这方面可以大显身手,其广为援用对于建构中国式税法具有重要意义,但也恰恰是中国法治化程度方面的短板决定了类型化方法在税法中应用存在政策之治的特征,导致税收行政机关法外设权的滥用核定权,类型化方法在税法中的应用尤其面临与税收法定、量能课税等原则的遵从问题。(本文来源于《经济法论丛》期刊2019年02期)
王凤霞[3](2019)在《小学英语教学适用游戏类型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小学英语教学中,要激发学生对英语学科的学习兴趣,还需要在教学过程中结合英语游戏。本文主要从激趣游戏的应用、操作游戏的应用以及合作游戏的应用等方面探讨小学英语教学中所适用的游戏类型。小学生在学习英语的过程中需要我们对其学习兴趣进行引导,只有将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起来,才能够激发学生在此过程中的学习兴趣。而游戏教学的方式对于学生学习兴趣的激发是比较显着的。为了找到小学生能够接受的游戏类型,我们需要在教学过程中不断试练,才能找到学生适用的游戏类型。1激趣游戏的应用(本文来源于《知识文库》期刊2019年20期)
周林彬[4](2019)在《商业行规的类型化及法律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商业行规是实现商业行业治理的基础,是商事法治完善的重要构成,绝对否定商业行规法律约束力的理论与实践不利于我国市场经济法治建设。文章将商业行规划分为正式商业行规与非正式商业行规两个基本类型,前者等同于商事惯例且具有法律约束力,可作为补充性法源予以适用,而后者不同于商事惯例,亦不具法律约束力。通过商法理论解释和案例统计分析,文章对正式商业行规与非正式商业行规的分类意义,以及正式商业行规与非正式商业行规法律适用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思路以及相应对策进行了阐述和论证,在新时代社会治理新格局和民法典分编制定的背景下,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指导意义。(本文来源于《浙江工商大学学报》期刊2019年05期)
邵亚萍[5](2019)在《类型化视野下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再认识》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内涵尚存学术争议,应采抽象概念抑或类型化的思维进行界定,仍有待研究。《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件的实践运用显示,法官已经无意识地在采用类型化的思维方式,并将依据要素和解释要素作为判断的核心要素,而部分案件的归类问题则反映了抽象概念思维下的弊端。"适用错误"兼具实践依法行政原则及作为司法审查基准的双重功能,类型化的思维既可体现其独立内涵,亦未固化各撤销要件之间的界限,从而有助于整体把握"行政违法"概念和司法实践需求,进而实现其功能。在类型化视角下,应从对应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确立对"依据错误"的司法审查标准,而对"解释错误"的审查则需结合个案,并通过行政审判实践进行完善。(本文来源于《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5期)
谢凌云,谢伟辉[6](2019)在《执转破案件中公司人格否认制度适用问题研究——以“执行不能”类型化分析为基础》一文中研究指出目前,执行积案越来越多,大量涉及企业法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执行不能"①案件不能真正结案,且缺乏相应的退出机制。与此同时,进入破产程序案件数量又极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落实中存在困难。在解决以上困境和痼疾时,司法解释及相关规定先后出台,确立执转破制度,并作出较为系统的规定。但是现实中执转破制度在全国各级法院的整体适用情况并不尽如人意。本文试图以现状为基础,分析原因,厘清功能,对执转破的前提基础"执行不能"进行类型化分(本文来源于《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与刑事审判问题研究——全国法院第30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集(下)》期刊2019-06-20)
李纲[7](2019)在《河道生态护岸类型及适用条件》一文中研究指出阐述常规生态护岸的结构型式、护岸原理,分析适用条件,为河道治理生态护岸型式的选用提供参考。(本文来源于《河北水利》期刊2019年04期)
王卉,陈蒙,王伟[8](2019)在《事实类型化进路中类案裁判思维的发现和适用——基于涉以房抵债民间借贷纠纷的样本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类案检索结果处理和裁判规则的总结是"类案类判"的外在表现,制约"类案类判"实现的主要因素是裁判过程中的内在因素即裁判思维。在事实类型化进路下,以基础法律规范要件事实作为标准事实类型,以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对法律适用具有影响的事实构建其他事实类型,对各事实类型典型案例裁判思路进行分析比对,进而归纳类案裁判思维;将待决案件归入某一事实类型,为待决案件裁判提供思维指引。以涉以房抵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为样本解析类案裁判思维的发现和适用。因以房抵债行为多样,理论和实践有较大争议且以房抵债的效力认定对基础法律关系产生影响,就以房抵债事实类型进行重构,通过裁判思路的比对,归纳出各事实类型下法官的裁判思维模式,即主要为形式主义和现实主义,在裁判理念、思路、论证及方法上秉承不同的进路。事实上,裁判思维的两种模式是对立统一的,在所有事实类型中,法官秉承严格规则与自由裁量平衡的价值取向,在标准事实类型案件中体现的是形式主义为主兼具现实主义的裁判思维,在非标准事实类型中则体现多种考量因素下形成的混合思维。选取待决案件,进行个案验证的过程是对前述步骤和总结出的裁判思维进行实操演示,以为个案提供可操作性指引。扩展类案裁判思维的研究和适用领域,民事法官裁判思维同质化程度将得到逐步提升。(本文来源于《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2期)
张志坡[9](2019)在《法律适用的二阶构造——概念与类型的和鸣》一文中研究指出法律适用二阶构造的图式为概念涵摄+类型验证。其基本路径为:以概念涵摄形成初步结论,在其遇到疑惑或异议时,从法秩序的评价观点对待决个案与法律所拟规范的类型作比较,以确认其为法律原型的亚型、新型,抑或是存在本质差异,从而得出结论。这一图式具有法理上的正当性:作为主流的评价法学不仅重视概念,更应重视类型;法律演进之品格得到承认,类型的应用有助于发展法律;法治就是要以法学方法实现正义。简单案件与疑难案件的区分可以成立,疑难案件是一种主体间性的共识,其发生源于法律的教条化处理结果与正义理念之间的冲突,该类案件重在类型的归入。通过对泸州遗赠案、许霆案两个疑难案件的分析,可以发现,法律适用的二阶构造这一图式不仅具有理论上的意义,而且对于疑难案件具有良好的实践效果。(本文来源于《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2期)
刘云生[10](2019)在《土地经营权所涉无权占有类型区分与法律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土地经营权人对农村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甚或对土地经营权之转让、抵押以及优先权实现均可能涉及《物权法》第242条所指向的无权占有。如果全盘适用第242条,势必缩减土地经营权人的权利空间;如果不予适用,则会导致承包人权益受损,甚至危及集体所有权。值此民法典编纂之际,唯有具体区分土地经营权所涉无权占有之具体类型并有针对性适用,始能达成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之平衡,维护农地的稳定经营与效益增长,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可靠的制度供给。(本文来源于《法学家》期刊2019年02期)
适用类型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类型化立法旨在透过税收简化实现税收正义。税法中的类型化一般根据效力的强弱可以分为实质类型化和形式类型化,前者属于法律拟制,后者属于法律推定。避税调整可能不属于推定范畴。经济观察法与类型化观察法虽然角度对立,但均强调税法经济上的特殊性,以达致消除避税的共同目标。在中国作为大国的社会背景下,税务工作繁剧而复杂,稽征水平无法与西方发达国家肩背相望,具有简化税法功能的类型化观察法在这方面可以大显身手,其广为援用对于建构中国式税法具有重要意义,但也恰恰是中国法治化程度方面的短板决定了类型化方法在税法中应用存在政策之治的特征,导致税收行政机关法外设权的滥用核定权,类型化方法在税法中的应用尤其面临与税收法定、量能课税等原则的遵从问题。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适用类型论文参考文献
[1].刘国光.类型化思维在刑事司法中的适用探讨[J].法制与社会.2019
[2].张世明.由简约通达正义:税法类型化观察法的适用[J].经济法论丛.2019
[3].王凤霞.小学英语教学适用游戏类型研究[J].知识文库.2019
[4].周林彬.商业行规的类型化及法律适用[J].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19
[5].邵亚萍.类型化视野下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再认识[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
[6].谢凌云,谢伟辉.执转破案件中公司人格否认制度适用问题研究——以“执行不能”类型化分析为基础[C].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与刑事审判问题研究——全国法院第30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集(下).2019
[7].李纲.河道生态护岸类型及适用条件[J].河北水利.2019
[8].王卉,陈蒙,王伟.事实类型化进路中类案裁判思维的发现和适用——基于涉以房抵债民间借贷纠纷的样本分析[J].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2019
[9].张志坡.法律适用的二阶构造——概念与类型的和鸣[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
[10].刘云生.土地经营权所涉无权占有类型区分与法律适用[J].法学家.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