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向振:冀南涉县娲皇宫庙会香社组织的田野考察论文

李向振:冀南涉县娲皇宫庙会香社组织的田野考察论文

[摘要]在民间社会中,以信仰为纽带形成的联村组织,对于维系和规范地方社会秩序有一定的促进意义。娲皇宫庙会中的香社组织,在神圣的“上社”仪式外,世俗生活中也互有往来,村落间的交往明显多于没有相应信仰及信仰组织的村落,同时村落内部同属于某个香社组织的村民与村民间的关系也相对融洽。可以说,香社作为地方信仰组织,一定程度上可以整合村落内部的社会关系,同时也能够强化村落间的社会联系。围绕某种信仰,村落间形成稳定的互动关系,是太行山东麓地区较为常见的村落社会结构。

[关键词]娲皇宫;庙会;香社;民间组织

前 言

涉县女娲信仰源远流长,相传涉县境内唐王山(又有称为“中皇山”)是女娲炼石补天处。当地百姓对女娲的信仰主要表现为修建宫庙,并在其圣诞日和炼石补天日举行盛大庙会,日常生活中也有较为虔诚的信众逢阴历初一、十五前往庙里烧香磕头。从地理位置上看,涉县地处太行山东麓,位于晋冀豫三省交界处,境内有通过太行山的豁口①太行山是山西河北行政区域的分界线,长久以来,两地商旅往来主要依靠数个天然形成的东西走向豁口,较大的豁口被称之为“陉”,古有“太行八陉”(分别是军都陉、蒲阴陉、飞狐陉、井陉、滏口陉、白陉、太行陉、轵关陉)之说,涉县通往山西长治的主要豁口是“滏口陉”。,自古就是一条连接山西、河北的重要通道,并在明清时期成为晋商往来的重要商道。因此,涉县境内民间信仰及其实践活动,与相邻的山西地区有非常多的相似之处。涉县境内不少山区传统村落还保留着非常多的“过街楼”(当地人称“券门”),村落内部设东、西、南、北四座楼阁,楼阁上多供奉关羽、火神、玄武大帝等。同时,不少村子里还修建有专门祭祀女娲的娲皇宫或娲皇庙或奶奶庙,其中位于唐王山的娲皇宫建筑群落最具代表性。②常玉荣:《河北涉县中皇山娲皇宫由“庙”到“宫”的演变研究》,《民间文化论坛》,2017年第6期。根据庙宇内的碑刻记载,其修建(或重建)历史多集中在明清时期。③朱永芳等:《涉县寺院》,未刊稿,2004年。与娲皇宫庙相对应的是每年举行的众多的娲皇庙会。县志记载,庙会在清代中期达致鼎盛,其中唐王山娲皇宫庙会规模最大、参与人数最多④涉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涉县志(简本)》,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256—257页。。对于地方社会而言,举办耗财费力的盛大庙会并非易事,尤其在物资等相对匮乏的传统社会更是如此。为保证庙会顺利进行,以娲皇宫为中心的周边村落逐渐形成相应的信众组织。举办庙会时,周边信众就以村落或自然聚落为基础形成“社”,并以“朝山登顶”为名,聚集到娲皇宫进行仪式展演,一方面表达对女娲的崇拜之情,另一方面也为庙会增添了“热闹”。正如杨荣国等所说,“‘上社’是人们为了感激娲皇圣母的恩德而由当地的香劳、执社等自发组织的隆重祭礼。”⑤杨荣国、王矿清等:《中国涉县女娲祭祀文化》,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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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数百年发展过程中,娲皇宫周边村落逐渐形成了较为固定的几道社,民间笼统地称之为“七道社”。就田野访谈资料和相关文献来看,自明清以来,在娲皇宫庙会上出现并记载在各种碑刻、口头传统中的香社至少十几道。对于娲皇宫庙会而言,香社及其实践活动,不仅是庙会顺利进行的组织保障,同时也是以信仰为纽带的地方社会“中心—边缘”差序格局结构的重要体现。所谓“中心—边缘”差序格局结构,主要是指在地方信仰惯习与仪式实践的传承与累积过程中,逐渐形成以某座主庙为中心,周边村落修建相同或相似但规格和格局较小的辅庙,形成“众星拱月”的格局,而且与中心主庙越远,辅庙规格越小且供奉的神灵也越多样。正如李天纲所言,“通常被士大夫斥为‘淫祀’的神祇信仰其实并不杂乱,都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社会结构。”①李天纲:《金泽:江南民间祭祀探源》,北京:三联书店,2017年,第384页。

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至2015年,“屯垦戍边班”共招录了6届学生,累计483人,涵盖化学工程与工艺、机械设计与制造、电气工程自动化等专业。目前,这些人才力量已全部充实到了企业相关岗位。

维首,是香社的实际组织者和负责人,在上社朝拜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统领作用。具体来说,他们要统一协调其他参与人员各项事务,包括各文武执事具体分工及仪式表演中的队形,同时还要负责征集钱粮、指派“香劳”出资出力、掌管活动文书及账目。自2003年逐步恢复以来,各香社维首还要负责与涉县文物旅游局、娲皇宫景区管理处、各村村委会等相关庙会部门进行沟通。过去,维首都是由村里德高望重且识文断字的老先生担任,一般来说,他们经验丰富,社会资源相对较多,能协调各方关系。就担任年限来看,维首可连任多年,而且每个参与上社的村子通常都会选举出一名维首。对于多村联办的香社组织来说,每年上社活动时,都是由当值村落维首为总负责人,另外其他协办的村落选出维首一名予以辅助。在传统社会,香社组织的维首可将其作为社会资本传承给其子,是为家传,也可在上一任维首退职时,由主要参与者推举产生。2003年最先恢复的娲皇社与曲峧社的维首,都是由时任文物旅游局局长的李付成及在娲皇宫管理处工作多年的陈水旺等人经过走访考察确定的。比如娲皇社恢复起社的主要负责人张乃生时任唐王峧高家庄村村支书职务。其后,恢复成功的其他维首大多也是在任村干部或曾担任村干部的村民出任。这在某种程度上极大地促成了香社组织结构的完善以及保障了上社仪式的顺利开展。有些村子恢复的香社其维首并非由村委会成员担任,结果这些村子的香社组织长期与村委会不合,甚至有村委会以“迷信”之名阻挠本村香社的上社活动。

一 、“七道社”与娲皇宫庙会

根据碑刻资料记载,涉县中皇山娲皇庙修建于北齐,自修成之后就有附近民众前来烧香拜神,逐渐形成庙会。其后,历经隋、唐、五代、宋、元、明、清,及至民国到现在,一千五百余年间,随着时代变迁,原有庙宇早已不复存在,早期庙会活动及习俗也难寻踪迹,只能从遗留下来的碑刻中窥得一二。当前娲皇宫的各类建筑大都形成于明清时期,而以祭祀女娲为主要仪式的娲皇宫庙会活动也主要兴起于明清时期。至迟在清初娲皇宫庙会即已定型,“我朝顺治、康熙、雍正间历经修理,每年以三月十八为神诞日,有司致祭,自月初一讫二十启庙门,远近士女坌集。”⑤(清)戚学标主修:《涉县志》,嘉庆年间刻本,第837页。

(一)“社”与娲皇宫祭典

历史上,不少地方庙会之所以能够长时间绵延不绝,除老百姓自发组织以外,与当时政府支持甚至直接参与也不无关联。正如赵世瑜所述:

无论是过去女娲祭祀庙会活动,还是重新恢复的女娲祭典仪式,都有比较复杂的仪式系统,整个过程所涉及的事务纷繁复杂,绝非一己之力便能完成。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每年9月份举行的公祭仪式本身与招商引资、宣传当地文化等政府行为紧密结合,因此有专门机构负责其事,并在举办中逐渐形成固定程序与机构安排。

官方致祭一定程度上给予地方神祇及各种仪式活动以合法地位,无疑激发了老百姓的热情。因此,“季春之月,相率祈禳于此。各得其所愿欲。自是,西而秦晋,东而青兖,南而豫梁,北而燕冀,不远数千里扶老挈幼,享献惟谨,金鼓欢呼之声震动山谷,迄今千有余年。”②(清)黄泽主修:《涉县志》,康熙年间刻本,第577页。清末以后,战乱频仍,加上天灾不断,盛极一时的娲皇宫庙会不断衰落。1937年以后,娲皇宫庙会进一步式微,最终于20世纪40年代初彻底消失,娲皇宫庙宇也不断遭致破坏。直到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娲皇宫庙会才依托旧庙得以缓慢复兴。涉县地方政府也专拨款项用于修葺娲皇宫建筑,使此明清时代的古建群得以重换新颜。1996年娲皇宫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3年9月在当地政府主导下举行公祭女娲大典,与此同时民间祭祀仪式也重新恢复,并逐渐形成春季以阴历三月初一为正日子的民间登顶朝圣仪式、阳历9月地方政府组织娲皇宫祭典的惯例。

宋代以来,国家往往通过赐额或赐号的方式,把某些比较流行的民间信仰纳入国家信仰即正祀系统,这反映了国家与民间社会在文化资源上的互动与共享:一方面,特定地区的士绅通过请求朝廷将地方神纳入国家神统而抬高本地区的地位,有利于本地区的利益;另一方面,国家通过赐额或赐号把地方神连同其信众一起“收编”,有利于进行社会控制。①赵世瑜:《狂欢与日常:明清以来的庙会与民间社会》,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314页。

对于民间来说,参与和举办这样的仪式活动,其背后的组织非常重要。事实是,这些组织本身也是民众生活智慧的重要体现。无论是传统时代的娲皇宫庙会,还是现在话语体系下的娲皇宫祭典,“社”都是非常重要的民间组织。可以说,社,是传统华北乡村社会常见的民间信仰实践与地方知识体系的载体。在对山西社火活动进行研究时,赵世瑜对广泛存在于太行山两侧农村地区的“社”进行了分析,他认为社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基层聚落,也是上古以来的聚落或土地之神,以后又延伸发展成为乡村的基层社区组织,同时,又演化成为按职业、爱好、年龄、阶层、性别以及特殊目的等等结成的群体。③赵世瑜:《狂欢与日常:明清以来的庙会与民间社会》,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231页。

涉县女娲祭典时,参与上社活动的香社目前恢复了七八道,而根据口头相传及娲皇宫内碑刻文字记载,娲皇宫庙会最兴盛时,曾有数十道香社前来朝拜,但并非所有香社都有资格和能力登顶朝圣。久而久之,经常登顶的香社就固定成了七八道,而这七八道社也被笼统地称为“七道社”。实际上,“七道社”本来也不是确数,也没确定为固定的香社,而是一直处于变动之中。无论如何,涉县女娲庙会中,最不可或缺就是各个社的上社活动,而上社活动能否顺利进行又取决于是否具有结构完备、传承谱系确定的香社组织作支撑。

程耀峰的女儿程俊芳回忆,娲皇宫管理处自1979年12月开始收取门票,当时票价是5分钱。此外,为进一步完善旅游项目和旅游产品,同时也为开源,管理处在娲皇宫景区内设立照相馆、小卖部、食堂和旅馆等。由于当时娲皇宫部分建筑尚在修缮过程中,因此,景区内对外开放的景点并不多,主要有娲皇宫三阁楼、停骖宫、朝元宫、子孙殿等。实际上,在12月娲皇宫管理处开始收取门票之前,已有大量附近村民及山西、河南、河北其他县域的香客信众前来朝山。1979年12月之后,随着娲皇宫作为旅游景点进一步开放,越来越多的村民开始进入景区进行朝拜。除门票及其他配套设施收入外,信众捐款也成为娲皇宫修缮的收入来源之一,并且随着信众越来越多,这笔收入越发可观。为更好管理这些善款,程耀峰专门组织娲皇宫附近唐王峧八村成立修庙小组(该小组主要成员成为后来复建的娲皇社主要成员),经过十多年努力,到1994年程耀峰离开娲皇宫管理处时,娲皇宫古建筑群落已基本得到修缮,同时也重修了灵官庙、吕仙祠,复建了戏楼等。程耀峰在娲皇宫管理处工作期间,另一项重要成果是逐步恢复阴历三月的娲皇宫庙会。当然,由于当时古建筑群落尚在修缮中,参加庙会的信众主要朝拜地点并非现在的三阁楼,而是山下的广生宫。另外,刚恢复的庙会,虽有不少信众参加,但组织体系并不完善,周边村落的“社”也未恢复,该阶段庙会主要举办者是娲皇宫管理处,主要参与者是附近农村或周边省份的农民。

参与涉县娲皇宫祭典仪式的各“香社”信仰的主要神祇并不都是女娲,更多的是围绕着娲皇庙里的三位“奶奶”。比如曲峧社主神即为位于该村南部磨盘山奶奶庙里的“三奶奶”等。除此之外,还有“香社”的主神是观音或其他神祇。总的来说,无论在过去的娲皇宫庙会,还是现在的娲皇祭典中,香社都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二)1940年前的“老七道社”

根据娲皇宫《重修碑记》记载,光绪二十三年(1897)冬月祭祀时,有黄崖香社、东寨社、城关五社、索堡社等近百个香社前来助兴。由此可知,直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每逢娲皇宫春秋庙会,来自附近地区的香社仍非常多,而这些香社又可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以娲皇信仰或与之相近信仰为名的香社,比如曲峧社、温村社、娲皇社等,都是供奉“奶奶”;还有一种是以其他神祇作为主要信仰,而在娲皇宫庙会时前来“友情捧场”,如山神社、观音社、玉皇社、吕祖社等。涉县文史资料、碑刻资料以及参加娲皇宫祭典的老人回忆,1940年代娲皇宫庙会停办前,每次庙会期间,都会有河南、山东、山西等附近省份前来朝圣的数十个“香社”,每个社规模从十数人到数百人不等,每个社都有相应的仪式活动或表演。就涉县本地来说,几乎每个村子都有自己的“社”,从农历三月初一到十八,前来登顶朝山者络绎不绝,其中以中皇山娲皇宫为核心,参与娲皇宫庙会的规模与影响比较大的有“七道社”。

假设 d 维数据集 DS={P1,P2,…,Pn}垂直分布在m个服务器中。这里以m为2举例,数据垂直分布方式如图2所示,服务器N1和N2分别存储数据点不同维度,并且除数据点的ID外,两服务器存储维度不重复。

在混合式教学中,颠覆了传统教学中教师的角色,教师由演员变成了导演,不再是课堂的主角,变成了学生完成学习任务的指导者和交流活动组织者。这不仅重新定义了教师的作用,教学的环境乃至课堂这些概念或许都将被迫重构。

过去规模比较大的七道社在正日子(阴历三月十八)登顶时,曲峧社和唐王峧社分别列为头阵和垫后,原因之一是曲峧社规模较大,规格也最高,“家具”(当地人对于表演用的行头道具)较全,称为“全朝銮驾”,而唐王峧社由距离中皇山娲皇庙最近的几个村子共同组成,具有地缘上的便利,同时村民也认为中皇山娲皇宫是“本村庙宇”,其他几道社都是“客”。现任娲皇社维首张乃林介绍,1949年前,最后一次上社祭祀活动是民国二十八年(1939)在高家庄村举行的,随后部分“家具”在战乱中遭毁坏,其余部分也在“文革”时期散佚殆尽。

(三)娲皇宫管理处与庙会复兴

20世纪30年代末到70年代末,近四十年里,娲皇宫庙会处于停滞状态,同时受各种社会因素及自然因素影响,娲皇宫建筑群落也逐渐破败,以至杂草丛生,部分配庙坍圮。1949年后,涉县人民政府曾在娲皇宫建立娲皇宫农场,部分宫殿被改造成农场职工宿舍。“文革”时期,娲皇宫建筑群落再遭破坏,“牛粪拉满院,砖瓦处处见。杂草高过头,野兔到处窜”①讲述人:程俊芳,讲述时间:2016年4月5日;讲述地点:涉县龙山宾馆。“墙壁里外倒,椽扉根根烂。房檐挂鸟窝,殿窟成牛圈。门扇无一块,池板缺大半”②杨荣国、王矿清等:《中国涉县女娲祭祀文化》,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69页。。

1978年,当时的涉县县政府解散了娲皇宫农场,随后成立了娲皇宫文物保护所,程耀峰担任首任所长,其上任之初就对娲皇宫建筑群落进行了详细勘定,并逐步对已破败的娲皇宫建筑群落进行修葺。实地考察之后,程耀峰向县政府打了修缮报告,当时政府限于财政实力,仅划拨5000元专项钱款。这笔钱对庞大的文物古建修缮工作来说,不过杯水车薪。尽管如此,程耀峰仍设法对部分古建筑进行了修整。1979年程耀峰外出参观学习时,受到启发,开始实行以“文”(文物)养“文”(文物)的举措,即将娲皇宫开发成旅游景点,并收取门票,再将门票收入作为进一步修缮的资金来源。同年,娲皇宫文保所成立了娲皇宫管理处,管理处负责打理旅游事宜。

关于“七道社”,目前最常见的说法是曲峧社、石门社、七原社、温村社、索堡社、桃城社和唐王峧社(也称为娲皇社)①杨荣国、王矿清等:《中国涉县女娲祭祀文化》,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18页。。常玉荣认为七道社应为“曲峧社、温村社、三原社、索堡社、桃城社、石门社与唐王峧社”,并指出“曲峧社与三原社规模最大,规格最高”②常玉荣:《女娲在民间——河北涉县女娲民间文化的考察与研究》,保定:河北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23页。。笔者在田野调查中,还注意到另一种说法,即宇庄社、索堡社、唐王峧社、温村社、曲峧社、中原社与弹音社。③讲述人:张水亭,涉县索堡村索堡社社首;讲述时间:2016年4月10日;讲述地点:涉县索堡村。《涉县民俗》记载,清康熙之后,每年上社上顶朝拜的一般有曲峧社、温村社、三原社、索堡社、桃城社、石门社和娲皇社等七道社,“七个村的队伍七条路线,分别从不同方位的村庄出发,依次列队向娲皇宫集结,然后曲峧社打头,娲皇社居后,其他社按到达时间排队,依次登十八盘,上娲皇宫,为娲皇圣母重披新衣。”④唐喜英、杨振国:《涉县民俗志》,内部资料,未刊,第10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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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旅游开发与新“七道社”

从1978年到1994年,程耀峰在娲皇宫文保所和管理处工作17年。期间,他将破败不堪的娲皇宫修葺一新,并创造性地提出以“文”养“文”的工作理念。据相关资料记载,仅是旅游收入及配套设施收入一项,就从刚开始的4000元上涨至1994年的43万余元。③材料见于娲皇宫旅游管理处2016年度宣传手册,未出版。这为后来涉县重点发展娲皇宫旅游景点奠定了社会基础。为表彰程耀峰在修缮娲皇宫古建筑群落和恢复娲皇宫庙会的功绩,附近村落信众与娲皇宫管理处集资在停骖宫附近为其勒碑一通。

1996年娲皇宫被国家文物局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一步促进娲皇宫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间的密切联系。2000年涉县政府将文物保管所和旅游局两单位合并,成立文物旅游局。与之相应,原来归属文保所和旅游局管辖的娲皇宫文保所和管理处也转入文物旅游局管辖。随后,在“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社会发展浪潮中,主打女娲信仰及娲皇宫古建筑群落的娲皇宫景区,得到进一步关注。涉县政府在2002年制定未来发展规划时,明确将打造女娲文化品牌作为新时期工作的重点。①厉彦萍:《村落结社与区域性神灵祭祀——以娲皇宫庙会为个案》,山东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2017年,第79页。

香劳,属于“当差的”,也称为大香劳、座社的,主要负责上社所需的米粮物品。据老人介绍,在过去,香劳一般都由大户承担,他们负责上社活动中戏班、大执事、维首及外地跟香的人吃饭,甚至还要为路途较远的人安排住宿。据说上社时香劳需要准备“三石六斗小麦”,或“三石粗、两石细”粮食。由于需要磨的面多,他们往往需要用大号的磨,为防止驴子掉进磨坑里,在其拉磨时必须将其眼睛蒙上的同时还要用白布将其身子缠住。①常玉荣:《俗民生活世界的建构——以女娲民俗为核心的民间生活》,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120页。可以说,香劳是香社组织中除维首外,最重要的角色。不过,香劳也并非只是付出,他们也会得到部分回报,一是他们能得到村民的尊重,获得某种社会权威和地位,在田野中,笔者经常听村民说“某某家原来可有钱了,老辈人曾当过多年的香劳”之类的话;二是他们能获得部分信众捐赠的香火钱,而在香火比较旺盛的年份,香火钱的收入也比较可观。因此,香劳的付出多少有点“投资”意味,因为他们一般是负责农历三月娲皇宫庙会时上社及此后一年内香社活动的主要支出,而相对应的全年香火钱也由他们按照约定比例获取。为避免富户之间进行恶性竞争,娲皇宫附近村落各香社很早就形成了香劳年值传统。2003年以来,尽管新恢复的香社组织中香劳职责及所得已与过去大为不同,但香劳年值传统仍然传承下来。由于香劳职位重要,且每年都要更换,因此,形成了比较完整严格的程序,新旧香劳的交接仪式也较为严肃隆重。

为进一步开发娲皇宫风景区,李付成还着手重塑造三阁楼女娲圣像,主持建成补天广场,并在广场中间树立高达三米的女娲塑像。除着手恢复民间上社活动,李付成还在首届女娲文化节的基础上,着手建立了阳历9月份举办的公祭活动,还主持在补天广场打造祭祀礼器九鼎八簋。对于娲皇宫庙会与公祭,李付成指出,“说白了这就是一种信仰,这种信仰一直存在老百姓心中,是从骨头里带来的,去不掉。既然民间以前有这祭祀活动,我们就挖掘一下,整理一下,在这个基础上再进行推广。”②讲述人:李付成;讲述时间:2016年9月27日;讲述地点:涉县旺龙宾馆。

如前所述,目前公祭仪式过程中,“七道社”的民间上社活动是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娲皇宫庙会及民间上社活动恢复有直接影响的社会因素,除涉县政府、文物旅游局等单位的旅游开发举措外,还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的促进作用。2006年涉县女娲祭典被国务院列入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该女娲祭典既包括阴历三月的娲皇宫庙会,也包括阳历9月份的政府公祭活动。同年9月,中国文联、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授予涉县“中国女娲文化之乡”称号,并在此挂牌成立“中国女娲文化研究中心”。2015年娲皇宫景区被认定为“国家AAAAA级景区”。需要指出,现在每逢阴历三月庙会期间和阳历9月公祭期间,娲皇宫景区会对前来景区参加上社的附近村民实行免票政策。

二 、社的组织结构与社会交往

在华北民间信仰及其仪式实践中,作为组织的社,尽管不像其他正式社会组织或教会组织一样呈现出明显的结构性和科层制特征,但其按照地方性知识建立起来的基本结构还是有章可循。正如李天纲所言,“进一步地说,以维护祠祀生活为主的中国宗教,与用教会来规范信仰的西方宗教相比,是一种弱组织的宗教。但是,弱组织并不是无组织,中国宗教并不只是一种把自己的神圣性都分散到所有世俗生活中的分散型宗教。”①李天纲:《金泽:江南民间祭祀探源》,北京:三联书店,2017年,第415页。娲皇宫祭祀活动中社的组织结构及分工主要包括香劳、维首、执事、跟香等。以下将结合2016年农历三月娲皇宫祭典活动中主要参与的曲峧社、娲皇社、弹音社等为例,介绍社的一般组织结构及其具体职责与社会交往等。

(一)“当家的”和“当差的”

在娲皇宫庙会期间,经常能听到信众评论某香社组织上社情况,其中“管事的”和“当差的”是人们区分香社组织参与人员劳动分工的重要概念。根据娲皇宫内碑刻及各香社保留的文献资料记载,“管事的”是“维首”的俗称。

学界关于“社”与地方社会关系的研究已有不少成果,其中杜正贞的相关研究较具借鉴意义②杜正贞:《村社传统与明清士绅:山西泽州乡土社会的制度变迁》,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7年。。其中一篇文章中,杜正贞结合晋东南文献资料,分析了作为信仰、制度和民俗活动等不同面向的社,并意在“以‘社’为切入点,理解区域社会历史进程的多样性和‘社人’的观念和行为”③杜正贞:《区域社会中作为信仰、制度与民俗的“社”——基于近十年晋东南研究的反思》,《学术月刊》,2016年第12期。。在涉县娲皇宫庙会中,“社”同样具有地方社会组织、社神(土地神)以及民间仪式(上社)等多个面向,不同面向的“社”统一于当地民众日常生活之中。某种意义上,民众的日常生活实践,正是通过“社”这种地方知识体系,将西方话语体系中的“神圣”与“世俗”、国家与地方等二元结构予以消解。民众借助“社”实现了“神圣中的世俗”与“世俗中的神圣”的顺利转换,同时也实现了国家与地方之间礼俗互动的实践。在冀南涉县地区,或更宽泛一点,在太行山东麓地区,“社”既是民众日常生活中的民俗实践,又是民间信仰与地方知识实践的组织载体。理解正在实践着的“社”,有助于更深刻地理解地方民众的生活世界及其社会意义。以下将结合相关史料及田野资料④笔者曾于2016年4月、9月,2017年2月,2018年元宵节期间等,多次前往冀南涉县娲皇宫进行田野考察,同去考察的还有河北大学马兰副教授,山东大学厉艳萍、汪林林,河北大学张骜、马小懿等硕士研究生。同时当地文化工作者王矿清先生几乎全程陪同了我们的调研。本文部分观点得益于同以上人员的交流,特此致谢。,着重对娲皇宫庙会上各道社的基本情况进行梳理,并以此为基础主要分析作为信仰组织的社以及作为仪式的社,如何参与地方社会互动以及村落秩序的构建。

在政府支持下,娲皇宫景区旅游开发向纵深方向展开,其中曾担任县文物旅游局局长的李付成较早意识到民众祭祀女娲的仪式活动对发展旅游业的重要促进作用。基于此,2002年8月,李付成上任涉县文物旅游局局长之始,即着手将民间上社仪式引入娲皇宫旅游开发,意在全面恢复娲皇宫庙会。在涉县政府和娲皇宫景区管理处的支持与协助下,2003年9月由涉县政府牵头、文物旅游局主办的首届“女娲文化节”顺利举办,吸引了大批游客。在2003年初举办女娲文化节前,李付成即联系时任娲皇宫管理处老员工陈水旺等人到娲皇宫附近曾有过上社传统的村落考察,并最终确定对上社传统尚未完全消失的曲峧村和唐王沟八村进行资助和扶持,以协助其恢复曲峧社和娲皇社,并请这些村落曾在20世纪40年代前参加过上社活动的老人对年轻参加人员进行培训和排练。经过四十多天的努力,当年农历三月份娲皇宫庙会时,两个社即举行了传统的上社仪式,到文化节开幕时,两个社作为民间上社的代表再次向游客展示了传统女娲庙会上的仪式活动,得到了游客和到访嘉宾的好评。据娲皇社维首张乃生所说,自2003年开始,每年农历三月份娲皇宫庙会和公历9月份公祭仪式,娲皇社和曲峧社都会组社前来进行仪式展演与登顶朝拜。2004年娲皇宫附近弹音村恢复了弹音社,其后桃城社、石门社、宇庄社、玉皇社、王堡社等也相继恢复,到2016年笔者等前往调研时,已基本恢复了“七道社”的规模。据当地人介绍,2017年农历三月份娲皇宫庙会时索堡社也得以重建。

执事,属于“当差的”,所有参与上社且有角色扮演的人都被称为执事。根据手持器具不同,执事又分为文执事和武执事。同时据其在组织里的重要程度又分为大执事和小执事。大执事是香社组织的组长,也是主干力量,比如曲峧社,实际上是由南沟、南庄、北庄、陈家庄、王家峪等五个自然村合办,每个自然村都有一小组,每小组根据人数多少设置一到两个组长,这些组长共同构成曲峧社主干力量,共同负责管理协调其他参与人员。小执事是普通参与人员,他们穿着统一服装,文执事手持彩旗、伞盖等,武执事则是手持金瓜、斧钺、朝天蹬等。

其他参与人员还有“跟香的”“寿长”等。所谓“跟香的”,是指跟在“銮驾巡游”大队人马后面的散落香客,这些香客年纪往往比较大,已难以胜任执事角色,当然也有些香客来自外地,如山西、河南等,在巡游仪式中,他们一般会手持杆香,跟随队伍前进,直到巡游过程完毕。较为虔诚的“跟香的”,在参加完“銮驾巡游”外,还会在正日子时跟着上社队伍前往娲皇宫登顶朝拜。所谓“寿长”,是指香劳指派的助手,他们负责帮助香劳参与管理上社活动中的账本及其后一年时间的日常事务。

(二)“换黄包袱”:香劳的继替

“换黄包袱”是当地民众对更换香劳仪式的俗称。如前所述,香劳并非只有付出,其回报(主要是社会资本和金钱层面)较为诱人。因此,每年想做香劳的人也会比较多。为避免恶性竞争,上社的香社组织依据传统惯例,于每年农历三月初二,即娲皇宫庙会正日子(三月初一)之后的第二天②实际上,受多种因素影响,2016年春季娲皇宫庙会期间,换黄包袱仪式完成于阴历三月初一。,举行香劳更换仪式。更换仪式中有个至关重要物品,即黄包袱,所以整个仪式又被称为“换黄包袱”。各香社组织中,娲皇社换黄包袱的仪式最为隆重,通常在娲皇宫内停骖宫举行。其他香社则回本村庙宇进行。

娲皇社换黄包袱的基本程序是:首先当值香劳在平时要物色好下任香劳人选,由于娲皇社是唐王沟八个村落轮值,因此,在物色香劳人选时,必须避开当值香劳村落。物色好候选人后,香劳即向所有维首提议,在征得大多数维首同意后,就带上酒菜到香劳候选人家中商议。摆好酒席后,当值香劳宣布,候选人的选定是娲皇圣母托梦的结果,然后告知香劳候选人准备接任下一届香劳职务。待香劳候选人同意后,一行人前往娲皇宫里的停骖宫举行黄包袱交接仪式。当值香劳要背负黄包袱前往,到达停骖宫后,当值香劳和香劳候选人一起参拜停骖宫里的娲皇圣像,然后祷祝。祷祝过后,当值香劳将黄包袱系到候选人肩上。新任香劳给停骖宫娲皇圣像叩拜祷祝,并表达当好香劳的决心。仪式完成,新任香劳背负黄包袱回到家中,将黄包袱解下,妥善保管,等来年交给下任继替者。

(三)“头道社”之争

涉县娲皇宫庙会时,周边村落的香社按照传统,除娲皇社外,都要经过“十八盘”,登上山顶的三阁楼去给娲皇老奶奶表演,此举谓之登顶朝拜。每年庙会时,各个民间香社都想做头道社。所谓头道社就是在正日子(三月初一)早晨,第一个登顶朝拜的香社。在当地民众看来,能作为头道社登顶无比荣耀。这至少说明,该香社财力充足、人员众多,而且准备充分。头道社也会被认为能够得到女娲更多福佑。因此,从过去到现在,周边村落的香社,都想成为头道社。自2003年各香社陆续恢复以来,头道社被赋予更多的社会意义。有村民告诉笔者,现在不少香社争头道社,实际是村子间实力的较量,有些村子人员众多,有些村子比较富裕,这些因素都成为各香社争取的重要“砝码”。如前所述,2003年第一批恢复的香社是娲皇社和曲峧社。按照传统,娲皇社作为女娲信仰的“娘家社”不参与登顶朝拜,因此,2003年曲峧社是登顶朝拜的头道社,也是唯一一道社。2005年弹音村弹音社恢复,从2006年农历三月起,开始参与登顶朝拜的上社活动。2007年弹音社以其中断前历史更为悠久、仪式活动更为丰富为由,宣称应为头道社,并于该年农历三月娲皇宫庙会期间打出“娲皇圣母头道社”横幅。据附近村民讲,近十年来,弹音社和曲峧社一直在为争取头道社而暗地较劲。当然,弹音社与曲峧社争头道社名号,并非无中生有。过去娲皇宫庙会没有停办时,每年农历三月初一前,有不少外地来的香社在娲皇宫附近驻守,弹音村娲皇行宫负责安排这些香客或香社的食宿。三月初一早晨一起前往娲皇宫登顶朝拜,因此,弹音社应为头道社。关于这种说法,笔者在唐王峧沟温庄村也得到证实,不少老人说,民国时期有外来的社先到弹音村集合的传统。除此之外,弹音社维首汤水平、汤香平兄弟两人还指出,村子里有康熙年间“娲皇行宫重修碑”记载:“尊□兹乡,北有娲皇顶,每年三月逢圣诞之辰,四方朝山进香者,尝为东道主。崇祯三年创建行宫……”①笔者等人于2016年4月14日前往弹音村考察,发现此碑被砌于村小学围墙中,刻有《重修碑记》文字的一面正对着墙外马路,部分字迹受风化影响已难以辨认,部分字迹被埋入土中,但本文所引用文字尚可识别。另外,汤水平还指出,弹音村娲皇行宫是第一行宫,而第二、第三行宫分别为河南店村娲皇行宫和昭义柏台寺娲皇行宫。除此之外,还有不少村子建有娲皇行宫,如距离娲皇宫数十里之远的白芟村也建有娲皇行宫。也有村民说:“三月初一前,娲皇奶奶应是在弹音行宫里休息,初一那天回顶上(娲皇宫三阁楼)的宫里接受朝拜。这样说来,其他社只有等弹音送娲皇圣母上顶、驾临娲皇宫,才能上前参拜”②讲述人:杨崇山;讲述时间:2017年2月10日;讲述地点:弹音村汤俊平家中。。这无疑给弹音村弹音社争取头道社提供了丰实的社会资本和文化符号资本。实际上,也有村民指出,“弹音社争头道社,还不是因为汤香平、汤水平有钱,有钱人,就爱争个高低。”③讲述人:娲皇宫外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售卖香纸的人;讲述时间:2016年4月16日。

与弹音社相比,曲峧社社会和文化资本主要是灵验故事和口头传说。按照曲峧村民的说法,曲峧村磨盘山奶奶是三奶奶,其附近村子上、下温村庙中的奶奶是二奶奶,唐王峧社的奶奶是停骖宫里的奶奶。上、下温村的香社到现在尚未恢复,而停骖宫本就在十八盘下,唐王峧娲皇社不必登顶朝拜,因此头道社非曲峧社莫属。另外,在信众间流传着“曲峧奶奶怪,曲峧奶奶不到,其他奶奶都不能登顶”。相传,某年登顶朝拜时,一个社没等曲峧社到来就提前登顶,结果在十八盘上,一个孩子在表演踩高跷时,掉了下来,摔得不轻;又往前走几步,又有个孩子掉下来。该社维首意识到其中有问题,立即让队伍停下来。直到曲峧社到达后,跟在曲峧社后面登顶,才没再出问题。这种神异传说无疑会在一定程度上强化曲蛟社作为头道社的象征资本,但总体来说,曲蛟社距离中皇山娲皇宫比弹音社远,平时其参与娲皇宫信仰活动较少,曲蛟社在近几年的竞争中逐渐不占优势。2018年笔者重返娲皇宫时,注意到弹音社已被官方(当地文化管理部门)认定为“头道社”。

残疾助行器的最大用途是让身有残疾的使用者们享受产品,把普通的使用变为获得对生活的享受,使他们获得生理补偿和心理安慰。想要使设计的助行器更加方便残疾人,就需要设计者们深入残疾人群体,切实感受他们的生活,更加全面地考虑他们的需求,这是残疾人步行机设计的重要出发点。在结合自己设计学知识的同时,设计者应从产品本身出发,分解和熟悉助行器的结构,以便研究和分析残疾人助行器的设计过程,使之更加人性化、理性和科学。

小 结

庙会,从形式上看,是基于共同或相似神灵信仰和相似仪式实践形成的集体行动。在娲皇宫庙会系统中,无论是曲蛟社的“全朝鸾驾”还是娲皇社的“半朝鸾驾”,还是其他会社的仪式活动,它们都为参与者提供了体验生活实感、强化地方认同、构筑地方感、划定生活边界等各种日常生活诉求的公共产品。人们通过这样的情境,在有关仪式的口头叙事中,一遍又一遍地重构着历史记忆,在这些被生产出来的历史记忆中,其所处的生活边界得以重新确认。很多时候,对于村民来说,生活边界意味着安全的生活区域。这就在世俗意义上,实现了集体与个体行动的互相建构,即个体生活的安全感和地方认同感,需要通过集体行动来进行界定。这些集体行动的组织,就是“社”。

以中皇山娲皇宫为核心点,周边大大小小的村落里分布着或大或小数十个民间香社,这些香社有的是以女娲(奶奶)为信仰核心的组织,如娲皇社、曲峧社、温村社、弹音社、索堡社等,也有信奉其他神祇的香社,在娲皇宫庙会期间前来友情捧场的香社,如信奉“白衣大士”的石门社、信奉“皇天印校”的桃城社,还有信奉玉皇大帝的“玉皇社”等。这些以中皇山娲皇宫为中心庙宇,以周边村庙为辅助庙宇的空间结构,反映了当地民众信仰生活世界中的“差序格局”。同时,不同香社之间也有信仰上的往来,比如娲皇宫庙会时,信奉其他神祇的香社会前来捧场,而在这些香社举办庙会时,信仰女娲的香社也会前去捧场。或者信仰女娲的香社之间也会为彼此的庙会捧场。徐天基等曾将这种仪式往来称之为“仪式性馈赠”,并指出“仪式即‘礼物’,通过在村落主体间的流动完成区位间文化和社会关系的互动。客观上说,这种互动对村落关系网的缔造和维系起着重要作用”①徐天基、罗丹:《村落间仪式性馈赠及交往的变迁——以京西黑龙关庙会为例》,《民俗研究》,2010年第1期。。村庄内部秩序、村落之间的秩序以及地方社会结构借此得以生成,可以说,正是在“社”的文化表达中,民众地方性知识得以实践,地方认同得以达成,同时地域社会的良性互动得以成为现实。

放下酒杯,富翁说:“我今天和你们说点掏心话,我是个没多大文化的人,当年凭着一股傻劲才把家业干得这么大,所以我要让我的女友在文化上翻身,当作家,当大作家!这本童话怎么出版我不知道,你们帮着弄,钱不成问题。”

总而言之,以信仰和仪式实践为纽带形成的以香社为表征的联村组织,在维系和规范地方社会秩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些香社组织,在神圣的上社仪式活动外,世俗生活中也互有往来,村与村之间的交往明显多于其他没有相应组织的村落,同时村落内部同属一个香社组织的村民与村民间关系也相对更为融洽。正如徐天基所说,宗教生活“依赖于关系的生产,又作为关系之生产的重要途径之一。在这个意义上,村落的宗教生活,尤其是社区集体仪式,是联结公共生活与私人领域的渠道。个体或群体均可在这类社区集体仪式中寻找意义——对于关系的生产”①徐天基:《礼物、关系与地方宗教:当代华北多村落的仪式联合》,《青海民族研究》,2014年第3期。。某种意义上说,围绕某种信仰,村落间形成稳定的互动关系,是太行山东麓地区较为常见的村落社会结构。

[中图分类号]K8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214(2019)03-0082-11

[作者简介]李向振,武汉大学社会学系讲师。

[基金项目]2019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鄂西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化研究”(项目编号:2019—GMD—065)。

[责任编辑:王素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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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向振:冀南涉县娲皇宫庙会香社组织的田野考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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