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县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为契机,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定出台《在推进全县重大任务中实施不合格党员、不担当干部认定及处置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服务白鹤滩水电站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狠抓产业发展等工作中,全方位考察识别党员干部的实际表现,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担当奋进、务实笃行。
鲜明导向,细化具体表现形式。一是在政治标准方面。对标《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要求,将在推进全县各重大任务落实中,因个人利益与党组织讲条件、提要求,教唆他人阻碍项目实施等情况列入不合格的具体行为。二是在狠抓落实方面。重点考察党员干部在推进全县重大任务中的具体表现,将不配合不支持开展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工作避重就轻、拈轻怕重等情形纳入负面清单,着力解决工作落实不到位、干部不担当等问题。三是在服务群众方面。考察党员干部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将不能主动疏导群众负面情绪,甚至组织、煽动群众无正当理由阻碍工作,以及对矛盾隐患排查不力、解决不当等情形纳入负面清单,切实深化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机制。
宁南县委书记郭均(中)在白鹤滩库区移民家中现场办公供图/宁南组
精准认定,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一是认真甄别、仔细鉴定。重点对照具体表现情形,认真梳理党员干部在推进白鹤滩水电站移民搬迁安置、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重大任务落实中的具体表现,与其工作作风、日常表现结合起来研究,通过党组织班子集体讨论确定。二是尊重事实、精准定性。在认定不合格党员和不担当干部时,强化法治意识和法治手段,精准收集“伪忠诚”的证据,保留证据链条,确保结果经得起群众和历史检验,及时“补位”消除负面影响。三是逐级审核、从严认定。各党组织对不合格党员的认定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和县委组织部层层审核确认;人事主管部门对不担当干部的认定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坚决防止借机打击报复等情形出现。
妥善处置,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一是执行处置程序。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不担当的干部,所在党组织进行谈话提醒,限期改正,拒不接受谈话或改正无果的,将给予不合格党员劝其退党处理,坚持不退党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组织除名;不担当干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人员身份类别,视情节给予岗位调整、警告、记过等处分。《规定》实施以来,宁南县对17名不合格党员进行提醒谈话,对8名不合格党员予以组织除名处理。二是完善警示机制。开展不合格党员、不担当干部认定及处置后,在本党组织范围内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宣布受处置人员不合格、不担当的具体表现和处置结果,在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监督的同时,也引导其他党员干部汲取教训、深刻反思、对标自查。三是完善考察机制。认定为不担当干部受到组织处理后,县委组织部和用人单位对其表现进行跟踪考察,所在单位班子成员重点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开展“1+1”结对帮扶,结合工作作风和现实表现,适时再提拔任用。(作者系中共宁南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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